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諾貝爾獎精選 第11章 亂亂腦,全球頂級怪書指南 (1)
    如何製作埃及「木乃伊」?如何用「成吉思汗法」管理牙科?根據書名判斷一本書比根據封面判讀一本書還要糟糕。英國《哲學家》雜誌的編輯朱立安·巴吉尼寫有一本《自願被吃的豬:100個讓人想破頭的哲學問題》。有一本美國人寫的邏輯謎題集,書名叫《這本書叫什麼》。圖書《怎樣寫一本寫作指南》之所以顯得古怪,問題在於,在這樣的指南被寫出來之前,沒有人會寫這樣的書!所以它要麼無法出現,要麼沒有必要出現,可世界上還就有了這樣詭異的事……

    1.埃及「木乃伊」製作手冊

    2010年,德國作家珀佩曼在《別讓錯誤常識鬧笑話》一書中這樣寫道:在古埃及,製作木乃伊也要有竅門兒,其中之一就是要通過鼻子拿出腦漿,當然只有富人才會這樣做。

    最著名的木乃伊製作法不僅要將腦漿掏出,連內臟也要一併仔細地去除乾淨,但這樣做的花費很大,只有上層社會的有錢人才負擔得起。另一種較為便宜的方法是在屍體所有開口處都噴上雪松木油,這樣內臟就會自己揮發掉。至於窮人,就只能自己想辦法處理屍首了。

    為了建造金字塔,統治者動用了整個埃及的人力。每當夏季,埃及農民的耕地被尼羅河水淹沒之時,他們就不得不靠建造金字塔營生,這份工作提供免費住宿和伙食,還可能發些微薄的工資。據研究者推測,在「建築旺季」時,除了幾千個專業工人之外,一個建築工地還通常有成千上萬個所謂「助工」同時開工。

    古埃及人一定無法想像如今金字塔破爛不堪的樣子,因為在建造之初,它們可是用磨光的白色石灰岩石板精心裝飾的。那時每逢月夜,金字塔便會在月光下像水晶球一般散發著獨特的光芒,吸引人們蜂擁而至。此外,塔尖還鍍了層黃金,在陽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輝,象徵著天地之合,也象徵著太陽神和國王的結合——古希臘方尖碑黃金尖頂的意義據說也是由此引申而來。在法老墓碑旁,還修建了大量的建築,那是用來守護眾神的。

    不過,金字塔內的落地墜門和密道並沒有很好地保護法老們的墓穴,許多金字塔被盜墓者洗劫一空,所以公元前16世紀的法老們決定,把墓穴的地址改在那條狹長蜿蜒的「國王谷」,並將其修築在30米高的懸崖上。不過這個決定並沒有維持很久,統治者很快就改變了主意。他們再次把墓穴建造在平地上,然後命令威嚴的衛士來看守華麗的大門。然而盜墓活動始終無法被遏制。

    年輕的、甚至不怎麼有影響力的法老圖坦卡蒙(統治時間公元前約1336—前1327年)的陵墓是唯一沒有被洗劫過的,他那狹小簡陋的墓穴根本沒法引起人們的注意。而後來的國王拉美西斯六世的墓地大門正好建造在它之上,吸引了無數盜墓者的目光。

    古埃及象形文字叫做「Hieroglyphen」,意思是「神聖符號」。這種文字很複雜,只在宗教膜拜時或官方公告中使用。在大約公元前1500年,為了方便日常生活,人們創造了一種較為簡單的抽像文字,也就是僧侶文字。後來在大約公元前700年左右,出現了另一種大眾化的日常文字,這種文字和當時的口頭日常用語一致。這兩種文字被當時的人們廣泛地用毛筆書寫在莎草紙上。古埃及的每一位國王都有許多頭銜,但是最初法老不是其中之一。直到公元前14世紀,老百姓才開始用「Par-o」(豪宅)這一詞稱呼國王的宮殿、功臣甚至國王本身,就像羅馬教皇和他的權力機關被稱作「羅馬教皇聖職」一樣。根據記載,是被俘的以色列人最先使用了「法老」一詞來稱呼國王,並記錄在文字中,直到公元前950年「法老」才正式成為埃及統治者的官方稱謂。

    2.人是人,猿是猿

    美國著名古生物學家斯蒂芬·傑伊·古爾德曾經說過:「現代人是人類進化繁茂大樹上最近長出的一枝非洲樹枝。」儘管還沒有證據完全排除人類在其他地區進化的可能性,但「人類是從非洲走出來的」這條理論似乎是最可信的。

    英國作家約翰·勞埃德所寫的《趣談》一書裡提到,現代人和猿類都是從一個共同的祖先進化而來,不過這個令人難以捉摸的傢伙至今還沒有被人們找到。我們的這個共同祖先生活在距今500萬年前到800萬年前。

