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140章 卷五·國債 (5)
    的確,要感謝我國現在使用的稅收制度,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給工業造成什麼大的困難,甚至在耗資最大的戰爭中,我國人民的節儉和良好的品行通過節約和積累可以修補因為政府的浪費和奢侈在社會總資本中造成的漏洞。在大不列顛所實行過的耗資最大的上次戰爭結束時,大不列顛的農業依然像以前那樣繁榮,製造業者僱傭了同以前一樣多的勞動力,商業就像以前那樣連續擴展。因此,支撐工業不同部門的資本必定也和以前曾經有過的一樣。和平恢復後,農業會得到進一步的改良,國內城鄉的房租都有所提高,這是人民財富和收益增長的一個證據,過去的稅的大多數年收益,特別是國稅和關稅的主要部門收益的持續增長是消費連續增長還有唯一可以支持消費增長的生產增長的又一明證。大不列顛看上去非常輕鬆地就支撐了半個世紀以前沒有人相信它所可以支撐的負擔。然而,我們也不要因此就匆忙地作出結論,它現在能夠支撐任何負擔。也不應過於自信,它可以沒有什麼困難地支撐一個比以前曾經承擔過的更重一點的負擔。

    當國債一旦積累到一定程度,我相信就不可能有完全償清的時刻。假如說利用國家收益解脫國債的事例曾經有過,那也總是通過破產解除的。只不過有的時候是公開承認的破產,有的時候是一種假設而不是真正的破產。

    提高硬幣的名義價值是最常用的應急措施,通過這個措施把真正的國債的破產披上一件償還的外衣。舉例來說,一個六便士的硬幣通過議會或者皇室宣佈把它的名義價值提高到一先令,而二十六便士提高到一鎊的名義價值。一個在過去的制度下借了二十先令或者接近四盎司白銀的人在新的體制下就只需歸還二十六便士,或者不到二盎司的白銀。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國債大概等於大不列顛長期和短期國債的總和。假如通過這樣的方式償還,就只需償還現今的貨幣六千四百萬鎊。這是一個地道的假償還,國債的債權人把實實在在地在該欠他們的債務中一鎊被騙走了十先令。這個災難所涉及的還遠不止國債的債權人,任何一個私人的債權人也受到相應的損失,對任何人沒有任何好處。在大多數場合對於國債的債權人還有一個非常大的附加損失。

    那就是假如國債的債權人確實是欠了別人非常多的債務,然而他們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國家支付給他們的同一硬幣來支付他們的債權人以彌補他們的損失。但在大多數國家,通過貨幣貸款給國家的人絕大多數是富人,他們對於他們的其他同胞大多是處在一種債權人的地位,而不是處在一種債務人的地位。所以,這樣的虛假的償還在大多數場合併沒有減輕國債債權人的損失,而是加重了他們的損失;不僅這樣對國家也沒有任何好處,反而使災難殃及更多的無辜群眾。它對私人財產造成最廣泛和又最嚴重的破壞;在大多數場合它讓懶惰和揮霍的債務人反而以勤勞和節儉的債權人為代價發富起來,而且把國家大多數資本從本可讓他增值的人的手中轉移到非常可能把他揮霍和毀掉的人的手中。當一個國家需要宣佈破產時,就像一個人需要宣佈破產時一樣,一個公平、光明正大和公開承認的破產不管對債務人的名譽還是對債權人的利益都將會是一個損失最小的措施。為了掩蓋真正破產的羞恥,而求助於這樣一種極易識破,同時又極端有害的竄改戲法,國家的榮譽必然也是難保的。

    然而,差不多一切的國家,不管古代的和現代的,當滑到了一定要採用這樣的手段的地步時,有的時候也都玩弄這樣的竄改戲法。在第一次古羅馬和迦太基戰爭結束時,羅馬人降低了阿斯(當時羅馬人計算一切其他硬幣的價值標準)的價值,把一阿斯的含銅量由十二盎司減到兩盎司。也就是說,他們把兩盎司的銅提高到過去總是表示十二盎司的名義價值。通過這樣的方法,共和國就能夠用實際應償還債務的六分之一來償還原有的巨額的債務了。這樣突然和巨大的破產,今天我們必定認為會引起群眾極度強烈的不滿。然而,它卻沒有引起任何不滿。因為執行這個貶值的法律就像其他一切和硬幣相關的法律那樣,是由護民官通過人民大會的議會來實行的,可能還是一個極受群眾歡迎的法律。

