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錄 第44章 如果 (3)
    如果當初我稍微為小池考慮考慮,就不會讓於百家去幫我目測張鬧的後窗,不會帶他去跟張鬧握手。只要他不認識張鬧,沒準就會覺得小池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就會跟她死心塌地過一輩子。人就是犯賤,一見到漂亮的就管不住自己,哪怕是摩天大樓那樣的愛情基礎也會垮台。要是跟張鬧領結婚證那天,我不拖時間佈置新房,那於百家就沒機會睡到我的枕頭上。以前,我認為拖時間只讓我打斷了牙齒往肚裡吞,沒想到打斷了牙齒往肚裡吞的還有小池。從某種程度上講,是我給於百家和張鬧做了大媒,才破壞了小池的幸福生活。假若我稍微聰明一點,等張鬧懷上我的孩子之後,才讓於百家跟她見面,那於百家也不至於打我老婆的主意。中國有十三億人口,他動誰不行,為什麼偏要動朋友的老婆?沒必要!只要不打我老婆的主意,他就是天天在外面跟女人約會,我也不會告訴小池,沒準還會幫他打掩護,當他的電燈泡。

    如果於百家說小池像豆腐的那天晚上,我用棉花塞緊耳朵,或者乾脆從閣樓裡跑出來,那我的下身就不會支起一根棍子,我就不會屁顛屁顛地把張鬧出賣給於百家,就不會聽到於百家鼓勵我強姦的格言警句。千錯萬錯,錯在我把於百家帶到了張鬧的宿舍。我要是不把他帶到八棟二樓,他就不會發現張鬧的窗口沒有栓,那我對張鬧的邪念就是漚成了沼氣,也不會變成行動,我就不會閉著眼睛拉開窗門,去打擾張鬧的睡眠。我不闖進張鬧的房間,怎麼會變成強姦犯?怎麼會在牢裡蹲上十年?假若我被抓進去的時候,不學習於百家自殘身體,不把嘴巴弄爛,舌頭弄大,在紅衛兵小將們衝擊公檢法之前,配合公安、法官交代自己的錯誤,那我的審判就不會延長兩年,而等待審判的那兩年就不會不抵刑期。

    我要是不傻乎乎地去給張鬧買裙子,那法官在審判我的時候就會少一件物證。我哪會想到自己給張鬧買的禮物竟然被她撕成了四瓣,出現在法庭上,這不是典型的花錢買罪又是什麼?我不僅花錢買罪,還引狼入室,把自己的老婆都貢獻了。爸,你說我交於百家這樣的朋友有什麼意思?

    如果我不是愛面子,窮講究,那天我就會跟張鬧一起去民政局領結婚證。不理發又怎麼了?穿拖鞋又怎麼了?法律又沒規定不理發、穿拖鞋就不准領結婚證。爸,幹嗎要有一行字加一個公章才能把兩個人叫做夫妻?像趙阿姨侍候了你十幾年,給你翻身,給你按摩,給你倒尿,給你餵食,有時還摟著你睡一個通宵,難道她就不是你妻子嗎?你們也沒有結婚證,但你們比多少有證的人還像夫妻呀!

    當初我不是為了逗你高興,就不會去張鬧那裡弄那份假文件,沒有那份假文件,小燕就不會吃張鬧的醋,不會去瓷磚店打聽我的工作。小燕不去打聽我的工作,張鬧就不會用摩托車把我拉到勞動大廈藏起來。要是那天騎摩托車的是小燕,那張鬧就沒機會在我面前痛經,摟我的脖子了。假若我早點弄明白速度會深刻影響人的命運,那我就會把倉庫賣掉,買一輛時速兩百公里的轎車。你知道現在私家車塞滿大街小巷的真正原因嗎?那是因為人們嫌速度太慢,害怕屬於自己的人被別人先一步搶走。千不該萬不該,我不該弄那份假文件,它除了讓我跟小燕的感情破裂,還讓張鬧有了弄虛作假的老師。要是當時我不在張鬧面前給你弄那份假文件,那後來她就不會給我弄一張假結婚證,禍根正是從我的虛榮心這裡長起來的。

    如果我不想向你炫耀我的清白,不去求張鬧要那一張平反文件,那我就不會觸動張鬧的往事,就沒機會聽她大倒苦水,就不會知道我的強姦未遂使她的門板變成了廁所,讓她背上了破鞋的名聲,還害得她不能扮演女主角。我不聽到這些,就不會給她下跪、磕頭,就不會讓同情她的種子在我的身上開花結果。

    不瞞你說,在去問張鬧「為什麼愛我」的那個傍晚,我早已經鐵下心跟小燕過一輩子了,只不過是不想讓張鬧難受,假裝去問問她,給她一個分手的台階,沒想到她會突然把腿架到我的肩膀上。要是我沒好色的毛病,就不會跟她抱成一個人在地板上滾來滾去,就不會忘記小池告訴我的那一句:「找老婆就得找一個你生病了她比你還要著急的。」假若我聽大多數親戚和朋友的意見,娶了小燕而不是張鬧,那現在我床鋪的另一半就不會空著,後背癢的時候就不會沒人抓,想說話的時候就不會沒人聽,就沒必要跑到桑拿室去跟小姐搞憶苦思甜。跟小姐說話不便宜呀,一個鍾就得付上七十元。