    這個祖先是從類似於松鼠的樹鼩演變而來,樹鼩是從豪豬演變而來,而豪豬則是從海星演變而來的。

    人類和我們的近親黑猩猩的染色體組織的最新比較結果表明,兩者分離的時間要比原來所認為的時間晚得多。這就是說,在540萬年前最後的分離之前,我們很有可能經過了雜交,而產生了沒有記錄的、現在已經滅絕了的雜交物種。

    基因證據表明,非洲之外的最早的人類之一,是離印度海岸不遠的安達曼群島上的居民。他們孤立地生活了6萬年,比澳大利亞的土著還要長。

    目前安達曼人的數量不足400人。其中的一半屬於兩個部落:賈拉瓦部落和桑廷裡斯部落。這兩個部落的人與外部世界幾乎沒有任何聯繫。桑廷裡斯人約有100個,他們的生活完全與世隔絕,沒有任何外人研究過他們的語言。安達曼人的語言沒有其他關係詞。這些語言有5個數量詞:「一」「二」「再多一個」「再多一些」和「全部」。而另一方面,這些語言中描述水果不同成熟階段的詞有12個,其中的2個不能翻譯成英語。

    安達曼人是世界上唯一不會取火的兩個部落中的一個(另一個部落是非洲中部的阿克俾格米人)。然而,他們用陶土器皿儲存和運輸余火,而且熏燒木材的方法很精巧複雜。這些余火已經被保存燃燒了1000年,很有可能是從閃電燃火獲取來的。

    儘管會覺得很奇怪,但是安達曼人對上帝的敬畏卻和我們很相似。他們的最高神靈普魯嘎是看不見的,永恆不朽的,知道一切的,並且創造了除邪惡之外的所有萬物。普魯嘎會因人的罪孽而憤怒,並且會安撫那些痛苦的人。普魯嘎懲罰人們犯罪的方式是發洪水。

    動物和真正人類之間丟失的那一環,很有可能就是人們自己。

    3.我想換

    2007年,《為什麼我開始不停地換書》作者喬·昆南曾說:「我的很多女性朋友同時讀一兩本書,我的男性朋友說他們總是一段時間只看一本書,我懷疑這只是他們的一個願望。我同時看的書從來不少於25本。我不是指《芬尼根守靈夜》那樣的需要研讀的書,我說的是放在床頭幾上、不看完就不會放一邊的書。開始閱讀一本新的書能讓人心曠神怡。我不想再過5年才知道《羅馬帝國衰亡史》是如何寫就的,我也想知道《南北戰爭》的作者謝爾比·福特對石牆傑克遜被孤零零地埋葬的手臂作何感想,這兩本書我粗略地看了400頁了。幾個星期前,我看了《煤:一部人類史》、四章《八月炮火》和關於上癮的故事集。同時我還在看《亨利·米勒論寫作》和麥維斯·加蘭、馬賽爾·埃梅、約翰·麥克葛漢、托馬斯·曼的小說——他們寫的都跟上癮無關。」

    喬覺得他一本書還沒看完就開始看另一本書的原因是,通常書的前70頁都特別精彩,開頭都像房屋失火一樣火急火燎的,但慢慢節奏就慢下來了。有人說,讀者通常看到60頁的時候就會把書丟下。這是因為出版社的編輯鼓勵作家把精彩內容都堆到開頭幾章——也是唯一會被閱讀的幾章。以阿加莎·克裡斯蒂的自傳為例,也是開頭比較精彩,夾敘夾議,小時候她養的一隻鳥死了,她用一個鍛料花做襯裡的紙盒把它裝起來埋在高地上,上面還覆蓋著鮮花,75歲的她說:「也許有些人生來就喜歡喪葬或觀看葬禮。人類若是沒有這一生性,那麼考古學家也許就不存在了。」後面她周遊世界的部分,就只感覺她在羅列去過的景點和同去的旅伴了。

    4.瘋子,與文字有關

    美國作家西蒙·溫徹斯特在《教授與瘋子》一書中講述了《牛津英語詞典》的幕後故事。從1880年開始編寫起,該詞典的編委會每星期都會從一家瘋人院收到一個叫威廉·邁納的人提供的對詞語的釋義以及他在書中找到的例句。近20年間,邁納一共貢獻了1萬餘個詞條。當《牛津英語詞典》的總編詹姆士·莫瑞前往瘋人院拜會邁納時,卻驚愕地發現他心中仰慕已久的博學之士竟是瘋人院的病人,而非他以為的瘋人院的院長。後來人們得知,威廉·邁納曾經是一名醫生,在南北戰爭中因為目睹了太多的恐怖場面而精神崩潰,後因濫殺無辜被送入瘋人院。20年間,他都不斷地在進行瘋狂的自我治療——通過單調、沉重的編纂工作來虐待自己,滌清心中的罪惡感。

