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人質 第3章 春 (3)
    毛毛11歲了,在花園裡用手機拍雪景。她說大雪裡的花園像童話世界。她還說,她想到很遠很遠的冰雪世界去看很厚很厚的雪。

    我說:等你長大了,去北極看吧。

    毛毛問我:外婆,北極有很厚很厚的雪嗎?

    我說:有,那裡的雪厚得比你人還高。

    毛毛又問:北極在哪兒呢?

    我說:北極嘛,當然是在北邊。

    下午四點,我從超市買菜回來,毛毛不見了,問阿珍,阿珍說她在樓上陪暖暖睡覺,還以為毛毛在小坤書房裡上網玩遊戲呢。

    我跑到小坤書房一看,電腦關著,根本沒有毛毛的影子。又跑到門口,找不著她的鞋子,肯定是出門去了。天寒地凍的,她一個人能去哪兒呢?

    毛毛身上有手機,可是打她手機一直關機。我給周哲打電話,問他毛毛是否回家去了?周哲說沒有,他剛剛和小坤分開,現在就在家裡,沒見著毛毛回去。阿珍也急了,給小坤打電話,說毛毛不見了。小坤說,別大驚小怪的,一個女孩子能去哪兒,肯定是在花園或者周圍什麼地方玩雪,讓我們再好好找找。

    四周都找遍了,就是找不著。都5點半多了,快要吃晚飯了,毛毛她還沒有回來。我做菜的心思也沒有了,總覺著不對勁,冰天雪地的,這麼長時間一個小女孩在外面玩雪,不出事也要凍死!我就拚命埋怨珍珍,怎麼就不下樓來看看,我就去趟超市的時間,就沒人管毛毛了。珍珍沒還嘴,不爭辯,不解釋,一直就沒作聲,看得出來她心裡在內疚了。

    小坤回到家,去調看了小區監控,發現毛毛下午3點20分從家門口走出去,一直走出小區大門。也就是說,在我去超市之後沒多久,她就出去了。也沒跟阿珍打個招呼,連張紙條都沒留,兩個多小時過去了,她到底去了哪兒?我都快急哭了!

    毛毛留在小坤家,是要我管牢她的,現在不見了,這可都是我的失責。可是,我去超市,阿珍應該知道的,她應該下樓來看看毛毛,怎麼就只顧著她自己的孩子呢!小坤打110報了案。周哲也趕了過來。左等右等,110遲遲不來。小坤和周哲沒耐心等,開著車分頭去附近的遊戲機房和網吧找。

    在小坤家花園的附近有一條河,我擔心毛毛是否去那裡玩雪,不小心跌下去了?這麼想的時候,我心臟都要跳出來了!我急急跑過去,在河邊轉來轉去。

    9.

    110來了,警車裡跳下來3個小警察,駕駛員和坐在副駕座上的那個胖子警察沒有下車。胖子搖下玻璃窗,朝我手一揮,問我:你在河邊找什麼?

    我說:找我外甥女。

    胖子說;是你家小孩不見了嗎?

    我說:是。

    他又問,是你報的案嗎?

    我說:不是,是我兒子報的案。

    胖子問,你兒子叫什麼名字?

    我說,葉小坤。

    胖子問:你兒子多大年齡?

    我說:31。

    胖子又問:你兒子手機號碼?

    我忽然不耐煩,聲音有些沖:失蹤的是我外甥女,又不是我兒子,你們反來復去查我兒子幹什麼?!

    胖子說:這是例行查詢,我們首先要查清楚報案人是誰。

    可我明明聽見小坤在報案的時候,就留了手機號的,在電話裡也已經把自己的身份和詳細情況統統說過一遍的。

    在胖子和其他幾個警察威嚴的注視下,我只得又把小坤的手機號再報了一遍,順便把我的手機號也報了一遍。我的手機是小艾給我買的,讓我在買菜或出去的時候帶著,萬一有事或丟了回不了家的時候可以打。可我一直就沒打過,我總是忘了帶,有時就給放哪兒都想不起來,但最後總能找到,沒丟過。倒是現在把毛毛給帶丟了!

    站在我身邊的小警察,把我說的話飛快地記在本子上。我看到他的本子裡還夾著個鋼筆一般大的東西,有個小燈一閃一閃的。我知道那東西叫錄音筆。我家毛毛也有一個的。她愛唱歌,喜歡用那錄音筆錄下來,再放給我們聽。

    我很奇怪,既然有錄音筆把我說的話每句都錄下來了,幹嘛還要忙著用筆去記?看來警察還是蠻敬業的,雙保險。

    忽然有閃光燈朝我臉上閃一下,我側過頭去,車尾有個小警察朝我在拍照,他還想繼續拍第2張,我扭過身子不讓拍。我沒好氣地衝他說:拍我幹嘛?我又沒失蹤!

