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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夫人被害事件
作者:山村美紗

  昭和某年8月19日,九州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件。
  這年夏天特別熱。夜裡11點過後,微弱的陣陣涼風吹起,容易熬過酷暑的一天。
  Q制鋼廠的年輕董事遠山榮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舊式的橫樑木門已經關閉,附近一帶萬籟俱寂,夜闌人靜。按照晚歸的習慣,他轉到後門。
  榮造一邊用手揮趕糾纏不休的大群蚊子,一邊打開木門走進院內。他感到蹊蹺,不由得心裡「哎呀」一聲:廊簷下的木板套窗開了五六厘米的縫隙,微弱的光亮從那裡射進院庭。
  榮造小聲呼喚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沒聽到妻子的回答。倏地,榮造的心頭襲來一陣不安。他忙手忙腳地脫下鞋,拉開套窗,跳過充當寢室的中間屋子。
  妻子躺在蚊帳裡,在長明燈的輝映下,臉色顯得格外蒼白。
  「喂,我回來了!」
  他想從蚊帳外面伸手把她搖醒,可是觸到了一個硬東西,他不禁一驚。

  是切生魚片的菜刀刺進了她的左胸,鮮血滲到睡衣外面。
  鄰屋敞著隔扇的蚊帳內,母親繡伊和他那剛滿5歲的大女兒麻子,發出均勻的鼾聲,呼呼地睡得正甜。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也沒把她倆驚醒。
  不大工夫,救護車到了。被害人已經氣絕,救護隊員拒絕送往醫院,相反作為橫死事件,要求警察前來現場。榮造因是頭一個發現的人,便介紹了他發現時現場的情景。
  經初步調查,警察認為榮造的陳述屬實。嚴密的搜查開始了。因為東西沒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癡情的說法佔了上風。列入嫌疑名單內的十幾個人之中,有一個人的名字始終不能從名單上抹掉。此人就是當天下午來安電扇插座的近鄰電工飯島貢(當時25歲)。本人始終堅持無罪,說當晚在自己家裡獨自修理收音機。但,沒有人證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時洗了的褲子,翌晨還在室內晾著,這一點也叫人生疑。而且他熟悉遠山家的房間陳設,家屬成員,很喜歡被害人,經常黏黏糊糊,纏在身邊。所以他被認為是作案人的可能性極大。
  對飯島貢住宅進行了搜查,發現他的襯衣的胸部有小豆粒那麼大的一塊血跡。飯島說是自己的血,但經法醫學的權威大野學教授的鑒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僅此證據,他便被公開審訊了。
  第一審,認為證據不充分,宣告無罪。但是,檢察官起訴,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飯島貢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被迫服刑了。
   

  年富力強的律師笛木,從20年前殺人案件公審記錄的副本上移開目光,略現倦意,點燃了一支煙。
  抬頭望窗外,那熟諳的高樓大廈漸漸地隱退到幕落裡。
  他對20年前的這起案件發生興趣,是兩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務所上班。事務員送上茶。他剛呷一口,一個男人闖了進來。
  「您有什麼事告訴我,我向先生轉達,請不要……」
  年輕的事務員那樣說著便去攔他,可是沒攔住。
  「不,我不是來請求辯護的。我一定要親自見一見先生!」
  說著便不顧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進來。來人體格健壯,紅臉膛。
  他硬闖過傳達室,來到笛木面前。高大的軀體像沒處擱似的,惶恐不安地說:
  「實在對不起。您很忙,打攪您。我那時蒙您多方關照……」
  他臉上沁出汗珠,頻頻點頭施禮。笛木看看來人,想起來了。從前此人曾因行騙被捕,笛木作為官方指定的律師曾經奉陪過。他的名字叫巖本修,沒錯。那時就沒覺得他可惡。他說話帶大阪口音,臉上總掛著孩子氣,行騙的內容也不像個大人。
  「又犯事了嗎?或者……」
  「不,真有趣……」

  巖本言談囁嚅,端端正正地站著。笛木讓他坐下,給事務員使了個眼色,叫他退到屋外。巖本這才小聲說,似乎怕旁人聽去:
  「先生,20年前,榮造董事夫人被殺一案,您還記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說:
  「噢,犯人就是近鄰的電工,判了15年徒刑。早該出獄了。怎麼?」
  「那個、那個……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能怎麼樣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殺人案的時效(法律追究責任的有效時間)是15年哪。那麼是從殺了人之日計算15年呢,還是從多方調查結束宣判之後計算15年?」
