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地產 第31章 消費者仰望霸權之上 (5)
    2010年9月17日,吳婧和Nick一起去看了樓盤,對周圍環境Nick自然很滿意。銷售人員又告訴他們,房子是70年的住宅,沒有煤氣,全部用電,靠中央空調取暖,吳婧根據朋友介紹的經驗,問他們:「你們這裡的水電是不是民水民電?」銷售笑著告訴她,「你們剛從國外回來不瞭解行情吧,這樣的住宅肯定是民水民電」。

    於是吳婧他們這才放心地交出了第一筆首付款,簽合同。但是當草簽第一份合同時,吳婧大致看了看合同,裡面有一些明顯是朋友提醒過她的應該注意的霸王條款。吳婧立刻就這些地方提出了質疑,而且那一部分內容根本不是建委正式文本裡的,完全是開發商填上去的,而且銷售一欄填的名字也不是一直拉吳婧忙前忙後的那個銷售的名字。

    銷售人員告訴吳婧:「你不是知道我才剛來沒多久麼?我的銷售證還沒有辦好,只能填別人的名字。」但是對吳婧的其他質疑她說不上來什麼,旁邊另外幾個銷售上來搭話說:「那都是制式合同,不用管那麼多,所有房子裡面都有,都一樣。」有的說:「我們家當初買房的時候也都是這樣,不用擔心。」有的還說:「這都是小問題,我買房的時候都沒看這個。」

    吳婧是第一次買房,Nick對這些更是皮毛不知,吳婧想那個銷售一直幫著她,肯定不會現在忽悠她,現在很多合同之類也確實流於形式。房子都已經看過了,能有什麼大問題呢?更重要的原因是,吳婧上網仔細地查過開發商的有關信息,網上說這是個非常負責的開發商,還是地產十強企業,而且其官方網站上還刊登了很多報道,都是關於做慈善事業、福利事業之類的。出於信賴,吳婧也就沒再說什麼,簽署了正式合同。

    合同簽完之後,銷售人員告訴她,這些合同都要拿到公司總部去簽字蓋章,所以得先將合同收回去,吳婧沒多想,直接把5份合同全部給了銷售。此後,開發商方面就再也沒說送還合同的事情。

    一直到了2010年10月7日,吳婧按照當時簽訂的合同上面的約定去現場付了第二次首付款,拿到了售樓處開的收據。吳婧和Nick都在滿懷期待地為搬家做著準備,兩個人一有時間就一起去逛商場,看看傢俱飾品之類的,描繪著搬家之後如何收拾房子,一想到以後窩在自己家裡的幸福日子,吳婧就覺得整個人精神倍增。她還開始給Nick規劃路線,怎麼從小湯山出發到單位上班最省時間。

    民電變商電

    就這樣在期待中又過了一個月,到了2010年11月8號,吳婧接到銷售處的電話,當時她以為是要讓她過去付最後一筆首付款拿合同之類的,結果讓她沒想到的是,銷售人員告訴她房子出問題了,「真不好意思啊,我們公司準備走民電,但是供電局不同意走兩根線,只能走商業用電。開發商方面只給兩種方案,讓我們通知客戶選擇。第一種是補償兩年物業費,第二種是退房。你看你怎麼選擇?」

    吳婧一聽就著急了,心想物業費才多少錢,民用電跟商用電比便宜那麼多,她和Nick以後要在這裡住好幾十年呢,補給她們4000塊就算完事了麼?可是電話中又說不清楚,於是吳婧趕緊坐車趕到了項目現場,找銷售人員還有其他負責人面談。

    到了現場,發現已經有兩位老人家在那裡,都70多歲的樣子。也是跟吳婧一樣的遭遇,因為用電問題跑了過來。兩位老人家告訴吳婧,他們是賣了別的地方的房子東拼西湊了80多萬全款才在這裡買了一個小戶型,但是他們沒辦法接受開發商提出的關於用電方面的補償方案,所有只好要求退款,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銷售人員一看兩個老人家和吳婧聊上了,就趕緊過來勸兩個老人,還把吳婧單獨叫到另外一個辦公室內。吳婧在來的路上已經咨詢過朋友,朋友告訴她堅決不能同意補償方案,他們補償的一點錢,最多夠用兩年的電費。

    而吳婧他們買的這套房子全部是要用電的,電采暖、中央空調、電磁爐做飯、電熱水器等,如果換成商業用電的話,他們的居住成本就要翻一番,而且開發商和物業之間並沒有關係啊。

