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7章 卷一·論貨幣的起源和作用 (1)
    當勞動分工完完全全建立起來之後,一個人自己勞動的產品僅僅只能滿足自身需要的極小部分。他大多的需要是通過將自己勞動產品的餘下部分,就是超過自己消費能力的部分,在他需要其他產品的時候,和別人的勞動產品的剩餘部分相交換而獲得滿足的。如此一來,每一個人都是依靠交換而生活,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商人,而社會自身也變成了一個正宗的商業世界。

    不過當勞動分工最開始發生的時候,這個交換能力在其運行當中肯定常常會遇到很多的阻礙與困難。我們可以如此假設,一個人掌握著多於他個人所需的商品,而另外一個人卻缺乏他個人所需的商品,那麼前者肯定會樂於賣掉他剩餘的部分,而後者也肯定會樂於購買前者的剩餘部分。不過假如後者恰好並沒有前者所需要的物品,兩者之間就不可能進行交換了。

    比如說,屠夫店裡的肉超出他自己所能消費的,釀酒師以及麵包師也都樂於購買其中的一部分,不過他們並沒有東西可以交換。他們僅僅有各自不同行業的不同產品,但屠夫所急需的麵包以及啤酒已經有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之間就不可能進行交換。屠夫既不會成為他們的商人,釀酒師以及麵包師也不會成為他的顧客,所以他們三者之間就不會相互幫助。為避免這種不便,在社會的每一時期,第一個深謀遠慮的人在分工最開始建立之後,都肯定會在自身的勞動產品之外隨時隨地儲備一定數量的這種或者那種他覺得任何人都不會拒絕和他交換的商品。

    為達到這個目的,許多不同的商品都被其他人先後想到過以及使用過。在原始時代,傳說牲畜充當過商業的共同媒介。即使牲畜肯定是一種很不方便的媒介,但是我們發現在古代貨物交換的時候常常是根據所使用牲畜的數目來衡量其價格的。荷馬曾說:迪奧米德的鎧甲僅僅價值九頭牛,而格羅卡斯的鎧甲卻價值一百頭牛。聽說鹽在阿比西尼亞是商業以及交換的媒介;印度一些沿海地區以某些貝殼為媒介,紐芬蘭以干鱈魚做媒介,弗吉尼亞以煙草作為媒介。一些國家則用獸皮或者鞣皮為媒介。聽說直到今日,在蘇格蘭有一個村落,那兒的工人仍常常攜帶釘子代替貨幣以交換麵包或者淡色啤酒。

    但是,在所有國家,看來人們因為一些無法抗拒的理由最終決定放棄其他商品而採用金屬作為這個媒介了。由於金屬不僅僅像其他任何商品一樣能夠保存得毫無磨損,並且不易腐爛。這一點幾乎是任何東西都不能與之相比較的。同時金屬還可以毫無損失地被分割成任何數目的小塊。經過熔化,這些小塊又能夠非常容易地重新組合在一起。金屬的這些屬性是任何其他耐久性商品所不具備的,所以這些特性使金屬更適合於用做商業以及流通的媒介。

    比如說一個人想買鹽,但他並沒有其他東西只有牲畜可以與之交換的時候,他就需要一次購買價值一頭牛或者一頭羊的鹽,他不可以少買,因為他與之交換的東西不能夠分割。假如他想多買一些鹽,因為同樣的原因,他也應當購買兩倍或者三倍份量的鹽,也就是說等於兩頭牛或者三頭牛、兩頭羊或者三頭羊的價值的鹽。相反,假如他用金屬,而並不是用羊以及牛去交換,那麼他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將金屬分割出他所需要的商品價值的準確數目。

    不同的國家曾使用過不同的金屬作為交換的媒介。鐵曾經是古斯巴達人的商業共同媒介;銅曾經是古羅馬人的商業共同媒介;黃金與白銀曾是所有富裕以及商業國家的共同媒介。

    這些金屬在開始用來作為交換媒介的時候似乎都是粗糙的錠條,並沒有加任何標記或者鑄造。依據普林尼引用古代歷史學家蒂米阿斯的話,直到瑟維阿斯·圖利阿斯的時代,羅馬人並沒有鑄造的貨幣,而是使用未加任何標記的銅錠購買他們所想要的東西。如此看來,那些粗糙的銅錠在那個時候就履行著貨幣的職能。

    使用這種加工粗糙的金屬有兩個非常大的不便。其一是難以衡量其重量;其二是難以對它們進行測量。由於貴重金屬的份量稍有不同,就會造成價值上非常大的差異。假如要準確地衡量這些金屬,最起碼需要非常準確的砝碼以及天平。衡量黃金更是一種非常精確的工作。當然,粗劣的金屬在衡量上出現了一點小的差錯,並沒有關係,但是衡量不夠準確的話,我們有時就會發現事情非常麻煩。假如有一個窮人,每次他需要購買或者出賣只值一點錢的商品,他就需要去稱量出這一點金屬。然而檢驗的操作就更加困難,更加乏味。除非在那一部分金屬上加合適的熔劑在坩堝裡剛好熔化,否則得出來的所有結論都是不準確的。

    但是,在建立鑄幣制度之前,人們就需要進行這種乏味而困難的工作,否則他們就常常要受到極大的欺騙以及詐騙,而無法獲得一磅純銀或者純銅。他們賣出自己的貨物可能獲得的卻是成分中摻了最為粗劣以及最便宜的銀或者銅,即使它們在外表上已然做得和那些金屬非常相像。為防止這種欺騙,使交換方便,繼而激勵各種工業以及商業的發展,所有較進步的國家都發現非常有必要在那些已經被通用於購買貨物的金屬的某一些份量上加蓋一個公印,這也就是鑄幣的起源,也是那些作為鑄幣廠的公共機構的源頭。毛料和亞麻布的檢查以及蓋印機構,性質與其完全相同,都一樣是要通過一個公印來確保上市不同商品的數量以及統一的質量。

