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人物卷 第29章 祖 父 張 倫
    讀歷史,看現世,會遇見各種類型的人,其中有兩種,哲人和癡人,可以說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哲人想,知,可敬;癡人不知,也不想,可愛。孔子是哲人,教他的弟子子路代言,說:「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項羽是癡人,四面楚歌,唱完《別姬》之後還說:「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我有個別人看來也許不正常的想法,是:對於哲人,應該同情;對於癡人,應該羨慕。同情來於憐憫;羨慕來於求之不得。

    為什麼要憐憫?以孔子為例,已知道之不行,還要「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果報必是忽有明而忽無明,「形與影競走也,悲夫!」另一面呢,如傳說的尾生,與某女子約定某時在某橋下見面,依不成文法,要先到,等待,等待,過時不來,水來了,因為癡,不能從權,「抱樑柱而死」,心安理得,就不至於「悲夫」。可是與女子約,等待,水來而女不來,甘心抱樑柱而死,於是就心安理得,也大不易,不易而大有希冀之意,所以說羨慕。簡明而扼要地說吧,想到人生,我的想而未必能行的哲學是,最好能夠自欺,比如,出門,提著兩籠畫眉鳥來回走;入門,拿著一百單八的念珠宣「南無阿彌陀佛」號,就自以為這是天下之應然,至樂,豈不善哉。糟糕的是,想到最好能夠自欺的時候,不只「最好」早已逃之夭夭,連「自欺」也無影無蹤了。傷心,自力更生辦不到,但跛者不忘履,有時就願意多向外看,搔他人之膚以解自己之癢。還有時願意說說,以期一些可憐的同病,也能搔他人之膚以解自己之癢。可說的人不少,本之吾鄉某君「先及其家,後及其國」的名言,開卷第一回說我的祖父。

    祖父張倫不是名人,就是在只有幾十戶的本村也不是名人,說他,是根據在「生之道」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他比我年長六十歲以上,他作古之年我已經超過十歲,所以在家門內的祖的一輩裡,只有對於他,印象最清楚。其餘幾位,大祖父可能最先故去,其次是祖母,我都沒有印象;大祖母病故,其時我已六七歲,所以有印象,只是不像祖父那樣清楚。還要說幾句追溯的話。我的曾祖父生三個兒子,大祖父有二女而無子,祖父行二,有二子二女,三祖父有一子(大排行行二)二女。早在我有生之前,曾祖父去世,祖一輩析居,依封建舊規,大祖父無子,要過繼侄輩最長的一個,我父親成為當然繼承人,與三叔父是胞兄弟,不好分居,於是三祖父一支離開街中心路北的老宅,到村西端路南的場院建新房,另起爐灶。這樣,我上小學的時候,祖父就成為家中唯一的老人物。他中等身材,因為總是粗茶淡飯,體雖不弱而一點不見豐腴,很少說話,但面容透著和善,一見就知道是個樸厚的農民。

    我成年以後,念了些亂七八糟的書,有時回頭想想祖父,覺得他也有自己並不覺得的生活哲學,或說理想,就是「興家」。興家要有後,所以對於我們這些孫子輩的總是憐愛。可惜他舊的沒念過《太平廣記》一類書,新的沒念過「小說教程」一類書,我們很喜歡聽故事,他卻不會講。冬天,農活已經沒有,喝完晚飯的玉米粥之後,他照例坐在北房東間炕西端近灶的已鋪開的被褥上,眼半合,有時捋捋下垂二寸左右的鬍鬚,其實未笑而像是笑的樣子,我們還不想睡,就圍上去,叫爺爺講故事。他從來不拒絕,可是永遠是那個黃鼠狼成精,偷雞,逼人逃上樹的故事。幾乎像秀才熟悉四書一樣,我們一聽到「有那麼一家子」,就知道結尾必是,「黃鼠狼以為打雷下雨啦,都跑了。」可是我們還是靜靜地聽著,總是慰情聊勝無吧。女孩子們不來,因為女孩子是別人家的人,他不喜歡。

    李義山有《詠史》詩,首聯很像出於三家村冬烘先生之手,是「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我祖父當然沒念過,可是他是既未親炙又未私淑的信徒,還不只信,而是一生力行之。先說勤。他起得早,東方還未白的時候就背個糞筐出去,拾路上和路邊的家畜糞,那年頭還沒有化肥,田地增產要靠這個。拾糞回來,負責做早飯的婦女剛起來,他就把碎柴送到灶門口,他說,不這樣,年輕人圖省事,就淨抱整的燒。早飯以後,除了冬天田地空空的時候,他總是上地,隨著年輕人一起幹農活。