    在羅馬就像在古代其他一切共和國那樣,窮人總是欠富人的債,然而上流社會的人為了保全他們在每一年選舉中的選票常通過極高的利息貸款給窮人。這些錢從來沒有得到過償還,迅速積累成了一個巨大的數量,債務人還不起,其他任何人也為債務人償還不起。債務人害怕強制償還,因此被迫不需要再給任何好處投票給債權人推薦的候選人。儘管一切法律反對行賄和收買,然而候選人所給的饋贈,還有元老院有的時候發放的穀物就成為羅馬共和國後期比較貧窮的公民所賴以生存的主要資源。為了從對他們債權人的服從中徹底解脫出來,這些比較貧窮的公民連續地要求廢除一切債務或者要求通過他們所叫做的新法。也就是要求一種法律,讓他們在支付他們所欠債務的一定比例後就能夠取消一切債務。

    具體地說就是把一切硬幣降低到它的原有價值六分之一的法律,因為它要求他們只需要支付他們實際欠債的六分之一。這個法律是對他們最為有利的新法。為了能夠滿足人民的要求,富人和上流社會的人在非常多不同的場合被迫同意廢除過去的債和實行新法。他們之所以同意這個新法,部分是因為上面所說的理由,部分是因為通過把國家收益從債務中解放出來,可以讓政府恢復元氣,那個政府是他們自己佔有主要領導地位的政府。這樣一來,通過一個措施,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債務很快就可縮減為二千一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六先令八便士。在第二次羅馬和迦太基的戰爭期間,阿斯又進一步貶值。首先由二盎司銅降到一盎司,這以後又由一盎司降到半盎司;也就是說降到它原有價值的二十四分之一。把羅馬硬幣的三次貶值加在一起折合我們現在使用的貨幣一億二千八百萬的債務,通過這樣的方法一下子就縮減到了五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十六先令八便士。於是大不列顛的巨額債務用這樣的方法也可迅速償清。

    我相信通過這樣的應急措施各國的貨幣都總是在連續貶值,越來越低於它的原有價值,同一名義金額漸漸變得所含銀量越來越小。

    各國有的時候為了同一目的在硬幣的標準成色中會摻假,也就是說,在硬幣中摻入了大量的合金。舉例來說,假如在我國一磅重的銀幣中摻入的不是十八本尼威特的合金,而是依照現在的標準摻入了八盎司的合金;一英鎊或二十先令的這樣的硬幣將會和我們現今貨幣的六先令八便士差不多。我們現今貨幣六先令十便士所含的銀量將會因此而提高得和一磅的名義價值非常相近。成色標準的摻假和法國的所謂的增大價值或者是直接提高硬幣的名義價值具有同樣的效果。

    硬幣的增大價值或直接提高它的名義價值不僅從本質上來說也必定是一個公開宣佈的措施。通過這樣的措施重量較小、體積較小的硬幣獲取了過去重量較大、體積較大的硬幣的同一名稱。與此相反的是,成色標準的摻假總是一個隱蔽的行動。通過這樣的行動鑄幣廠發出的同一名義價值的硬幣設計得盡量讓它和過去流通的價值較大的硬幣同樣重,有同樣的大小,有同樣的外觀。當法國國王約翰為了還清他的債務,在他的硬幣中摻假時,鑄幣廠的一切官員都鄭重宣誓保密。這兩種行為都是非常不正當的。然而簡單的增大價值是一個公開而粗暴的不公正,而摻假是一個謊言性的不公正。因此,後一行為一旦被揭露(它不可能長期被隱瞞),它總是要引發比前一行為更大得多的憤懣。硬幣經過任何的增大價值,然後非常少有可以恢復到過去的重量的;然而在經受了最大的一次摻假後,硬幣卻差不多總是恢復到它原有的成色。所以也就沒有發生過由於群眾的憤懣和憤怒而沒有方法平息的事。