    胖子問:孩子叫什麼名字?

    我說:小名毛毛,大名周芝蝶。

    多大?

    11歲。

    身高?

    一米五左右。

    男孩女孩?

    都說外甥女了,當然是女孩。

    出走時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淡藍色羽絨服。

    什麼牌子?

    不知道,衣服是她媽媽買的,你們找人時,會一個個去翻人家的衣領子去看什麼牌子嗎?

    胖子沒理我,繼續問:孩子有什麼特長?

    我說:喜歡唱歌、上網玩遊戲。

    有沒網友?

    我不知道。

    失蹤前孩子有什麼異樣特徵?

    沒什麼異樣啊,吃了午飯還好好的,在花園拍雪景,還說想去很遠的地方看雪。我說要看雪,就到北極去看,那兒的雪厚。她就問我北極在哪。我也不知道北極在哪,便跟她說,北極當然在北邊。

    胖子忽然眼睛一亮,警覺起來,像發現了什麼線索似的,問我:為什麼要跟她說去北極看雪?

    我說:隨口說說的呀,電視裡看的,北極冷,有很厚的雪。

    胖子用斬釘截鐵的語氣同我說:你跟我回派出所。

    我說:我去派出所幹嘛?

    胖子說:做筆錄。

    我說:剛剛不是做了麼?我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啊。

    胖子說:在這裡怎麼做筆錄,做筆錄要用電腦。

    我說:那你們剛剛問我這麼多,都白問了?

    胖子說:怎麼會白問?這是做調查。

    我說:現在調查完了,怎麼還不幫我們去找孩子,還要我去做筆錄?

    胖子說:你要我們替你找孩子,就必須先跟我們去做完筆錄,這是程序。

    我說:不走這道程序,就不能找孩子了?

    胖子說:不走這道程序,就等於你們消案了。

    我火急火燎地上車,想快點跟他們做完筆錄,好讓他們去找孩子。可是,胖子說,你自己開車去吧,做完筆錄,我們不方便送你回來。

    我說:我哪會開車?

    胖子說:讓你家裡人開車去。

    我說:我兒子和女婿都找孩子去了,家裡只有我兒媳婦一個人在,她會開車,但是她要帶孩子,她孩子才兩歲多

    胖子打斷我:這是你家裡的事,我們不需要知道這些。

    派出所離得不遠,開車也就五、六分鐘的路。阿珍抱著孩子開車送我過去。車裡開著空調,阿珍怕孩子下車受涼,便對我說:媽,他們問什麼你就答什麼,配合他們一下,很快的,我跟暖暖在車裡等你。

    10.

    在派出所,他們坐在房間裡,我坐在房間外,中間隔著一層窗玻璃,玻璃窗半開著,我朝裡面探著頭,一模一樣的問答題,又重複說了一遍。一個小警察把他問的話,和我回答他的話,一個字一個字,一個字一個字地,在一張髒兮兮的鍵盤上敲打下來。他打字很慢很慢,遠不如我家毛毛打字打得快,那手勢就像一個悠閒自在的農民在往土地裡一棵一棵地插著秧苗。

    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問答基本結束。可筆錄還沒做好,小警察說,要把剛才打的文字重新整理一遍。

    小警察在整理他打的字,我就坐在窗外等。阿珍幾次在外邊大聲問:好了沒?小警察每次都說:快了!馬上!

    阿珍忽然打通了毛毛的電話,說毛毛開機了,就不顧冷暖,抱著暖暖衝進來對警察說:我剛打通毛毛手機了,但她沒接,你們是否可以通過她的手機做個定位?這樣找起來會快一些。

    胖子說:事情哪有你說得那麼簡單吶?做定位得先打報告,要上頭批文下來才可以定位,不過,我可以告訴你,像這種孩子失蹤事件,是不允許通過手機做定位的,除非對方是刑事犯,或者已發生重大案件。

    我有些憤怒:難道非要等到人被拐了殺了,才可以做定位嗎?都快兩小時過去了,你們還耗在這裡沒完沒了地做這個破筆錄,就是不出去找孩子,兩小時,可以發生多少事情!孩子沒事都要出事了!

    胖子抬腕看了下表,立即糾正我:請你說話負點責任,你來這裡開始筆錄,還沒到兩小時,到此刻為止,正好1小時45分鐘。

    我說:算上你們在小區裡對我作調查的時間,應該不止兩小時了吧!