    吳婧說:「如果只是這個補償,我要求退房。」銷售人員看吳婧態度堅決,就拿出3張退房申請表甩到吳婧面前的桌子上要她填,再沒有以往的熱情和親切。吳婧只覺得心裡一陣涼,可是也管不了太多了。吳婧拿過申請表一看,上面所打印的退房原因全部是因為買房人而引起的,他們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了購房者身上,其中還標著「如果退房花費什麼費用需要購房者承擔」。

    吳婧問銷售人員,簽了這個多長時間可以退款。銷售人員面無表情地告訴她:「走流程要一個月,然後財務再退款。」

    這讓吳婧無法接受,拖的時間太長了,「我不同意,你們已經違約在先了,憑什麼民宅用商業用電。現在退房還這麼久,我不同意。我要退款,但是得盡快,我們趕著用這筆錢呢!」吳婧要求和他們定書面協議,把時間都寫上,銷售人員這下徹底變臉了,沖吳婧嚷嚷:「怎麼可能?辦不到!不行你就去告我們吧,我們這邊一幫法務沒事幹就等著你告我們呢。」吳婧震驚了,她怎麼也想不到曾經坐在一起和和氣氣喝咖啡聊天的女孩一轉眼就變成這樣了。

    之後,那個銷售掉頭走了,叫了一個客服過來跟吳婧談,客服人員說的話還是跟前面銷售的一樣,對於吳婧要求出示書面承諾的事,一概不答應。吳婧說:「沒有你們的書面承諾,我是不會簽的。」接著把幾份他們出示的退房協議還給了客服人員。

    在整個談話過程中,不斷有人過來催吳婧趕緊回去,應該是開發商怕她在這裡鬧場影響了其他購房者。最終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眼看天色已晚,再回家坐車就不方便了,想必這次銷售也不會再那麼熱心拉吳婧順道走了,吳婧只好離開。

    吳婧回到家,Nick也已經下班在家了,吳婧把今天的遭遇給Nick講了一遍,Nick顯然有點被嚇到了,目瞪口呆了老半天。吳婧整個晚上都沒有睡好,翻來覆去想這件事情。第二天一大早就開始上網查資料,找證據,想瞭解一下開發商這種行為是否符合規定。

    不算高明的陷阱

    忙乎了大半天,吳婧向北京市建委投訴了開發商的違規行為。但是到現在還沒有結果,退房的事情也一直被以各種理由推托著。

    其實,在吳婧買房的整個過程中存在的疑點和漏洞並不少:

    首先,現場負責銷售的人員沒有銷售證,應當就屬於非法銷售。

    其次,沒有按照建委要求的做到開盤公佈價格和銷售狀況,吳婧前去現場看到的僅有的銷控表還是上一期房源的銷控,價格更是不透明,成交價格跟上報建委的出入非常大。房源不公佈,銷售人員只是一直說房子早被預定了,沒有了,給購房者造成房源非常緊張的錯覺。這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三,簽合同之後沒有給購房者合同。

    第四,民宅採用商業用電。其實後來,吳婧聯繫到了供電局,想求證一下開發商的說法是不是真的,因為開發商說是因為供電局不給批所以只能走商業用電。而供電公司明確告訴吳婧,不存在開發商說的走兩根線的說法,民用電還是商用電在線路上都是一樣的,只是在插卡買電的時候,根據房屋號當時的申報是商業還是民用來區分。而且,除非是開發商故意提出住宅用商業用電,不然住宅肯定是民用電。也就是說,不存在開發商說的申請不到民用電的說法。

    為了確認這一點,吳婧後來又托朋友找到房地產方面的專業人士證實,民宅是必須走民用電的,除非兩種情況,一是開發商故意弄成商業用電,以達到謀取用戶用電差價的暴利,因為整個樓全部是用電,沒有煤氣沒有集中供暖;二是房屋屬性不是住宅,或者開發商通過非常規手段,把本屬於商業立項的地變成了手續不完善的住宅立項項目,供電局在審批的時候不予通過。

    這樣的騙術算不上多麼的高明,但是對於對地產行業瞭解不多的人們來講,特別是像吳婧這樣剛剛歸國,又是第一次買房的新手,面對精明的開發商和老油條一樣的銷售們,自然敵不過,就這麼不明不白地被下了套,掉進了陷阱。

    後來,吳婧的朋友輾轉找到了一個資深售樓小姐,想向她詢問一下怎麼才能挽回點局面。售樓小姐一聽吳婧的遭遇就笑了:「哎喲,你這是典型冤大頭了喲。」

    吳婧苦笑,連忙向她請教。售樓小姐不慌不忙地說,銷售人員欲擒故縱的伎倆叫逼訂,逼訂的方法有很多,如不讓客戶有充分考慮權衡的時間,使他匆匆購房。還有在客戶洽談時間裡,售樓人員互相配合打假電話,或假裝成顧客,就是售樓托兒,要的也是客戶想要的那套房,或是把他想要的那套房,又同時介紹給另外的購房者,以造成緊銷氣氛。如客戶對某套房有了初步意向後,過幾天售樓處會告訴他:「此套房有人要購買,你要的話馬上來付定金。」

