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 第46章 ·夢的運行 (7)
    解析:K小姐是他前任長官的女兒,他承認,她正如他的妹妹,不過他有的時候會去與她交談。在一次談話之後,他們“似乎開始察覺到彼此性別的不同”,他曾這麼說:“我是男人,可是你是女人。”他僅僅到過此餐廳一次,那是與他姐(妹)夫的妹妹一起去的——對他來說,她沒有什麼吸引力。曾經有一次他與三位女士走過這間餐廳的大門。那三位女士是他妹妹、阿姨和剛剛提及的姐(妹)夫的妹妹。其中兩位對他來說沒有任何影響,都是他的妹妹。他很少逛妓院——可能一生中只去過兩三次。

    對於這個夢的分析主要建立在夢中“含糊的部分”及“中斷”的基礎上,所以指引他回想起在孩童時代,出於好奇,曾經(即便不很經常)檢視過比他小幾歲的妹妹的生殖器,然後他就做了這個夢,代表著他對這過失行為的(意識的)記憶。

    同一天晚上所發生的夢的內容都是整體的一部分;而它們之所以會分成這些章節和很多組合和數目的事實,又都是很有意義的,這可以看成是深藏著的夢思所提供的信息。在分析含有很多關鍵部分的夢時(通常來說,是同一個晚上發生的夢),我們不應該忘記這種可能,也就是這些分開而又是連續著的夢可能含有同樣的意義。而且是以不同的素材表達著同一個行動。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第一個夢通常是最懦弱的和被歪曲的,而緊接著的就較為明晰和可信了。

    聖經中由約瑟夫分析的法老王所做的關於母牛和玉米穗的夢就屬於此類。約瑟夫斯的記載(《古代猶太史》,第二冊第五章)要比聖經上詳細多了。國王提起第一個夢後,說:“我看到這景象時,就從夢中驚醒了;思考這個到底有什麼意義的時候再度入睡。接著又做了一個夢,這比之前一個要來得露骨與離奇,使我感到驚恐與迷茫……”聽完國王對夢的敘述之後,約瑟夫說:“國王呀,即便這個夢用兩種方法來表現,可卻擁有同一個意義……”

    榮格(1910年)在那篇《謠言的心理》中提及,某個女孩經過改裝的“色情的夢”如何不經過分析就被她同學識破了,還有這個夢是怎樣進行更進一步改裝和掩蓋的。他在敘述這很多夢的故事後,下了這樣的結論:“在一系列的夢中,最後一個夢的影像所要表達的思想,完全和第一個影像所要表達的一樣。審核制度利用一連串的不同象征、置換、無邪的改裝等來達到盡量延長時間以隔離此情節的目的。”施爾納對這種夢的表現方法很熟知,他曾經描繪過,而且把它與他的器官性刺激的觀點結合在一起,當做是一種特殊的定律:“最後由某一特別神經刺激引發象征性的夢的構造都要遵循這一般的規則:在夢開始時,它用一種最遙遠,最不確定的暗示描繪著產生刺激的對象,但是最後當全部可能的圖像來源枯竭時,它則赤裸地表現出刺激本身,或者是(依據夢例不同)有關的器官或者是該器官的功能。因此,夢在指示出其器官性因素後干淨利落地達到了目的……”

    蘭克肯定了施爾納的定理。他報告的女孩的夢被分為兩個部分,之間有一段間隔,可卻是同一個晚上發生的,可是第二個夢是以達到性欲高潮而結束。即便沒有從夢者那裡取得詳細的資料,我們也能進一步很詳細地分析第二個夢。但是從兩個夢之間的眾多關系來看,可以發現第一個夢所表現的內涵和第二個夢一樣,只不過是以一種比較隱匿的方法表達而已。因此,第二個達到性欲高潮的夢使我們能給予第一個夢完美的闡釋。蘭克即根據此夢例,用夢的原理很正確地來分析“生成性欲高潮或遺精的夢”的意義(見第六章)。

    根據經驗,我認為很少有機會遇上要用夢的明確或有疑問的素材,來判斷夢的清晰或混亂。後面,我將講解一下“夢的形成”的因素(之前沒有提過),而這將決定夢中各因子的分量。

    有時候當夢中的某一個狀況或段落發生一段時間後,突然會冒出這樣的句子:“似乎在同一時間裡出現在了另一個地方,並在那裡發生了某件事情。”過了一陣子,夢又回復了原來的主流,這中途的打岔僅僅是“夢的材料”的一個插曲而已——這是一個竄入的意外思想,夢思裡面是這樣體現的:以“當”來代替“如果”。