  「但是時效也有兩種:即處刑的時效和公訴的時效,這是個複雜的問題。你不把詳情告訴我,我是無法斷言的。一句話,過了20年,大概時效都已經過了。你說另有真正的犯人,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聞!」笛木律師說著說著,自然地加強了語氣。「你,認識真正的犯人嗎?誰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會開玩笑,俺為什麼要殺人呢?先生。」巖本用力地搖頭否認,然後繼續說:「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時認識了一個人。不過,僅僅是認識,還不到知心的程度。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關於時效問題扯了起來。末了,他悄悄對我說,『所說的殺人的時效確實定為15年吶』。他對我吐露了真情,『實際上,人是我殺的……』」
  「你是說他就是殺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前幾天那小子找上門來,一本正經地說,『無罪而被迫蹲監獄的人真可憐。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我既有前科,又有餘罪,要是自首,准判死刑。因此終於沒去自首。如果時效過了,一定去自首。最近大概上年紀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希望您關照一下。』我定神一看,他遠遠不是過去那副神態,驟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僅僅這麼說,客觀證據不充分。」
  「所以我就問這問那,實際上他對那起案件瞭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麼多。」
  「能不能給我舉個例子?」
  「他說那天,被害人躺著的蚊帳外面,桌子上的夜來香花很鮮艷,他進屋時把套窗的下方抬起來啦。還說戴著工作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等等。」
  笛木雖然疑心他是否胡謅八扯,卻又一個勁兒地搭話。

  「本人似乎在說時效成立就不用贖罪,所以他要自首。」
  「噢,他一面說想自首,一面又說:如果還在追訴期,那可了不得,特請您——曾多方關照過我的律師先生查一查,然後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絕對應該自首。至於時效中斷還是未中斷,我負責查問。」
  笛木最後問起了真犯人是什麼樣。但,巖本堅決不肯說出他的名字。
  「你查問後,若是弄清了時效已過,我把本人領來。在這之前請原諒。」他說著鞠了幾個躬,就告辭了。
  巖本走後,笛木興趣兀起,即刻派人搜集有關這次案件的有關資料。並不是完全聽信了巖本的話,莫如說半信半疑。他的話裡有幾處講得特別具體。
  他想,經調查,弄清是謊言,給巖本指出就行了,而且自己也輕鬆愉快。
  笛木頗有有正義感,從很早以前就對錯案比別人倍感興趣。
  他花了一周時間,閱讀了大量的資料。笛木的腦子裡,案件即形成了清晰的輪廓。雖說那是20年前的事,當時的當時律師、檢察官、審判長等都已故去,不可能直接傾聽那些人談吐案件的原委,只能依靠當時的新聞報道和審判記錄作判斷。
  他心裡核計,聽說當時最初審理這一案件的大分警察署有一名警察還活著,等見了自稱的真犯人之後,有了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就應走一趟大分。
   

  當告訴他在時效上沒問題時,巖本欣然決定馬上把那個人領來。
  笛木一直在懷疑他是不是精神失常,聽了巖本的決定才鬆了一口氣。
  那個人在巖本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來到事務所。此人名叫林進一,個子不高,約四十二三歲,很老實的樣子。此人表情特別陰鬱。笛木憑經驗懂得:這種人到緊要關頭殺人不眨眼。他與巖本遇然不同,巖本沉默寡言,給人以誠實之感。
  「那麼,時效上,不會有問題吧?」
  林進一所以首先問這件事,似乎時效問題仍然是他最關心的事。
  笛木就那一點做了足以使他理解的說明:「不成問題。我擔保。談一談真情實況吧。」笛木一邊和藹地看著他,一邊問。
  於是,林進一便慢吞吞地說下去了。
  動機:去偷東西,驚醒了主人,把她殺了。夜來香之說、套窗打開的樣子、殺人的手法等等,講得天衣無縫,無懈可擊;連堂堂專家的笛木也沒能在任何細節上找出破綻。
  在圖書館裡也查閱了當時的報紙,但夜來香之事、指紋之事以及屍體的詳細情況等卻隻字未提。再拿被作為惟一證據的血型來看,被害人和飯島都是B型。即使用MN式(血型分類法之一,將血型分為M、N、MN)也都是M型。其後,Qq式啦、Ee啦的血型鑒定結果,斷定襯衣上的血不是飯島本人的血,而是被害人的血。說不定這是由於被害人和飯島的血型相同而不幸產生的錯誤。
