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行 第42章 沃裡克路SW5 (17)
    隨後發生了一件難過的事情。一位哀傷的訪客,一位黑人姑娘,來到我門前。是那個我已經無比熟悉的電話把她送來的——「我聽說你有空房間。」

    「我不打算當房東了,再也不會了。抱歉。」

    「隨便你怎麼安置她。她在上大學了,整個白天都會在外面。」

    露西大約二十歲。她非常聰明,在南羅得西亞的一所條件簡陋的傳道學校裡引起了老師的注意,有人給了她獎學金,讓她去更好的學校。現在她來到黃金鋪路的倫敦,住在一個小房間裡,灰色的雨水抽打著窗戶,窗外一條奇醜無比的街道,大貨車日日夜夜轟鳴而過。她來自一個大家庭,來自陽光和溫暖,來自一種不理解人為什麼需要獨處的文化。孤單和思家讓她陷入絕望。而我的狀況則是彼得剛剛去了寄宿學校,有生以來第一次,我不用見縫插針地工作,幾個星期的毫無干擾的時間擺在我面前,我計劃把《風暴的餘波》寫完。

    我已經把自己輕柔地推入了那種緩慢的水下狀態,外部的事情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我可以開始了——而這個不快樂的姑娘在樓梯的扶手間逡巡,留神聽我的打字聲什麼時候結束。我很驚訝,學生們需要花在課堂和講座上的時間居然那麼少,她一天在學校裡呆的時間從來不會超過五六個小時,很多日子她根本不去學校,另外還有週末。她沒有朋友。「瞧,露西,我把很多時間花在漫無目的地走動、看窗外、小睡上面——你明白嗎?我就是這樣寫東西的。」她那雙大眼睛焦慮地盯著我的臉:這就是他們警告過我的「種族歧視」嗎?這個白種女人是想排擠我嗎?她的腦子在轉。而我在想:噢,上帝,我希望她沒有那樣想……

    正常情況下,我會從大房間一直走到廚房,從窗口向外看,再踱回來——公寓的整個底層是我全神貫注的地方——而現在我走進大房間,關上門,甚至把盛茶水的保溫瓶也拿進來。我腦子裡一直在想著樓上的她,她坐在床上,豎著耳朵聽,等我停下來。如果我安靜了很長時間,她就會從樓上下來,我會聽到輕輕的敲門聲。「多麗絲?多麗絲?你的工作結束了嗎?」然後我們坐在廚房裡喝茶,我聽她講她的村莊、家庭、媽媽(她非常想念媽媽,一想起就會哭)、姐姐、弟弟和她的表兄弟姐妹……我對她的家庭的瞭解比我當時對自己的家庭的瞭解還要多。不出一個星期,我就放棄了跟真正的工作有關的一切打算,趁她不在的短短的幾個小時做點實際的事情,同時設法抑制住高燒一樣的惱怒和煩躁,它們正在毒化我。「我們去看看你的朋友吧?」她從學校回來後,滿懷希望地向我建議。「你想去逛商店嗎?」

    作家,尤其是女作家,不得不經過一番鬥爭來獲取自己需要的工作環境,但我從未遇到過這麼糟糕的情況,因為她的孤單讓我充滿負疚感。

    「你在大學裡有朋友嗎?你在學校裡有沒有遇到你喜歡的同學?」

    「你是我的朋友,」她說著,雙手握住我的胳膊,抬頭看著我的臉,「在倫敦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後我只好給她的贊助人打電話,電話裡傳來冷冰冰的不滿的聲音:「你肯定可以安排一些時間跟她在一起。」

    「這不是一些時間的問題,而是她不去學校的所有時間。」

    「我得說,從你嘴裡講出這樣的話,真讓我吃驚。」

    「你瞧,我得工作,現在我沒法工作……」

    「但你不能趁她上課的時候工作嗎?」

    「我很抱歉。你必須為她找一個有很多人圍著她的地方——一個大家庭。」

    「你指的是黑人家庭?」電話裡傳來冷冷的、不屑的、以正義自居的聲音。

    「我沒說黑人家庭。任何大家庭都行。她習慣於每時每刻有很多人圍著她。」

    「我看不出我眼下能做什麼。」

    「我得工作,我得掙錢餬口——我有孩子要養活。」

    最後他們找到了一家人,那裡有個跟她年齡相仿的姑娘。可憐的放逐者帶著她的一點點行李,懷著在倫敦的挫傷感,離開了。而我留在屋子裡,一邊覺得自己像個罪犯,一邊計算著學校的暑假開始之前,我還剩下幾天自由的時光。

