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穿越不當工作 正文 第二章
    但是所有的親戚朋友裡面,我最真歡的不是小姑姑,而是她的丈夫,我的姑父。

    小時候爸媽曾經問過我,覺得誰最了不起,我很肯定地回答:「姑父最了不起!」

    爸媽很驚異,又問為什麼呢?

    「因為姑父的泡泡糖吹得最大!」

    姑父在我心裡是最了不起的人,因為他可以把泡泡糖吹得老大老大一個,還不破。小時候的我,簡直崇拜死了這種「神功」!

    我喜歡姑父,當然不僅僅是因為他吹泡泡糖的本事了得,事實上在我所認識的人裡面,姑父算是最沒啥「了不得」的一個。

    然而他是那麼溫和,能理解善待他人,而且他身上有一種獨特的氣質。我說不上那是什麼,但它十分吸引我,就好像秋夜的雨絲,很寧靜。溫和,又帶著淡淡的憂鬱,熨帖著我的心肺。

    姑父很溫和,是能讓人心安沉醉的那種儒雅的溫和,不過極少數時候,他也會發脾氣,一旦姑父發火。會把所有人嚇著,特別是曉墨和他媽媽,在家裡都得要輪番陪小心的。幸好這樣的時候並不多。我爸說他這位姐夫,平時像麵條,關鍵時刻就變異成特種鋼筋,死強死強、拿鉗子掰都不行,我爸還說,姑父的那種強,是會把事兒搞砸的強。

    多年後我才想,姑父要是能像錢繆,在關鍵時刻轉一下彎……不,他的「倔強不朝」雖然最後真的把事兒弄砸了,但是就算當年他去「朝」了,恐怕也白搭。

    其實我覺得,沒有人能真正弄懂姑父,而且他也早就放棄讓人家弄懂他了。他那個人,好像活在一個單獨的世界裡,那是和我們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地方,哪怕他與大家友好相處,之間好像有保護膜隔開著。

    但是間或,在氣氛合適時,姑父會「邀請」我進入他的那個世界裡,感受那種情愫。

    事實上,我曾經在很多詩詞裡感受過那種情愫,「林花落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初中的時候我迷上了後主詞,我和媽媽說,前日看見姑父坐在窗前發呆等曉墨放學回家的樣子,活脫脫是一首《烏夜啼》,該讓小姑姑把他畫下來。

    我記得我媽當時在包粽子,不知何故粽米「嘩啦」灑了一地。

    只可惜,唉,他的兒子一點都不像他。

    曉墨五歲的時候,小姑姑把他帶來找我爸爸,她要爸爸教她兒子「本事」。拿我姑姑的話來說,外面跆拳道館還要收費而且教得也不認真,放著家裡一個「國家級」教練不用白不用。

    我爸爸是特種兵出身。

    後來爸爸就教起弟弟來,原本姑姑和姑父的願望,是讓曉墨鍛煉身體,至少學會自保,往後長大了才不會被大孩子們欺負。

    一度姑父還擔心弟弟年齡太小。身體受不了,他和爸爸說要爸爸別逼得太緊,「能練出來固然好,練不出來,若不是那塊材料也就算了」,姑父的意思是練練就行了。

    但是後來爸爸說,曉墨這孩子和他爹根本就不是一個星球的,每次的訓練量一定會完成不說,他自己還會選擇增加一部分。爸爸發現之後就問他為什麼要練那麼多,他想了老半天,說就喜歡這個,這個比堆積木、下跳棋更好玩。

    後來爸爸還想叫我和曉墨一塊兒練。教了大半年基礎之後,媽媽就不同意我繼續練下去了,她說女孩子打什麼拳啊,已經越練越野了,成天弄得身上髒兮兮的,等練到後來渾身都是肌肉,變成穿裙子的施瓦辛格,醜死了。

    於是我就停止了練習,我看的懂別人的招數,自己卻只會鳳毛麟角一丁點兒。

    然而誰都沒想到,幾年之後事態卻朝著截然相反的方向發展:練了一身拳腳的弟弟固然是沒人敢欺負他了,但是他卻開始欺負別人……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弟整理

    弟在學校打了人,姑父被學校叫去處理問題,爸媽擔心情況,叫我在教導處外面等著,處理結果如何。

    我站在教導處門口,探頭往裡,正好看見姑父一個勁給對方家長賠不是,那個被打的孩子足足比曉墨高出一頭!胖得像個球,卻被打得鼻青臉腫,躲在媽媽懷裡嚎啕大哭。

    「你們到底是怎麼教育孩子的?!這麼小就下成了這樣!」那個媽媽極度憤怒,「要是醫院檢查出什麼來,我可不會善罷甘休!」

    豈料她的話還沒說完,曉墨卻在旁邊說:「那您最好就帶著我們班的程敬一起去。」

    他這個被審判對像突然開口。其他大人們全都愣住了!

    「你說什麼?」那個媽媽瞪著他。

    「我說,你兒子把程敬推倒在地上,還搶了他的電子筆扔到窗戶外頭去了。」曉墨說,「程敬摔在地上的時候碰到了桌角,耳朵都流血了。」

    一片寂靜。

    那個程敬我知道,爸爸過世得早。媽媽和別人結了婚不管他,他一個人和爺爺住,本來個子生得就小,是弟弟班上始終受欺負的窩囊廢。

    「曉墨!」姑父皺眉喝叱住他。

    「我又沒說錯。」曉墨冷冷道,「爸爸,你不用替壞孩子說話。」

    教導處裡又迸發出一片高聲吵嚷!