    吳婧連連點頭,可不就是這樣嗎?售樓小姐又說,她們行內必備的一條素質就是要練就一雙過硬的「勢利眼」,也就是要學會從客戶的衣冠上準確地判斷出客戶的經濟實力。比如從衣著看,是國產名牌還是世界名牌,哪個牌子屬第幾等級,搭配得如何。從言談舉止看,已經在別處購得房產,經常提及某名人或自然地與國外某地相比較,都是有來頭的。最明顯的標誌是可根據來人的「坐騎」判斷他的身份和購買力。

    「那,那我呢?」吳婧結結巴巴地問。售樓小姐一看她:「海歸對吧,白領對吧,肯定剛回來沒多久。你這樣的最好騙了。」

    原來如此,一番討教下來,吳婧自覺長了不少學問。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吳婧到底是不是開發商的對手呢?恐怕還不是那麼樂觀。

    4.讓三代人欲哭無淚的婚房質量

    賢惠馬大姐

    武漢老城區江漢路附近年紀大點的人們,提起馬大姐,都一個個伸出大拇指。

    馬大姐今年已經70多歲了,當年她嫁到老城這片不久丈夫就出車禍走了,留下了一個遺腹子。她年紀輕輕就守了活寡,但是考慮到對還沒出世的孩子不好,她並沒想著再嫁。就這樣擺起了小攤,一開始只是賣個火柴、香煙之類的小東西。在公房裡租了一個小閣樓,勉勉強強地過著日子,幸運的是,唯一的兒子楊冰讓她很省心,從小就乖,不鬧人。

    雖說擺個攤賺不到什麼大錢,但是磕磕絆絆的日子也過來了。風裡來雨裡去,等到兒子大學畢業她也已經人到中年。辛勞的生活讓殘存的風韻蕩然無存,她也就更不考慮自己找個伴的事情了。還是一門心思地賺錢,直到兒子娶了媳婦兒。楊冰讓母親在家專心照料孫子。但是不久之後馬大姐閒不住了,因為一家四口現在還住在租來的房子裡。兒子雖說工作穩定,但因為是事業單位,工資並不高,勉強夠家用,媳婦兒是原先供銷社賣東西的,後來到商場做了售貨員,工資也是少得很。

    馬大姐剛扔下不久的地攤又重新擺了起來。媳婦兒看著婆婆辛勞,就和兒子一合計,反正自己也是做售貨員的,不如就辭了工作,和婆婆一起租個門面。俗話說,一鋪富三代,這話還真應驗了,馬大姐的門面房就這麼開起來了。一晃又是20多年,孫子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了,這期間馬大姐的門面換了兩三個地方,現在在老城區繁華地段,生意很不錯。雖說抵不上什麼黃金旺鋪,但是這麼些年還是賺了不少錢。

    馬大姐看著賢惠善良的孫媳婦,想著一定要為自己的寶貝後代投資個好的未來,準備拿出全部積蓄給孫子買套房。楊冰聽了母親的話,仔細想想,的確該買房了,現在全家還擠在不到60平方米的小房子裡,媳婦兒來了都得住外面旅館。

    全家人湊一起計劃了下,籌備了所有積蓄,大約有小100萬,決定買套大點的好房子。孫子楊亮就開始和女朋友劉洋滿武漢城地跑著看房子了。

    楊亮和劉洋看中的樓盤位於武漢中國光谷東,紅蓮湖新城東北岸。交通還算便利,半個多小時就能到達武漢市中心。最重要的是均價約4000元/平方米,最高4900元/平方米,還是面積精裝修洋房,這樣算來即使買個150平方米的,也就70萬左右,家裡還能夠負擔得起。馬大姐和楊冰夫妻倆盤算了下,覺得還值得。

    2009年10月3號,全家人在售樓人員的引導下參觀了樓盤的樣板房,感覺都非常不錯,整個樓盤給人的印象相當的好,精美的花園,合理的空間。於是馬大姐他們沒有任何猶豫就辦理了購房手續。就等著收了房搬家,再給孫子辦喜事了。

    傷痕纍纍的新房

    2009年12月,楊亮和劉洋趁週末來到了樓盤的施工現場,想再參觀一下他們家所購買的房子。沒想到他們發現正在修建的樓盤施工質量粗製濫造,全部心思都用於包裝外表,欺騙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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