    大概就是這個時候,我兒子約翰·威茲德姆從倫敦經過[見《皮膚之下》。——原注]。他想做林務員,已經上了斯泰倫博斯大學。但當時的南非白人非常強調自己是荷蘭後裔,仇視英國人,對南羅得西亞毫無敬意,而南羅得西亞總是以英國身份自居。約翰從小被當成英國人養大,忍受不了這種情緒,幾乎剛進大學就離開了。加拿大的溫哥華有很好的林業課程,他決定去那裡。從他八歲多的時候,我就再也沒有見到他,而他現在已經快十八歲。儘管我知道他要來,但當他走進房間時,我還是幾乎要說:你好,亨利。因為他走路、站立、端著肩膀、微笑的方式都像我弟弟。他要在倫敦逗留三天。他本來期待著五光十色的倫敦之行,我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我的生活狀況還是讓他失望了,他認為我應該過得更好一些。一位著名作家當然應該……我不知道他是怎樣想像的。我們去好餐館吃飯,去劇院,這些都讓他很享受。他,約翰,是個很善於享受生活的人,他一生如此。

    我們相處得很好,畢竟我們以前也總是很合得來。這很奇怪,有些人之間可以輕鬆地、本能地相處融洽,而他們的觀點毫無共同之處,對生活的態度也截然相反。他們讓約翰從小就相信,我是冥後的化身,是黑鬼熱愛者和共產分子。他從來沒聽人說過我的一句好話,他們禁止他給我寫信。我寄給孩子們的信和書、他們寄給我的信只好中斷了。下決心來看這位問題媽媽,對他來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結果一切都很好。他動身去溫哥華大學,在那裡上課,兩周後,他走出了教室,走出了大學,走出了溫哥華。那時候——也許現在仍然如此——有些男人住在艱苦的地方,從事危險的工作,掙一份高工資,但到了夏天就去溫哥華的酒吧、水上享受生活。約翰過的就是這樣的生活,過了七年。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大陸的最北端當林火瞭望員,呆在一個塔台的頂端,一大片鄉野盡收眼底,注意看有沒有林火升起的煙。

    第二份工作是在無線電旁邊待命的消防員,約翰聽美國之音的爵士樂和莫斯科電台的古典音樂。他看到狼群在塔台下面的雪地裡逡巡,因為它們對他的好奇不亞於他對它們的好奇。他敬重它們,還說他們成了朋友。他過了六個月這樣的生活,隻身一人。他那時剛滿十八歲。他後來說,那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時光。後來他干了各種各樣的工作。他當過測量員:他沒學過測量,他跟著一個當測量員的朋友,看他工作了一個週末,然後就向僱主證明自己懂得測量,於是成了測量員。他在伐木場工作過,到了夏天,他真的過得很盡興。他算不上愛寫信的人,但我確實收到過他的兩三封長信,信裡寫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兒,總是妙趣橫生;他還給我寄過兩次磁帶。最後一年的夏天,他跟兩個澳大利亞人住在一棟小房子裡,他們做各種各樣的吃的——約翰是有名的廚師——他們夜夜狂歡,只要一有機會就去海灣航行。

    冰層剛剛開裂,他衝進波濤怒吼的海水,站在冰板上保持平衡,他們都管他叫「瘋狂的威茲德姆」,但他還是活下來了,不管瘋不瘋。最後一年的冬天,他在伐木場工作時,左手捲進了機器,醫生本來想把他的胳膊截掉,但他不肯。他讓他們給他做手術,讓他的手臂保持完整,儘管醫生們都說手術沒有用。但結果他是對的,他的手幾乎能做任何事情。「我一直在讀……」他讀了很多探險故事和海上故事,還有跟戰爭有關的書。他愛海,但過不了多久,他就要住在高原上,被陸地包圍,與海相隔幾百英里。他讀過我的短篇小說。他喜歡我寫的跟叢林有關的片段,他看得出我瞭解我所描述的東西,但他覺得我對白人不公平。「我們應該暢談一番。」七年過去了,他在途中再次經過倫敦。他說,有一次他在酒吧,看著那些比他大十歲的人,他們還沒有脫離那種生活,仍然過著硬小伙的生活,但他們不像他只有二十五歲,而是三十五歲、四十歲,他們發福了,變得軟弱,而且嗜酒。他感到一陣驚恐,決定離開加拿大,返回家鄉。但他非常難過,因為再沒有比那更適合他的生活了。他回到了南羅得西亞,在那裡碰碰運氣。

