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第29章 致命一擊
    我推開幾隻戳在腦門上的話筒和鏡頭,看著眼前火熱鬧騰的場景,心裡空空如也,感覺一片茫然。什麼都不能想什麼都想不出。只是好像隱約地看到,在我面前已經擺好了一個精美的陷阱、一個華麗的圈套。

    「肅靜!!!!!!!!!!!」審判長放聲大吼,狂揮法槌。

    還好,在場的記者大大們大約都是有文化的人,懂得遵紀守法,好像並不打算咆哮公堂,胡亂拍了一頓也就各自鳴金收兵,繼續等待下一個高潮的出現。只是來時容易去時難,因為退下去找不到先頭的位置,旁聽席上又是好一陣忙亂,鬧了小半天才漸漸平靜。

    「你--被告!請注意控制好你的情緒,不得影響庭審的正常進行!」審判長神色羞憤,對著還在哭泣不休的林曼琴大聲指責。顯然剛才局面混亂、現場失控,他難逃彈壓不力之責。

    「原告,你對被告方代理人的指證有什麼需要辯解的嗎?」審判長轉頭問我,同樣是態度冷酷,語調生硬。

    林曼琴的哭泣從放聲嚎啕再到低低綴泣,終至消失。我鬆了一口氣,剛才她那陣撕心裂肺的慟哭讓我的大腦都要炸開了。

    「原告,你侮辱了我的當事人,你承認嗎?」宋律師指著身邊的林曼琴,保持著職業的冷笑,繼續向我發問。林曼琴也抬起頭來望著我,她的面容依然悲慼,可是眼神中充滿興奮和期待,好像獵手看到圈套陷阱裡的獵物,屠夫面對案板上的豬--而我,就是那只獵物,我,就是那頭豬。

    「這是陷害--她陷害我--」我結結巴巴地解釋,我想把我所遭遇的全部說出來,可是我還是不知道怎麼表述,我發現自己甚至不能組織出一句完整清晰的言語,我已經完全喪失了正常有條理的思維。

    我無助地看著周圍的那些人們,可是目光所及,審判席旁聽席上,落在我臉上的全是充滿鄙夷和不屑的眼神。我看著審判長,他也在注視我,他的眼神充滿麻木,一副司空見慣的表情,好像即使我立刻跌入地獄他也絕不會伸出一個指頭,哪怕通向地獄的門是他親開的;我看到人群中雲菲菲的眼神,同情、失望、陌生,好像她從來沒有看清過我;我看到蘇靜美的眼神,有一種憐憫,一種慈悲,彷彿是南海觀音手擎玉瓶俯視身下命運多艱的芸芸眾生。

    然而這時候我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可憐。我從來都沒有感覺到如此的孤立無援,我手足無措、張惶驚恐,我需要此刻有一個人能夠站出來,幫我解脫,告訴大家這是一場陰謀,告訴大家一切都結束了。

    終於,就在這時候,有一個人站出來了,告訴大家說一切都該結束了。

    宋律師,他給了我解脫,完成了對我蓋棺定論的致命一擊。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作為被告代理人,我在這裡作出有關本案的最後陳述。」

    「這裡還有一份證據,也是長川市出版社的求職申請表,同樣經過本案原告的填寫和簽名,日期是去年的11月6日——」我想起去年畢業不久後求職的情形,那個確實也是出於我的手筆。「該證據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但是,卻可以證明原告於去年11月6日曾至長川市出版社求職。綜合以上證據,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本案原告分別於去年11月6日、今年9月27日至長川市出版社應聘求職,兩次均由我的當事人--也就是本案被告予以接待,但是由於本案以外的原因,原告的求職未獲批准。因此原告心存不滿,又於今年10月11日再次來到該單位,以詢問工作為名接近被告,並趁被告獨自在場,藉機對被告實施猥褻和侮辱,在被告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的情況下,該單位的7位同事趕到事發現場,對原告實行制止,並將原告逐離現場。而原告--」宋律師眼睛裡閃爍著智慧和正義的光芒,很像電視裡的狀師宋世傑。

    「在此之後,原告一直尋機報復,當原告看到被告著作的《愛在指尖跳舞》一書出版,並且獲得很大成功之後,遂以被告剽竊其書為由起訴我的當事人,企圖自我炒作,獲取非法利益。」

    審判長敲了敲桌子,「請被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措詞,不得對與本案無關的事情隨意猜測。」

    「對不起,」宋律師向審判長點點頭,接著說:「原告是不是想通過本案炒作自己,以達到提高知名度的目的,這個確實無法取證,只是我的個人猜測,不具備法律效力。但是,現在所有這些合法有效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告誣告我的當事人確有動機,決無疑義。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宋律師指著我,「原告當日猥褻本案被告,被告本性善良,秉著挽救原告,不願因此影響其前途的考慮,主動放棄追究原告,並阻止了同事對原告進行的人身攻擊--當然,這個可以理解,出於義憤嘛--而原告不思悔改,不但不對被告以德報怨的行為心存感激,反而變本加厲,恩將仇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惡毒的誣陷和誹謗,其心理之陰暗行為之卑劣令人髮指————」

    「夠了夠了--」審判長又在敲桌子。

    「夠了!夠了!不要再說了!」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聲,摀住耳朵。

    再聽下去我會立刻經脈盡斷,噴血而亡。因為從宋律師的話裡,我看到了一個活生生的下流卑鄙齷齪無恥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人渣,而這個人渣--就是我。

    接下來的事,我已經忘了。什麼都聽不到,我呆呆地捂著耳朵,看著身邊的人們起立,看著審判長結案陳詞,審判結果,看著審判席上的法官們退庭魚貫而出,看著旁聽席上的記者們一哄而至蜂擁蠅聚。各種攝像設備的閃光讓我目眩神搖,無數話筒在我臉上反覆攪動,好像恨不得能伸進我的嘴裡,撬開我的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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