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奧巴馬學口才 第21章 關於《選舉權法》
    ——在美國參議院的演講

    2006年7月20日

    (華盛頓特區)巴拉克·奧巴馬在美國參議院發表了此篇演講,表示支持對具有歷史意義的1965年《選舉權法》進行重新授權。

    「《選舉權法》一直以來都是維護美國公民權利的決定性工具。它不僅要確保所有美國人都有投票權,還要確保他們的投票都能起到作用。」

    我站在這裡感到非常榮幸,也充滿了崇敬之情,因為我今天能有機會表達自己對《1965年選舉權法》的支持,我希望這部法律中到期的條款能得到延長。

    我想感謝很多人,既有國會內的,有也國會外的,是他們過去一年的努力使我們走到了現在。

    我還想謝謝參眾兩院,感謝共和黨和民主黨,正是他們廣泛的支持才使我們的工作得以完成,而40年前同樣的支持為我們帶來了《選舉權法》。黨派的爭鬥經常拖累我們的工作,美國人民對此感到非常失望。而我們今天把兩黨的合作重新展現給大家,這反映出我們對《選舉權法》的成功抱有共同的信心,也讓我們意識到合作可以帶來很好的效果。

    毋庸置疑,從1965年到今天我們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這只要看一下選民登記數字就知道了。在最初的《選舉權法》通過2年之後,一些州的少數族裔選民登記人數就增加了一倍。不久之後,在所有《選舉權法》覆蓋的州,都至少有一半的少數族裔選民進行了登記。

    我們還可以看看各級政府當選的黑人官員所發揮的影響力。美國國會有了黑人議員,從2001年起,我們國家的首席外交官也一直由黑人擔任。

    實際上,大多數當選的黑人官員都來自《選舉權法》第五條裡提到的州,比如密西西比州,亞拉巴馬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佐治亞州。

    但在我看來,我們取得進步的最明顯證據就在這座大樓的對面,在我親愛的朋友,國會議員約翰·路易斯身上。他過去冒著生命危險一直戰鬥在民權運動的最前線,向著自由披荊斬棘奮勇前進。1965年3月7日,他帶領著600名和平示威者穿越亞拉巴馬州塞爾馬的埃蒙德佩圖斯橋去爭取投票權。

    我經常會想到那天穿越埃蒙德佩圖斯橋的人們。不只是示威的領導者約翰·路易斯和荷西·威廉姆斯,還有那些普通的美國人,他們離開家,離開教堂加入示威的隊伍。有黑人也有白人,有少年也有兒童,有老師,有銀行家也有小店主——他們都是上帝的孩子,組成了一個爭取自由的受人愛戴的大家庭。

    我真不知道,你們的勇氣從何而來?當你們面對著一排排騎在馬上、手拿警棍和催淚瓦斯的警察時,當這些警察衝向你們發洩仇恨和暴力時,你們怎麼能只是停下來,跪在地上祈禱上帝來拯救你們呢?

    但最為了不起的是,雖然那天約翰·路易斯被打得奄奄一息,雖然那天人們的頭被打破,眼睛被燒傷,雖然他們看到自己孩子的童真在棍棒下消失得無影無蹤,但那天之後人們又再次走上了街頭遊行。

    他們穿過了埃蒙德佩圖斯橋,喚醒了國家的良知。這之後不到五個月,《1965年選舉權法》就被簽署成為了一部法律,之後它又在1970,1975和1982年三次被重新批准授權。

    現在是2006年,約翰·路易斯在當年遊行時落下的傷疤還清晰可見,他理所當然成為了第四次批准《選舉權法》行動的最早發起者之一,上周他同其他389名眾議員一起投票批准了這項法案。

    有人會說,這項法案已經過時了,該法案第5條「事先核准」要求的保護——即為了確保某些州能維護投票權——所針對的一些州是錯誤的。但有證據可以反駁這種觀點。自1965年以來司法部所發出的1100例異議中,有56%發生自1982年上次批准《選舉權法》之後。可見,儘管這些州在維護投票權方面取得了進步,但問題還是顯而易見存在的。

