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138章 卷五·國債 (3)
    終身年金的授予有的時候也採用兩種不同方法:對獨自的個人終生授予或者對一群人終身授予。後一種方法在法國叫做頓建法,名稱來自發明人的名字。當年金是授予獨自的個人終身時,受領年金者一旦死亡,公共收益就減輕了和他的年金有關的這一部分負擔。當年金是用頓建法授予時,公共收益要到組成這一群體的所有成員死亡後,才可以從這負擔中解脫出來。然而這一群體有的時候可能有二三十人,之中有人死了,生者可享有一切死去的人的年金,最終一個生者可享有整個群體的一切年金。假如通過同一收益抵押借款,頓建法總是比獨自個人終身年金法可以籌集到更多的資金。因為生者有了繼承權,頓建法實實在在要比同等數額的獨自個人終身年金的價值大得多。不僅這樣,因為每個人天然地對自己會有好運氣的信心(這是一切彩票買賣成功的依照),這樣的年金大多數時候所售的價格要超過他本身的價值。在政府時常採用授予年金的方法籌集資金的國家,正是因為上面所說的原因,頓建法大多數時候受到比獨自個人終身年金更多的青睞。政府也差不多總是願意採用能夠籌集到最多資金的應急措施,然而不情願採用可能把公共收益從年金負擔中最快解脫出來的方法。

    法國由終身年金組成的國債比英國由終身年金組成的國債的比率要大得多。依照波爾多議會在1764年向國王提出的備忘錄,法國的一切國債估計為二十四億利弗,之中通過終身年金借入的大概為三億利弗,占國債總額的八分之一。這一項年金本身一年達三千萬利弗,差不多等於一切國債的利息一億二千萬利弗的四分之一。我深知這兩個估計不準確,然而它們是這樣一個受人尊敬的機構所提出來的,我想它們是能夠被看成接近真實的。法國和英國兩國政府之所以採取不同的借貸模式,不是因為他們對公共收益從負債中解脫出來的焦慮的程度不同,而完完全全是因為借債人的觀點和利益的不同。

    英國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業都市,商人大多數時候是向政府帶來貸款的人。他們貸款給政府,不是為了減少他們的資金;與此相反,是為了增加長期商業資本。除非他們覺得可以通過賣出新債從而得到某些利潤,不然他們是絕不可能認購的。然而假如他們通過貸出款項所要購買的不是永久性年金,而僅是終身年金,卻不管這些終身年金是他們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他們大多數時候都非常難在賣出時得到什麼利潤。賣出用自己生命為基準的年金,他們大多數時候都是要虧本的;因為沒有人會願以同樣的價格去購買以別人生命為基準的年金,儘管那個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和自己的十分相近。沒錯,一個以第三者的生命為基準的年金無疑對於購買者和賣出者來說具有同等的價值;然而他真正的價值從他被授予的那一刻起就開始減少,不僅這樣,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會持續減少。所以終身年金永遠也不可能變成一種就像永久性年金那樣方便的可轉讓資財,儘管他真正的價值可以想像成是相同或者差不多相同。

    法國政府所在地不是一個大的商業城市,在向政府帶來貸款的商人中不組成一個比例。和資金有關的人,也就是說,稅收總承包人、非承包的賦稅徵收人員、宮廷銀行家等,他們組成了在國家緊急關頭向政府帶來貸款人中的絕大多數。這些人大多數出身卑微,然而擁有大量財富,不僅這樣,大多數時候具有非常強的自尊心。他們非常驕傲,不情願和他們門戶一樣的婦人結婚,然而地位高的人又不願與他們結為夫婦。所以,他們大多數時候決心過單身漢的生活,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家庭,也不關心他們的親戚,他們甚至不情願承認那些親戚,他們只想在自己有生之年過著十分豪華的生活,把他們的財富在有生之年全部用光。除此之外,這些不情願結婚或者他的生活條件又讓他們不適合或不便於結婚的富人人數在法國遠遠多於英國。這些人不大關心甚至完全不關心傳宗接代的問題,對他們來講,最理想的莫過於把他們的資本轉換成一種收益,然而這個收益又總是可以持續到他們所希望的時間。

    在和平時期,現代大多數國家的政府的日常開支同等於或者接近於他們的日常收益。戰爭來臨時,他們既不情願也沒法把他們的收益按開支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長。他們之所以不情願,是因為害怕突然要增加這樣巨額的稅收而激怒人民,人民會迅速厭惡戰爭。他們之所以沒辦法,是因為不清楚要加征什麼樣的稅才能得到足夠所需的收益,借款卻輕而易舉地讓他們免除了這樣的恐懼和所可能引起的尷尬境地。通過借款他們只要恰當地增加一點稅收,就可年復一年地籌集足夠的資金把戰爭實行下去,而且,借助永久性基金再盡可能加收非常小的一點點稅收,每一年就可籌集到最大限度的資金。在大的帝國裡,生活在首都和遠離戰場地區的人大多根本就沒辦法感覺到戰爭給他們帶來的任何不便。與此相反的是,他們反而能夠悠閒地通過閱讀報紙上他們國家海陸軍的戰績而自娛自樂,這樣的歡樂足夠補償他們比和平時所多支付的稅款。他們通常還不願意恢復和平,因為和平也就結束了他們的那種歡樂,結束了戰爭持續時間再長一點所能帶給他們的征服別國和國家榮譽的千萬種臆想。