    小坤來電話,讓珍珍和我別做什麼筆錄了。小坤找了在公安局上班的一位老朋友,通過那個朋友,對毛毛的手機做了定位,現在已確定毛毛就在市郊三堡方圓五十米的地方。小坤讓我們回家去等,他們很快會找到毛毛的,讓我們不用太擔心。

    胖子讓我在筆錄上簽字。我歪歪扭扭地在三張打滿字的紙上畫下我三次名字。這是我頭一次簽名。我對胖子說:你們不給做定位,別人可幫我們做了定位了,現在已經知道孩子在哪了。

    胖子面無表情地說:你們那位朋友擅自為你們做定位,是因公徇私,是犯法行為!你還在這裡嚷嚷。

    我說:他犯法,是為救孩子;你們這群不犯法的人,倒只會睜隻眼閉只眼,不會真正幫老百姓辦事,你們守著法有什麼用?

    夜裡10點,小坤和周哲才找到毛毛。她在三堡一家肯德基店裡,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坐在她對面,正請她吃新奧爾良烤雞翅。

    11.

    夜裡,毛毛跟我睡一起,我們聊了會天,才知道是壓歲錢惹得禍。每年的壓歲錢,毛毛都是讓她媽媽保管的。但今年她媽媽出國了,她爸爸就讓她先藏著,等媽媽來了再上交。這些日子,毛毛的書包裡,就一直揣著一萬多塊錢。她忽然覺得自己擁有了好多好多錢,多得可以去周遊世界了。她就想趁開學之前,偷偷溜之大吉,找同學一塊出去玩兩天。可是,她給幾個要好的同學打了電話,那些人,要麼跟父母在親戚家沒回來,要麼呆在家裡做寒假作業,父母不讓出門。

    毛毛沒找著伴,一個人搭了輛公交車,從城西到城東,任由它開到終點站為止。她並不知道那個地方叫三堡。她先逛了一家書店,坐在書店的地板上,看了半天書。看累了,離開書店,天已經黑了,她在燈光下瞎轉悠,雖然沒有下雪,但夜裡很冷。她見路邊有一家網吧,網吧裡又有空調,便想進去上網。網吧管理員問她,你有身份證嗎?毛毛搖搖頭說沒有。網吧管理員說,沒有身份證就不能上網。毛毛說,我會付錢給你的。管理員沒再理她,忙自己的事去了。

    毛毛還是站在那家網吧門口,她實在好想走進去,哪怕不讓她上網玩遊戲,讓她站在邊上看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們玩也好啊。

    那個網吧管理員為毛毛的執著動了心,說:你,再往前走吧,大概走500米這樣子,就有一家網吧,那家不要身份證。

    毛毛有點不敢相信,問為什麼那家就不要身份證?管理員很不耐煩地說:人家有後台!沒人去查的!

    毛毛離開那家網吧,走進一家商店,她餓了,想先買點零食帶著,找到那家網吧後,餓了的時候可以吃。可是,付錢的時候,卻發現包裡一分錢都找不到了,連手機也被偷了。

    這時,一個中年婦女走上來,替毛毛付了錢。那人就是後來請毛毛吃肯德基的四十多歲的女人。

    本來是要感謝她的。和小坤一起找到肯德基去的那位朋友穿著公安制服,那女人一見制服拔腿就逃。不逃沒事,這一逃就逃出了問題。

    接下來,案子不攻自破。那女人就是騙子,她背後還有一個團伙,那幫人專門守在學校門口、書店、網吧、遊戲機房等地方,瞄準對象就下手。把孩子拐騙到手,大一點的賣到偏僻的山村去,女的給人家做老婆,男的做苦力。小一點的孩子,就故意把他們弄殘廢,在街上為他們乞討致富。

    12.

    初三下午,接到小艾電話,問家裡人是否都好?我說差一點就不好了!阿珍在一邊朝我拚命打手勢,讓我別說那件事,我才納住沒說。

    毛毛的手機收到彩信,打開給我看,是小艾穿著吊帶背心裙走在海灘上的照片。毛毛說,媽媽好像曬黑了,那邊好熱。

    我看了看小艾的照片,又看了看窗外的冰雪世界,真是截然不同的兩重天啊!我忽然想,小艾真是會享受,都一把年紀了,做了人家老婆,做了孩子的媽媽的人,還處處拋春、貪玩!周哲也不管管她!

    我問毛毛:你喜歡媽媽,還是喜歡爸爸?

    毛毛說:都喜歡。

    我說:如果在你媽媽和爸爸兩個人當中,你只能選一個來喜歡,你會選誰?

    毛毛想都不想就說:當然是媽媽。

    我就有點不服,替周哲打抱不平:你爸爸整天耐心耐氣的,從不打你,也不罵你,你怎麼就不喜歡你爸爸喃?

    毛毛說:我沒有說我不喜歡爸爸啊,是你讓我只能選一個的嘛。

    我說:那你為什麼就選了你媽媽,不選你爸爸喃?

    毛毛說:外婆你是希望我選爸爸嗎?

    後來毛毛告訴我,她喜歡自己長大了也能夠像她媽媽一樣,去滿世界亂跑,她不喜歡她爸爸那樣,整天團在公司做一架賺錢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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