  聽說林的血型是A型。
  當聽到林說在殺之前,被害人曾向右側身躺著時,笛木下定了決心,走一趟大分。因為他認為,是錯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據記錄記載,被當成真犯人的飯島,一審前的供詞大體上合乎事實。只一點有出入,那就是住在遠方的被害人的母親事後的證言。據她說,女兒即被害人從小心臟衰弱,睡覺時總是向右側身的,以便保護心臟。可是供詞裡卻說被害人是向左側身的。
  就這一點,當時的律師也認為被刺的是胸膛左部,警察由此單純地認定右側在下面,因此在誘導犯人招供時就首先告訴了犯人。所以,本人推翻在法庭上的自供,堅持無罪。律師也為犯人無罪進行了艱苦的辯護。
  林說:「被害人本是向右側身睡的,她被驚醒了,又扭身子仰面,所以刺中了左部。」這是合乎邏輯的。
  兩人走後,笛木拉過桌上的時間表一看,公審和商談法律等事項安排得滿滿的。在如此繁忙的活動日程表中,只見明天午後到後天是空欄。
  「好,去一趟。」
  笛木決心一下,馬上讓女事務員預購飛機票。
  不為分文而飛去九州,這是為了維護冤獄15年的那人的名譽;也有減輕真犯人心理負擔這樣裝得正經的理由,此外還有他個人的私房秘事。
  司法進修生時代,同班裡僅有一名女進修生,名叫貝塚美樹子,長得十分漂亮。她生著一雙聰明、烏黑的大眼睛,身段勻稱,總是洋溢著智慧的魅力,簡直成了班裡的崇拜人物,人人為之傾倒。
  不知不覺中就形成了這樣的不成文法:班裡的任何人不得接觸這位貝塚美樹子。她本人呢,衣著樸素,在任用之前不戀愛,過著拘謹的進修生生活。
  一旦任用,進修生們各奔東西,被分配到北至北海道、南九州各地赴任,七零八落。
  男同學富於行動力,出差或參加研究會,有很多相見的機會,但一直沒有同這位女子艷遇的良緣。至今一種近似憧憬的心情,依然縈繞在笛木的心房。
  她現在大概在大分的一個家庭法院任審判員。自從聽到巖本的嘴裡說出大分這個地名,這位女性的風貌就浮現在笛木的腦海裡了。
  笛木拿出司法會名冊,為慎重起見,查看了一番。貝塚美樹子的名字依然如故。
  打那以後,光陰荏苒,10年過去了。大學期間,司法考試合格,當時才二十一二歲,現在也該有三十一二歲了。她沒改姓,說明未配佳偶。
   

  從東京起飛,飛行一小時又40分鐘,抵達遙遠的九州。笛木是全憑個人興趣決定來的。他平素全是依靠理智和義務而生活,這一次才彷彿是復甦了人的感情,因而頗感愉快。
  他快步走下舷梯,急匆匆地向機場的休息室走去。
  他心想:美樹子定會來接,因為事先通了電話。
  休息室內異常混亂,很難發現她的影子。正當他沮喪地走出休息室時,突然,身後有人招呼他。
  「是笛木先生吧?」
  嬌媚動人,不折不扣,正是美樹子的聲音。
  笛木回頭一看,只見她出乎意料地年輕美貌,令他大為驚愕,也使他心滿意足。
  道過闊別以來的寒暄之後,兩人鑽進了汽車。笛木坐在她駕駛的檸檬色的運動徹座席上,盡情地讓窗外的輕風吹拂著。這時,他陷入了戀愛兜風般甜蜜的錯覺之中。
  他在她的陪同下來到警察署。經美樹子介紹,有幸見到了她的伯父——縣警察署署長。
  署長公務纏身,十分繁忙,眼下正有幾起案件壓在案頭。經美樹子美言相助,又聽說律師出自正義感,自費千里迢迢來調查,便破例接見了他。
  美樹子講明來意後,他表情略顯為難地說:「不過,笛木先生專程前來,當時的有關人員幾乎全都成了故人,我看不會有多大的收穫吧!反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何須多慮!」
  雖然不是自己經辦的案子,但是當地檢察和審判機關都早已結束,犯人已經服刑期滿。今天,被遠道而來的一名律師對案情挖根掘底,他心情似乎抑鬱不快。那困惑的表情,就明顯地流露了如此心緒。
  「不管怎麼說,決定性的依據是大野教授對飯島襯衣上的血跡所作的鑒定,並依此對血型所下的判斷。假如說另有真正的犯人,就等於說大野教授的鑒定是假的。關於這一點,您請教過大野教授了嗎?」
  「還沒有去見大野教授。我打算先調查一下,我本人有了信心,再去拜訪教授。」
  三言兩語地回答之後,笛木就要求看當時的記錄。
  據記錄記載,套窗上沒有飯島的指紋,因為飯島溜進院內時,套窗已經開得能通過一個人,沒有必要再動手開套窗。
  毫無疑問,這一點也是因為套窗上沒有飯島留下的指紋,警察作為究極之策,想出了個狡辯之詞:動機定為癡情。
  自稱真犯人的林進一就此供述如下:大概由於主人尚未回家,套窗沒上鎖,開著個小縫,手抓住套窗的下方拉開,有縱身一個人的空隙。手上戴著白手套……
  這種說法合乎邏輯。
  記錄裡並沒有新穎的東西。惟一的收穫是他告訴了當時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的住址。
  據說那位畔津警察業已退休,目前從事農業。
  笛木決定乘貝塚美樹子的車,去訪問署長已經命令下級查找清楚的地址。
  太陽正沉近西山,但還爍爍閃著紅光,光線異常強烈。
  「不愧是九州呀,連太陽的顏色也不同一般。」
