國家行動 第30章 世界第一難 (6)
    於是國家在這樣不可更改的客觀事實面前,開始考慮盡量少讓淹沒區的移民們背井離鄉。中國人可以忍辱負重地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那種對故土的戀情甚至超越任何一種人間的情感。「就近後靠」的思路正是鑒於上面的因素——完全是一個為民著想的思路。

    然而三峽地區本是山高水險之地,可耕地面積人均不足一畝,三峽水庫所淹沒的正是老百姓們原先耕種的好地方,大片的沃土蕩然無存,本就缺少耕地的庫區更加無地可耕。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土地的農民只能淪為孤苦的難民。難民多了,國家還能穩定?政權還能鞏固?其實根據衛星航測,三峽庫區可耕地面積至少達到1000萬畝,真正淹沒的僅幾十萬畝。不過老百姓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可耕地面積和實耕地面積之轉換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即一塊山岡亂石坡,你要讓它成為有糧可收的耕地,沒有三五年恐怕難成現實。

    矛盾就這樣出來了。國家得想辦法。

    國家也終於想出了辦法,而且辦法想得非常非常之早,在三峽工程建設尚在無盡的論證時,在「後靠」的山岡上開墾種植柑橘的試驗就已進行——

    還好,白花花的銀子扔在那些亂石山崗上真還種出了鬱鬱蔥蔥的果樹,適合三峽地區生長的柑橘林讓移民們看到了一絲希望與安慰,於是種柑橘成為一項緩解移民生存的措施被廣泛推廣,但為時不久,真正的大規模移民開始時,市場經濟的風暴突然把三峽移民的「柑橘致富夢」吹得一乾二淨:土生土長的柑橘哪能打得過洋貨洋果?就連本國本省的水果也可以將屈原老先生千年傳下的柑橘打得稀里嘩啦、一錢不值!

    移民們哭了。

    辦法還得重新想。

    於是《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中有了這樣十分醒目的內容:「農村移民應當以發展大農業為基礎,通過開發可利用的土地,改造中低產田地,建設穩產高產糧田和經濟園林,發展林業、牧業、漁業、副業等渠道妥善安置;有條件的地方,應當積極發展鄉鎮企業,發展二三產業……」是啊,「有條件的」地方當然好辦,問題是三峽庫區真正有條件辦二三產業和鄉鎮企業的實在不多。至於其他諸如「可利用土地」、「穩產高產糧田」等等都不易有嘛!即使上面的都有,田有,地有,鄉鎮企業也有了,二產三產也有了,突然有人提出一個更大的問題:三峽庫區不能再走過去一些水庫的老路,千萬不能讓這一偉大的水庫成為一個「大糞池」,保護環境是三峽水庫和大壩的根本。

    好嘛,國人的環境意識都加強了,好事一樁!可百萬移民都「後靠」到山上去了,三峽水庫必定帶來生態的嚴重後果!

    國家又出現了一個大難題。為了解決未來三峽水庫環境問題,中央決定給40個億人民幣!但這還是解決不了一個根本問題:庫區百萬移民問題。

    「就地後靠」便成了問題中的突出問題。專家們尖銳的意見,連國外的好友和敵人也跟著對此問題大加評論,比討論自己家的事還起勁。

    遷!遷出庫區!國家經過反覆論證和思考,決定二期甚至三期的移民盡可能地外遷到他鄉。

    開始是在本縣本市本省解決,後來本縣本市本省也不好解決了,就決定遷移到其他省去。

    選哪個省?自然首先想到了人口少土地多自然條件還比較好的黑龍江和新疆。

    組織外遷移民吧!於是經過千動員萬動員,總算組成了首批赴新疆的移民約兩千餘人,去黑龍江的也有幾千人。

    「新疆是個好地方,滿地的葡萄香又香,還有那姑娘美如花……」巫山等地的兩千多位移民,懷著美好的嚮往不遠萬里,到了新疆。果然不錯,因為他們去的時候是8月份,正是新疆最美的季節,姑娘也確實挺美。移民們感到特別的新鮮,看慣了峽江的水和山,再看看新疆的天和雲,真的讓移民們心都開了花,「那天蔚藍蔚藍的,那雲白得像女人的酥胸……」有人寫信回來這麼說。

    可是這兩千餘人不到第二年的開春時節,無一例外地回到了庫區。怎麼回事?不是好好的嘛!咋都回來了?

