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另一張臉 第31章 岳飛之死,源於畸形人格
    公元1141年,即南宋紹興十一年的冬天,一代抗金名將岳飛和他的長子岳雲在臨安府的大理寺監獄裡面受刑而死。其時,日月無光、冷風兮兮,彷彿天地為亡默哀。從這個時候開始,在中國知名的亭台樓閣中,又多了一個風波亭。然而和黃鶴樓或岳陽樓相比,風波亭則顯得血腥味十足,沾染上了千年都難以洗刷的戾氣。

    岳飛死後的第二年,即公元1142年,以岳飛之死為代價,年輕的南宋王朝顫顫巍巍地完成了它的成人禮。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就在岳飛死前的某一個冬日,在臨安府的國家最高監獄裡,蒙冤的岳飛和一個頗有同情心的獄卒進行了如下對話。

    獄卒對岳飛說:「這麼多年來,我一直認為你是世間少有的忠臣,但現在看來,才發現你原來是個逆臣。」

    獄卒的話讓岳飛大吃一驚,因為從他樹起抗金大旗的時候開始,無人不對其英勇抗敵而讚賞有加,今天卻有人這樣說自己。在吃驚之餘,他問:「為什麼這樣說?」

    獄卒說:「讓我來分析給你聽。你在處理君臣關係上做得不好。君臣不可互相猜疑,否則容易出亂子——皇帝猜疑大臣,可能就會誅殺大臣;相反,如果大臣猜疑皇帝,可能就會背叛。換一種角度說,作為臣民,如果皇帝懷疑你背叛,但你卻沒有背叛,最終也難免一死;如果皇帝猜疑大臣,卻沒有誅殺他,大臣可能因為擔憂自己總有一天被殺而選擇背叛。你現在不就是這種處境嗎,皇帝懷疑你,才把你送進監獄的,你怎麼可能活著出去呢?如果你不死,出去之後,可能還會猜疑皇帝,難免會造反,如此一來,你不就是逆臣了嗎?」

    獄卒的話其實很簡單:你岳飛已經被皇帝投入監獄,這就說明你們的君臣關係已經徹底破裂了,皇帝不會再讓你出去,所以,死是必然之事。果然,數日之後岳飛被害。

    正如獄卒所言,岳飛之死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岳飛之死,對風雨飄搖的南宋王朝而言等於自毀長城。但他的死實際上是其個人的性格缺陷造成的。只不過千百年來,對其忠君愛國、民族英雄等宏大的表述,掩蓋了他性格中的許多缺陷。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岳飛會做事,但不會做人。

    在岳飛的人格缺陷裡,不得不提岳飛狹隘的心胸。岳飛的第一任妻子劉氏,在戰亂中與岳飛失散,一個婦道人家,在戰火紛飛的年代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兩次改嫁,當時岳飛還是個無名小卒。當岳飛功成名就之後,有一次名將韓世忠在檢閱軍隊時發現,岳飛的髮妻劉氏竟然就在自己的隊伍中。當時,她已經是一個小吏的妻子了。韓世忠立即將這件事告訴了岳飛。

    對於這件事,岳飛充耳不聞。韓世忠無奈,就將此事上報給了宋高宗,在皇帝佬兒的過問下,岳飛這才上奏說:「臣我當日履冰渡河,留下劉氏侍奉老母,沒承想她竟兩次改嫁,臣我切骨恨之。現已差人送錢五百貫,以助其不足。」其實這只是岳飛的托詞,真實的情況是什麼呢?《建炎系年要錄》中就詳細記載了這一情況:「其妻劉氏與飛母留居相州,及飛母渡河,而劉改適。」也就是說,劉氏當時並沒有主動拋棄岳飛的母親,而是在他母親渡過黃河南下之後,因為無依無靠才改嫁的。「寧為太平犬,不做亂離人。」換作別人,在走投無路之時也會這麼做的。就是這樣一件事,岳飛仍然耿耿於懷。

    在今天的人看來,岳飛宛如一個完美的神祇。實際上,這是被歷史神化了的結果,其實真實的岳飛不僅心胸狹窄,而且毛病頗多,比如嗜酒如命,喝醉的時候還會像張飛一樣鞭撻同僚、下屬等。

    岳飛被殺之前的十年,即1131年,岳飛駐軍於洪州,當時洪州的父母官是趙秉淵。一次岳飛喝得酩酊大醉,無緣無故將趙秉淵打得死去活來,這件事以趙秉淵不敢得罪岳飛隱忍而告終。過了幾年,當朝廷準備把趙秉淵調撥給岳飛做下屬時,吃過岳飛苦頭的趙秉淵上奏皇帝說,寧死也不做岳飛的下屬,為此他找了很多關係,終於改調到了舊交劉光世的麾下。因為這件事,岳飛嗜酒打人的事很快就傳到了高宗的耳朵裡。為了平息眾怒,高宗只好下了一道諭旨,命令岳飛不准再酗酒。讓皇帝下旨戒酒,這在歷史上應該是絕無僅有的。

