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那些事兒 第22章 賺錢與讀書:知行合一 (1)
    要賺錢就不能愛面子

    巴菲特5歲開始賣口香糖,6歲開始挨家挨戶推銷可口可樂。

    但這些都是單干,巴菲特第一次組織類似於企業的商業組織幹的是什麼呢?和我小時候一樣—撿廢品。

    我和我弟弟加上鄰居家的小孩兒,一塊兒撿廢品,包括牙膏皮、廢鐵、廢紙等,賣了錢,去買我們最喜歡的小人書。

    巴菲特撿的廢品比我撿的貴,是高爾夫球。

    當年美國最流行的體育休閒活動是打高爾夫球,看誰能用最少的桿數,把球打到草地上的洞裡。

    巴菲特八九歲時,到奧馬哈鄉村俱樂部給那些打球的有錢人當撿球的球童。他老家奧馬哈夏天非常熱,簡直能把人烤焦了。巴菲特照樣天天來,就為了干一天掙3塊錢。巴菲特又瘦又小,結果那些客人都不好意思讓他背球包,寧願自己背,照樣給他小費。

    巴菲特注意到,經常有人用力過度,或者方向失誤,把球打飛到球場外面。球飛得太遠,沒法撿,也沒人撿。

    巴菲特腦子一轉,這是一條發財之路啊。巴菲特動員了半條街上的小孩子,去撿別人打飛的高爾夫球。

    很快,他的臥室裡就堆滿了好幾筐高爾夫球。巴菲特做事非常仔細,他按照不同的品牌和不同的價格,把這些球碼放得整整齊齊。

    他怎麼不賣呢?

    賣,但不是他賣。他給每個小孩子一包12個高爾夫球,讓他們到球場上賣,比新球便宜多了,所以很好賣。

    這些小孩子賣完一包,趕緊回來找巴菲特,但得先給巴菲特交提成,才能再拿一包球去賣。

    巴菲特是小老闆,這些小孩子是跑腿的銷售員。或者說巴菲特是批發商,其他小孩子是零售商。

    原來賣可口可樂時,巴菲特從爺爺的雜貨店裡批發,自己當零售商。現在他升級成批發商,買賣做大了。

    巴菲特後來又想了一招,要把高爾夫球生意做得更大,他在高爾夫球場旁邊建了一個簡易棚子,掛上招牌:高爾夫租球店。

    他們不賣了,改成租。租更便宜,租球的人比打球的人更多。但要是租客把球打飛了,就得交罰款。然後巴菲特讓小夥伴們把球再撿回來,接著租。

    他們的生意實在太火了,火得那些大人開的專業租售店也眼紅,就向警察舉報,把他們趕走了。沒辦法,他們是無證營業。

    沒想到世界首富巴菲特是從賣口香糖、賣飲料的街頭小販幹起的,甚至連撿廢品這樣的活也幹過。

    很多成大功、創大業的人,都出身貧賤,從小做過很多人們認為卑微的工作。比如朱元璋當過和尚,豐臣秀吉是餵馬的。

    孔子周遊列國時,太宰問他的學生子貢:孔子是不是聖人啊?要不怎麼會這樣多才藝呢?子貢說:先生當然是天生聰明了,才會如此能幹。孔子聽了卻搖搖頭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甚至許多國家的政黨領袖人物,很多也是從最普通甚至最低端的職業幹起來的。

    為什麼很多創業者很成功,但他們的後代很不成功?

    不是後代不聰明、不能幹、條件不好,而是條件太好,反而不像他們的祖輩創業者,因為條件不好只能幹卑微的事,反而能夠瞭解世俗人情,積累處理各類事情的綜合能力,這種能力如同打球一樣,不是傳授給你技巧就行了,你光用腦子記住不行,得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和提高,才能培養出真正的綜合能力。

    年輕起步時多做看似低級的、別人都不願意幹的小事、瑣事,才能最直接地體驗人情世故。當過下屬而且把下屬當得非常好的人,才有機會和資格做領導,年紀大了才有機會和能力去做大事。

    李嘉誠只給兩個兒子很少的零花錢,兩個兒子只好從小當高爾夫球童。李嘉誠是故意的。

    想讓你的孩子成為巴菲特嗎?讓他從小去打工吧。

    讀遍圖書館:書中自有黃金屋

    2008年5月3日,2.5萬人從全球各地來到美國中部只有40萬人的小城奧馬哈,參加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一位舊金山的17歲小伙子幸運地得到提問機會,他問的是所有人都想問巴菲特的問題:「如何才能成為一個偉大的投資者?」

    巴菲特的回答直截了當:「讀一切可讀之書。」並繼續說:「到10歲的時候,我已經讀過了奧馬哈公共圖書館所有標題與金融相關的書,有的還讀了兩遍。」

    但要閱讀,而不能只是閱讀。巴菲特對小伙子說:「不要只讀書,還要去投資,先用少量資金試試。」

    書中自有黃金屋,讀書是鑽進去學習,但你還得從書中走出來,學以致用,把知識轉化成金錢,不然就困在書中,餓死在黃金屋裡了。紙上黃金畢竟不是真金,不能換飯吃。

    孔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

    閱讀書籍學習投資知識,實踐練習提高投資能力、增加金錢財富,以知識養知識,不是知識分子的一大快樂嗎?