    我歎了口氣,默默把身體往牆外退了退。

    那天到最後,還是以姑父給人道歉並承諾賠償醫療費了事。回來的路上姑父狠狠訓斥了弟弟一頓,他說弟弟是不是就想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漢,程敬受欺負本來可以報告給老師,根本用不著他替人家強出頭。

    「老師不會管的。」曉墨說。「而且批評那小子幾句也沒用處,他根本不怕老師。」

    「所以你就去打人家?!」姑父十分生氣,「曉墨,就算他做錯了你也沒權利去打人家!」

    曉墨沉默了很久,突然說:「可是爸爸,人家受欺負的時候,我如果在一邊兒看著不管,到時候我受欺負人家也會看著不管的。」

    他這話,把姑父給說愣了。

    好半天之後,姑父才說:「今天的事情到此為止。曉墨,我不希望以後再來你們學校報道。」

    姑父的願望並未實現。

    上了中學,曉墨在外面打架的次數更多,甚至參與到了團伙鬥毆裡。那段時間姑姑和姑父成天擔驚受怕。他們覺得兒子再這麼下去,不是被人打傷就是進班房。

    但是我覺得不會。弟弟和外面那些普通的壞孩子不一樣,他身上並沒有那種痞氣,而且也並不是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獲得某些利益才去打架的。

    可是弟弟為什麼這麼喜歡在外頭拉幫結派、闖禍鬧事,這誰都不知道,我雖然隱約感覺到了一些什麼,卻也無法把它說明白。

    弟弟生下來雙眼就是重瞳,重瞳的意思就是一顆眼珠裡有兩個瞳仁,那是十分奇異驚人的現象,姑姑和姑父當時全都嚇壞了。

    後來我才知道,姑父他也曾經有一顆重瞳。

    從小,當弟弟直視著他人時,不熟悉他的人,往往會被他那雙怪異的眼睛給嚇一跳,就好像看見了一個怪物。被人當怪物看,總不是什麼愉快的事情,所以曉墨對人一直就冷淡淡的,而且除去那雙重瞳,曉墨本身又是一個那麼好看到耀眼的男孩子,走在街上,路人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直到被他那雙瞳仁給嚇住為止。

    我想,也許是週遭人們對曉墨的怪異態度,造成了曉墨孤僻的脾氣。否則像姑姑和姑父那樣被大家喜歡的人,怎麼會有這麼一個排斥人群的兒子?

    爸爸說,是因為曉墨從小就發覺。他人的反應靠不住:前一刻還因為他臉孔的漂亮動人而喜歡他的人。後一刻就因為他的瞳孔而恐懼疏遠起他來。所以這孩子早早就打消了討好外界的念頭,從而變得固執、自我。不可動搖。

    而且弟弟又是那樣一個天才兒童,他本來比我小三歲,提早上學再加上不停跳級,結果就和我成了同年級。弟弟和我不一樣,他的成績永遠名列前茅,這個孩子似乎非常清楚如何做到最優秀,就好像,在他而言有一條別人不知曉的捷徑,他總能藉著這捷徑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去。

    不過他的心思卻不在這上面。

    我的姑姑,是個畫家,專攻國畫。她從三十歲開始被業界知曉,如今已經是非常知名的畫家了,我曾經跟從她學過一段時間,但是姑姑最後和我爸說,我沒有這方面的才能,哪怕再如何努力,也只能達到普通的優秀。「不過瑄瑄本身沒這個意思,所以也無所謂」,這是姑姑的原話,事實上自小,我好像就沒有在哪方面能被看出「有天賦」。

    弟弟不同。他的心很靈,對外界信息的捕捉準確而深刻,對藝術的感受也較普通人更清晰。他也跟著他媽媽學過畫畫,不過後來也放棄了,倒不是因為沒有天賦,而是因為弟弟對太多領域感興趣,無論哪個領域,深入下去都會有驚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須有所揀擇。

    於是後來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樂當中。

    姑父給他買了鋼琴,他從五歲那年,從跟著我爸學拳腳開始就學鋼琴。這麼多年一直沒有間斷過。同他練功一樣,弟弟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絕不會因為老師要求一周練五天他就只練五天,他會足足練滿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舊會坐回到鋼琴前。

    姑父開玩笑說家裡出了個天生的「超級勞模」,還說孩子過度自覺。非常打擊家長的自尊心。在這一點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轍,他們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沒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兒,和他們無關。媽媽說「螞蚱兄弟」是自然主義、放養派,於是兩個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選擇了「很沒出息」,而弟弟則決定,要「有出息得讓人疲憊」。

    弟弟十六歲上的大學,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組了個搖滾樂隊,弟弟是鍵盤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寫一些歌。那個樂隊在半年之後竟然開始走紅,成了本地有名的學生band,他們經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個活招牌,尤其受女學生們的歡迎。

    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只是瞠目結舌地看著,似乎兒子怎麼往前發展,他倆完全干涉不了。那倆人充其量也只能悄悄坐在嘉賓席裡,看著兒子衣著華麗,拿著話筒在歡呼聲中滿檯子跑……

    但是人家誇我弟弟是「才子」的時候,姑父就有點不高興,他說,「才子」這種稱謂,聽著就有「倒了八輩子血霉」的感覺,他兒子曉墨明明是很強大的孩子,絕對不是「才子」。

    強大,和才子,有矛盾麼?

    不過弟弟似乎也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弱弱的「才子」,他給人的感覺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個樂隊的風格,有點類似過去的英國樂隊「北極猴子」,就是說,喧鬧裡總帶著點冷冷的諷刺,弟弟就是這樣一個人,以至於我一想起他來,就會想到一雙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歡的,是他在演唱會上唱的別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國歌手sting的《whenwedance》。只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夠放下他渾身的尖刺,願意平心靜氣給人唱一首纏綿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說起來,那感覺相當詭異:想想看,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卻在唱一個中年男人的心聲。弟弟在唱這首歌時,台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們的表情如癡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專門唱給她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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