    確實,恢復和平沒法把他們從戰爭時期所加征的大多數稅收中解脫出來。因為那些稅收都為了持續借款,作為欠債的利息而抵押出去了。假如這個過去的收益在支付那些利息和政府的日常開支外還有剩餘,那樣的話,它和新稅一起就可產生某些剩餘的收益,可能轉化為償還債務的償債基金。然而首先,這個償債基金,也就是說,就算不用於其他的用途,在一個能夠和平持續的時間內大多數時候也全然不夠支付戰爭期間所欠的一切債款;其次,這個基金差不多總是被挪做他用。

    加征新稅的唯一目的就是支付以它們為擔保貸款的利息。假如它們還有所剩餘,那剩餘通常也是既沒有安排,也沒有曾期望過的,因此也是十分有限的。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產生於應付利息的隨後的減少,然而很少產生於所得稅收多於應付的利息或年金的剩餘。1655年荷蘭的償債基金和1685年教士聯邦的償債基金就都是這樣建立起來的。這也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不夠償還債務的原因所在。

    在和平時期,假如發生了一點事件需要一筆非常開支,政府總是覺得挪用償債基金比加征新稅更為方便。加征任何一種新稅,人民會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感覺。它總是會引起一點怨言,受到某些反對。賦稅增加得越多,每一種稅收徵收的越重,人民對於各種新稅的抱怨也就越多,政府總是想要加征新稅或者提高過去的稅就會變得越加困難。然而一時中止償還債務人民卻不可能迅速感覺出來,也不可能引起怨言或抱怨。所以借用償債基金總是擺脫眼前困境的一個簡而易行的應急措施。國債積累得越多,就越需要研究如何去減少它們;而濫用償債基金的任意部分就越危險,毀滅性也就越大。國債越是不可能減少到一個極其小的程度,然而濫用償債基金來解決和平時期產生的一切特殊費用就越加可能,越加必然無疑。當一個國家的賦稅已經過重時,就必定需要戰爭;就只有國民報仇雪恥的仇恨,或對國家安全的擔憂才可以讓人民用容忍的耐心接受一種新加的賦稅,這就是為什麼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被濫用的原因所在。

    大不列顛自第一次求助於具有毀滅性的應急措施——永久息債法以來,和平時期國債的減少從來就沒有和在1688年開始、1697年通過裡斯韋克條約而結束的戰爭時期國債的積累成過比例。大不列顛現今巨大的國債的基礎最開始就是在那次戰爭中奠定的。

    1697年12月31日的大不列顛的國債,包括長期和短期,共達二千一百五十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二鎊十三先令八又二分之一便士。其中大多數協定由短期預支,一部分卻通過終身年金借入。所以在1701年12月31日以前,在不到四年的時間裡,一部分就已經完全償清了,一部分卻轉入了國庫,數額達五百一十二萬一千零四十一鎊十二先令四分之三便士。在這樣短促的時期內讓國債減少了絕大多數,這是前所未有的。所以,剩下的國債就只有一千六百三十九萬四千七百零一鎊一先令七又四分之一便士。

    1702年開始,通過馬特勒克條約的簽訂而告終的戰爭積累的國債要更多一些。1714年12月31日,國債已經達到五千三百六十八萬一千零七十六鎊五先令六又十二分之一便士。對南海基金認繳的短期和長期年金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債的數額,導致到1714年12月31日國債已經達到了五千五百二十八萬二千九百七十八鎊一先令三又六分之五便士。從1723年起,國債開始減少,然而減少得非常慢。直至1739年12月31日,在長達十七年的太平時期裡償還的總額還不多於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所餘國債在那年還有四千六百九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三鎊三先令四又十二分之七便士。

    1739年開始的和西班牙的戰爭,還有隨後爆發的和法國的戰爭引起了國債的進一步增長;1748年12月31日,在簽訂艾克斯拉·斯佩勒條約時,國債已經達到了七千八百二十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三鎊一先令十又四分之一便士。而持續十七年的太平日子償還的國債卻不到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然而不到七年的戰爭增加了三千一百三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九鎊十八先令六又六分之一便士。

    在佩蘭先生執政的時間裡,國債的利息降低了,或者說,至少是採取了一定的降息措施,從四甲降到三甲。因此償債基金增長了,償清了一部分國債。1755年,上次戰爭爆發之前,大不列顛所擁有的長期國債金額為七千二百二十八萬九千六百七十三鎊。等到1763年1月5日締結合約時,長期國債已經達到一億二千二百六十萬三千三百六十鎊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無擔保國債已經宣佈的是一千三百九十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鎊二先令二便士。

    然而戰爭引起的費用並沒有因為締結合約而終止;所以,在1764年1月5日,長期國債已增加到一億二千九百五十八萬六千七百八十九鎊十先令一又四分之三便士(其中部分是因為發行新的國債,部分卻是因為無擔保國債改為長期國債);然而(依照一位消息非常靈通的作者對大不列顛的商業和財政的考察)還有一筆長期國債是應該被列入該年和次年的。這筆國債的數目是九百九十七萬五千零一十七鎊十二先令二又四十四分之十五便士。所以,大不列顛的長期國債和無擔保國債加在一起,依照那個作者的統計,是一億三千九百五十一萬六千八百零七鎊二先令四便士。授予新國債認購者作為獎金的終身年金在1757年按十四年年金估計,價值大概為四十七萬二千五百鎊;與此同時,作為授予1761年和1762年國債認購者獎金的長期年金按照二十七年半的年金估計,價值大概為六億零八十二萬六千八百七十五鎊。在大概持續七年的和平歲月裡,謹慎然而真誠的愛國者佩蘭先生的政府還無力償還六百萬鎊的舊債的時候。在差不多同樣時間的一個戰爭裡,所舉的新債卻多於七千五百萬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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