    再說儉。他在世的時候,家裡像是並不貧困。我隨著母親住北房西間,清楚地記得,室西北角,成串的制錢堆有兩三尺高。秋過完,四位姑母都帶著孩子來住娘家,一日三餐,一掀鍋就像一窩蜂,一會兒就一掃光,可是年年糧食有剩餘。祖父卻還是不憂道而憂貧。他不吸煙,不喝酒。那年頭,雖然十家九儉,可是也仍然有來村裡賣零吃食的,如花生、瓜子、蘿蔔之類,他是一次也沒買過,也不許孩子買。我們是除三餐之外,什麼也吃不到。三餐,孩子們不管不顧,難免有飯粒掉在桌上,祖父不責備,自己拾起來,放在嘴裡。隔十天八天,他就拿笤帚遍掃一次鍋底,說掃去煙灰,鍋熱得快,可以省柴。年近古稀了,同鄉不少人勸他到只距百里的天津看看,說那裡有高樓,屋裡點電燈,路上跑電車,他不去,說來往要花錢。儉,還有過分以至妨礙天倫的,是他作古之後母親告訴我,說爺爺的脾氣真怪,一次自言自語,說「豆房(開豆腐房的石家)真走運氣」,家裡人問為什麼,他說:「姑奶奶(鄉里稱出嫁的女兒)都死了。」可見冬閒,女兒帶著外孫、外孫女來吃,他嘴不說,心裡是很捨不得的。

    其實就脾氣說,祖父是偏於懦弱的,所以「興家」這個要求,就常常是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女兒等來吃,自然只能忍受。還有難於忍受也不能不忍受的,是我祖母,我父親,都得我祖母之母的嫡傳,好賭錢。據說祖母之母曾有一夜輸掉一頭驢的戰績。祖母和父親,大概沒有這樣高的戰績,但積少成多,總比逛一趟天津要消耗得多吧?祖父當然疼得慌,但管不了,只好雖不知而接受了莊子的生活哲學,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就這樣,也算幸運,終祖父的一生,家雖未能興,也總算沒有走下坡路。

    於是更不能不安之的命就來了,是1919年秋天吧,收玉米秸,在地裡裝車,祖父在車上,已經垛得很高,車向前移沒打招呼,他跌下來。推想是內臟受了傷,養一兩個月,越來越重,初冬的一個夜裡死了,享年舊算法是74。病重時總是想念在盧溝橋上學的長孫,不斷地叨念:「把孩子送這麼遠!」派人去叫,還沒回來,他自知不能等了,把父親和三叔父等叫到跟前,口頭遺囑:「別分家,兩個灶火門比一個灶火門費。買牛要後腿彎的,有勁。」只此兩項,說完,沉默一會兒,帶著「興家」的希望,走了。

    雜覽,常遇見「如死者有知」的話,且不說能不能,至少是為帶著什麼希望而去的人著想,我以為,多半還是不能有知的好。即如我的祖父,撒手而去不久,我父親和三叔父就分了家。提議的是入門不久的三嬸母,這不當怨她,因為父親賭錢的嗜好又升了級,已有一夜輸掉一匹騾的戰績,較之他的外祖母是後來居上了。其後是土地逐漸消減,到土改時候已經所餘無幾。但因為昔年較多,並曾有雇工,所以還是不得不全家出走。賴政策英明,房屋少半歸他人,動產全部歸他人。動產之中,有個粗大而堅實的珠算,背後寫著「乾隆年置」四個大字,唯一可以確定還有祖父手澤的,也「不知秋思在誰家」了。剩餘的約十間空房,大躍進之後由生產隊佔用,1976年大地震,據說只幾秒鐘就全部倒塌,磚瓦木料由大隊運走,其後是空地廢物利用,改為南北通行的大路,這樣,祖父一生想「興」的「家」就徹底化整為「零」。

    以祖父為本位,上面一段是「後話」,因為我不相信死後有知,所以寫了。相信死後有知也不是沒有好處,總的是竟至沒有人死如燈滅,分的是可以同涕泣悼亡的人再說幾次知心話,等等。但害處也不少,其中之大者,我想就是會使像我祖父那樣的「癡」人恍然大悟。在人生的路上,悟常常伴隨著破滅,於是滿腔興趣就會變為一身苦惱。從這個角度看,我的祖父,雖然沒逛過天津,沒見過電燈,更沒吃過譚家菜,但能夠「不識不知,順帝之則」,終歸還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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