  笛木感慨地說。於是美樹子快活地笑出了聲。笛木也感到不可思議:難道就是這樣一位無憂無慮的女性在家庭法院裡審理著包羅人生世故的複雜問題?
  房屋笈比的地段不見了。眼前閃現出農田地帶;半商半農的幢幢房屋迫近汽車兩側的窗口,又飛快地向後方退去。
  「快到了,大概就在這附近。」
  聽美樹子這麼一說,笛木不由自主地環視著四周。
  「是呀,那兒有家小酒館,請停一停,我下車問一下。」
  在下一個三岔路口拐彎的盡頭,原警察畔津的家就在那兒。

  畔津正在洗腳,好像剛從田間勞動歸來。聽說審判員和律師來訪,深表敬意,連忙讓座。
  笛木說明了來意,立刻提問。
  「你還記得那起案子吧?」
  「記得很清楚。因為在自己工作的派出所直接管轄的區域內發生的殺人案件還是有印象的。」
  他充滿自信地回答。正因為是警官,才在五十多歲退休。他身體很健康,看樣子再工作十年也不成問題。
  「我記得,接到那家主人遠山榮造先生的電話是夜裡11點多了,聽得出那聲音很焦急。我馬上騎自行車全速前往。那時我還繞著他的房屋轉了一圈才進屋,我想看看房屋的周圍是否有可疑的人。」
  畔津被笛木一問,回憶著當時的情景,慢條斯理地說。
  「從什麼地方進去的?」
  笛木相機提問,並記下要點。
  「從後面轉一圈。一看,簷下的套窗有一處半開著,我是從那裡進去的。」
  「你認為犯人也是從那兒出入的嗎?」
  「是的,門關得緊緊的,大概不會錯。」
  畔津—一忠實地作答。笛木完成了外圍查訪,又向核心逼近。
  「進屋裡的時候,首先看到了什麼?」
  「首先看到的是蚊帳。那裡面躺著被害人。我環視了一下室內,想確認一下除凶器外,有沒有加害人的遺留物品,結果什麼也沒發現……」
  「沒認為是流竄犯干的嗎?」
  「那麼想過。不過錢、物都沒被拿走。」
  「可是,流竄闖入的犯人,忽然對夫人起了邪念。但被害人被驚醒,犯人便慌忙刺去,什麼也沒拿就逃跑了,這也是可能的吧!」
  「是的。馬上想起了飯島這個最大的嫌疑者哪!」
  「室內陳設著什麼傢具?」
  「因為是寢室,傢具很少。有一個衣櫃……啊,對啦,還有一張桌子。」
  笛木不由得喜出望外。
  「桌子,有桌子?什麼樣的……」
  「是有張桌子,是張小學習桌。上面放著花瓶,花瓶裡插著花。」
  「什麼花,還記得嗎?」
  「我想想……是夜來香。對,是夜來香。這花一天就凋萎,可是當時那花活生生的。我記得當時我還很可憐她,心想這是傍晚和孩子一起去近處的河灘採來的呀。哎,這與案情無關……」
  笛木心想,自稱真犯人的人很可能是真犯人,於是更加慎重。
  「有沒有起哄的人啦,看熱鬧的人啦到現場去看呢?」
  「沒有。只准家屬到現場。我騎自行車急忙趕到,努力保夫護現場;隨後本署的五名警官也坐警察的吉普車趕到現場,負責搜查和警戒,所以從大門看不到裡邊。」
  「那麼,知道那夜來香的只有被害人的家屬和你們警官嗎?」
  「是呀。到了早晨,醫生啦、新聞記者啦,全來了。把遺體運出解剖之後,好像鄰近的人和親屬也來了。在那之前……可是,夜來香有什麼重大意義嗎?」
  「這只不過是一點。夜來香插在枕邊的事,當時的新聞報道和警察的案卷裡均無記載。再有,花既然是白天枯萎,就不能認為是中午插在花瓶的。還有,運出遺體之後,花是在腳底下還是在枕邊,也不明確。但是,真犯人出現了,說犯罪時,夜來香的花插在枕邊。」
  「那很重要。我再好好想一想。」
  畔津閃爍著認真的目光,拚命地追憶著。
  笛木利用沉默過程,也動腦筋想問題:莫非自稱真犯人的認看到了被害人在近處草叢中采夜來香,才猜想那是插花?可是,那是危險的賭博。假如半路扔掉,就不會插在她的枕邊了。他是不是聽警察和新聞記者漫不經心地講述過現場的情況呢?
  正在尋思著,畔津開言道:
  「早晨,把遺體運出之前,為了把室內弄得寬敞些,家屬……其實只有死者的丈夫和婆婆,他倆收拾房間的時候,一定把已經凋萎的夜來香也扔掉了。這只有警察才看得見。看起來,那個人可真要成為真正犯人嘍!那麼,本應細緻做調查的警察署也有責任喲!當然眼下還不能完全憑信。」
  畔津咬了噴嘴唇。
  「走,現在就去看一看受害人遠山先生的房屋如何?離這兒很近。不錯,現在不屬遠山先生所有,而是別人住著,不過……」
  「遠山先生後來怎麼樣了?」
  「遠山先生到大阪去了。傳說在Q制鋼廠有希望當經理。可是他偏偏拋棄那裡的職務,轉到了大阪。聽說在那裡經營一個像街道工廠似的小企業。現在成功了,發展成為相當大的公司了。那以後,老母移居大阪住了五六年,就一命嗚呼了。把老人送到了家鄉。真是鄭重其事呀!」
  在畔津陪同下去看,只見昔日的建築物已被拆除,變成了現代的但又是簡陋的房屋。
  「要是在這附近一帶采夜來香,能是哪一塊地呢?」
  隨同來的美樹子問畔津。
  「是啊。過去,大分河的河灘上長滿了夜來香,線路兩旁的土堤上也開得相當多。近來因為用混凝土加固了,不知道是不是還有。」
  說著,繞過建築物的後面,再往前走,就聽到了大河的流水聲。
  正如警察所說,壯觀的堤壩築起來了,但雜草叢生的空地卻減少了。
  儘管那樣,仍有東一片西一片夜來香的花束,捧著黃綠色的花蕾恭候夜暮的降臨。
  笛木律師站在擺脫了都會噪音的夜來香開放的河灘上,驀地一種羅曼蒂克般的心情油然而生,他真想永遠和美樹子這樣默默相對……
   