    巴菲特正是學而時習之的知行合一的最成功典範。

    在同齡孩子中,巴菲特個子不算高,人不算帥,腦子不算最聰明,成績不算最好,打什麼球動作都很笨,但在讀書上,巴菲特無人能比。巴菲特是有名的書蟲,書讀得又多又快,而且過目不忘。只要巴菲特一談起他最擅長的金融投資知識,就像長江水一樣滔滔不絕,像講評書一樣生動有趣,所有小夥伴們都會圍成一圈來聽。

    巴菲特愛讀書,不是為了考試,而是為了賺錢,他只愛讀自己感興趣的與金融投資有關的書。

    從10歲到快80歲,巴菲特大量閱讀的習慣始終未改。每年他都會仔細閱讀幾千份公司年度報告。那些和巴菲特一起搭乘過飛機的朋友們印象最深的是,他只是簡短地與大家先聊一下,隨後便馬上開始閱讀已經提前準備好的一大堆書籍、雜誌和報告,從起飛到降落,頭也不抬。巴菲特傳記《永恆的價值》的作者安德魯·基爾帕特裡克說,他們兩個一起簽名售書時,巴菲特說自己家裡還有50本書準備要讀呢。

    巴菲特回答那個小伙子的提問時,再次回憶起自己19歲第一次閱讀格雷厄姆的名著《聰明投資者》時內心的震撼:「我現在76歲了,但我現在作投資使用的仍然是我19歲閱讀這本書時學到的思考模式。」

    但他並沒有建議只讀某一方面的書,或者只關注某一類投資方式,因為巴菲特後來反思過:「如果我只學習格雷厄姆一個人的思想,就不會像今天這麼富有。」他建議要盡可能廣泛閱讀,尋找更適合自己的獨特投資方式,他說:「如果一本書讓你愛不釋手,就很可能對你有用。」

    閱讀,閱讀,再閱讀,這是巴菲特多年來一直重複的忠告,因為他非常相信這是投資成功的根本所在:「我的建議是大量閱讀投資書籍。在投資行業裡,並不存在只有少數聖人才知道的投資秘訣。所有的投資成功之道都在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他的老夥計芒格對此非常贊同,他說巴菲特是「學習機器」。在成長過程中,閱讀塑造了巴菲特的投資方式,為此後50年投資事業的成功打下了基礎。芒格在1999年伯克希爾·哈撒韋股東大會上說:「我認為,我和巴菲特從一些非常優秀的財經書籍和雜誌中學習到的東西比從其他渠道學到的要多得多。我認為,沒有大量廣泛的閱讀,你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成功的投資者。」

    2009年11月12日週四,巴菲特和比爾·蓋茨來到巴菲特獲得MBA學位的母校哥倫比亞大學,與學生們進行交流,CNBC進行電視直播。

    一位學生問:「我想問蓋茨先生,你每天所做的事情中最重要的是什麼?」

    蓋茨回答:「我每天做的事情很多,我想其中最重要的事情應該是大量閱讀和繼續學習。我現在涉足了很多新的領域,包括健康醫療、教育、慈善基金會等。我喜歡大量閱讀。我認為,通過閱讀,用大量的知識來武裝自己,然後和那些精通這些領域的人坐在一起交流,一起進行頭腦風暴尋找更好的創意,這樣能夠幫助我支持合適的人,讓我確信我知道事情正在如何發展,因此,我認為,學習是最重要的事情。」

    賺錢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巴菲特對投資初學者的建議是,大量閱讀投資書籍,所有的投資成功之道都在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但巴菲特也告誡我們,讀書並不能保證致富:「如果學習研究歷史是發財致富的關鍵所在,那麼《福布斯》400富翁排行榜中全部都是圖書館的管理員。」

    孔子曰:學而時習之。學習的「習」不是複習,而是練習。學重要,習更重要。

    讀書是鑽進去學,但你還得從書中走出來實踐練習,學以致用,才有可能學以致富。知識就是力量,前提是知識能用,而且你會用,知識不能用或者能用而不用,那就沒有價值了。

    讀書容易,實踐不容易。賺錢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你看了書,還得不斷實踐摸索,經過很多失敗挫折之後,才有可能賺到錢。

    書中自有黃金屋,能進能出才能富。

    巴菲特10歲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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