    還有些人反對延長第203條保護少數族裔語言的規定。遺憾的是,這種觀點和關於移民問題的爭論扯在了一起,也把一個沒有爭議的問題——即保護投票權——同當今最具爭議的話題之一混淆了。

    讓我們想一想,只有選民才能要求得到語言幫助,而只有美國公民才能成為選民。既然是美國公民,選民都肯定能熟練使用英語的,不過很多人或許只是覺得投出正確印著自己母語的選票時會更有信心。

    一位來自「西南選民登記工程」的代表說過:「一些公民之所以更喜歡用西班牙語的登記卡是因為他們能感到與這一程序聯繫更緊密;同時他們認為只有理解了這一程序才能更信任它。」這種與我們民主程序的聯繫與對它的信任正是我們希望從選舉權法律中得到的。

    同時我們的挑戰並不會隨著《選舉權法》的再次批准而結束。我們必須避免在近期選舉中發現的問題再次出現。我們發現一些政治特工毫無正當理由地把選民名字從登記冊上除掉,阻止有投票權但曾經是重刑犯人的選民前去投票,不公平地分配計票器,或者在選舉的時間、地點和規則方面欺騙選民。不幸的是,這些行為的目標主要針對的是少數族裔、殘疾人、低收入者和歷史上曾被剝奪投票權的人。

    《美國投票協助法案》是我們朝正確方向邁出的重大一步,但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我們需要為實施《美國投票協助法案》提供充足的資金,需要強制執行一些關鍵要求,比如全州的登記數據庫。我們需要確保計票器能得到平等的分配,還要確保它們能正常使用。我們還要努力讓更多的人在選舉日去投票。

    當少數族裔的選民投票時,我們要確保他們不會成為卑鄙的恐嚇手段的受害者。2004年,南達科他州的土著選民碰到了一些假冒的執法人員。這些被雇來恐嚇別人的人開玩笑說如果在投票中出差錯就要坐牢,還尾隨選民去他們的汽車旁邊,記下他們的車牌號。

    在俄亥俄的萊克縣,一些選民收到了一個署名是「選舉委員會」的偽造備忘錄,通知那些通過民主黨和有色人種協進會組織登記的選民說他們不能投票。

    在威斯康辛州,一份據稱來自「密爾沃基黑人選民聯盟」的傳單在大多非裔美國人居民區中傳播開來,傳單上說:

    「如果你今年在任何選舉中投過票,在這次總統大選中就不能再投票了。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就會入獄十年,你的孩子也會被別人帶走。」

    可見,我們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現在這一時刻固然值得我們慶祝,但也是一個讓我們重新投入選舉權事業的機會。正如路易斯議員上周說的那樣:「顯而易見,我們走過了很長的一段路,但我們還有更長的路要走。」

    塞爾馬的記憶依舊存在,它體現著《選舉權法》的精神。從那天起,《選舉權法》一直以來都是維護美國公民權利的決定性工具。它不僅要確保所有美國人都有投票權,還要確保他們的投票都能起到作用。我們關注這些權利的人決不能因法案得到再次批准而自鳴得意,不思進步。我們應當利用這樣一個難得的團結陣線,繼續戰鬥,以確保所有美國人能不受任何阻礙地進行投票。也就是說,我們應當重拾埃蒙德佩圖斯橋上的精神,並且必須讓這種精神在全國傳播開來。

    在第一次遊行被阻的兩周之後,金博士對聚集在一起的組織者、活動家和社區居民說他們不應氣餒,因為道德世界的圓弧固然很長,但它終究偏向正義的一方。這得益於我們每個人為使它彎向正義而做出的努力,得益於像約翰·路易斯,范妮·盧·哈默,科雷塔·斯科特·金和羅薩·帕克斯這樣的巨人,我們今天正是站在他們的肩膀上,我們是彎向正義之弧的受益者。

    這就是我今天站在這裡的原因。如果沒有我們父輩,祖父輩和那麼多普通人的努力和勇氣,如果沒有他們觸到那條弧並使它彎向正義,我也就不會出現在美國參議院。我希望我們能見證這種精神長存下去,不只是在這場辯論期間,而是我們在參議院工作的任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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