    那個在夢中經常性地發現而且是那麼接近焦急的被禁制感到底擁有什麼意義呢?在這種狀況下,想要前進,但是卻發現自己被膠黏在那裡。想要獲得什麼可卻被一些困難阻擋著。列車就要開了,但是卻不能趕上。想舉起一只手為受到的侮辱進行報復,可卻發現它是軟弱無力的。這樣的例子真是舉不勝舉。之前我們已經在暴露的夢當中提及這種感覺,可是卻沒有真正對它進行分析。一個容易可理由又不充分的答案是,在睡覺時經常有肢體麻痺的感覺,因而就產生了這種感覺。但是為什麼我們不一直夢見這種被抑制著(麻痺)的行動呢?我們可以很合理地這麼想,這種在睡覺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以喚起的麻痺感,使某些表現方法容易暴露出來,而且只是當夢思的素材不得不要這樣表現時才會感覺到。

    這種“沒辦法做任何事情”並不是經常以這種感覺呈現於夢中,有時候它甚至是夢的內容的一部分。以下是這方面的一個夢例,我覺得它對這種夢的意義提供了很好的說明。在夢裡我因為不誠實而被指控。這個地方是私人療養院與某種其他機關的混合,一個男僕人拉著我去受審。夢裡,我知道某些東西不見了,而這審問是因為懷疑我與這丟失的東西有關〔由分析來看,這審問(檢查)有兩種意義,而且包含了醫學檢查〕。因為知道自己是無辜的,而且又是這裡的顧問,因此我一言不發地跟著僕人走。在門口,我碰見另一位僕人,他指著我對那個僕人說:“為什麼你要引他來呢?他是個值得敬佩的人。”之後我就獨自走進大廳,客廳旁邊立著很多機械,使我聯想到了地獄和那裡使人驚恐的刑具。在其中一個機器上直直地躺著我的一位同事,他不可能看不見我,不過他卻對我毫不在意。之後,他們說我可以走了。可我卻找不到自己的帽子,而且也沒法走動。

    這夢的“願望實現”的確是表現了我“被覺得是誠實的,而且可以走了”。因此,在夢思的各個素材中肯定和這個相反。“我可以走了”是一個赦免的信號。因此,在夢的末尾,阻止我離開的很多事情的發生,不就可以認為是那些含著壓抑的阻擋在這個時候呈現出來了嗎?因此我不能找到帽子的因素就是“畢竟你不是個誠實的人”。但是,夢裡這“沒辦法做任何事情”是用來表達一個相反的狀況,因此我又要修改前面所談的夢是不能表達“不”的話。

    在別的夢裡,“沒辦法行動”並不是單純的一種狀況,而是一種感覺;這種被禁制的感覺無非是“一種更強有力的表達方法”,它表現著一種意志,而且受到反意志的壓制,此被禁制的感覺代表著一種意志的矛盾。我們以後將會提及,睡覺中所連帶的運動性麻痺恰好是做夢時思維過程的基本決定因素之一。我們明白運動神經傳導的信息無非是意志力的展現,而我們在夢裡斷定此傳導受壓制的事實,無非使整個程序顯得更適合於表達意志和反意志的行為。而且很容易看到被禁制的感覺憑什麼那麼接近焦灼,而在夢中經常和它相連。憂慮是一種肉欲的沖動,來源於潛意識而且受到潛意識的禁制(根據後來的理解,這句話不再成立)。因此,當夢中,被禁止感和焦灼相連時,這肯定是屬於某個產生肉欲的意志力量的時候——或者說,這一定是性沖動的問題。

    我將在其他地方討論夢裡的評論“畢竟這不過是夢而已”的精神含義,我在這兒只不過是要說,這是為了分散對所夢見的重大事件的注意力。好玩的是,夢本質的一部分在夢裡被描述為夢到底有什麼價值?這有關“夢中夢”的謎已經被斯特克爾在分析一些使人信服的夢例後解開了。再說一遍,它的目的是為了削弱夢裡所夢見事物的重要性,也就是去除其真實性。夢裡所夢見的是夢的希望,打算在醒後將其蒙蔽的狀況。因此可以很合理地推想,夢裡所夢見的是現實(真實的回憶)的顯現,但是,那些夢裡所表現的其他事物應該是夢的願望。也就是說,希望這被稱為“夢”的事物不會發生——換個說法,如果某一個事件是以夢中夢的方法插入夢中的,那麼可以很肯定地說,這事件是真實的——這是最確定不過的了。