    這一種公印最初都是打在流通的金屬之上的,並且在許多場合似乎都是用以確定那些最難而又最有必要確定的金屬的純度,它就好像今天打印在銀餐具以及銀條上的純銀標記或者有的時候打在金錠上的西班牙標記一樣。這一種標記僅僅打在金屬的一面,並且不遮蓋住整個表面,它僅僅確定純度,而不衡量金屬的重量。亞伯拉罕在買馬克派拉那片土地的時候就給艾弗倫稱量了四百捨克爾的銀兩。四百捨克爾的銀子就是當時商人流通用的貨幣。不過它們是用重量計,而不是用個數計,就像今天的金錠以及銀錠一樣。聽說古代英國撒克遜國王的稅收也不是收貨幣,並且相當長一段時期,英國財政部也都是按照金屬的重量,而不是按照個數來獲取。

    想要準確地衡量那些金屬的重量既不便利,又困難,所以產生了打造硬幣的機構。這樣的公印就涵蓋了金屬的兩面,有的時候還包括邊緣。原因是不僅僅確定金屬的純度,同時確定其重量。這樣的硬幣就像現在的一樣是以個數計了,同時省去了稱的麻煩。

    從那些硬幣的名稱看來,先前是想表明它們內含的金屬的重量或者數量。瑟維阿斯·圖利阿斯是羅馬第一個鑄造錢幣的人。在瑟維阿斯·圖利阿斯的時代,羅馬阿斯(AS)或者龐多(Pondo)包含純銅一羅馬磅。一阿斯或者一龐多分為十二盎司。每盎司包含純銅一盎司。在愛德華一世的時代,英國一(銀)磅含純銀一陶爾磅(陶爾砝碼)。一陶爾磅好像要比一羅馬磅更大一些,要比一特魯瓦磅更小一些。英國直到亨利八世十八年,鑄幣廠才採用特魯瓦磅。法國一利弗(Livre)在查理曼大帝的時代包含純銀一特魯瓦磅。

    在那個時候,歐洲各國的人經常來法國的特魯瓦參加香檳酒的集市,所以這個有名的市場的度量衡也就為各國所熟悉,同時受到各國的尊重。從亞歷山大一世到羅伯特·布魯斯,一蘇格蘭磅包含銀一磅,和英國一磅含銀重量以及純銀一樣。英國便士、法國便士以及蘇格蘭便士先前也是包含一便士重的純銀,也就是一盎司的二十分之一,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先令也是這樣,先前也是重量的單位。根據亨利三世的古代法規所記載,當小麥一誇特價值十二先令的時候,四分之一便士的麵包應值十一先令四便士。

    但是,先令以及便士或者先令以及鎊之間的比例,好像不像便士以及鎊之間的比例那樣固定以及統一。在法國最開始幾個國王的年代裡,一蘇(Sou)或者先令有的時候可以含五便士、十二便士、二十便士至四十便士不等。在古代的撒克遜人當中,一先令在某一時候只含有五便士,就像在鄰人古代法蘭克人中那樣,其含量是變化的。

    但是法國從查理曼大帝以來,英國自從征服者威廉一世以來,鎊、先令以及便士之間的比例好像就和今天的一致了,即使它們的價值有過非常大的變動。我相信世界上每一個國家,因為君主以及主權國家的貪婪,他們濫用臣民對他們的信任漸漸地減少了硬幣中原來的含金量。羅馬的阿斯在共和國的後期就減少到它原有價值的二十四分之一,不再擁有一磅重,而僅僅有半盎司重了。現在的英鎊以及便士也僅僅含有原先重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蘇格蘭鎊以及便士大概是原有價值的三十六分之一,一法鎊以及一法便士大概是它們原有價值的六十六分之一。經過這些動作,這些君主以及主權國家就能夠用比原先需要的少得多的銀子在表面上償清他們的債務以及履行他們的合同。的確這僅僅只是在表面之上,由於他們的債權人是被騙取了他們所應當得的一部分。

    國內的其他所有債務人也都能夠享有同樣的特權,可以用名義上同樣數目的貶了值的硬幣償還他們之前所欠的一切債務。這種做法被證明永遠是對債務人有利,對債權人則毫無疑問是一場災難。有的時候它在個人財產方面所發生的革命要比一場巨大的社會災難所能夠引發的還要大得多、廣得多。

    貨幣正是憑借這種方式變成了所有的文明國家進行商業活動的通用工具,與此同時,通過它的干涉,所有貨物能夠進行買賣,或者相互交換。

    下面我將細細探討在貨物換錢或者相互交換中人們所自然遵守的法則。並且正是這些法則決定了物品的相對價值或者交換價值。應當看到,「價值」這個詞語有兩種不同的意義。有的時候它表示某一特殊實物的用途;有的時候它表示那個實物所擁有的購買其他商品的能力。前者可以稱做「使用價值」;後者則可稱做「交換價值」。一些擁有極大使用價值的東西,常常不具有或者僅具有非常少的交換價值。反之,一些擁有極大交換價值的東西又常常不具有或者極少具有使用價值。沒有什麼東西要比水更有用的了,但是它無法購買任何東西,也無法交換所有東西。反之,鑽石沒有什麼使用價值,但它常常可以交換到許多的其他商品。

    為討論支配商品交換價值的原則,我將盡力闡明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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