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宋元時期的霸權博弈 第75章 歷史以成敗論英雄·黑暗時代的「青天」 (2)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九月,狄仁傑升任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武則天對狄仁傑說:「您在汝南時,頗有優良政績。您想知道說您壞話的人是誰嗎?」狄仁傑辭謝道:「陛下若認為我有過失,我一定改正;陛下若知道我沒有過失,這就是我的幸運。我不去瞭解進讒言詆毀我的人是誰,周圍的人就都是我的好友,我請求不要讓我去瞭解這個人是誰。」武則天對狄仁傑的胸襟豁達坦蕩深加讚賞。

    荀子曾經說過:「柔自取束,強自取折」,荀子在這裡是教我們要學會使用「柔道」,要躲避矛盾。的確,在中國歷史上,態度強硬、敢於犯顏直諫的人往往沒有好下場。然而在武則天當政的恐怖時代,狄仁傑卻能屢屢犯顏直諫,剛而不折,雖九死一生,到晚年卻得到了武則天的信任,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 

    唐朝的徐有功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強項」獄吏。當時,武則天執政,為了鎮壓異己,鞏固自己的政權,就使用酷吏,施行嚴刑峻法,結果弄得冤獄遍地。但在這種情形下,徐有功卻是一個別調。

    徐有功早年考取明經,累遷蒲州的司法官。他施政寬仁,從來不使用杖刑責人。官吏、百姓都感念他的恩德,覺得他在當地做官,實在是當地人的福氣,於是大家相互約定道:「若有人犯了徐司法的杖刑,大家一定要譴責並處罰他。」因此人人效力、盡心,到徐有功任期結束時,不曾判處過一個人死刑。

    載初元年(公元689年),徐有功升任刑丞。當時酷吏周興、來俊臣、丘神績、王弘義等人羅織罪名誣陷無辜的人,都力圖將被誣陷的人處以極刑,朝廷中百官公卿極為恐懼,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唯獨徐有功保持公平寬恕之心,武則天降旨交大理寺審判的案件,徐有功把被誣陷的人都核實判定無罪釋放,他前後救了一百多人的性命。

    後來,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名朝臣被酷吏誣陷而被判了死刑,武則天對朝臣們說:「古人以殺戮制止殺戮,我現在以恩義制止殺戮,向各位公卿請求,賜給七個人再生的機會,各授以官職,以觀後效。」來俊臣、張知默等酷吏又上表章請求將七人判處死刑,武則天不批准他們的奏請。來俊臣就重新審驗裴行本的「罪行」,在朝廷啟奏道:「裴行本暗行叛逆之事,狀告張知謇與廬陵王謀反不實,罪當處斬。」徐有功駁奏道:「來俊臣違背明主再生之賜,有損聖人恩信之德。為臣雖然應該嫉惡,可是侍奉君主,一定要順應其美意。」裴行本終於因為徐有功的力爭而免於死刑。

    徐有功經常在朝堂之上啟奏案情,議論是非曲直,武則天聲色俱厲地責問他,左右的朝臣們無不戰慄,徐有功神色自若,不屈不撓,爭辯得更加直切。不久,徐有功調任秋官員外郎,又升任秋官郎中。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其弟長沙令李榆次被酷吏唐奉誣陷,說他們私下裡議論天下大勢,要推翻武則天,恢復李姓。武則天最恨的就是這個,當然要把兄弟二人處斬。徐有功又堅持爭議,力圖免去二人死刑,但終於沒能成功。

    由於當時朝廷裡的人只要告發別人,往往就能夠陞官,就更容易取得武則天的信任,所以周興就趁此機會彈劾徐有功,向武則天啟奏道:「我聽說兩漢舊例,阿附臣下,欺罔君上者,處以腰斬的刑罰,當面欺罔君上者,也處以斬刑。另外,《禮》中說:出言破壞法令制度者,處死刑。徐有功故意為謀反的罪犯開脫罪行,那是犯下不赦之罪,請將他下獄審訊定罪。」武則天雖然沒有答應將徐有功下獄問罪,但徐有功終於還是因此被免官。