    在亨利八世統治的末期和愛德華六世當政之初,英格蘭的硬幣不但名義價值提高了,而且成色標準也摻了假。在詹姆斯六世沒有成年的時候,蘇格蘭也發生過類似的騙術行為。這樣的騙術行為在其他大多數國家也曾發生過。

    當國家的收益在支付平時編製每一年的費用後的剩餘和超出部分非常無足輕重時,大不列顛的國家收益要想可以完完全全從債務中解脫出來,或者可以向徹底解脫邁出一大步看上去全然是妄想。非常明顯,假如國家收益沒有極其大的增加或者國家費用沒有與之相應的非常大的縮減,要想償清一切債務是永遠不可能的。

    實施相比來說更為平等的土地稅,對房租徵收更加平等的房租稅,還有對現行的關稅和國內貨物稅實行如第二章所提到過的一點改革,能在不增加大多數人民的負擔,而只不過把它比較平等地分配在全民身上的情況下,能夠很大程度地增加國家收益。也就是說,即使最樂觀的設計師也不敢自認為這樣的增加,將會足夠讓人們有理由期望在和平時期,把國家收益從債務中完完全全解脫出來或者向解脫邁出一大步,方便於在下次戰爭中阻止國債的進一步積累或補償進一步積累的國債。

    將大不列顛的稅收制度推廣到帝國中居住有大不列顛和歐洲血統人民的各個屬地,國家收益就可期望得到非常大的增加。然而,依照大不列顛的稅法,假如沒有被接納入大不列顛議會,這一點可能就非常難做到。假如我們想要這樣來做的話,就一定要依照公平平等的代表權準則,依照各個屬地人口的比例接納他們的代表參加議會。因為大不列顛的一切稅收是由大不列顛議會的一切成員共同承擔的。然而非常多有權勢的人的個人利益和大多數人所具有的偏見在現今是反對這樣一個大的變革的,這些障礙可能非常巨大,可能根本就不可能克服。然而,沒有必要去判斷這樣的統一是現實的還是不現實的,在這樣的理論著作裡研究一下大不列顛稅制到底能夠在多大的程度上運用到帝國的各個不同屬地,可能不是不合時宜的。假如將大不列顛稅制運用到了各個不同屬地,又可以期望有多大的收益呢?一個統一稅制對帝國內不同屬地的幸福和繁榮又可以有什麼影響呢?這樣的推測在最差勁的情況下可能也只僅僅是一個新的,而且必然是趣味不多的烏托邦,然而同過去的烏托邦相比,它卻是比較有用和更切實際的一個。

    土地稅、印花稅以及關稅和國內貨物稅等組成了大不列顛稅收的四大支柱。

    愛爾蘭自然有能力,然而我們的美洲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卻比大不列顛更有能力支付土地稅。在地主既不要繳納什一稅又不要繳納濟貧稅的地方,他必定要比那些要繳納這兩種稅的地方更有能力交付土地稅。在沒有實行什一稅繳納現金的地方還有在通過實物替代什一稅的地方,什一稅比一鎊徵收五先令的土地稅要更大程度地減少地主的地租。這樣一來,一個什一稅在大多數場合將多於土地實際地租的四分之一,或者將要達到在完完全全償還農場主的資本還有合理利潤後所剩餘的四分之一。

    假如把一切折合現金的什一稅和由俗人保管的教會財產都去掉不算,大不列顛和愛爾蘭的一切教會什一稅將會不少於六百萬或七百萬鎊。假如在大不列顛或愛爾蘭沒有什一稅,地主就能夠多繳六百萬或七百萬鎊的土地稅,然而不可能加重他們中絕大多數人目前的負擔。美洲沒有什一稅,所以它可以承擔土地稅。沒錯,美洲和西印度的土地總的來說既沒有租佃也沒有出借給農場主。所以土地沒法依照任何地租簿來定稅。然而在威廉和瑪麗四年,大不列顛的土地也沒法依照任何地租簿來定稅。美洲的土地既能夠通過上面所說的同樣的方式來定稅,又能夠像近來在米蘭公園,還有奧地利、普魯士和沙廷尼亞等國的領地所做的那樣,通過一個準確的調查依照一個公平的估價來定稅。

    儘管,在法律訴訟形式和不動產以及動產的轉讓契約形式相同或差不多相同的各國,印花稅的徵收能夠採取與此同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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