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37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四 (3)
    恐怕這一章還得繼續說一些閒話。在進行土療法的實驗時,我同時也在做著飲食的實驗,在這裡用大量篇幅來講述這個事未必合適,雖然以後有機會再談,但不吐不快。

    從現在到以後,我都不打算細談關於飲食的問題,因為幾年前我已經在《印度輿論》一書上用古遮拉特文寫過一系列的文章來談論這個問題,後來還以名為《健康指南》的英文書出版了單行本。在我寫的寥寥無幾的幾本書中,這一本在東方和西方同樣受歡迎,對此我直到今天都不甚理解。這些文章本是為了《印度輿論》的讀者寫的,但《健康指南》的影響力更大一些,而很多讀者沒有看過《印度輿論》,他們總是就飲食營養的問題與我通信討論。因此現在看來似乎有必要談一談這本小冊子,雖然覺得並不需要修改書中的觀點,但我還是根據親身體驗改動了一些內容,都是讀者們不知道的,而我想他們應該知道這些。

    像我的其他一切作品一樣,這本小冊子的寫成也伴隨著一種精神上終極目標,而這種精神上的最終目標經常激勵著我的每一個行動;因此,一想到時至今日書中提出的某些理論我自己也沒有加以實踐時,心裡就非常不安。

    我確信,除了當嬰兒時需要吸吮媽媽的乳汁外,人根本沒有必要再喝任何奶。除了曬乾的水果和堅果之外,他的食物不應當再有其他東西。從葡萄這一類水果和杏仁這一類堅果中就可以獲得身體器官和神經組織所需要的足夠的營養。一個人若能依靠這類食物為生,就可以很容易地節制性慾和其他情感了。印度有一句諺語:「吃什麼,像什麼」,我及我的同事都對此有深刻的體會。在那本書裡已詳細地論述了這個觀點。

    然而不幸的是,在印度時我卻發現在實踐中自己不得不否定某些理論。在凱達忙著招募新兵時,我因為吃錯東西病倒了,差一點喪命。我竭力試圖通過不喝牛奶來重建自己健康的體格,可是徒勞無功。我向自己認識的所有醫生、印度教的大夫和科學家們求助,拜託他們能找到一種可以替代牛奶的食物。有人建議喝綠豆湯,有人建議喝「茅赫羅」水,還有人建議喝杏仁露。我拼著命的一一體驗了這些食物,但是其中沒有一樣能讓我離開病床。印度教醫生引述了查羅克(Charaka)[印度吠陀時代的一位醫學家,他在阿育吠陀中自成一派,是印度教醫學之宗。

    ]的許多詩文給我聽,告訴宗教中關於飲食的禁忌在治療學上毫無意義,要維持生命,只有喝牛奶。那些毫不猶豫地建議我喝牛肉茶和白蘭地的人又如何幫助我依靠不含牛奶的食物活下來呢?我發過誓,不能喝黃牛的奶或水牛的奶。自然,我發的誓即意味著不喝所有的奶,但是為了活下去,我只好欺騙自己而只強調我的誓言的字面意思,既然在發誓時心目中指的是黃牛的奶和水牛的奶,那我可以喝羊奶。開始喝羊奶時,我心裡非常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誓言遭到破壞了。

    然而要發動一次反對勞萊特法案的運動的想法勉勵著我,增強了我活下去的信心。結果呢,我生平最重大的一次體驗就此完結了——喝過羊奶後,我恢復了健康。

    我知道人們爭論過靈魂和一個人的飲食是否有關的問題,因為靈魂既不吃,也不喝,所以問題的重點不在你從外面放了什麼東西進去,而在你從內心流露了什麼東西出來。毫無疑問,這種說法有點道理。然而與其檢查此中原委正確與否,不如堅持自己的信念。對於那些願意生活在對神靈有所敬畏的境界中、願意與神靈面對面的探索者們,節制飲食的數量還有質量,和節制思想與言論是同樣重要的。

    我不僅要找出自己那些失敗的理論,還要鄭重警告讀者們不要再運用它。我要勸告那些遵照我的理論而不喝奶的人,請不必堅持這麼做,除非這麼做在各方面都是絕對有好處的,或是在有經驗的醫生的勸告下才這麼做。迄今為止,依照我的經驗:對那些消化不良或困於病榻的人來說,再沒有任何既清淡又富含營養的東西可以同奶類相媲美了。

    如果有人在讀到這一章以後,碰巧有這方面的體驗,願意憑他的體驗而非書本上的知識告訴我一種可以代替奶類的,具有與奶類同樣的營養而又容易消化的蔬菜,那我將感激不盡。

    八十六與當權者鬥爭

    現在轉回來談亞洲人事務部吧。

    主管亞洲人的官員多數聚居在約翰內斯堡。我觀察後得出結論,這些官員根本沒有好好地保護印度人、中國人以及其他亞洲人,而且是在狠狠地壓搾他們。每天都有人來向我控訴:「有權利進城的人拿不到進城的許可證,而那些沒有權利進城的人只要花100英鎊就可以進城。如果你不站出來主持公道,還有誰可以呢?」我也有同感。如果我不能讓這種罪惡消除,那就是白住在德蘭士瓦了。