    過了很久,周興和來俊臣等人弄得天怒人怨,武則天就又起用了徐有功,讓他任左台侍御史。當時,遠近的人們聽說徐有功又被授予官職,都高興地相互慶賀。

    後來,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龐氏被家中的僕人誣告,說她在夜間暗自祈求上天為李氏賜福,恢復李唐王朝,武則天及早退位。武則天命給事中薛季昶審理這一案件。薛季昶使用酷刑,迫使龐氏屈招,將龐氏定成死罪,處以斬刑。

    徐有功知道這又是冤案,便在朝廷上當眾辯明龐氏無罪,純屬竇家奴僕挾怨誣陷。薛季昶懷恨在心,反而誣陷徐有功與龐氏勾結謀逆,奏請武則天交付法司審理。法司審訊徐有功,定為斬刑,斬首示眾。徐有功剛剛復職就被定成死罪,令史流著淚把定罪的結果告訴徐有功,徐有功說:「難道只有我死,那些害人的酷吏就永遠不會死嗎?」於是慢慢地站起身回家。

    武則天看了法司處治徐有功的奏章,召見徐有功而責問道:「您過去所斷的案子,為什麼失誤這樣多呢?對犯人那樣寬容呢?」徐有功回答道:「出現失誤,是我的小過失,最多懲罰我一個人;保全了人的性命,是聖人的大德,那是為陛下積德啊!希望陛下弘揚好生之大德,那麼天下人就非常幸運了。」

    武則天聽了徐有功的話,立即有所醒悟,也感到多年以來執法過於嚴酷,殺人確實過多,因此沉默了好久沒有說話。後來,龐氏免去死刑,流放到嶺南地區,徐有功被除名,貶為庶人。

    不久,徐有功又被起用,任左司郎中,後又升任司刑少卿。徐有功對親近的人說:「現在身為大理司刑少卿,手中掌握的案件都關係著人命,一定不能不顧實情而順從皇上的旨意,以詭辯之辭苟且保全性命,苟且保全官職。」所以前後任刑官,而諫阻被錯判死刑之人的判決執行,即使有時三次經朝議判定死刑,徐有功仍堅持諫阻,不屈不撓。因此,酷吏的暴虐之行稍有些收斂,當時的人們把徐有功比作漢朝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的於定國、張釋之。人們都說:「若審案的官員都像徐有功這樣,哪裡還會有冤案呢?」

    過了很久,徐有功又調任司僕少卿。長安二年(公元702年),徐有功去世,終年六十二歲,追贈司刑卿。中宗即位,降旨褒獎徐有功道:「忠正之臣,自古所尚;褒贈之典,歸章所重。已故大理卿徐有功,節操貞勁,心懷耿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掌握刑典,深存敬慎。周興、來俊臣等人,性極殘酷,務在殺戮,不順其情,立加誣陷,徐有功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由他所斷之案,都得到平反,即使漢朝的於定國、張釋之,又哪裡能超過他啊!我重新執政,追念他生前的事跡,其人已歿,他的品德值得稱讚。追贈徐有功為越州刺史,並遣使者就其家弔祭,賜絲綢百匹,授予他的兒子官職,以資褒獎。」

    【評議】

    當我們今天談論狄仁傑、徐有功的時候,也許並不覺得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其實並非如此。在當時的具體環境中,他們每做一件事,都冒著殺身的風險。以他們的才智和名望,如果願意阿諛逢迎,陞官發財比其他人要容易得多,但他們卻選擇了這樣一條路。即使放在今天,他們的精神也是難能可貴的。難道這樣的「青天」不比貪官、昏官、庸官更好嗎?難道這樣的「青天」不正是魯迅先生所說的民族的脊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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