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89章 卷四·論殖民地 (5)
    英國允許把外國貨物進口時所納的稅,在它再出口時,退還一部分。退稅的數量差不多總是一半,有時是大多數,有時也能夠是所有。假如外國貨物進入英國時需收極重的稅,然而在再出口時又不許退稅,那就沒有一個獨立的國家會承受這樣的再出口的商品了。所以,除非在出口時退還部分的稅,那麼商業體系提倡的轉口貿易就根本做不下去了。

    我們的殖民地,並不是獨立的國家,而英國獲取了向殖民地供給一切歐洲商品的壟斷權力,它就可像其他國家對付殖民地一樣,強制他所屬的殖民地,承受這樣的在進入母國時已被徵收重稅的商品。在1763年以前,大多數外國貨物,在輸送到我國殖民地時和輸送到任何獨立國家時一樣要退稅。然而,1763年喬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號法令,在特別大程度上取消了這樣的寬鬆政策,它這樣規定:「歐洲或東印度的農產品、製造品,從本王國輸送到任何英國美洲殖民地時,稱為過去的補助稅的那一種賦稅的任意部分不得退還,然而葡萄酒、白洋布、細洋布除外。」在該法律頒布之前,有很多種外國貨,在殖民地購買比在母國購買要便宜;現在,有些貨物仍然這樣。

    這裡一定要指出來,在制定關於殖民地貿易的大多數條例時,充當顧問的人大部分都是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商人。所以,這些條例,對這些商人的有利程度自然要多於殖民地或者母國,這一點也是沒什麼好奇怪的。他們有向殖民地供應歐洲貨物的壟斷權,這樣則不僅能夠購買殖民地不妨害他們國內貿易的那部分剩餘產品。這樣的壟斷權,明顯是把放棄殖民地的利益作為代價來保護這些商人的利益的。他們在把歐洲與東印度大多數貨物再出口到殖民地去的時候,就又像再出口到其他國家去一樣,享有退稅。這樣的退稅,依照重商主義的利益觀念,也是通過放棄母國的利益來保護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於,對運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國貨物,盡可能少納稅;對輸入英國的外國貨物,盡可能收回所墊付的稅。這樣他們就可以在殖民地售賣同樣多貨物,得到較多的利潤,或售賣較大數量貨物,得到與此同樣多的利潤,因而可以從兩方面都得到利益。

    殖民地的利益與此相同,通過盡可能低的價格,獲取盡可能多的這一切貨物。而且這樣做不必總是考慮母國的利益。退還這些貨物輸入時所納稅的大多數,會影響母國的收益;因為有了這樣的退稅,外國製造品更方便地運到殖民地,使得母國製造品在殖民地市場降價售賣,這就會影響到母國的製造業。人們常說,如果德國亞麻布再輸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稅,就會大大推遲英國亞麻布製造業的進步。

    關於殖民地貿易,英國的政策,儘管和其他各國一樣,受著商業體系精神的調節,然而總的來說,並不像任何其他國家那麼狹隘,那麼令人窒息。

    除了對外貿易,英國殖民地的人民,在其他每一方面,都有完完全全的自由,依照他們自己的方法,來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在一切方面,他們的自由,都和他們國內同胞的自由同等,不僅這樣,與此同時,有個人民代表會議來保證這種自由。人民代表議會,只有他們才有權力決定是否能夠課稅以維持殖民地政府。這樣的議會的權力,超越了行政權力,也就是說,最低下或最可憎惡的殖民者,只要遵守法律,就用不著害怕總督或省內文武官吏對他們的憤怒。殖民地議會,也和英國眾議院一樣,儘管不必完完全全代表人民。行政機關也許無力收買議會,而且行政機關經費由母國支付,亦無收買議會的必要。所以,通常地說,這樣的議會也許更受選舉人意志的影響。殖民地參議院和英國貴族院相當,然而不是由世襲的貴族構成。

