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內參 第62章 舊愛見光死
    常言道:「愛一個人多久,就需要多久去忘記。」這個時間裡,是抗體生長的過程,如果還沒長好又招惹了起來,就有重新感染的可能。但不管生活在哪裡,新的愛情多麼甜蜜,總有某些觸媒讓記憶捲土重來,以至產生見見面的衝動,還帶著一種檢疫的好奇。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無聊的事,在忽然想起某個下落不明的舊愛時,用起現代化的搜索工具,企圖找出蛛絲馬跡。我曾經這樣搜出高中年代瘋狂追求的男生的電子郵箱,還搜出過初中時暗戀的語文老師的電話號碼,甚至小學時迷戀的一個男人的照片。時間跨度越大,就越唏噓。有時唏噓到難以接受,啊,他變成了那樣。

    人有選擇性記憶的習慣,尤其在分離的時光裡,一些不美好的東西都模糊了,而美化的部分卻魂牽夢繞。於是,危險出現了。當某天一個新的形象,沖刷到你眼前,感覺真的很像網戀多年的對象見光死了。死得慘烈,又很僥倖,原來,你愛過的那個人如此庸常了,你再也不會因為失去他而悲傷了。

    舊愛見光死,像一個任性孩子的破壞性遊戲,卻也是很好的療傷方式。我是怎樣把初吻的人清洗出去的呢?還記得戛然而止的戀情,曾讓我在高中開學後的軍訓中,一次次站在枯燥的隊列中淚流滿面,然後寫了好多情書,憧憬了種種未來。直到上大學後,我鼓起勇氣去把他找回來。我穿上了最蘿莉的娃娃裝,帶著最清純的表情走出火車站。這時,我見到了他,落魄,發胖,眉目間原有的神采也被打工生活摧殘而盡。他領著我到一家雜亂的小吃店,吃了碗米粉,又在街頭拖著我的手走向公園,我竟然不自在地想把手抽回來。坐在公園的長凳上時,每當他親暱地想要親吻我一下,我就更強烈地想要逃離現場。結果,我找了個借口逃了回來,他再寫信也如石沉大海。

    人真的會變的呀,當女人沉迷於和自己的幻想談戀愛,實際的情形就會更加諷刺。有時也不排除對方故意粉碎你的幻想的情況出現。比如有個我曾經對著廣場大喊我愛你的男人在闊別多年後,與我約會了。我還設想著與舊愛做什麼愛做的事,他卻說:「我現在還不餓,你請我去踩背吧,那個店的姑娘踩背很舒服,你可以參觀一下我被踩的樣子。」然後,你知道這個必殺技多麼管用,當我按捺住心中的不滿,定定地站在那裡,看著那副熟悉的骨頭被姑娘的雙腳踩來踩去,最後買了單出來,一點愛的背影也蕩然無存了。

    如果你以為還愛他,去見光死一次吧;如果你怕她還愛你,給她一個見光死的機會吧。如果不甘心死在最美好的回憶裡,就死在面目全非的現實裡吧。疼一次,打一支免疫針,就可以輕鬆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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