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靈雨 第29章 下編:俗世微塵 (23)
    親家爺是個商人,頭腦也很率直,一聽就有了氣,說:「怎樣說得這樣容易——要就取去,不要就扛回來?誰家養女兒是要受別人的女兒欺負的?」他是個雜貨行主,手下有許多工人,一號召,都來聚在他面前。他又不打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對著工人們一氣地說:「我家姑娘受人欺負了。你們替我到許家去出出氣。」工人一轟,就到了那有喪事的親家門前,大興問罪之師。

    裡面的人個個面對面呈出驚惶的狀態。老四和妻子也相對無言,不曉得要怎辦才好。外面的人們來得非常橫逆,經兄弟們許多解釋然後回去。姊姊更氣得凶,跑到屋裡,指著四弟婦大罵特罵起來。

    「你這潑婦,怎麼這一點點事情,也值得教外家的人來干涉?你敢是依仗你家裡多養了幾個粗人,就來欺負我們不成?難道你不曉得我們詩禮之家在喪期裡要守制的麼?你不孝的賤人,難道丈夫叫你出來上供是不對的,你就敢用扇頭打他?你已犯七出之條了,還敢起外家來鬧?好,要吃官司,你們可以一同上堂去,請官評評。弟弟是我抱大的,我總可以做報告。」

    妻子才理會丫頭不在身邊。但事情已是鬧大了,自己不好再辯,因為她知道大姑的脾氣,越辯越惹氣。

    第二天早晨,姊姊召集弟弟們在靈前,對他們說:「像這樣的媳婦還要得麼?我想待一會,就扛她回去。」這大題目一出來,幾個弟弟都沒有話說,最苦的就是四弟了。他知道「扛回去」就是犯「七出之條」時「先斬後奏」的辦法,就顫聲地向姊姊求情,姊姊鄙夷地說:「沒志氣的懦夫,還敢要這樣的婦人麼?她昨日所說的話我都聽見了。女子多著呢,日後我再給你挑個好的。我們已預備和她家打官司,看看是禮教有勢,還是她家工人的力量大。」

    當事的四弟那時實在是成了懦夫了!他一點勇氣也沒有,因為這「不守制」、「不敬夫」的罪名太大了,他自己一時也找不出什麼話來證明妻子的無罪,有赦免的餘地。他跑進房裡,妻子哭得眼都腫了。他也哭著向妻子說:「都是你不好!」

    「是……是……我我……我不好,我對對……不起你!」妻子抽噎著說。丈夫也沒有什麼話可安慰她,只挨著她坐下,用手撫著她的脖項。

    果然姊姊命人雇了一頂轎子,跑進房裡,硬把她扶出來,把她頭上的白麻硬換上一縷紅絲,送她上轎去了。這意思就是說她此後就不是許家的人,可以不必穿孝。

    「我有什麼感想呢?我該有怎樣的感想呢?懦夫呵!你不配■顏在人世,就這樣算了麼?自私的我,卻因為不貫徹無勇氣而陷到這種地步,夫復何言!」當時他心裡也未必沒有這樣的語言。他為什麼懦弱到這步田地?要知道他原不是生在為夫婦的愛而生活的地方呀!

    王親家看見平地裡把女兒扛回來,氣得在堂上發抖。女兒也不能說什麼,只跪在父親面前大哭。老親家口口聲聲說要打官司,女兒直勸無須如此,是她的命該受這樣折磨的,若動官司只能使她和丈夫吃虧,而且把兩家的仇恨結得越深。

    老四在守制期內是不能出來的。他整天守著靈想妻子。姊姊知道他的心事,多方地勸慰他。姊姊並不是深恨四弟婦,不過她很固執,以為一事不對就事事不對,一時不對就永遠不對。她看「禮」比夫婦的愛要緊。禮是古聖人定下來,歷代的聖賢親自奉行的。婦人呢?這個不好,可以挑那個。所以夫婦的配合只要有德有貌,像那不德、無禮的婦人,盡可以不要。

    出殯後,四弟仍到他的書塾去。從前,他每夜都要回武館街去的。自妻去後,就常住在窺園。他覺得一到妻子房裡冷清清的,一點意思也沒有,不如在書房伴著書眠還可以忘其愁苦。唉,情愛被壓的人都是要伴書眠的呀!

    天色晚,學也散了。他獨在園裡一棵芒果樹下坐著發悶。妻子的隨嫁丫頭藍從園門直走進來,他雖熟視著,可像不理會一樣。等到丫頭叫了他一聲「姑爺」,他才把著她的手臂,如見了妻子一般。他說:「你怎麼敢來?……姑娘好麼?」

    「姑娘命我來請你去一趟。她這兩天不舒服,躺在床上哪,她吩咐掌燈後才去,恐怕人家看見你,要笑話你。」

    她說完,東張西望,也像怕人看見她來,不一會就走了。那幾點鐘的黃昏偏又延長了,他好容易等到掌燈時分!他到妻子家裡,丫頭一直就把他帶到樓上,也不敢教老親家知道。妻子的面比前幾個月消瘦了,他說:「我的……」他說不下去了,只改過來說:「你怎麼瘦得這個樣子!」