    在有些殖民地,舉例來說,在新英格蘭的三個殖民地,這些所謂的參議院議員,並不是由政府指派的,而是由人民的代表推選出來的。沒有一個英屬殖民地有世襲的貴族。在一切殖民地,就像在其他自由國家一樣,老殖民家族的後裔,雖比有同等功績、同等財產的暴發戶受到人們更大的尊敬,然而亦只更受人們尊敬,沒有煩擾鄰人的特權。在目前騷亂發生以前,殖民地議會不僅有立法權,還有一部分行政權。在康涅狄克與羅得島,總督也由議會選舉。在其他殖民地,議會規定的賦稅,由議會直接派專門的人員出動徵收,徵收員對議會直接負責。所以,人民在英屬殖民地,就會比在母國更為平等。他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他的政府,特別是新英格蘭那三個政府,通常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過來,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在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來的國家,政府形式就是他們國內政府的翻版。這樣的政治,獨斷地把權力授予一切下級官吏,因為相隔遙遠,這樣的獨斷權的執行,很容易比平常還要粗暴。我們明白,在一切專制政治之下,首都總是比其他的城市更自由。君主自己,並不想破壞正義的制度,更不想壓迫人民大眾。首都就是君主所在地。他們的存在多少讓他周圍的官吏要收斂一點。然而其他城市官吏可為所欲為,無所顧忌,因為老百姓的抱怨無論如何也傳不到君主的耳朵裡。歐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總是比以前人們所認為的最大帝國的最遠省份還要遠得多。自從有了世界以來,只有英屬殖民地政府,可以給那麼遙遠的省區人民以完完全全的安全保障。法國殖民地的行政與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殖民地行政相比,總是較為寬宏溫和。這樣的較好的政治和法國民族的性格相對應,也和一切民族的性格相對應,他們政府的性質,與英國相比,雖然要專橫一點,然而和西班牙葡萄牙相比,顯得比較合法、比較自由。

    英國殖民地政策的好處,主要體現在北美殖民地的進步上面。法國蔗糖殖民地的進步,和英國大多數蔗糖殖民地的進步,至少是同等的,或者是更勝一籌;然而英國蔗糖殖民地,卻和英屬北美殖民地差不多享受與此同樣的政治自由。然而,法國不像英國那樣阻礙殖民地自產精製的砂糖;更為重要的是,它們政府的過人之處在於,它們對於黑奴,有著更好的管理方法。

    在一切歐洲殖民地內,一切甘蔗都由黑奴栽種。生活在溫帶的歐洲人,據瞭解,不適應在西印度的炎炎烈日下從事耕種勞動。依照現在的情況,栽種甘蔗,完全是手工勞動。許多人覺得,利用錐犁會有許多的好處。然而犁耕的利潤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牛馬的管理水平,奴隸耕作的利潤和成效,同樣也取決於對奴隸的管理水平。我想,通常都承認,法國種植者比英國種植者更擅長管理奴隸。關於給予奴隸一定的法律保護,讓他們不受主人欺凌的這樣的做法,彷彿在政治非常專制的殖民地比在政治完完全全自由的殖民地更容易施行一點。

    在設有不幸的奴隸法規的國家,地方長官在保護奴隸時,就在一定程度上勢必會干擾主人的私有財產管理。在自由主義國家,主人要麼是殖民地的議會代表,要麼是代表的選舉人,所以地方長官,除非經過全面的思考,否則不敢輕舉妄動。他沒辦法不充分尊重他們,這樣一來他要保護奴隸難度自然要大一點。然而在比較專制的國家裡,地方長官干涉私人財產是常有的事情,要是有人不依照他的看法辦事,他能夠發出傳票逮捕他們,所以,假如他要保護奴隸,工作要容易做得多;只要他有一顆尋常人的善良的心,他都會這樣做的。地方長官的保護,讓主人不敢虐待奴隸,因而沒辦法不給予相當的和比較溫和的待遇。溫和的待遇讓奴隸不僅誠實,還會更睿智,所以變得更有用。他的境遇更接近於自由傭人的境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對主人忠實,而且照顧主人的利益。自由傭人常有的這樣的德行,奴隸絕不可能有。在主人有完完全全自由而且不受他人干涉的國家,奴隸通常受到奴隸的待遇。

    我相信,各個時代和各個國家的歷史都能夠證明,與在自由的國家裡相比,奴隸在專制的國家裡情況要好。在古羅馬史上,第一個保護奴隸讓他不受主人欺凌的長官,就是生活在由皇帝統治的國家。當維迪阿·波利奧在奧古斯丁皇帝面前,要把他的一位只是犯了一點小過失的奴隸的身體切成小塊,然後投入池中去餵魚的時候,皇帝十分憤怒地命令他馬上把該奴隸釋放,而且把他其他的奴隸同時也釋放。在共和政治下,長官無法有充足的權力來保護奴隸,那就更談不上處罰奴隸主人了。

