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大律師 7.荷蘭的曼舒公司和河南的曼舒公司。 (1)
    文傑隨方曉陽回到了方盛博所的辦公室,劉易斯介紹的大衛先生已經在會議室裡等候了。方曉陽叫上王凱歌,帶著文傑進了會議室。

    雙方相互交換了名片,做了自我介紹,就進入了正題。

    大衛是一個拘謹的歐洲人,他西服革履,領帶也系得很嚴謹。他用略帶歐洲口音的英文慢條斯理地說:「先生們,請允許我介紹一下我們公司的情況。我們曼舒公司是一個從家族公司發展起來的衛生潔具生產商。我們生產的『曼舒』牌潔具已經有了上百年的歷史。我們這個品牌的潔具行銷全球近百個國家,在國際市場上佔有很高的份額。請看資料。」大衛將一些印刷精美的圖片資料分發給方曉陽他們,並隨手從早已打開的筆記本電腦裡面調出相關幻燈圖片介紹公司的情況。除產品照片以外,還有生產基地,辦公大樓等照片。

    介紹完公司的情況,大衛既氣憤又焦慮地說:「可是我們公司的名稱和商標『曼舒』的知識產權被別人侵犯了。你們看,這些資料。」他又遞給方曉陽他們一些資料。方曉陽他們看到,這是一些產品介紹的資料。資料上除了衛生潔具的圖片之外,落款是「河南曼舒公司。」

    方曉陽問:「這個公司與你們的曼舒公司有關嗎?」

    「沒有關係,不是我們的曼舒公司。但是,這家河南曼舒公司的設立者原來是我們曼舒公司產品在中國的銷售代理商。」

    「你們的公司在哪裡設立的?」

    「在荷蘭。」

    王凱歌笑了,說:「我明白了,你們的公司叫『荷蘭曼舒公司』,你原來的合作夥伴成立了一家公司叫『河南曼舒公司』。發音很像。如果中國的普通話講不好,就讀成相同的名稱了。」

    大衛連忙否定說:「不,不,我們就叫曼舒公司不叫荷蘭曼舒公司。只是我們是一家荷蘭的公司。」大衛說話像繞口令,惹得文傑想笑,但是又怕大衛不高興,就強忍著。

    方曉陽問:「你們的產品商標和公司名稱都叫『曼舒』嗎?」

    「是的。這個名稱和商標我們已經使用了上百年了。」

    「你們的商標註冊了嗎?」

    大衛肯定地點點頭:「註冊了,我們的商標在很多國家都註冊了。」

    「在中國也註冊了嗎?」

    大衛有些洩氣地說:「先在中國已經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但是我們的申請還沒有獲得批准時,他們就用我們的商標註冊了他們的公司名稱。這是商標局發給我們的商標註冊受理文件。」

    方曉陽接過文件看了看,又仔細看了看相關的資料,繼續問道:「你們公司什麼時候取得了在中國註冊商標?」

    「去年8月。」

    「那麼河南曼舒公司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大衛想了想說:「大概是去年2月。」

    方曉陽分析說:「就是說,你們先提出了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受理後,還沒有取得註冊商標的時候,他們就成立了河南曼舒公司。」

    「是的。」

    方曉陽語氣緩慢,字斟句酌地說:「從貴公司提供的資料和介紹的情況看,河南曼舒潔具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潔具和公司的多處宣傳品上使用了「曼舒」字樣,並向消費者進行廣泛地散佈和宣傳。而貴司是曼舒商標的商標權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而且,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因此,只要河南曼舒對「曼舒」等字樣的使用屬於上述情形,即構成對貴司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大衛高興地說:「那麼我們就可以向他們索賠了。」

    方曉陽點點頭說:「是的,關於商標使用問題,貴公司是商標權人,河南曼舒公司不是商標權人,沒有經過貴公司的許可,他們不可以使用貴公司的商標。」

    大衛說,「我們已經向工商局舉報了,工商局已經向他們作出了行政處罰。但是現在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希望他們取消河南曼舒公司這個公司名稱。」

    方曉陽邊思考邊繼續說:「關於河南曼舒這個公司企業名稱與貴公司曼舒商標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比較複雜。」

    大衛將臀部向前靠了靠,神情凝重地做出洗耳恭聽的樣子。

    方曉陽分析道:「河南曼舒潔具有限公司於去年2月註冊成立,貴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曼舒」於去年8月被核准註冊。雖然貴公司註冊商標核准日期在河南曼舒成立日期之後,但申請日期在其成立日期之前。國家工商局關於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衝突的問題有一個意見文件,其中規定,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的混淆,應當適用維護公平競爭和保護在先合法權利人利益的原則。因此,如果僅依據上述規定,由於貴公司商標註冊核准在後,很難要求河南曼舒公司改變其名稱。」