    龜兒子,啥好嘛!回來的移民們拍著身上的寒氣,說:那不是我們南方人呆的地方!冷得出門撒尿凍成冰棍不說,我們一年四季幹慣了活哪有閒得著的時間,可新疆倒好,一整個秋冬全都窩在炕上連個家門都不出,那日子老子沒法過!

    原來如此。

    黑龍江方面情況基本一樣。

    試點省(區)的三峽移民全軍覆沒。

    怎麼辦?往哪兒遷移才能「走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國家面前又出現了難題。

    既然三峽工程是利於全國人民的事,那些因三峽工程而得益的長江中下游省市在安置三峽移民方面理當作貢獻。對,長江中下游省市又都是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安置一定數量的移民應該不成問題。三峽移民到了那些地方,日後發展和穩定相對都會好多了!

    這個方案可行!中央領導圈定此舉為上策。

    這麼著,列出了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江西、安徽、湖南、湖北、山東、四川還包括重慶市未淹沒區這些自然條件相對好、經濟比較發達、三峽建成後得益多的11個省市,安置三峽外遷移民任務。另一方面,是在1992年第一次對口支援三峽工程移民工作會議上,中央發出了對口省市向三峽庫區支援建設的通知。

    後者收穫多多,各省市特別是江蘇、上海、廣東、浙江等省,經濟發達,大量資金無償給了三峽人民。今天我們到庫區走一走,你所看到的最好的建築,幾乎都是用上了兄弟省市支援的部分資金。至2001年底,全國對口支援三峽的資金達一百多億元,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和情誼。

    不過說起安置移民則碰上了另一些難題。某省一聽說他們也有六七千名三峽移民指標,覺得「多一事還不如少一事」,笑瞇瞇地跟上級和三峽庫區的同志商量:要不你們也別把移民送過來了,我們按每個移民幾萬元錢給你們,人嘛還是留在三峽算啦!

    不行!中央說話了。移民外遷就是為了解決將來三峽水庫的人口壓力,平衡地區發展和環境問題,這是百年大計、千年大計的事。

    好好,中央說了算,我們堅決聽從中央的安排。不過,既然要讓我們安排移民,那就得有安置費吧?

    這個自然。

    別以為國家就那麼容易,其實「大家」辦事跟「小家」做事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兄弟姐妹之間要講究平衡,兒女之間也不能偏心眼,該重該輕,都得有技巧和尺度。

    比如上面說到的計劃生育政策,比如有的省市為了安置好移民不惜拿出最熱情的態度和本錢蓋「小洋房」安閉路電視啥的。這或冷或熱的做法,看起來不是什麼大事,但對百萬移民們來說,情況就大不相同。為啥讓我們結紮了再搬遷?為啥別的省市移民能住「小洋房」而我們住不上等等問題,你讓國家怎麼個回答?

    不回答也不行。老百姓逼急了,敢到北京來上訪。

    國家還得出面協調、解決。對一些重要的問題還得用「規定」、「條例」,甚至是法律來確立。但法也是人制定的,時間往往是這些法的掘墓人。

    就拿對移民的淹沒財物和生產資料的補償來說,國家有多難,只有知道內情的人才明白。先是確定不下工程上馬時間,再就是630公里長近1000平方公里面積上,大到一個幾萬人的工廠,小到農民宅前宅後的幾棵小樹,你都得一一登記實測,仔細丈量。老百姓可不會像你那麼粗粗掃一遍便完事了,假如你稍稍馬虎將皮尺斜放了一下,他可瞅得清清楚楚。僅這淹沒地的實物和土地統計測量,國家花的錢不說,幾千人的隊伍整整干了兩年多。

    你以為這就完事啦?非也。事實證明,無論當時擔任這一重要工作的長江水利委員會的技術人員們是怎樣的細心和負責任,漏報虛報假報的還是有不少。錯的可以改,漏掉的還是可以補,但有一點則無法修修改改,那就是移民們和淹沒區域內的實物補償到底以什麼時間為準這一點是修改不得的。你說《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通過的那一日截止?之前的可補,之後的就沒有補的了?那好,幾千人的實物測量和統計隊伍能在哪一天之內將全庫區1000平方公里上百萬人的食居宿行全部統一嗎?你能保證哪一天內沒有十家八家的農民在蓋新房?能保證哪一天內沒有三五十個產婦要生孩子?能保證哪一天百個十個新門面開張,十個百個老企業關門倒閉?誰都沒有那本事!難啊!可不斷定哪一天作為實物統計的截止日子,你三峽工程預算這一塊還能出得來嗎?三峽大壩什麼時候建得起來呀?