  翌日,笛木乘飛機飛往大販,去訪問被害人的丈夫遠山榮造。
  榮造的住所建在大阪市大正區工廠街的一角,與公司毗鄰。房屋樣式平平常常,是熱衷於工作的中小企業經理常有的住宅。
  在房屋門口通報了來意,即刻走出一位年輕女子,說:
  「父親在公司呢,請到那裡去找他吧。」
  那女子長得很標緻,但是卻給人一種冷漠憂鬱之感。從叫「父親」來看,大概是當年才5歲的那個長女。也許是後妻生的姑娘?這就叫人一下子琢磨不透了。
  如此堂堂公司經理的府上,竟儉樸得連女傭人也不雇,這令人略感意外。
  來到公司,在經理辦公室旁邊的接待室候了好幾分鐘,遠山才露面。笛木告知來意。遠山一聽,立刻面紅耳赤,說:
  「什麼?找到了真犯人?豈有此理!好不容易忘卻了,可經你那麼一說,反而使我心煩意亂了!那件事已經了結啦。就拿公司來說,我甚至放棄上場公司的董事職務,跑到大阪來。若是繼續住在大分,我一定要生活在痛苦的回憶之中,所以才下決心走了。聽說真犯人露面了,就連死去的妻子也會鬧糊塗的。我不想使女兒也感到不安和悲傷。請不要聲張吧!」
  遠山彷彿受到相當大的衝擊,放在安樂椅上的手在瑟瑟地抖動。
  笛木感到事出所料。原認為告訴他找到了其犯人他會高興的,想不到他反而很驚恐。不過,細想起來,作為被害人的家屬,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心境吧。他在自思自歎:到了這麼一把子年紀還沒有成婚,生活經驗,實在太少了。
  遠山未續絃,專心致力於工作,父女二人安靜地住在這裡。

  笛木從經理室出來,暫時住在大阪旅館。安頓後,與東京的事務所取得聯繫,然後笛木展開了旅館準備的晚報,他不禁勃然大怒。
  「真犯人是我,我20年前殺死了董事夫人」醒目的標題躍入眼簾。
  笛木很注意尊重有關人員的意志,盡量不使它洩露到外部。
  難道是大分縣警察署洩露出去的?那也說不定。不過從本人申請採訪時的勉強勁來看,倒也未必。
  他覺得奇怪,便繼續讀報。
  「這起案件的嫌疑者飯島貢氏(當年25歲)否認罪狀,但卻被判處15年徒刑。服刑中繼續喊冤叫屈並無反省之意,故未蒙特赦與假釋之恩……」
  報道在說了上述同情飯島的事實後繼續寫道:
  「最近,大皈的林進一氏(40歲)主動投案稱:『該案的真犯人就是我。』據該氏說:起初,無罪的飯島被投入監獄,他得以大搖大擺地招搖過市,真是欣喜若狂。然而隨著歲月的流逝,念其家眷的苦痛,難忍良心的折磨,在朋友的護送下到東京新宿警察署自首。林進一氏被帶到本署,受到了審訊。但是據估計,即使判明是真犯人,由於時效成立,也不會被起訴。」
  ——其他報紙也都報道了大同小異的內容。
  被他人搶了頭功,笛木極為不快。
  被那兩個人捉弄了,被他們用做了查清時效的工具,可是竟然專程跑到九州來!
  他覺得不能忽視無罪服刑之苦,受正義感的驅使,他才染指此案。他想:研究假案,可以使律師弄出點名堂來,因而表現得熱情洋溢。
  他指示臨時僱用的律師和女事務員,在百忙中抽出時間搜集公審記錄和當時的報道,還親自調查,已經作了大量記錄。
  但是,不通過自己就搶先發表,好端端的一件事竟被報道機關給弄糟了。身為律師,真是無地自容。
  「這個案件應就此罷手,在旅館裡搜集的文件全都廢掉!」他憤憤然,東京的巖本打來了電話。
  「先生!看到報紙了嗎?」
  笛木對巖本那明顯的毫不在意的語調特別生氣。
  「什麼看沒看的!為什麼不與我商量就那麼幹?能利用我和利用我,在方便的時候願怎麼做就怎麼做,豈有此理!」
  他對電話筒大發雷霆。
  「不是,不是那麼回事。本想和先生商量後,如有可能,請先生陪同去自首。可是掛了兩三次電話,說您出差。如果不快去自首,也許林也會變卦的。所以等先生回來後再去正式自首,只不過暫且向警察說了說。」
  巖本悠然自得地回答。
  「混話!自首還有什麼正式和非正式的?事實上,天下都知道了!」
  「啊,對不起。您不知道,我也為難哪。報社的人來了,電視台的人也來了。沒法子,非讓我參加今夜11時『深夜演播室』的的演出不可,題目是《話題的焦點》。我是第一次上電視,心裡撲通直跳哪。」
  你以為他是滿心羞愧地道歉吧?可是又漫不經心地叫你上賊船。笛木也覺得對這種人發脾氣太無聊。
  他無心觀察「深夜演播室」的電視節目。但又放心不下,便坐在床上欣賞起電視裡的半裸體舞。這時場面忽然一變,成了《話題的焦點》。
  隨著一對男女司儀輕盈有趣的主持詞,映出影片特寫:案件的當事人來演播室漫談。
  把刑事訴訟法錯說成刑法,把時效的中斷說成終止。還常出現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滑稽可笑的錯誤。不過對於案情的介紹一般人都能明白。
  「那麼現在就請自稱真犯人的林進一出場吧。」
  演播員的聲音和模仿鋼管樂的小號齊發。出場男人的後面,緊跟著的是巖本修。
  兩個演播員交替詢問。林低著頭,慢吞吞地回答。
  「啊,介紹晚了。這位是陪同林先生自首的,請問尊姓大名,和林先生是什麼關係?」
  演播員伸過去麥克風。巖本喜形於色,圓臉上皺紋纍纍。
  「我叫巖本修。和這位是朋友。說老實話,原想請律師笛木先生陪同自首,可……」
  剛剛在電話裡被暴跳如雷地訓斥了一頓,現在又搖尾巴,先生長,先生短的。