    最近,美國記者約書亞·肯德爾挖掘出了《羅熱類語詞典》幕後類似的故事。彼得·羅熱之所以迷上了編寫詞典,也是為了治療自己心理上的病症。他的外祖母患有慢性精神不穩定;他母親終身患有神經缺乏症,到了晚年精神恍惚;他的妹妹和女兒精神都崩潰了;他的叔叔割喉自殺,是躺在羅熱的懷中死去的。羅熱自己是一個沒有幽默感的人,且偏執、憂鬱、害羞,對不潔和混亂感到恐懼,所以《類語詞典》中「不潔」這一詞條編寫得非常出色。他借助拚命工作和強迫自己做一些事來尋找心靈上的庇護,比如他迷戀於計數(「我每天至少要爬320個台階」),控制自己虹膜的運動尤其讓他感到快意。

    很小的時候,他突然發現編寫詞語清單能夠帶來安慰,不管他遭遇何種不幸。沉浸於語言的細微差別能夠讓他精神抖擻,也能夠讓他免於焦慮。

    5.貓,我恨你

    狗與貓都是寵物,美國作家查爾斯·克勞薩默曾經這樣寫道:「在我看來,是狗在大約2萬年前召開了那次會議。那是一個大會,一個有各地代表參加的國際性會議。正是在那次會議上它們決定:人是前途遠大的物種,狗要與他們共命運。這個決定顯然未能在代表中一致通過,持反對意見的狼和野狗離開了會場,貓的反應更加消極。聽到這個消息後,它們也召開了會議,痛斥狗屈服於人類強權的懦弱行徑。必須承認,貓幹得不壞。它們欺騙和誘惑人類餵養它們,結果既沒挨餓又保持了目中無人的派頭。老實巴交的狗簽署並發表了那項聲明,人狗之間良好的友誼就此開始了。」

    愛狗的人寫的書也是層出不窮,古有英國女作家奧維達1872年寫的《佛蘭德斯的狗》,今有約翰·傑羅甘的《馬利與我》,這本書曾盤踞《紐約時報》非小說類暢銷書排行榜榜首位置17周,有讀者是躲在房間裡偷偷摸摸地看完這本書的,為了不讓家人看到自己泛紅的眼眶。

    這本書的副標題「和世界上頭號搗蛋狗的幸福生活」不過是一個噱頭,作者在書中記錄的馬利的種種「惡行」其實並沒比別的狗惡劣多少——屢次咬壞門、大嚼傢俱、把爪子搭在陌生人肩上跟人打招呼、對髒尿布有濃厚興趣等等。比較匪夷所思的是,一天這條拉布拉多犬吞掉了女主人18克拉的金項鏈,傑羅甘不得不給它服用芒果當瀉藥,最後從它的排泄物中把項鏈撿了出來。一個意外的收穫是,他們發現馬利的胃酸使金項鏈變得十分耀眼。

    而關於貓的書就很少,但是在網上你可以看到無數跟貓有關的網站和網頁,但沒有那麼多關於狗的。「我的貓恨你」是一個很大的網站,但是沒有網站叫「我的狗恨你」。在網上到處都是貓。你要搜索「邪惡的貓」,可以看到很多關於貓主人的漫畫,搜索「邪惡的狗」,你只能搜索到一個服裝品牌。為什麼網上到處都是貓而不是狗呢?貓天然跟網絡契合。在網絡上,可以看到貓在各種場景下的照片,包括沐浴照。

    6.貓狗大戰

    在人類整個歷史中,只有兩種動物一直在家裡獲得自由行動:貓與狗。人們以提供食物與庇護,換取它們執行某些任務。

    以狗來說,工作相當繁雜,包括狩獵、守護財產、保衛主人免受襲擊、殲滅有害的動物以及為人拉車與拉雪橇。至於貓,工作則簡單得多。它們只需先捕鼠,然後充當家中的寵物。

    貓是個很奇怪的東西。在所有的動物中,沒有哪一種動物像貓一樣和人類建立了如此親密的關係,同時又獲得了程度這樣大的獨立。貓自幼與人類共處,因此逐漸把人類當作父母。

    狗同樣也把主人當作父母。但在狗社會中,有上層狗、中層狗和底層狗之分。所以,成年的寵物狗,在理想的情況下,也把主人的一家人視做狗群中有支配力量的成員。狗之所以享有服從和忠心的美譽,原因就在於此。

    貓在荒野中,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獨自獵食。因此,對它們來說,和人一起走興趣並不大。雖然貓可以訓練到亦步亦趨地跟隨主人走,學會「坐下」或「別跑開」,但它們對這些實在不感興趣。

    貓想辦法叫人給它開門後,立刻就竄出門外,連頭也不回過來望一下。

    這時,馴貓的腦筋一變而為野貓的腦筋了。狗在這種情況下會回頭顧盼,看看它的人類伴侶是否也跟著它出去遊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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