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有懷才不遇這回事 第15章 虛擲的青春
    「校外打工是一種見識各行各業非常好的方式。」

    我在上大學後學到的第一個寶貴教訓,就是花錢的速度遠比想像中快很多。

    來休斯敦唸書時,爸爸臨行前塞給我的4萬美元,對於從小到大很少有零用錢的我而言,是一筆前所未有的大數目。有了這筆錢,我有史以來第一次覺得自己什麼都做得到。

    雖然自幼不乏長輩疼愛,但我幾乎沒有零用錢,也許是因為那個年代不流行給小孩子零用錢。長輩的口頭語是:「家裡有吃有穿,小孩子要什麼零用錢!」即使是過年收到的壓歲錢,也都會被媽媽收走,在我強烈抗議下,好不容易才能爭取到一點點的零用錢。

    小學時去看電影,我都是跟著不認識的大人混進去,從來沒花過錢。到了必須買半票才能進場時,沒有零用錢的我,只好放棄這項心愛的娛樂。

    手上從來沒有過什麼零用錢的18歲大男生,突然有了4萬美元會是什麼樣的狀況呢?大概就像一個小孩進入沒有人看管的糖果店吧?手上有了這筆錢,我覺得世上沒有什麼事情難得了我。

    雖然爸爸鄭重叮嚀,這筆錢是讓我念大學用的,也是絕無僅有的一筆錢,要我節省使用,但錢在我手上,這些警告根本沒有用。有錢的日子過得真愉快,雖然我並未毫無節制地瘋狂亂花,但也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

    我租了公寓、買了車,沒事和女朋友一起下館子、看電影,碰到喜歡的書和音樂CD就買下來,也不會手軟。結果,花錢的速度遠超過我的想像。等我發現錢所剩不多時,已經來不及了。

    自從爸媽回到家鄉之後,幾乎每封家書都會叮囑我要節省用錢、他們攢錢不容易、不要浪費等,剛開始我還會懷著感動的心情讀著父母的叮嚀,久而久之,邊際效益遞減,我拿到這樣的家書,看完後就收起來,然後就把他們苦口婆心的警告丟到腦後。畢竟,錢在我手上,不是嗎?

    大學的日子是快樂的,手上有夠用的錢,沒有明顯的目標及責任,整天就跟女友和一群好朋友——阿強、毛弟、珍妮弗等混在一起。在這段時間裡,我第一次身處一個朋友圈中,並且有所謂的社交活動,也就是一起做一些在今日看起來很蠢、無厘頭,但我們自己覺得有趣的事。我們就活像是一些美國校園片中常見的剛入校門的新生,有著自得其樂的樂趣。

    記得阿強剛來休斯敦時,我們還一起住在城中校區的宿舍。宿舍是舊旅館改建的,我們住的正好是宿舍盡頭的房間,門外有一小塊區域是客廳。不知道是怎麼開始的,有天晚上,我和阿強就在客廳中,拿起了枕頭,玩起類似中國功夫的對打遊戲。

    其實,我們根本不懂得什麼中國功夫,只是憑著看電影的經驗套套招,花拳繡腿地比畫來比畫去,裝模作樣的吆喝聲倒是學得有模有樣,我們胡打亂鬧一番,出一身汗也就算了。想不到,沒過幾天,我就發覺,我和阿強的中國功夫表演時間一到,居然就有幾個同宿舍樓的洋學生,手裡拿著可樂,聚在通道盡頭,等著觀看我和阿強的表演。

    兩個人胡鬧的把戲,居然也能吸引一些人來欣賞,這真是太神奇了!我們兩個很興奮,大受鼓勵,覺得娛樂這些人成了我們的責任。於是,為了精益求精,我們不斷研究、發明新的招式,以求能回報這些觀眾。這樣的表演持續了3個月,直到我們都變不出新花樣才算叫停。我真不知道,如果我們繼續不停地玩下去,會不會成為專業的雜耍演員?

    另一個傻子遊戲,就是永無止境地玩桌上足球遊戲。本來,這種桌上足球遊戲是要付費的,進一個球要25美分,球一被打進一方的球門裡,就得花錢重買。於是,我和阿強拿毛巾將球門的洞堵起來,就可以無止境地玩下去。常常,我們玩得太高興了,一面打,一面一直笑、一直笑……

    有一個暑假,我女友的哥哥對自己妹妹不回家這件事很不高興,因為她總和我膩在一起,所以,女友的哥哥放話要修理我。「越青幫」的名聲可是很嚇人的,我簡直就像被幫派通緝,嚇得不得了。因此整個暑假,我和女友都躲在阿強租的公寓裡,三個人啥事都沒幹,整天不是在玩大富翁,就是去看電影。

    比起虛擲的青春,金錢的浪費其實都不算什麼。不過,相對於當時看似無窮無盡的青春,有限的金錢再也沒有浪費的餘地。

    就另一方面而言,錢快花光了也不見得是一件壞事。眼看銀行的存款數額直線下降,我開始靠打工賺取一點生活費。而這段時間中,我做了不少工作,在修車廠換機油,在冰激凌店當店員,在餐廳裡當清理餐檯的小弟……得到了不少有趣的經驗。

    當我年輕時,腦子整天不知道在想什麼,好像總是空的,無法思考。因此,將這些時間拿來打工賺錢倒也不錯。而且,打工的好處確實也不少。

    我打工的上海餐館,是休斯敦最高檔的中餐廳之一。在此打工,餐館供餐,餛飩、鍋貼隨便吃,酸辣湯任我們喝到飽。有時餐館客人少,下班時老闆更是讓我們將整鍋的酸辣湯帶回去,有時還能順手從廚房拿些蝦回去打牙祭。一磅蝦要3.5美元,可是窮學生無法消費的奢侈品。

    打工的窮學生常常相互「支援」。我們有一夥朋友在超市打工,就會趁機將貴的食物以超優惠的價格賣給我們。我在冰激凌店打工,老闆是中國人,要求很嚴格,但對員工不壞。她允許工讀生每天免費享受兩球冰激凌,但也嚴格控管冰激凌的總量。久而久之,我們又想出了「偷雞」的方法。

    碰上我值夜班,每到快關門時,我的朋友們就一個一個地來到冰激凌店,每個人懷裡都揣了一根香蕉。這個香蕉是準備拿來做香蕉船的,因為老闆對於店內香蕉的數量很清楚,所以大家只好自備香蕉。當然,每個人在離開時也不能忘記將香蕉皮帶走丟掉,因為老闆第二天一早會檢查垃圾筒。

    而最詭異的打工經驗,是在一家伊朗人開的中東餐廳當清台小弟。本來一個中國人在伊朗餐廳裡打工,就足以令很多人瞪大眼睛了,但最讓我不習慣的是他們的飲食習慣。他們熱愛音樂及歌舞,每天吃飯前都要唱歌,吃完飯還要跳舞。吃飯用手抓,加上濃烈的香料味道,讓我頗有食不下嚥的感覺。

    打工除了讓我賺到生活費以外,還讓我學習到如何與人應付。「不善與人來往」向來是我個性上的弱點,但經過各式各樣的打工經驗磨煉,見識到各式各樣的人以後,我漸漸也能應付來自不同階層、不同種族的人,並以平常心和人相處。當時我沒想到,這也成為我日後從事設計工作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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