    妻子躺在床上也沒起來,看見他還站著出神,就說:「為什麼不坐,難道你立刻要走麼?」她把丈夫揪近床沿坐下,眼對眼地看著。丈夫也想不出什麼話來說,想分離後第一次相見的話是很難起首的。

    「你是什麼病?」

    「前兩天小產了一個男孩子!」

    丈夫聽這話,直像喝了麻醉藥一般。

    「反正是我的罪過大,不配有福分,連從你得來的孩子也不許我有了。」

    「人不要緊的,日後我們還可以有五六個。你要保養保養才是。」

    妻子笑中帶著很悲哀的神采說:「癡男子,既休的妻還能有生子女的榮耀麼?」說時,丫頭遞了一盞龍眼干甜茶來。這是台灣人待生客和新年用的禮茶。

    「怎麼給我這茶喝,我們還講禮麼?」

    「你以後再娶,總要和我生疏的。」

    「我並沒休你。我們的婚書,我還留著呢。我,無論如何,總要想法子請你回去的,除了你,我還有誰?」

    丫頭在旁邊插嘴說:「等姑娘好了,立刻就請她回去吧。」

    他對著丫頭說:「說得很快,你總不曉得姑太和你家主人都是非常固執,非常喜歡賭氣,很難使人進退的。這都是你弄出來的。事已如此,夫復何言!」

    小丫頭原是不懂事,事後才理會她跑回來報信的關係重大。她一聽「這都是你弄出來的」,不由得站在一邊哭起來。妻子哭,丈夫也哭。

    一個男子的心志必得聽那寡後回家當姑太的姊姊使令麼?當時他若硬把妻子留住,姊姊也沒奈他何,最多不過用「禮教的棒」來打他而已。但「禮教之棒」又真可以打破人的命運麼?那時候,他並不是沒有反抗禮教的勇氣,是他還沒得著反抗禮教的啟示。他心底深密處也會像吳明遠那樣說:「該死該死!我既愛妹妹,而不知護妹妹;我既愛我自己,而不知為我自己著想。我負了妹妹,我誤了自己!事原來可以如人意,而我使之不能;我之罪惡豈能磨滅於萬一,然而赴湯蹈火,又何足償過失於萬一呢?你還敢說:『事已如此,夫復何言』麼?」

    四弟私會出妻的事,教姊姊知道,大加申斥,說他沒志氣。不過這樣的言語和愛情沒有關係。男女相待遇本如大人和小孩一樣。若是男子愛他的女人,他對於她的態度、語言、動作,都有父親對女兒的傾向;反過來說,女人對於她所愛的男子也具足母親對兒子的傾向。若兩方都是愛者,他們同時就是被愛者,那是說他們都自視為小孩子,故彼此間能吐露出真性情來。小孩們很願替他們的好朋友擔憂、受苦、用力;有情的男女也是如此。所以姊姊的申斥不能隔斷他們的私會。

    妻子自回外家後,很悔她不該貪嚼一口檳榔,貪吸一管旱煙,致誤了靈前的大事。此後,檳榔不再入她的口,煙也不吸了。她要為自己的罪過懺悔,就吃起長齋來。就是她親愛的丈夫有時來到,很難得的相見時,也不使他挨近一步,恐怕玷了她的清心。她只以唸經繡佛為她此生唯一的本分,夫婦的愛不由得不壓在心意的崖石底下。

    十幾年中,他只是希望他岳丈和他姊姊的意思可以換回於萬一。自己的事要仰望人家,本是很可憐的。親家們一個是執拗,一個是賭氣,因之光天化日的時候難以再得。

    那晚上,他正陪姊姊在廳上坐著,王家的人來叫他。姊姊不許說:「四弟,不許你去。」

    「姊姊,容我去看她一下吧。聽說她這兩天病得很厲害,人來叫我,當然是很要緊的,我得去看看。」

    「反正你一天不另娶,是一天忘不了那潑婦的。城外那門親給你講了好幾年,你總是不介意。她比那不知禮的婦人好得多——又美、又有德」。

    這一次,他覺得姊姊的命令也可以反抗了。他不聽這一套,逕自跑進屋裡,把長褂子一披,匆匆地出門。姊姊雖然不高興,也沒法揪他回來。

    到妻子家,上樓去。她躺在床上,眼睛半閉著,病狀已很兇惡。他哭不出來,走近前,搖了她一下。

    「我的夫婿,你來了!好容易盼得你來!我是不久的人了,你總要為你自己的事情打算,不要像這十幾年,空守著我,於你也沒有益處。我不孝已夠了,還能使你再犯不孝之條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孝不孝是我的事,娶不娶也是我的事。除了你,我還有誰?」

    這時丫頭也站在床沿。她已二十多歲,長得越嫵媚、越懂事了。她的反省,常使她起一種不可言喻的傷心,使她覺得她永遠對不起面前這位垂死的姑娘和旁邊那位姑爺。

    (20)坐起言語終不調戲常應法律而無輕失。(5)