  像這樣的狗雜種,真叫人啼笑皆非。
  終於看得入迷了。紗面女郎取下乳罩,漸漸隱去,推出字幕,節目結束了。他沒有得到任何新材料。
  剛要睡覺,電話鈴響了,是看過方纔的電視的報社記者打來的。大概又是那個巖本告訴他我住在這個旅館的。
  因為出現了律師的名字,所以馬上打來了電話。
  「你支持那個人的背景是什麼?」「我是好奇,請問審理殺人犯的法律時效是多少年」等等,簡直是翻一下《六法全書》就會明白的普通常識,卻被沒完沒了地糾纏了好長時間。他內心也不是沒有反感,然而對方是報社的人,所以只好以禮相待。
  剛剛放下聽筒,別的報社又來電話。平素自命堅韌不拔的笛木,電話應接不暇,被搞得精疲力盡。
  他第二天返回東京的事務所,週刊雜誌的記者、廣播電台的採訪班子蜂擁而至。一周時間沒處理法律事務所的工作,倒被「真犯人事件」鬧得頭昏腦脹。
  真犯人事件使他靜靜地思索,奪走了寶貴的法律工作時間,頗令笛木怏怏不快。
  但是應記者採訪所說出的事實,無論哪家報紙大體上都忠實地刊載了,這倒令他高興。
  當記者們詢問他的感想時,笛木說:
  「時效的事不成問題。真犯人,應該自首。因為這是重大問題,所以我想親自慎重地調查之後,妥善運籌。我已告訴要在查明之前等一下,可偏偏在去大分進行此案調查的期間發生了此事,真叫人為難。據我調查證實,林氏供出的二三事,非真犯人是不知道的。因此,現在可以認為林氏也許就是真犯人。假如是真的,林氏算做出了有勇氣的行動,對無罪而服刑的飯島來說,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他談了上述的感想。
  電視台屢次邀請他出演,他卻一律拒絕。
  拒絕的事也被報紙和電視台報道出來了。這與他迄今的發言相輝映,有很多人對笛木律師的謙虛人品抱有好感。
  令人意外的是,從那以後,委託他辯護和前來商談法律事宜的人突然猛增,件數超過平常的10倍。
  笛木再一次為早已領教過的大規模的宣傳威力驚愕不已。
  說起大規模宣傳的威力,巖本也信服,因為這使他一躍成為名人了。
  他那嘻笑輕薄的態度惹人討厭。但天生一副使對方心情愉快的明快性格,卻成了滿有人緣的原因。在他現在工作的食品店裡,熱鬧非常,想親眼看一下巖本,希望和他交談三言兩語的顧客,簡直是擁擠不堪。
  估計銷售額超過平常的好幾倍。
   

  那天清晨,笛木哭喪著臉,瞪著報紙。
  晨報上登有一組有關這起案件的特輯,而且末尾還登有大野教授的談話。
  「對自己的鑒定是自信的。我認為飯島以外不會另有犯人。」
  談話的意思大致如上,寥寥數語。正因為是具有權威的大野教授,話雖少,卻具有不容置疑的嚴肅性。
  笛木想:如果林是真犯人,那麼對作為惟一證據的血型判斷就是錯誤的。
  歲月流逝了二十多年的今天,難道教授還有如此斷言的根據嗎?
  笛木馬上給教授打電話求教。
  「現在就要到大學去上班……」大野教授說了幾句開場白後,對案件做了簡要的說明。據他說,用ABC型鑒定嫌疑犯飯島襯衣上粘的血跡和被害人寢具上粘的血跡,結果是B型,與被害人的血型、致;另外,用MN式進行分析也是Q,再進一步用FE式判定血型都與E一致。
  含有這種血型B、M、O、E者,比例是千分之十五。以此為基礎進行計算,襯衣上的血定為被害人的概率可達98.5%的高比率。
  「20年前的鑒定,對數值還記得那麼清楚啊!」笛木讚歎道。
  「哪裡,新聞記者來採訪過,那時複習了一次。」大野教授說著,笑了。
  笛木不快的心情這才有所緩和。他一抹欣慰的情感爬上心頭,單刀直入地問道:
  「您說對鑒定結果是有自信的。不過資料少,僅用粘在襯衣上的小血跡嘛……噢,我是外行,我想,你鑒定時一定碰到了不少困難吧。關於這一點請問您的看法如何?」
  「化驗時,資料少,採用了充分地進行預檢之後提出正確結論的做法。資料少,再加上日久天長,現在不可能重新鑒定,我對那次鑒定是有自信的。那麼我上班啦,有事請到大學找我。」
  說著,掛上了電話。
  笛木想:既然這樣,下一步就應該會見一下作為犯人服滿15年徒刑的飯島貢,聽一聽他的意見。
  正當這時,《週刊事件》的記者登門來訪。
  他說:打算在本刊的斡旋之下使自稱真犯人的林進一和無罪服刑的飯島貢兩人會面,特請先生務必光臨。
  「是讓我出席解說法律?」
  「不,自便。實際上是這麼回事,自稱真犯人的林先生希望見見無罪而服刑的飯島先生,向他賠禮道歉,所以去請了飯島先生。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願意見林進一,他認為林發自理性,主動投案,我的壞名聲得到洗刷,值得高興;但我為林背了殺人的黑鍋,坐了15年牢,吃盡了人間苦。當我們再三請他時,他卻說瞭解這一案件的律師笛木先生同席,我就去。因此務請先生光臨。」
  原來如此。是要他勉為其難,作飯島的陪客。笛木想到這裡,不禁露出一絲苦笑。不過笛木還是應允了。他有他的想法:見一見飯島,當事者聚集一堂,也許能得出這個事件的正確結論。會見的安排是這樣:會場定於飯島貢的家。週刊雜誌的記者、攝影師、速記員和編輯們已經提前擁擠在會場。這時律師笛木領著「真犯人」林進一和中人巖本走進來。
  飯島在東京江島區,作為監獄回歸的改惡從善者,堪稱出色的成功,目前經營一個汽車電器品商行,門面很闊哩!