    除了性格缺陷讓岳飛最終走上絕路外,另一個重要原因也不可忽視,這就是南宋王朝那場必然到來的成人禮。正是這個成人禮和岳飛的性格缺陷,開啟了通往紹興十一年的那個冬天的風波亭的大門。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若干年前發生的事情。

    當時,北宋的主力部隊早已在開封城下被金軍擊潰。戰爭的潰敗導致南宋財政混亂、國庫空虛,甚至在宋高宗賞賜大臣時,竟然連一匹完整的馬都拿不出來,最後只好折算成錢,賞賜「半匹」。

    當時的重要大臣李綱採取一系列措施,希望恢復唐代的藩鎮體制,從而抵抗金軍的入侵。李綱在給宋高宗的奏折中建議在宋、金前線的太原、真定、中山等地設立一些允許世襲的軍事藩鎮,給予藩鎮將帥們自主收取租賦的特權,讓他們彼此協助,共同抵禦金人的進攻。

    這種方法的確是當時抵抗金軍的唯一選擇了——當時宋高宗手裡連一支像樣的軍隊都沒有,連年戰亂也導致政府根本沒有財力物力組建直屬中央的軍隊。但宋高宗擔心藩鎮割據,因而始終堅持恢復北宋的禁軍體制,要求主要軍事力量必須直接控制在皇帝手裡。因為這件事,李綱本人也被逐出了朝廷。

    就是在這一時期,原本默默無聞的岳飛開始頻頻出現在皇帝的視野裡。這一時期,岳飛寫了《上皇帝書》上奏皇帝,對朝政大肆批評。但奏章的主旨一團亂麻,對朝廷的政治風向也是兩眼一抹黑。雖然他極力說服宋高宗積極迎戰,以武力恢復被金軍侵佔的土地,但他卻連誰是政敵,誰是同盟也分不清。可笑的是,在奏折裡他竟然將主戰派李綱罵得狗血淋頭。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偏將,不瞭解朝政,卻敢於洋洋灑灑寫數千言的奏折,雖然勇氣可嘉,但這樣浮躁、輕脫的性格絕非個人之福。

    李綱被罷黜之後,黃潛善和汪伯彥這兩個日後遭人唾罵的「奸臣」開始引領朝綱。和李綱主戰截然相反的是,黃、汪二人為了迎合宋高宗,也反對藩鎮體制,而極力主張建立直屬於皇帝的中央軍。對此,宋高宗深表贊同。結果是原來召集的抗金的民間軍隊很快被解散了,而政府也不再招降盜賊,而是從這些民間軍隊和盜賊軍團當中挑選出優秀的士兵,來組建由皇帝直接指揮的中央軍,這就是所謂的「御營軍」。但因為經營不善,御營軍不但沒有組建成功,反而分裂成了三股力量:第一支是劉光世的御營副使軍,第二支是韓世忠的御前左軍,第三支是張俊的御前右軍。從這個時候開始,御營軍基本上已經是名存實亡了。

    劉光世、韓世忠和張俊這三支分裂出來的軍隊,連同後來發展起來的岳飛的軍隊成了南宋抗金的四支軍團。但是和劉韓張三支軍團出自御營軍不同的是,岳飛軍團的前身是宗澤開封軍團瓦解後的殘餘小部隊,這與岳飛日後的命運也難免有些關係。而就是在岳飛軍團獨立成軍的過程中,也能找到岳飛身上的種種缺陷。

    公元1127年,岳飛死前的第十四年,當時岳飛還是「八字軍」領袖王彥手下的一名兵卒。當時王彥受命率所部七千人渡黃河北進抗擊金軍。渡過黃河之後,王彥軍迅速攻佔了新鄉城。王彥軍的閃電進攻讓金軍主帥誤以為是宋軍主力來犯,於是調集重兵圍截王彥軍。面對蜂擁而來的金軍,王彥不得不退守共城。就是在共城,因為與主帥王彥在作戰方針上發生了嚴重的分歧,岳飛竟然一氣之下脫離主帥,獨自率軍離去。

    從古到今,但凡違抗軍令的人受到的處罰都比較重,然而史書上不但說岳飛無罪,反而將王彥罵得一無是處。據《宋史·岳飛傳》所言:「至新鄉,金兵盛,彥不敢進。飛獨引所部鏖戰,奪其纛而舞,諸軍爭奮,遂拔新鄉。」這不僅把攻取新鄉的功勞都算在了岳飛的頭上,同時還把抗金力將王彥貶得一文不值。而《高宗紀》、《王彥傳》、《三朝北盟會編》、《系年要錄》等書都詳細記載了此事的原始本末。出走的岳飛最後又回到了老上級宗澤的麾下,因為宗澤愛惜岳飛的將才,因此便讓他戴罪立功。