    垂死的妻子說:「好罷,我們的恩義是生生世世的。你看她。」她撮嘴指著丫頭,用力往下說,「她長大了。事情既是她弄出來的,她得替我償還。」她對著丫頭說,「你願意麼?」丫頭紅了臉,不曉得要怎樣回答。她又對丈夫說:「我死後,她就是我了。你如記念我們舊時的恩義,就請帶她回去,將來好替我……」

    她把丈夫的手拉去,使他楂住丫頭的手,隨說:「唉,子女是要緊的,她將來若能替我為你養幾個子女,我就把她從前的過失都寬恕了。」

    妻子死後好幾個月,他總不敢向姊姊提起要那丫頭回來。他實在得很懦弱的,不曉怎樣怕姊姊會怕到這地步!

    離王親家不遠住著一位老妗婆。她雖沒為這事擔心,但她對於事情的原委是很明瞭的。正要出門,在路上遇見丫頭,穿起一身素服,手挽著一竹籃東西,她問:「藍,你要到哪裡去?」

    「我正要上我們姑娘的墳去。今天是她的百日。」

    老嶺婆一手扶著杖,一手捏著丫頭的嘴巴,說:「你長得這麼大了,還不回武館街去麼?」丫頭低下頭,沒回答她。她又問:「許家沒意思要你回去麼?」

    從前的風俗對於隨嫁的丫頭多是預備給姑爺收起來做二房的,所以妗婆問得很自然。丫頭聽見「回去」兩字,本就不好意思,她雙眼望著地上,搖搖頭,靜默地走了。

    妗婆本不是要到武館街去的,自遇見丫頭以後,就想她是個長輩之一,總得贊成這事。她一直來投她的甥女,也叫四外甥來告訴他應當辦的事體。姊姊被妗母一說,覺得再沒有可固執的了,說:「好吧,明後天預備一頂轎子去扛她回來就是。」

    四弟說:「說得那麼容易?要總得照著娶繼室的禮節辦,她的神主還得請回來。」

    姊姊說:「笑話,她已經和她的姑娘一同行過禮了,還行什麼禮?神主也不能同日請回來的。」

    老妗母說:「扛回來時,請請客,當做一樁正事辦也是應該的。」

    他們商量好了,兄弟也都贊成這樣辦。「這種事情,老人家最喜歡不過」,老妗母在辦事的時候當然是一早就過來了。

    這位再回來的丫頭就是我的祖母了。所以我有兩個祖母,一個是生身祖母,一個是常住在外家的「吃齋祖母」——這名字是母親給我們講祖母的故事時所用的題目。又「丫頭」這兩個字是我家的「聖諱」,平常是不許說的。

    我又講回來了。這種父母的愛的經驗,是我們最能理會的。人人經驗中都有多少「祖母的心」、「母親」、「祖父」、「愛兒」等等事跡,偶一感觸便如懸崖瀉水,從盤古以來直說到於今。我們的頭腦是歷史的,所以善用這種才能來描寫一切的事故。又因這愛父母的特性,故在作品中,任你說到什麼程度,這一點總抹殺不掉。我愛讀《芝蘭與茉莉》,因為它是原原本本地說,用我們經驗中極普遍的事實觸動我。我想凡是有祖母的人,一讀這書,至少也會起一種回想的。

    書看完了,回想也寫完了,上課的鍾直催著。現在的事好像比往事要緊,故要用工夫來想一想祖母的經歷也不能了!大概她以後的境遇也和書裡的祖母有一兩點相同吧。

    寫於哥倫比亞圖書館四一三號,檢討室,

    十三年,二月,十日。

    我的童年

    廷平郡王祠邊

    小時候的事情是很值得自己回想的。父母的愛固然是一件永遠不能再得的寶貝,但自己的幼年的幻想與情緒也像靉靆的孤雲隨著旭日昇起以後,飛到天頂,便漸次地消失了。現在所留的不過是強烈的後像,以相反的色調在心頭映射著。

    出世後幾年間是無知的時期,所能記的只是從家長們聽得關於自己的零碎事情,雖然沒什麼趣味,卻不妨紀紀實。在公元一八九三年二月十四日,正當光緒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的上午丑時,我生於台灣台南府城延平郡王祠邊的窺園裡。這園是我祖父置的。出門不遠,有一座馬伏波祠,本地人稱為馬公廟,稱我們的家為馬公廟許厝。我的乳母求官是一個佃戶的妻子,她很小心地照顧我。據母親說,她老不肯放我下地,一直到我會在桌上走兩步的時候,她才驚訝地嚷出來:「丑官會走了!」叔丑是我的小名,因為我是丑時生的。母親姓吳,兄弟們都稱她叫「嫗」,是我們幾弟兄跟著大哥這樣叫的,鄉人稱母親為「阿姐」、「阿姨」、「乃娘」,卻沒有稱「嫗」的,家裡叔伯兄弟們稱呼他們的母親,也不是這樣,所以「嫗」是我們幾兄弟對母親所用的專名。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