  他出獄的當時,很難找到工作,於是就用一台半舊充電機開辦了汽車充電業。那時正是汽車熱的最盛期,給汽車安裝冷氣裝置等電器品的活兒源源不斷。他運氣很好,僅5年的時間就發展起來了。
  飯島沉默寡言,表情冷淡。有人說:這是他提高商行技術威信、贏得固定僱主的原因所在。
  今天,熱心於工作的飯島也歇業一天,精心安排,在充當會場的客室放上桌子,讓女兒準備茶點。
  他生來不善於交際,神色難看。
  林等人準時到場。
  鎂光燈閃爍,錄音磁帶轉動。
  司儀記者剛說「裡邊請」,林就一屁股坐在客室的門檻上,頭拱蓆子說:
  「飯島先生!對不起你,真對不起你。明明是我殺的,我卻瞞過警察的耳目逃之夭夭,給你添了滅頂之災……我不知道怎麼謝罪才好……」
  林哭倒在地。
  笛木萬萬想不到還沒進正屋,林就賠不是。他被弄得手足無措,茫然地呆立於林的身後。
  攝影師搶著接連拍了五六張照片,然後把相機對準飯島。
  錄音員急忙握住放在桌上的麥克風跑到門檻旁邊,然後又迅速地走近飯島,伸出麥克風。
  時間在一分一秒地溜走,飯島緊咬嘴唇,什麼也不說。
  那沉默似乎在雄辯地傾訴著飯島的厄運和痛苦。
  記者們把這種情景用圓珠筆極快地記錄在大格稿紙上。
  假如飯島說「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你主動投案,壞名聲得以洗刷」等等,雜誌社就好寫報道了。然而飯島卻始終不開口。
  姑娘端著盛滿茶點的盤,看到這種情景,在門口呆呆地望著。
  「好歹,快,到這邊坐。」擔任司儀的記者向前欠起身子,拉住林的手,讓他坐在飯島正面的席位上。
  姑娘開始給大家送菜。鎂光燈重又閃爍。姑娘體態勻稱,一雙誘人神往的烏黑大眼睛,給人以現代女性之感。
  如此的美人,尚未成家。可想而知,當飯島成了犯人被捕時,她母親還是姘頭身份,她還在母親懷裡沒出世。父親服刑期間,姑娘遭到社會的冷眼,勉強度過了缺吃少穿的少女時代。父親出獄後,經濟上雖然有好轉,但由於是罪犯的女兒,妨礙了她早配良緣。
  哎,聽說正在說親,就要訂約。一經身世調查,便前功盡棄,這樣殘酷的事,何止一兩次!
  笛木想,這位姑娘才是真正的被害人!
  於是連鎖反映。前幾天偶爾遇見的遠山麻子的容貌又浮現在他的腦海。她是被刺身死的董事夫人的女兒。
  那位姑娘的陰鬱表情,是惟有富裕家庭裡才能熏育出的純精神產物吧!
  巖本費盡心機試圖打破這難堪的無邊沉默,便放作爽朗地說:
  「林先生,你是來向飯島先生認錯的喲,那麼,再說幾句吧!」
  飯島啜茗,裝聾賣啞。
  林欠身離座,兩手拄席,泣不成聲地說:
  「飯島先生,真對不起。請原諒。不,您說不原諒也行。不能原諒是事實。」興許是由於緊張的緣故,他的措詞接近標準語。
  他那充滿了真誠謝罪的氣氛,聽眾也為之情牽意生,熱淚盈眶。
  儘管那樣,飯島仍然不動聲色。
  司儀委託笛木律師說情。
  「飯島先生,自稱真犯人的事,即使時效已告結束也是相當有勇氣的行為。請寬恕林先生吧。如有可能,我也情願盡微薄之力,負責請求複審和賠償。請回答林先生一句話吧。」笛木即席那樣說。
  可是,飯島對林一句話也沒答。相反,卻對律師笛木輕聲說:
  「感謝您的幫忙。」
  於是又恢復了原來的沉默。
  司儀和巖本交替對飯島說話,企圖撬開他那沉重的嘴。
  飯島終於慢吞吞地輕聲嘟噥道:
  「托……您的……」
  巖本像幫他說似的:「啊,什麼?是說『托您的福得救了嗎』?」
  飯島緊接著點了點頭又補充道:「……得救了。」
  一句話使記者們欣喜若狂,一齊匆匆記下。
  其實,或許想說抱怨話:多虧您我才嘗盡了人間苦……抑此不發卻說了句「得救了」。在場的人一致認為他是位多麼具有自製心的人啊!