    寫到這裡,我突然停住:這些全是外在的東西,你們會以為我的生活充滿了政治和形形色色的人物。但實際上,大部分時間我都是一個人在公寓裡,工作。沃裡克路的寬大公寓跟丘奇街那個低低的天花板籠罩下的擁擠私密的小空間截然不同。這兩個地方只有一個共同點:嘈雜。丘奇街上有巴士在轟鳴穿梭,沃裡克路上有卡車在一路咆哮,整個白天和大半個夜晚都不得安寧。現在我住在一棟高高的房子裡,周圍的環境跟鄉村一樣,綠樹環繞,甚至還有片田野,然而這裡是倫敦,周圍非常安靜,除了鳥兒的鳴唱和穿行在樹木之間、圍繞著煙囪旋轉的風的聲響——而夜晚絕對的寂靜。那八年的噪音我是怎麼忍過來的?我現在感到很驚奇。我可以向你發誓,等你老了,你的耳膜就會逐漸失去一層又一層的隔音層。

    沃裡克路的這套公寓幾乎就是一棟小房子,樓上和樓下兩層。樓上的大房間是彼得的,他放假時住那裡;彼得的東西蔓延到跟大房間挨著的小房間。另一個大房間裡住著克蘭西——當他在的時候。另一個小房間放著我的衣服。我整天上下樓梯——但不像我現在這樣,步履沉重,扶著扶手——在我的大房間裡踱來踱去,或者是從大房間走到廚房,來來回回。因為我寫東西的時候必須走動。現在回想起丘奇街,我看到瓊和我坐在她的廚房的小桌子邊,交談,飛短流長,讓生活、愛、男人和政治各就各位,那是我在丘奇街度過的最好的時光,也是我在倫敦的最好時光之一。同樣,當我回想起沃裡克街,我會記起克蘭西或某個客人或其他人跟我一起坐在廚房的餐桌前,交談。還是交談。談政治,談文學,但談政治談得特別多,因為那是「每樣東西」都分崩離析的艱難時期。現在已經有兩三代人除了購物和飛短流長什麼也不談,我跟他們在一起時總是覺得奇怪,他們怎麼忍受得了這樣一個世界——他們生活在其中的那個小小的、自我封閉的世界。

    然而,樓下的大房間才是我呆的時間最多的地方。房間有三個高高的窗戶,床被挪到了角落裡,寫字桌上放著打字機,小桌子漆得烏黑發亮,擺著煙灰缸和香煙,散發著抽煙的人的混亂和氣味,我抽煙抽得厲害,我現在都不敢相信。我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寫下一個句子,再走一會兒,設法寫出一段,劃掉,重來,終於寫出一頁能站得住的文字,至少在當時站得住。

    整個過程就是踱步,思考,從椅子上拿起一樣東西,盯著它,不太不知道那是什麼,然後讓它從手中落下,把什麼東西整理到抽屜裡,發現自己在撣掉椅子上的灰塵,在把一堆書排直靠在牆上,或者是站在窗口,看著下面的卡車笨重地開過——這種狀態跟白日夢相反,因為這是全神貫注的狀態,你深深地處在內部,外部世界只是純粹的物質。這非常耗費精力,因為一兩個小時之後,也許只寫了一兩頁,你會突然發現自己非常沉重,跌跌撞撞地倒在床上,睡過去,睡上那必不可少的半小時、十五分鐘、十分鐘——然後起來,煥然一新,緊張消除了,重新開始踱步,摸這個,摸那個,心不在焉地整理,發呆,然後走向打字機,坐下,手指盡情翻飛——再起身,再開始走動。我多麼熟悉那個房間,熟悉每條纖維,每根絲線,它的外表是我一手創造出來的:純白的牆壁,我一手染綠的地毯,一手漆得烏黑發亮的地板,我在辛格縫紉機上親手做的綠白相間的窗簾——它們把我一路帶回非洲。

    當我漫無目的地踱步、猶豫、跌跌撞撞地睡了又起來、走進廚房又出來的時候,我有時會聽到克蘭西的打字機像機關鎗一樣在樓上一小時接一小時地響個不停。接下來是長久的寂靜,然後又爆發一陣卡噠聲,接著又是寂靜。

    我在沃裡克路寫了很多短篇小說,背景有非洲、法國和德國。我覺得有些故事寫得不錯,有些不算太好。如果你是我這種類型的作家——就是說,如果你需要通過寫作的過程來發現自己的想法,甚至需要用寫作來發現自己是誰——那麼登樓撤梯的做法一定是不誠實的,但事實上,我寫的有些故事如果可以永遠消失,我會很高興。但我認為有些不太好的作品,卻有人喜歡。別人欣賞它,我卻恨不得它消失,這難道不是一種輕蔑?我很希望自己能像有些詩人一樣,臨終前只認可幾首倖存下來的詩,除了自己最好的作品,其他的一概拒絕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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