    於是我開始收集證據,等到掌握了相當多的材料後,便把它們交給警察局長。局長看起來像是一個公正的人。他沒有冷淡對我,而是很有耐心地聽我說完,並要看全部材料。他親自去找證人談話,而且非常滿意我的工作,不過我們都意識到:在南非要想找到白人陪審團來審判一個對有色人種犯下罪過的白人是很困難的。「不過」,他說,「無論如何,我們應該盡力試一試。如果是擔心陪審員會替那些犯罪的白人開脫就讓他們逍遙法外,是不對的。我得把他們繩之於法。我向你保證我會盡力而為。」

    我不需要這些保證。我懷疑多數官員,但我沒有掌握無可辯駁的證據來起訴他們,但要逮捕那兩個罪犯,我是有十足的把握的。

    我的行動不再是秘密。好多人都知道我幾乎天天往警察局跑。那兩個即將被拘捕的官員手下有幾個辦事不錯的暗探,他們常在我的事務所外盯梢,把我的一舉一動報告給他們的長官。然而我得承認,這兩個官員太壞了導致他們雇不到更多的暗探。若沒有印度人和中國人幫助我,還抓不住他們。

    還是有一個人潛逃了。警署發了一張引渡的傳票,又將他抓回德蘭士瓦。他們受到審判,儘管有充足的證據起訴他們,而且陪審團也掌握了其中一人潛逃的事實,但最終他們還是被判無罪釋放了。

    我的確非常失望,警察局長也感到很難過,這使我非常厭惡律師這個職業。在我眼中,智力變成了一種可惡的東西,因為人們可以利用它來掩蓋罪惡。然而那兩個官員的確罪惡深重,即使他們獲釋,政府也無法庇護他們。他們都被革職,而亞洲人事務部也比以前清廉了,印度僑團的利益或多或少有了點保障。

    這件事提高了我的聲譽,增加了我的業務。此前,印度僑團每個月要花在同官員打交道的幾百英鎊的冤枉錢也省下了一大半。這筆錢不能完全省掉,仍然有貪污的人還在伺機進行那套勾當。不過至少現在正直的人有可能保持他的正直了。

    說實話,儘管這些官員很壞,但我和他們並無私怨。他們自己也清楚這一點,當他們有困難前來向我求助時,我也會幫助他們。後來他們有了受雇於約翰內斯堡市政廳的工作機會,只要我不反對,他們就能任職。他們的一個朋友特意為這件事來找我,我答應不會阻礙他們,於是後來他們成功受雇了。

    我的態度讓與我打交道的那些官員都很心安,雖然我常會同他們的部門作鬥爭,有時還會應用一些強烈的措辭,但他們還願意與我保持頗為友好的關係。那時我並沒有完全意識到這種品行出於我的秉性的一部分。後來我才漸漸懂得這也是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最根本的一部分,而且是佛教和婆羅門教中非暴力主義的一種特性。

    一個人和他的行為是兩碼事。做好事是應該得到讚許的,而做壞事就應該受到譴責,而一個人總會因為其行為的好壞而被尊敬或憐憫。「惡其罪而非惡其人」這句話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這就是仇恨的種子遍佈世界的原因。

    非暴力主義便是追求真理的基礎。我漸漸意識到:如果不以「非暴力」為基礎,追求真理是徒勞無功的。反抗和攻擊一種制度是正當的,但是要反抗和攻擊這種制度的創造者,那就等於反抗和攻擊自己,我們每個人都是造物主的兒女,被同一把刷子粉飾出來,惟其如此,每個人心中的蘊涵的神聖力量都是無窮無盡的。藐視任何一個普通人也就是藐視神靈的力量,傷害的就不只是那個人,還有整個世界。

    八十七一個神聖的回憶和懺悔

    生活中遇到的諸多事情讓我與各階層的人都有密切的接觸,和他們往來的經驗證實了我對他們是一視同仁的,無論是親戚還是陌生人,是同胞還是外國人,是白人還是有色人種,是印度教徒還是信仰其他宗教的印度人(如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或猶太教徒)。我可以說我的心不允許我有區別地對待他們。我不敢說這是有意為之的美德,因為這不是我做過努力的結果,而是發自本性而為。至於「阿希莫殺」[意即非暴力。