  笛木覺得任務完成了,留下三名當事者便告辭了。他坐在配有司機的自用車的座席上。
  從此,那位飯島和他的家族都得救了。端茶的美貌姑娘也不由得潸然淚下。
  而在法院澄清無罪,已為時不遠。宣傳界大肆報道的時候,一定不會忘記那位美貌的姑娘,也定會因此而媒人盈門。
  巖本因從中斡旋而上了電視,出名的慾望滿足了,也起到了店舖的宣傳作用,他那天生的自來笑福相越發迷人了。
  就林來看,自稱真犯人,決沒有任何損失。
  毋寧說他已被公眾看做有男子漢勇氣的壯舉,傳為佳話。時效的成立也確信無疑,也不會受到任何制裁。
  本人卸下良心的叱責這一包袱,輕鬆愉快。至今仍是單身,不必牽掛家眷。
  一切圓滿周到,順利悅人……
  笛木忽然想起了貝塚美樹子的甜蜜笑容。
   

  律師和報道人員離去後,飯島家裡只剩當事者三人。姑娘也被吩咐準備晚飯,買東西去了。
  飯島關緊拉門,打開了冷卻器的電門。
  三人盤腿大坐,忽然變得融洽了。
  「呵……不得了。想不到雜誌社的人來的那麼多,剛到門口鎂光燈就一閃一閃地照相,真打怵呵!」
  林說著,回想起來還直冒冷汗。他從兜裡掏出手絹,揩了揩額頭。
  巖本用微笑抑制住內心的喜悅,說:
  「哪裡哪裡,演得很成功嘛,你的表演技巧相當高。第二次謝罪時,真稱得上是老淚橫流,我也陪著淚流不止。飯島也稱得上是名演員,緘口不語,不動聲色,叫人去理解。咱們三個人組成劇團去演出,肯定會大受歡迎。」
  為自己說的話笑得正高興的巖本,忽然一本正經地說:
  「那姑且不論,每人應得的份兒,我擱下買賣,為此事的成功到處奔波,給我少了可不行!」
  林也旁敲側擊地說:
  「飯島先生不責怪真殺人的人,在整個日本博得信譽,女兒阿洋也能結婚,又達到了招攬生意的宣傳目的,那賠償費500萬元便宜呀。」
  「可是,俺真的無罪,複審時能澄清嗎?又要國家賠償這個那個的,轟動太大,國家也會拚命證明俺有罪的。俺一直很擔心呢。」飯島慢聲細語地說。
  「不要緊,不要——緊。真犯人!是你告訴我們的,再沒有比這更可靠的啦。加上夜來香之說,令人下淚呵。經警察調查過,你又出席了法庭的審判,20年間,這件事始終沒忘。誰也沒有你對案情更瞭解。一定會無罪的。到了那一天,賠償費得全部分給我們兩人哪!」巖本說。
  「儘管那樣,平常是向右側身睡,為什麼那天夜裡向左側身呢?警察審問時,纏住我問是不是把右邊看錯了。我厭惡警察的態度,所以堅持說是左邊,好歹才算通過了。這次起作用了。這回林先生一說是向右側身的,大家認為合乎道理,也就輕易地相信了。」
   

  幾天後的報紙上,在社會消息版的顯要位置上刊登了這起案件,題為「要求複審董事夫人被殺事件,要求國家賠償」。
  同一報紙的下部書籍廣告欄裡,〈週刊事件〉登廣告宣稱:「本雜誌獨佔真犯人和無罪犯人進行的劃時代的對話。」
  難道是偶然的?還是提出複審請求之時,恰恰趕上了刊物的發行日?不管怎麼說,時間怎麼趕得這麼巧呢?
  那時,被害人之夫遠山榮造,一邊看著報紙,一邊回顧20年前的往事。
  他很晚回家。剛進屋,在蚊帳裡被刃器刺傷了的妻子痛苦萬般地說:
  「你,你……疼啊,給我拔出來……叫醫生來……疼……」
  他佯作拔刀的樣子,卻突然竭盡全力,刺了進去。
  妻子身體急劇地痙攣幾下,就此一命嗚呼了。
  由於重刺,傷口更大了,鮮血從傷口咕咚咕咚地冒出來,紅了被褥。不一會兒,血止了,臉面和指甲變成了紫色。
  在鄰室,母親和不滿5歲的長女呼呼地睡得正香。
  自己幹了的事就不用說了,連第一次事件也全然沒察覺的母親,對警察的盤問也只是抽抽搭搭翻來覆去地說:「我睡著了,什麼也不知道,很抱歉。」
  遠山很不喜歡年子。她是由專務董事一手包辦強嫁給遠山的。那時遠山和一個愛情不專一的女人熱戀上了。遠山麻疹出的晚,痕跡很重。從學生時期起就為入公司、陞遷、步居人上的道路而忙碌,以致參加工作時,對女人的吸引力是不足的。
  正當他為尋求與妻子訣別辦法而大傷腦筋之際,發生了那起案件。
  可是,事件後才知道那個女人既有孩子,又有丈夫。從此,他對女人的熱情便驟然減退了。
  女兒麻子那時不過5歲。夜又那麼深,她不知道是理所當的。然而母親是上年紀的人,也那麼覺重麼?在眼皮底下兩次發生行兇事件卻一無所知,所以……於是,她終於帶著一無所知到黃泉去了……
  遠山把注視佛龕靈牌的視線,又撤回到報紙上。用被害人的丈夫姿態繼續讀有關自稱真犯人的報道。
  假如此刻佛龕的靈牌張嘴講話,遠山定會受驚。
  因為遠山的母親才是真正的知情者:
  ——我壓根兒就討厭兒媳年子。不知是不對脾氣呢,還是打心眼裡討厭呢,要是和她在一起待一天,心裡就悶得沒法。
  然而,鄰近的一個名叫飯島的電工總是跟在兒媳的身後轉悠。那天又是中午,他來家裡做電工活的時候,向兒媳說:「晚上去!」我聽得清清楚楚。
  所以,我事先打開了套窗。
  我當時心裡合計,當他爬進兒媳的蚊帳裡時,就抓住他,大聲喊叫:「通姦!」逼她離婚。
  無可挽回了,哎,無法彌補啦!你回來之前兒媳就呼救,我卻裝作沒聽見。
  我早就知道你也不喜歡媳婦。那天早晨又和你吵架,說是在扭打的時候胳膊扭壞了。我才樂呢,活該!對啦,以往都是向右側身睡覺,而惟有那天,為把痛疼的胳膊放在上面,才向左側身睡的。
  你幹的事我也知道。
  知道事件全貌的就只有我一個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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