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來的天才 第10章 一個更好的想法 (2)
    他們都知道這一點,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儘管小提琴手們都明白單獨練習的重要性,但各組花費在單獨練習的時間卻有著顯著不同。最好的和較好的兩組平均每週單獨練習24個小時,而一般的小提琴手每週只單獨練習9小時。

    當我們考慮練習其他方面的意義時,這個發現就更有價值了。小提琴手都知道練習最重要,但他們也同樣清楚其中的艱辛和無趣。當按照活動所需付出努力的多少來評估時,他們發現單獨練習遠遠難於為了好玩而進行的音樂練習,同時也比最費神的活動如照顧孩子更難。至於愉悅程度,練習遠遠比不上為了樂趣而進行的比賽或正式的機構演出,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練習是壓力最大、最無趣的活動。

    練習如此辛苦,所以人們必須以特別的方式去安排生活。前兩組的小提琴手一般在上午晚些時候或午後早些時候進行練習,這個時候他們的精神會相當飽滿。而第三組小提琴手多數在午後晚些時候練習,這個時候他們會更疲倦。前兩組和第三組不同的地方還在於:他們睡覺時間更多。他們不僅在晚上有更多的睡眠,而且中午還會小憩,因為所有的練習都需要足夠的恢復時間。

    單獨練習在與音樂有關的活動中是罕見的,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它需要個人的控制能力。其他的大多數活動如上課、演出都需要其他人參與,因此受到更多的限制。而單獨練習則可以在一周的168小時裡不受任何限制地進行,沒有人能做到在所有可利用的時間裡不斷練習。

    所有小提琴手都明白,自我練習是獲得提高的最好方法,儘管他們也認為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且很乏味,同時他們也都有無限的時間去做這件事,在這一點上他們沒有任何區別。唯一的不同在於,一些小提琴手選擇練習的時間越長,他們獲得的成就也就越多。

    練習的益處是累積的。你可能已經注意到,在這個調查中,最好的和較好的小提琴手練習的時間是相同的,都是一周24小時。這比一般小提琴手的練習時間多很多,但是研究人員並沒有發現,前兩組的練習時間有明顯區別。這就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如果練習越多成就越高,為什麼最好一組的練習時間和較好一組一樣多呢?

    答案在於學生的履歷中。所有研究對像被要求去估計,在每一年的每一周中他們的練習時間有多少,這讓研究人員得以計算在整個小提琴學習過程中的總聯繫時間。結果非常明顯,到18歲的時候,第一組小提琴手的學習總時間平均是7410小時,第二組是5301個小時,第三組是3420個小時。這些差別在統計學上是很有意義的。

    另外,此含義比最初顯現出來的更為明顯。沒錯,更多的總練習時間與更好成就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現在思考一下第三組小提琴手的情況。有一個人在18歲時決定要成為國際級的獨奏音樂家。現實很殘酷,在他們18歲的時候,最好的同齡小提琴手的練習時間已經超過他們兩倍了。如果想要趕上,就需要比最好的同齡人更多練習,即使這些同齡人目前的練習時間很少,只有9個小時,但那些優勝者每一周練習24小時。如果他想在年老之前趕上,就必須要大大增加砝碼,而這個時候,他們往往需要經濟獨立,或者要開始承擔更多的成年人責任。總而言之,每個年輕人在理論上都有成為頂尖小提琴家的可能,但是實際上是幾乎不可能的。

    這個研究在回答為什麼一些小提琴家比其他人更優秀的問題上極具說服力。它里程碑式地回答了為何某些人在商業、體育、音樂、科學、藝術等領域非常優秀、而大多數人庸庸碌碌的深刻問題。《刻意練習對取得高成就的重要性》這一文章的主筆作者是安德斯·埃裡克森(AndersEricsson),14年前他指導了那個尖叫的大學生記住82個隨機數字的實驗,這個實驗的深刻內涵在埃裡克森的腦海裡從未消失。在這篇新文章裡,他和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MaxPlanckInstitute)的人類發展與教育專家拉爾夫·克拉姆普(RalfTh.Krampe)以及克萊門特·施羅姆(ClemensTesch-Rmer)一起構建了新的理論框架,目的是弄清楚某些人為何在自己的事業上異常優秀。

    他們構建這個新框架的原因在於,現有框架過於依賴固有天賦這一概念,這無法讓人滿意。我們已經看到了它存在的許多問題,很多偉大成就者並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天賦。除了這些問題之外,埃裡克森和他的合作者注意到,暴露在對高成就者研究中的另一個問題是:無論他們是誰,無論對他們成就的解釋多麼複雜,他們總是需要花費很長時間才能達到卓越的,退一步說,如果一個人的精英地位是在辛苦多年之後取得的,那麼將這種成功的重要因素歸為天賦就成問題了。