    應該指出,通過改良法從殖民地特別是聖多明哥大殖民地的資本,基本上是來自這些殖民地漸漸地改良和開墾。那基本上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勞動的產物,換句話說,是由良好經營而漸漸蓄積,而且用來生產更多產物的那部分產物的價格。然而英國蔗糖殖民地改良與開墾的資本,之中有大多數來自英國,而且不一定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勞動的生產物。英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發展的主要原因,是英國的財富充溢,一部分流到(假如我可這樣來說)這些殖民地。然而法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的一切原因,卻是殖民地人民自己良好經營的結果。在這一點上,法國移民比英國移民要強。在奴隸的管理上,這個優點表現最明顯。

    以上所述,是歐洲各國對他所屬的殖民地的政策的基本形式。

    所以,關於美洲殖民地最開始的建立與後來的繁榮(僅就內政方面來說),歐洲政策基本上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

    最開始調節計劃建立這些殖民地的準則和動機,彷彿是非常愚蠢和不道義的。尋求金銀礦山,足見它的愚蠢性;覬覦從沒有損害過歐洲的人,並親切慇勤地對待歐洲最早的冒險家的善良人民居住的家園,足見它的不道義。

    後來建立殖民地的那些冒險家,似乎除了想找金銀礦山外,還有其他比較合理、比較可稱讚的動機,然而就是這些動機,也沒辦法為歐洲的政策增添光彩。

    英國的清教徒由於在國內受到限制,所以逃往美洲以尋求自由,他們在新英格蘭先後建立了四個政府。英國的天主教徒所受待遇更好不到哪去,他們也逃往美洲,而且在馬裡蘭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卻在賓夕法尼亞建立政府。葡萄牙的猶太人,由於受宗教法庭的迫害,他的財產被剝奪,流亡巴西。他們以身作則地在原本為流竄犯和娼婦所居住的殖民地,帶去了某種秩序和產業,而且教他們栽種甘蔗。所以,在這些情況下,讓人民僑居美洲而且從事耕作的,並不是歐洲各國政府的智慧和精明,而是它們的亂政和不義。

    歐洲各國政府,對於建立這樣的殖民地的一些舉足輕重的計劃和計劃的實施,都沒有絲毫功勞。征服墨西哥,不是西班牙樞密院的計劃,而是古巴總督的計劃。然而實現此計劃的,乃是勇敢的冒險家的精神。總督把這項任務交給一位冒險家,不久他就懊悔,遇事加以掣肘,而沒有讓該計劃失敗。智利與秘魯的征服者,甚至美洲大陸上西班牙一切其他殖民地的征服者,在征服這些地方時,除了得到西班牙國王允許而且通過他的名義建設殖民地和加以征服外,不曾受到國家的任何獎勵。這班冒險家,都是自己冒險出資。西班牙政府,對他們沒有什麼幫助。至於英國政府,對他所屬一點舉足輕重的北美殖民地的開拓,也同樣沒有貢獻。

    然而這些殖民地已經建立起來,而且已初具規模,這時母國政府開始注意它們,母國最開始對它們頒布的一點條例,它的目的總在於保證它能夠壟斷這些殖民地的貿易,限制它們的市場,以放棄它們的利益為代價來擴大自己的市場,所以,與其說是促進它們的繁榮,不如說是施加壓力。然而歐洲各國也履行這樣的壟斷的方法,並且不相同,這就是歐洲各國殖民政策互相各異的一個原因。之中,最好的是英國的方法,然而英國的殖民政策,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像其他國家的殖民政策那麼狹隘,那麼苛刻罷了。

    這樣一來,歐洲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面對美洲各殖民地最開始的建立與現在的繁榮作出了貢獻呢?在一個方面,也只是在一個方面,作出了特別大的貢獻。它哺育、造就了能夠完成這樣偉大事業、建立這樣偉大帝國的人才。在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國家能夠造就這樣的人才,事實上也不曾造就這樣的人才。這些殖民地應該把它們富有積極進取心的建設者所受的教育和它們所具有偉大眼光歸功於歐洲政策。最舉足輕重的殖民地,就內政說,也就只有這一點應歸功於歐洲的政策,其他的就談不上了。

    三各種發現給歐洲帶來的利益

    美洲殖民地從歐洲政策所得的利益,已經在前面敘述過。那麼歐洲從發現和開拓美洲中又得到了什麼利益呢?

    這些利益大體上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把歐洲看做一個大國,從大的事件中能夠得到的通常利益;第二類,各殖民國所屬殖民地所得到的特殊利益,它們對於所屬殖民地所享有的統治權。

    把歐洲看做一個大國,從美洲的發現和開拓中獲取了下面的利益:(一)該國的享樂用品增加了;(二)該國的工業得到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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