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歲時的愛情 第121章 我的那些事
    這個標題大家一看就知道,我是套用了《明朝那些事兒》這部書名的句式。我真的很喜歡看這部書,每天晚上讀這部書(五本)睡覺,成了我的必須。

    那天,我到學校圖書館借這本書,管理員說:「這書學生借得特別多,我找找全不全吧。」我說:「不全我就等,我在課堂上說了這書的,學生是聽我話了,都來借,我支持。」

    《明朝那些事兒》,我感覺,男人讀更好,有用。有些打拼的策略、詭計什麼的,能用上。女人是居家過日子的,讀出這套生存套路來,用不上,如果用,也都是用到自己的親人身上,例如,用在丈夫、孩子、公婆、哥兄弟、姊妹上了,都不好,顯得不賢惠。也真不賢惠!

    說說我的那些事兒吧。

    近期,我參加了市報業集團座談會,在會上聽取大家發言時,我突然走神兒了,我的思路跑到人人憎恨的廣告上來了。我發現,廣告其實可以不必特別地憎恨的。

    一天,詩人獨自在客廳看電視,我在書房備課,他突然喊我過來看廣告。誰願意看廣告啊?不去又不友好,人家叫了。我就磨磨蹭蹭走過去,廣告結束了。我看他正在用筆記什麼。

    見我過來了,他對我說:「喊你,你動作那麼慢,廣告過去了。你看,我給你記下來了,這個營養藥,女人吃了美容,是台灣一個影星做的,我看她很漂亮。你看看買不買?」

    我不想說他這個舉動對我有愛的成分,或者我們恩愛什麼的,我想到了另一件事,就是廣告就是信息,它告訴你,已經生產出可以美容的藥了,而不必讓女人只去美容院做美容。

    當你把廣告都看做是信息的時候,你就不反感了。

    市裡評選出了「十佳書香家庭」並由此舉辦了一台晚會,我們家庭在其中。昨天晚上,這個頒獎晚會在電視上做了直播。全市十個家庭,每家只能上一個人,詩人不去而讓我去,因為我的形象可以是我們家的形象大使。他的鼓勵,一直是我的動力,登台亮相時,我故意走貓步,得益於我們家養了兩隻貓,我受它們的熏陶了。要把家裡的形象盡量美一點展示給全市人民啊。

    晚會以誦讀為主,請來了丁建華和方明兩位著名的人物加盟。丁建華老師,帶來了真由美的聲音;方明老師朗誦新疆軍旅詩人周濤的詩,感動了全場。晚會最後朗誦的是俺家詩人的詩《三重大喜》,作為晚會的結尾。

    這首詩,演員們朗誦得真好,不由得讓我的眼前出現了詩人的形象——一個外表類似魯迅的人:身材不高,思考時喜歡吸煙,又滿懷悲情與憤怒,對社會上的一些垃圾的東西,別人司空見慣,他卻頓首跺足,他常常被我視為憤青。

    全市的重大活動,需要朗誦詩,活兒都派給他,他寫完就交差,交差後就不管,好像用與不用,怎麼用,都與他無關。他的詩《二十歲城市》曾在一個晚會上感動過薄熙來(他時任大連市長),晚會後,薄熙來想見他,而他並沒有被叫去大連參加這個晚會,薄市長自然沒有見到他。他也不在乎是否叫他,和誰想見他。我估計,朗誦這首詩時,他不是在麻將桌上,就是在酒桌上。

    昨天晚上,我從晚會現場回來,興奮地告訴他,他的詩在晚會上朗誦了,效果非常好。此刻,他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眼睛裡流露出困狀,漫不經心地「哦」了一聲。我知道,他又要邊看電視邊睡覺了,就從臥室拽過一條被子,扔到了沙發上。

    我突然發現,說詩人像魯迅有點過,近似於一些說,他更像魯迅筆下的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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