    四、夢素材的表現力

    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討論了很多以夢表現夢思的方法。我們知道在形成夢之前,夢思不得不經過某些程度的改造,而且我已經觸及有關這方面的更深層題目(除了其一般性原則外)。我們也了解,這些材料被剝離了很多相關聯系後,還要經過壓制的程序,與此同時因為元素不同強度之間的置換,也導致了材料間發生了精神價值的變化。到現在為止,我們所思考的置換作用只是限於將一個特殊的思想與一個和它很相近的互相交換,而結果促成了凝縮作用,使一個介於兩者之間的單元化元素進入夢境(而不是兩個)。我們並沒有提及其他的置換作用,從分析可知,還有另一種置換作用,它換掉了有關思想的語言表達。在這兩種狀況下,置換都是在一串列的聯想的基礎之上;這種程序能發生於任何一種精神領域,而置換的結果可能是一個元素代替了另一個元素,或者是某一個元素的語言形式被另外一種所代替。

    第二種“夢的形成”的置換作用不僅在觀點上有特別大的吸引力,而且也可以解釋夢因素偽裝的極其荒誕的外表。置換的結果經常造成夢思中一種使單調而概念的形式變化為圖畫的或具體的形式。這種變化的優點及目的自然就一目了然了。從夢的觀點來看,可以抽象化的,也就可以被表現。正如在報紙上畫家因為重要政治題目而遇到了插圖(表現)的困難,抽象的概念也使夢遇到了同樣的危機。這種變化不僅使表現能力受益,而且可以因而得到凝縮和審核的好處。只要是抽象形式的夢思都是沒辦法利用的:只要它變成圖像語言後,夢的運作所要的比較與相似(如果沒有,它也會自己創造的)在這新的表達形式下就可以更簡單地建立了。

    這是因為,在每種語言的發展歷史中,具體名詞比抽象性名詞有更多的聯系。我們還可以這樣想:在形成夢的過程中(使得雜繁分歧的夢變得簡潔和統一),很多精力是花在使夢思轉變為恰當的語言形式。任何一種想法,如果其表達方法因為別的理由而確定的話,那麼它就能通過一個變數來選擇其表達形式(這些是其他想法所擁有的表達方法)。可能從開始就應該像這樣,像寫詩一樣,如果詩要押韻,那麼後面一句肯定受到兩個限制:它不得不表達某種適當的意義,而其表達也要符合第一句的韻律。最好的韻詩是那種找不到刻意求韻的斧鑿痕跡,而且它想表達的意義,因為互相制約的關系,從開始便選定了一些詞和字,之後只要稍加變動就可以滿足詩韻了。

    在其中的一些例子中,這種變化表達的方法甚至直接幫助了夢的凝縮。因為它含糊的字眼表達出很多夢思(而不是一個),而所有的文字的智慧就這樣白白地被夢的運作所拋卻了。我們沒必要因為文字在夢的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感到奇怪。既然它是很多思想的間接點,文字便可以認為它注定是含糊的;而心理症患者(比方說,在構造強迫性思想與害怕心理時)利用這些文字的好處基本上都不比夢來得少,以達成凝縮和偽裝的目的。我們也不難發現,夢的形成也因表達的置換得利,如果用一個含糊的字眼代替了兩個意義明確的,那麼結果肯定是誤人的;如果以圖像來代替我們日常所用的嚴肅表達方法,那麼我們的理解能力將會大受阻礙,特別是我們從來沒了解過的,應該是按字面解釋或是打比方的內容。而且是否直接和夢思相連,還要通過一些中間插入的語句。在解析已有的要素中,我們經常懷疑的是:

    1·是否要看它的正面或反面意義;

    2·是否要當歷史來表明;

    3·是否以象征的方法來表明;

    4·是否以其文字意義表明。

    可即便是這樣含糊的性質,我們也可以說這是夢運作的產物(應該明白,它們並不是基於要被了解而制造的),對於給它的翻譯者所帶來的困難要比那些古時候的象形文字來得簡易多了。

    在這裡已舉了幾個夢例,它們運用含糊文字的聯系來表現。比方,“伊瑪打針”,夢中“她好好地張開嘴巴”而“我沒法運動”。以下我將記錄一個夢,內容基本上都是把抽象思想變為圖像,這種夢的分析法和利用象征方法來分析夢的分區,同樣是清晰而毫不含糊的。在象征的夢研究中,解析家可以隨意選擇理解象征的鑰匙;而在這種用文字偽裝的夢裡,解答已經表明,只是卻被一些生活中的文字用法遮掩。如果在恰當的時機有正確的處理的話,那麼我們便可以部分或完全地解釋這種夢,有時候甚至我們沒有必要借助夢者提供的資料。

    我的一位熟人的太太突然做了下面這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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