    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岳飛做事容易衝動而且不把上級放在眼裡。

    公元1130年,在建康府江面上,金軍主力與韓世忠水師相遇並發生激戰,趁金軍首尾不能相顧之際,岳飛率軍在清水亭、牛頭山等地接連戰勝金軍餘部,收復了被金軍侵佔的建康府。宋軍很久沒有取得如此大捷了,因此,岳飛很快就受到朝野矚目,從一個默默無聞的「遊軍」將領重新成了政府的正規軍。

    而就是在身份轉移的過程中,岳飛的性格也發生了很明顯的改變。在曾經流亡的日子裡,岳飛和軍中的很多將領都建立起了情同手足的關係。如岳飛手下的一員猛將名叫傅慶,他在收復建康府一戰中立下了汗馬功勞。收復建康之後,傅慶自恃有功,就經常不當岳飛是上級,沒錢的時候大大咧咧跑到岳飛跟前說:「傅慶沒錢使,可覓金若干,錢若干。」對此,岳飛也「全然不以為意」。但當岳飛回到正規軍之後,這一切都變了。對此,《三朝北盟會編》就記載道:「及飛為鎮撫使,恃法嚴肅,尤不可犯,而(傅)慶不改其常。飛待之異,慶頗覺之,不喜。」意思是等到岳飛當上了鎮撫使就非常嚴厲了,而傅慶仍然像以前那樣大大咧咧,這就讓岳飛很不高興了。後來,抗金軍團的另一支軍大將劉光世派部將王德前往高郵抵擋金軍,依照聖旨,岳飛也派了傅慶前去支援。因為劉光世是傅慶的老上司,因此見到王德時他就說出了自己在岳飛軍中的委屈,並表示有再回到劉光世麾下的願望。結果這件事被岳飛的心腹張憲探聽到了,他立即將這件事告訴了岳飛,岳飛則叮囑他不要漏言。

    此後,岳飛立即展開行動,召集了麾下所有的統制官,讓他們比試弓箭的射程。結果連射三箭,武將之中沒有一個人能比過傅慶。但岳飛卻故意把戰袍、金帶賞賜給了自己的另一心腹王貴,並向眾人宣佈:「不斬傅慶,何以示眾!」「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傅慶就這樣被斬殺了。回想當年岳飛擅自脫離王彥,按軍法當斬,最後還是宗澤憐惜他是一員將才,留以戴罪立功。而傅慶不過只是發了一番想離岳飛而去的牢騷而已,其並沒有真的脫離編製,而岳飛卻容不下這位立下諸多汗馬功勞的猛將。「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岳飛的狹隘又一次得到了驗證。

    1138∼1141年,南宋朝廷的決策核心發生了許多人事變動,之前的宰相趙鼎也被秦檜取代。為了將軍權收歸中央,此時的宋高宗已經狠下心來,一定要徹底解散家軍體系,從而建立起一支完全由中央掌控的御林軍。因此可以說,各個軍團抗金戰爭勝利越大,也就越不讓中央放心了。而岳飛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是仍然沉浸在抗金節節勝利的喜悅之中。岳飛沒有意識到,在軍事上所取得的一切勝利,其實都是在挖自己的墳墓。他們對金人的軍事壓力越大,金人就越容易同意和議,他們自己最終的悲慘命運也就來得越快。

    所以,當岳飛在郾城大捷後極力請求繼續擴大戰果時,宋高宗卻一連下了十多道金牌將其召回。隨後的故事大多數讀者都耳熟能詳。效仿宋高祖趙匡胤,朝廷再次「杯酒釋兵權」,用樞密使、樞密副使這兩個中央最高軍事長官的空頭銜取消了張俊、韓世忠和岳飛的統軍大權。

    而與張俊和韓世忠被罷兵權卻能回歸故里廣置田宅相比,岳飛則一步步走向了自己之前掘開的墳墓——他被投進了臨安府的國家最高監獄。實際上這個結局一點也不突兀,早在紹興七年(1137年)就已經注定了。宋高宗一手將岳飛推上權力的巔峰,然後又一腳將其從巔峰踹了下來。而岳飛,因為自己性格上的缺陷,從來都沒有表示過對宋高宗的諒解,於是悲劇上演。

    關於岳飛之死,無論是正牌的史書還是民間傳說,無不將其與奸賊秦檜、萬俟契的過節,「莫須有」以及「必殺岳飛,然後可和」相聯繫。岳飛之死近千年,罪責一直都被牢牢地拴繫在「主戰派」和「投降派」的標桿上面。無疑,這是滑稽可笑的。這如同揮動著道德大旗,肆無忌憚地將歷史從多元的立體變成了蒼白的平面。無數人在探討著「殺害岳飛的真兇」,並將矛頭指向了秦檜,卻從未考慮過,實際上是岳飛的性格缺陷讓其最終命喪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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