    大衛神情緊張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這麼說,我們要求河南公司停止用『曼舒』作為企業名稱是不可能的了?上帝啊,這可是我們用了近百年的企業名稱和商標品牌啊。」大衛的表情從失望變成了痛苦。

    方曉陽接著說:「但是,我們注意到《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中有一條規定,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過程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按照這一規定,企業名稱被認定為不適宜的要件是在使用過程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另外我們還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有一個司法解釋,其中規定,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這一規定說明,即使是登記註冊的字號,如果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且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也可構成對商標權的侵害。」

    大衛稍微鬆了一口氣:「這麼說,我們要求他們停止用『曼舒』作為企業名稱是有可能的了?可是為什麼有的法律這樣規定,有的法律那樣規定。我們究竟應該適用那個法律呢?」大衛又頭痛起來。

    王凱歌接過話來說:「所以你們得請律師啊。我們就是專門幹這個的。」他又接著補充說:「另外,最高法院公佈的「陶陶陶瓷廠訴遙遙陶瓷建材廠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當中,被訴侵權人先於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登記註冊了企業名稱「遙遙建材廠」,但是因其在企業名稱的使用過程當中侵害了商標權人陶陶陶瓷廠的商標權,法院判決遙遙陶瓷廠構成侵權。上述法院判決表明,雖然保護在先權利人的利益是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混淆案件的原則,但即使是在先登記的企業名稱,如果其使用不適當侵害了他人的商標權,也可被認定為侵權。」

    方曉陽點點頭說:「王律師舉的這個案例很有價值。雖然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是這個判例表明了法院的立場,又是最高法院公佈的判例,所以有很大的指導意義。」

    大衛疑惑地問:「那麼,究竟能不能禁止他們用我們的上百年的商標和名稱作為他們自己的企業名稱?能不能有個肯定的回答?」

    方曉陽沉吟道:「河南曼舒公司侵犯貴司的商標權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是肯定的。至於要求他們不再使用曼舒作為企業名稱,如果我們提出主張,有勝訴的可能性。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其行政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和銷毀相關物品以及罰款。此外,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侵權人的企業名稱如果不適宜則有被工商行政機關糾正的可能。另外,關於他們的侵權行為,你們公司於他們交涉過嗎?」

    大衛想了想,說「交涉過。他們公司的主要股東原來是我們產品的代理商。我們和他們交涉時,他們曾經說過,如果我們不再向工商局提出查處申請、不提起訴訟並向他們公司支付一定金額,他們可以考慮停止使用『河南曼舒』作為企業名稱。」

    「這個情節很重要。他們向你們提出這樣的要求是,有沒有書面的證據或者其他的證據。」

    「這個我得再回去好好查查。」

    「如果他們有這樣的主張,你們有相關的證據,那麼,就可以證明他們註冊成立『河南曼舒』具有搶注的嫌疑,可進一步說明其主觀惡意。如此,可降低「河南曼舒」作為其經註冊登記之企業名稱的權利的正當性和合法性。」

    大衛邊頻頻點頭,邊在筆記本電腦上記錄下要點。他敲擊完最後一個字母,繼續問:「就我們公司的這種情況和要求,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救濟措施呢?」

    方曉陽說:「根據中國的法律,可以採取行政救濟,行政訴訟和民事司法救濟。」

    「行政救濟,行政訴訟,民事司法救濟……」大衛一邊喃喃自語一邊痛苦而艱難地記錄著方曉陽的話。他敲完一句話,吃力地說:「律師先生們,這樣吧,你們說的很多法律用語我也記不下來,能不能給我們出具一個書面的法律意見,將幾種救濟方式的性質,程序,利弊都比較一下我們公司再作判斷?」

    「可以。」

    送走了大衛,三人回到了會議室。天色已晚,華燈初上,從會議室的窗戶可以看到京城已經是萬家燈火了。用英語開了三個小時的會,三個人似乎都覺得頭昏腦漲,臉上露著倦容。方曉陽讓文傑就大衛他們公司曼舒商標被侵權的案件起草一個法律意見,內容涉及事實、證據,救濟方式,幾種救濟方式的性質、程序和利弊分析等等。文傑問方曉陽和王凱歌:「什麼時候要?」

    王凱歌脫口而出:「當然是越快越好了。」說完,意識到這個項目是方曉陽主導,就對方曉陽問,「你看呢,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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