    這種現象似乎很普遍。在對一個著名國際象棋棋手的研究中,諾貝爾獎獲得者赫伯特·西蒙(HerbertSimon)和威廉·蔡斯(WilliamChase)(埃裡克森關於記憶力研究的合作者)提出了「10年規則」。他們發現,沒有10年或更長時間的高度訓練,是不能成為高水平國際象棋選手的。甚至鮑比·菲捨爾(BobbyFischer)也不能例外,當他16歲成為國際象棋大師的時候,他高度專注於學習國際象棋已經9年。隨後在更廣泛領域的研究證實了「10年規則」普遍存在。在數學、自然科學、音樂創作、游泳、X光診斷、網球、文學等等領域中,哪怕是最具天賦的人士,沒有10年艱苦準備,也無法出類拔萃。如果大多數人認為天賦就是指容易或迅速成功,那麼以天賦為基礎的對成功的解釋顯然是錯誤的。

    隨著研究者在這條路上不斷努力,他們注意到了一些現象:許多科學家和作家需要20年或更長時間的專心努力,才能創造出偉大成果,這意味著在第19年,他們還一直在讓自己變得更好。這個事實引出另一個天賦成就論的問題。弗朗西斯·高爾頓認為,每一個人生來就伴有自己不能跨越的各種限制:「他能取得的最大成就具有明確的極限。」這些限制適用於各種身體或精神上的努力。高爾頓認為,人們在生命早期會非常抵制自身的局限,之後,「除非他無視這些自我評估,否則他會認識到哪些行為是他力所能及的,哪些是遠遠超過他所能承受的範圍。」高爾頓說,在適當的時刻,聰明人會放棄試圖去做更多的工作:他不再因為自負的驅使而做出那些明知無望的努力;他不再認為,他在任何時候都能夠做得更好;他一直認為,在誠實信念和道德寄托之上,他渴望做與自己的天性一致且能夠勝任的工作。高爾頓讓自己的觀點聽起來很高尚。

    然而一百年後的大量證據清楚表明,人們在達到自己的「明確極限」後仍能保持長時間的進步。這個例子並不只是偉大作家、藝術家、商人、投資家和那些在職業生涯30或40年後獲得卓越成就的人。19世紀末至今的科學研究反覆證實,即使他們的成就已經明顯穩定下來,不同領域的普通人仍然能夠做得更好。打字員、電話接線員、排字工人,有很多年經驗的工人可能數年沒有什麼進步,但當他們受到激勵或者接受新訓練後都會有顯著提高。這種情況對於天賦成就論者顯然是一個大問題。

    埃裡克森和他的合作者總結了大量證據,他們注意到,「通過穩定遺傳特徵去預測知名人士獲得較高成就原因的研究是不成功的。」然而在他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天賦成就論的解釋仍然受到廣泛的歡迎。為什麼呢?作者提出了一個簡單的理由:「對天賦重要性的信仰,源自缺少可替代性的假定去解釋成功者的傑出天賦。」

    也就是說,沒有人有更好的解釋,所以這個解釋看起來就合情合理了。

    更簡單來說:作者所謂的「刻意練習」使這一切變得不同。或者正如他們在論文中鮮明陳述的那樣,「專家和普通人的不同反映出,通過長時間的刻意努力,在特定領域內可顯著提升表現。」

    這一觀點非常重要,原因如下:第一,它詳細地反駁了天賦論的觀點,也就是說,人們或者有某些天賦,或者沒有,而它會決定一個人的成就高低。它沒有讓天賦的概念扮演任何角色。作者承認,在任何領域中,偉大成就者與我們其他人確實有著質量的不同,但否認了這種不同來自何處的傳統看法。他們表明,「我們否認這些不同是不可改變的,也就是不會僅歸因於內在天賦。」這就是一個解釋某些人在其從事的事業上極其優秀的新觀點。

    埃裡克森等人的新框架至關重要的第二個原因是,它解決了有關高成就的學術研究和我們日常經驗之間的巨大矛盾。一方面,我們到處看到數年的辛苦工作沒有讓大多數人在自己的事業上獲得成就。如果我們只是睜開眼睛看看四周,我們很可能會同意高爾頓的說法:我們一起工作、一起打球、一起玩遊戲的大多數人,在進步一段時間之後趨於平緩,因為達到了他們能力的極限。所以,數年後更長久的工作也不會使他們變得更好。另一方面,我們反覆看到,最有成就的人就是那些工作最努力的人。這兩種論點怎麼都是正確的呢?

    借助於埃裡克森和他同事構建的框架,我們進入了這個矛盾的中心。他們認為,「目前對實踐的定義是模糊的。」他們的框架並不是基於簡單的「熟能生巧」的言論,而是基於他們高度強調的「刻意練習」的概念。

    「刻意練習」的準確含義是極為重要的。它並非大多數人認為的那樣,它向所有個人、團隊和機構表明了一條在任何領域中通往高成就的路徑。順便說一下,這也說明,傑裡·賴斯非常確切地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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