    不行。絕對不行。

    於是國家以1992年4月3日(全國人大通過決議)這一日子為槓槓畫出了一條截止線,即你在這一天之前經長江水利委員會統一登記在冊的房子將來在確定你為移民時就可以得到國家的補償,如果在這之後蓋的房子就不會得到補償。當然這裡面還考慮了當時國家認為比較合理的因素,如你雖然在1992年4月3日之前沒有把房子蓋起來,但你已經辦了相應的建房手續,那麼長江水利委員會也給你登記在冊,以後的補償同樣能夠得到。人口方面的問題更複雜,當時國家雖然也考慮了認為比較合理的因素,但具體的情況要遠比決策者考慮到的可能出現因素要複雜得多。

    三峽移民工作中最難做的大概要算這方面的事了。比如關於房子問題,老百姓對此最為敏感,也最為較真。其實換了誰也都一樣。舉例:某村的張三,他在1992年4月3日前確實只有三間房,但他的兒子要結婚是早先定了的事,結婚時間定在這年「五一」節,因為當時張三家裡經濟有些困難,還有一些材料未備好,所以長江水利委員會來統計房子時他家既沒將新房子蓋起來,也沒有來得及到有關部門去辦相應的手續。可後來為了趕「五一」節能辦喜事,張三動員了親戚和村上的力量,趕著用十幾天時間就把房子蓋好了,兒子的喜事也辦了。這事村上的人都還記得。

    但後來移民的事下達時,張三全家都是要搬遷的移民,結果在辦理房屋補償時,他在這年「五一」節前蓋的另外三間房子根本不在冊,所以也就沒有補償。張三為此大為不滿,說幹部不向著他,在搞腐敗——張三指的是一名村幹部比他房子蓋得晚,卻拿到了補償費。其實那幹部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暫且叫那幹部老林吧——老林是個明白人,當時他確實還沒有把房子蓋起來,材料還備得不足,可人家聰明呀,一聽長江委員會派人來實測統計淹沒生產資料情況,他便趕緊到有關部門辦理了建房的手續,啥子建房批件,樣樣齊全。長江水利委員會的技術人員一看:沒錯,老林的預建房可以登記入冊。後來老林的房子在張三蓋房子的半年後才動工興建。幾年後辦理三峽移民房屋補償時,老林也順順當當地領到了幾萬元房屋補償費。老林對此理直氣壯,說我根本不是啥子腐敗,我吃的是三峽移民政策補償費。

    這還不算最怪異的。某村的菊花與蘭花是同年出生的一對好姐妹,從小一起長大的情誼使她們在嫁人時也選擇了同一村,而且結婚日子都是同一天。後來她們的小寶寶也在同一年出生。可在三峽移民時,菊花家的孩子是有名分的小移民,也按照規定領到了幾萬元的安置補償費。但蘭花家的孩子卻沒有領到,因為孩子不是在冊小移民——儘管孩子也必須跟著父母搬遷走人。原來,在當時長江水利委員會來村上登記戶口時,菊花正好在家,又上醫院做了B超,讓鄉計生委的幹部出具了生育證明,於是菊花家成了事實上的三口之家。可那時蘭花正隨丈夫一起南下打工去了,雖然也接到了家裡來信,可就是沒有到醫院檢查身體,其實那時蘭花也已懷上了孩子,就因為當時的「大意」,結果幾年後吃了大虧。

    像移民蘭花和張三這樣的「具體情況」提出來,你政府和幹部回答得了嗎?移民們夠實事求是的,可你政府和政策能簡單按此「具體情況具體辦」嗎?不能,至少非常困難。

    難題因此增加!難題的難度也因此增加!

    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當然不能在人民和百姓面前這樣說話,可實際工作中確實有許許多多的難題連國家和政府都非常為難。

    三峽移民問題上,國家就處在這種境地。

    百萬移民本無先例,今天的移民又與過去年代不一樣,市場經濟條件下百姓也知道講價錢——講價錢本身並沒有錯,更何況三峽移民是非自願移民,什麼樣的問題隨時都可能出現,即便是認為當初最合理最科學的政策,幾年後卻會發現完全行不通。

    然而三峽大壩已一天比一天高矗而起,大壩下閘後,長江之水也將一天比一天漲起,移民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裡搬遷,這是建設工程的必須,這是中國歷史的必須,這還是不可抗拒的華夏民族命運的必須!

    在一項決定民族未來和社會發展的偉大工程面前,在人與水的較量過程中,人有時必須退卻,必須讓步,必須離開你那熱戀的故土與家園……

    三峽移民就是這樣的艱難與不易、光榮而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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