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第37章 一個人的戰爭
    開庭了。

    隨著審判長席上法槌的敲擊,鬧哄哄的法庭---或者說是會場,漸漸安靜下來。我最後掃視一眼旁聽席,伊琳就像奇跡一樣---沒有出現。

    庭審前奏。起立,書記員宣讀法庭記律,審判長核實雙方身份職業,告知雙方訴訟權利及義務,宣告案由、一審判決結果及原告上訴理由。然後就是法庭調查,由上訴人、被上訴人陳述及出示證據、相互質證。

    這些過程本來都是程序化的,很機械,應該跟一審差不多。然而在陳述及出證時,林曼琴的委託代理人---一位叫做藍萱的律師MM直接而迅猛地進入狀態,表現得很不正常---當然,我不是說她有什麼毛病,而是她太迫不及待,甚至違反了通常的庭審規則,提前出擊了。

    按照法庭審理程序,本應先由上訴人向法庭陳述上訴請求及所據事實和理由,被告人對上訴人的上訴作答辯。也就是說,必須要讓我先說話,對方接著作答。可是審判長讓雙方陳述的話音剛落,藍律師就像劉翔在跑道上聽到發令槍響,立馬跳起身來,興奮有加,在我驚訝而崇敬的目光裡,開始慷慨陳詞、侃侃而談。說的都是些廢話,把一審的官司又拿出來重新擺一遍,無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證據證詞之類,還有我的醜惡嘴臉。

    一審案子的慘敗收場,讓我痛定思痛,這幾天研讀了不少法律法規,對案件審判的法定程序這一塊也瞭解得比較詳盡,我自信已非吳下阿蒙,至少在庭審中不能再鬧笑話出洋相,應該說還是有了相當的心理準備,可是這下子來得太突然,我一點防備都沒有,找到了一種被偷襲的感覺。

    對面被告席上的藍律師年齡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氣質都非常棒,說是律政俏佳人絕對沒問題。她動作老練,姿態嫻熟,手裡拿著一疊案卷,書卷氣十足的俏臉蛋上寫滿正義和真理,用極富感染力的聲音給大家講述了一個現代版農夫與蛇的故事。這個美女律師應該算MM中的極品了,口才也真他媽的好,跟說評書似的,把一個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形象刻畫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齒,激起下邊旁聽席上女同胞們一陣陣地長歎短噓,驚叫連連,現場氣氛馬上調動起來。

    面對這一幕顯然經過事先排練好的場景,故事裡的毒蛇有點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樣子,貌似鎮靜瀟灑,實則暗藏禍心,嘴巴呆呆張開,眼睛裡閃露出狠毒的光芒,好像真的要擇人而噬一樣。

    *!我這都什麼毛病?讓這個律師MM給嚇傻了---這丫也太不講規則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執行,也得有個形式上的步驟吧?

    我無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審判長姐姐四平八穩地正襟危坐,很見耐性,好像並不覺得由這被上訴人先行出場的演出有什麼不對,也看不出她有一點點要阻止的意思。

    再*一把!我搖搖頭,放棄了抗議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沒人會理你。再說藍律師這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不過陳述出證的時間稍微提前了一點點,發言的順序稍微顛倒了一點點,提出的證據稍微無聊了一點點而已。

    無聊?—————當然。

    法庭調查中,陳述及出證這一塊其實很簡單,上訴人提出上訴請求,出示證據,被上訴人答辯再對對方證據提出質證,甚至這個過程中被告可以什麼話都不說,只表示應訴都行。而且就算是舉證,前一場官司中林曼琴的證據因為我不能反駁,應當屬於原審判決已確實的事實,不必重複調查,再拿出來顯擺純屬脫褲子放P。

    可是不這樣就沒法得到這個很煽情很有張力的效果了。顯而易見,這裡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上訴案件庭審,還是一個大會的觀摩現場,幾千位女同胞翹首以待,希望我們為大家獻上一場精彩的匯報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沒什麼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證據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後官司再鳴鑼開場,估計10分鐘就能搞定提褲子走人,怎樣揭露我對女性的迫害?如何彰顯正義戰勝邪惡?---時間太短,難度超高。再說記者大大們也不答應啊,攝影機位上這機器都還沒架穩哪。

    為了體現保護女權的宗旨、不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證明大會操辦者的苦心---於情於理,都要讓本次觀摩會開得成功開得好看開得跌宕生姿蕩氣迴腸。所以必須步步為營焦土抗戰,從第一分鐘起就直奔主題一見鬼子就拉弦,給我一個先聲奪人的下馬威,高調出擊,順帶著給大會定調子作鋪墊---高!實在是高!

    看清形勢了,這場電影裡我連個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號,不是隨便就能當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殺的貨。如果不是打擊對像不能換人,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實改造好好表現,最多也就能混到個跑龍套的角色。

    到這份上,我倒還真有了低頭認罪老實服法的念頭,可是藍萱律師沒打算給我機會,她好像法官在念判決書一樣,表情肅穆,神色莊嚴,長篇大論地扯得也太他媽長了,都快趕上長江長城了。我實在等得不耐煩,又開始四下張望,尋找美女。

    現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那一個---伊琳,或者說秋葉。

    現在案子的形勢明擺著,即使伊琳出現,也不見得能夠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夠自我安慰一把,證明在這個事件裡,不是全世界都拋棄了我。

    遺憾的是,旁聽席的人群裡,我還是找不到她,看來世界確實拋棄我了。

    那就這樣了吧。

    好像沒有什麼可以做的了,棄權吧。

    我看著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賀。是的,她贏了,在這個構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裡,林曼琴毫無懸念地擊潰了我。甚至我連一次像樣點的還手都沒有,她讓我輸掉了這場一個人的戰爭,而且輸掉了世界,輸掉了秋葉。

    林曼琴冷靜地對視著我的目光,漫不經心,眼神裡甚至存在一絲挑逗的味道---好像是對對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臉上寫滿嘲弄,她絕對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裡,我就是一個白癡,一塊廢柴,一個對她不具任何威脅,可以任由我自生自滅的窩囊廢。

    不對,好像她還沒打算讓我自生自滅,因為我已經聽到她的委託訴訟代理人藍萱律師提起了反訴。

    林曼琴反訴了,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交通費誤工費訴訟費---都是附帶的民事的,主要她還給我來了個刑事的---誹謗罪。一審時她沒提反訴,因為那時還有所忌憚,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勞師以遠太過深入,可是現在面對我這堆廢柴,她充滿信心毫不畏懼高屋建瓴勢如破竹,可以親手完成對我的人道毀滅了。

    我盯著林曼琴,目不轉睛,我認為她是到目前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師---是的,生活教會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這一點,而且做得更好,讓我一次學會,永誌難忘。雖然她要的學費太貴有點難以承受。

    藍萱還在抑揚頓挫地念著她的東西,像唐僧,再這麼沒完沒了下去,我真怕自己會給她咒倒在地。沒聽清楚她反訴中要求賠償金額具體多少個萬,不過好像應該挺多萬的,因為她說過之後,我就聽到下面一片驚呼。

    我轉頭望向旁聽席,就看見了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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