    ]、「婆羅摩恰立亞」[意即禁慾。

    ]、「阿巴裡格拉哈」等等美德,倒的確是靠我全心全意地不斷爭取而來的。

    我在杜爾班當律師時,事務所的職員都和我一塊兒住,其中既有印度教徒也有基督教徒,如果按省份來看,就是既有古遮拉特人也有泰米爾人。我待他們像待自己的家人一樣,我的妻子常因此與我發生爭執。當時有一個職員是基督教徒,屬於潘查摩(Panchama)種姓[印度教社會中的不可接觸階級,主要從事鐵工勞動,被視為極不潔的人。

    ]。

    我們住的房子是仿照西式的洋房建造的,房裡沒有排放污水的設備,所以每個房間都有一把夜壺。我們沒有僱用用人或掃地的人,通常是由我的妻子或我自己照管。那些已經同我們住熟了的職員自然會自己清理好這些東西,可是這位基督教徒是新來的,整理他的寢室是我們的職責所在。讓我的妻子去清洗潘查摩人用的夜壺超越了她可以容忍的限度,於是我們發生了爭吵。她不但不許我做,自己也不願意做。時至今日,我依然記得她呵斥我的情景,她的眼睛氣得通紅,拿著夜壺走下樓梯,眼淚順著雙頰流了下來。然而我是一個既殘忍又仁慈的丈夫,自以為是妻子的教師,出於盲目的愛而讓她受折磨。

    我希望她不要帶著情緒倒夜壺,打掃衛生,我要她心情愉快去勞動。於是我大聲說道:「在我家裡我受不了你這種無聊的樣子!」

    這話像箭一樣刺痛了她。

    她回擊道:「你自己待在家吧,讓我走。」

    我怒了,失去了理智,憐憫之情也煙消雲散。我抓住她的手,把這個無助的女人拖到樓梯對面的門口,想開門推她出去。她的眼淚像潮水一樣奔湧:「你不覺得羞愧嗎?你沒有理智了嗎?你讓我去哪兒?在這兒我沒有父母或親戚可以投靠。作為你的妻子,你覺得我就應該忍受你的拳打腳踢嗎?看在老天爺的分上,請冷靜點,把門關上吧,免得別人看見了笑話我們!」

    我還是裝出一副不買賬的樣子,但是確實感到慚愧了,就關上了大門。我的妻子離不開我,其實我也不能離開她。我們吵過很多次架了,但是最後都重歸於好。妻子憑借她無比的耐性,往往是勝利者。

    今天我可以超然地來敘述這件事情,因為它屬於我曾幸福地經歷過的那段日子。我不再是一個盲目的昏頭昏腦的丈夫了,也不再自以為是妻子的教師了。如果嘉斯杜白願意的話,今天她還可以對我毫不客氣,我從前也常那樣對待她。我們是久經考驗的朋友,誰也不再視對方為發洩情慾的對象。在我害病期間,她一直忠心耿耿地看護我,侍候我,不求任何回報。

    我剛說的這件事發生在1898年,當時我還沒有「禁慾」的觀念。那時我還把妻子當做丈夫發洩情慾的對象,生來就該聽命於丈夫,還不明白其實她是能分擔丈夫的喜悅與憂愁的助手、朋友和伴侶。

    直到1900年,我的想法才產生了劇烈的變化,而到1906年時新觀念才變得具體可行,不過關於這一點,我打算到適當的地方再談,在此只說一點:隨著我對性慾的需求逐漸消失,我的家庭生活變得越來越平靜、甜蜜和幸福了。

    讀者們可不要把我們視為一對理想的夫妻,或是推斷我們兩人的思想是完全保持一致的。也許嘉斯杜白自己也不知道她與我的思想有何不同。時至今日,她大概還是不能贊同我的許多做法。我們從未討論過這些事情,我認為這種討論也不會有什麼好處。她既未從父母那兒得到教育,也沒有在我應該幫助她的時候得到我的教導。然而她秉性中有一種非常高貴的品質,大部分的印度教徒的妻子或多或少都具備這樣的品質。即無論自願還是非自願,無論自覺還是非自覺,她認為應該遵循丈夫的步伐,她從未阻撓我去過一種有節制的生活。所以儘管我們在文化程度上有天壤之別,我還是一直認為我們的生活是美滿的、幸福的、不斷進步的。

    八十八同歐洲朋友的親密往來(上)

    寫到這一章時,我有必要告訴讀者我是怎樣把這個故事一周接一周地逐步寫出來的。

    當我剛開始寫時,並沒有一個十分明確的計劃,我沒有日記或文件可作為寫作的基礎。我在寫作時是有神靈在指示的。我不敢說自己人生中一切有意識的思想和行動都是在神靈的指示下進行的,然而審視一下我這一生中走出的最重要的幾步,以及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要說都是有神靈在指示的,絕不為過。

    我沒有看見過神,也不認識神。我信仰神靈只是出於本意,由於我的信仰是抹不掉的,我便將其視為一種體驗。然而,有人覺得把信仰當做體驗等於玩弄真理。也許更加準確的說法是:我實在找不到合適的話來形容我所信仰的神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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