    如果當初我不出賣李大炮,那後來我不至於借五千塊錢給他和羅小雲辦喜酒,到現在錢都收不回來。於百家給我第二筆租金之後,李大炮就找上門來了,好像他是千里眼順風耳,能看得見我存折上的數字。他一來就跟我豎起一根指頭,我以為他想借一千元,沒想到他獅子大開口,要借一萬。當時我預感這錢他不會還,就故意結巴,裝咽喉發炎,沒有馬上答應他。在床上翻來覆去想了一整夜之後,我覺得當初要是不告他的密,他就不會多坐三年牢。越想我的心裡越虛,第二天大早,還沒洗臉我就到銀行取了五千塊錢讓他拿走。他這一走就再也沒回頭,好像這筆錢是我上輩子欠他的。知道他這麼不講信用,當初我就不把錢借給他,知道他跟羅小雲結婚會來跟我借錢,當初我就不應該叫小燕跑到農村去,動員那個羅小雲來杯山同情他。我們給他做了媒人,他不僅不說謝謝,還用尿淋我燙傷的腳,還用大糞澆我的頭。我這一輩子好像都在挖坑,都在下套子,挖坑是為自己跳下去,下套也是為了把自己套牢。我都幹了些什麼呀?我……

    就好比在杯山的逃跑,小燕都勸我了,都用告密來嚇我了,我還是不聽,偏要去鑽那個下水道。鑽就鑽了吧,碰上了鐵條卻還不懂得回頭,連「回頭是岸」都不懂,初中算是白上了。如果當初我不跟監捨裡的犯人們說黃色故事,對小燕不動凡心,那也許不會產生逃跑的念頭。只要不逃跑,那我就可以在張鬧還不知道倉庫要返還的情況下出獄,就不會鑽進她設下的套子,就可以順順利利地跟小燕結婚,即使後來碰上張鬧,最多也就跟她鬧個婚外戀,不至於動搖自己的家庭和婚姻,現在好多人不正是這樣做的嗎?他們做了還吹噓,說什麼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

    如果我不傳話,說單位要批鬥趙敬東,那他就不會自殺,我就不會害怕他的空房子,就不會從動物園搬到閣樓來。只要我不搬到閣樓,就不會被張鬧的芭蕾舞吸引,就不懂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可能就在動物園裡找一個對象,沒準找的就是陸小燕。即使搬到了閣樓,如果我不跟胡開會借那個望遠鏡,就看不清張鬧白生生的胸口,半夜裡就不會看見她在屋頂上飛,想她就不會想得那麼具體。當初胡開會那麼爽快地把望遠鏡借給我,是不是已經預感到我會跟她搶陸小燕,所以他要用望遠鏡把我的目光支開,讓我去攀登最難攀登的女人。

    如果我不去天樂縣看望小池,就不會把狗委託給趙敬東看管,那他就不會跟狗扯上關係,後來就不會羞死。事實證明我交於百家這個朋友錯了,我害趙敬東這個朋友也錯了。難怪小時候我媽常常跟我說,跟好人得好教,跟壞人成強盜,好像爸你也跟我說過這話,可惜我沒死記硬背。

    如果我不對我媽吐口水,那她也不會拿自己去餵老虎,曾芳也不會失蹤。如果我不去捉那只麻雀,就不會看見你睡在趙阿姨的身上。如果我不跟趙萬年說你和趙阿姨的事,那你就不會挨批鬥,我們也不會被趕出倉庫。如果我媽帶我去九婆那裡封了嘴巴之後,我再也不多嘴多舌,或者乾脆變成一個啞巴,那我的命運會順利得多,不至於連老婆都沒有,連女人都沒睡過。如果當初我不跟在你的屁股後面,去圈我們家的兩隻花狗,讓它們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那你沉睡了多年的慾望就不會大面積發作,你就不會打方伯媽的主意,就不會在打方伯媽的主意碰壁之後,又去打趙阿姨的主意。如果當時我不把棍子遞給趙萬年,他就沒工具砸我們家的花狗,那我們家的花狗就不至於被車撞死,我就不會慚愧、內疚,後來就不會收養倉庫裡的「小池」,不會害死趙敬東。

    說了半輩子後悔的事,但是爸,你可能不知道我最後悔的是什麼?反正也沒人聽見,也不怕你笑我,我就告訴你吧,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沒有過一次那種生活。小池在倉庫脫裙子的時候,我罵她流氓。闖進張鬧房間的時候,我都還沒動手她就喊救命了。從杯山出來時,小燕想脫我的衣服,我害怕那是非法同居,也沒敢讓她往下動。跟張鬧談婚論嫁的日子,天天都有機會,我卻偏要等領結婚證,偏要佈置新房。當於百家睡到了張鬧的床上,我就看不起她了,把她當狗屎了,沒想到幾年之後,自己想吃回頭草了,她卻說檔次上去了下不來。儘管現在不一定非得跟她們過那種生活,儘管到處都有過那種生活的機會,我的心理卻有了障礙,就像面前有一座大山,怎麼也翻不過去,就像我的腦袋剛剛冒出井蓋,就被棍子打了回來,打多了,腦袋就再也不敢冒出去了。

    我跟你說了這麼多,你也聽不到,白說了,就算是我自言自語吧。爸,你的眼角怎麼會有淚花?難道你醒了嗎?都十三年了,你怎麼會突然醒了呢?你要是真醒了,那我就有了這輩子唯一不後悔的事……就是我沒有動趙阿姨。趙阿姨曾經在半夜裡赤身裸體地走進我的臥室,但我連一個指頭都沒動她,要不然,等你醒過來,我怎麼敢看你的眼睛?

    趙阿姨,快來看呀,我爸好像醒了!

    寫於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

    改於2005年4月至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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