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有學問 第47章 為官當自律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縱其父而還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史記》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傳》

    石奢是楚昭王的相國,為人剛直廉潔,既不阿諛奉迎,也不迴避事端。有次他出外巡行,路逢有人行兇殺人,石奢馬上追擊,不料想,追到的兇手竟然是自己的父親。石奢權衡之下將自己的父親放走,返回之後便把自己拘禁起來。派人稟告楚昭王說:「行兇殺人者是我的父親。如果我把父親抓捕歸案,可以為自己博取美名,但這卻是不孝之舉;但是廢棄法律規定,私縱兇犯,這不是忠臣之為,因此我是罪該致死。」楚昭王聽後,為其開脫說:「你只是追捕兇犯沒有追捕上,不應當受制裁,你還是繼續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吧!」石奢卻固執地聲稱:「不偏袒自己的父親,不是孝子;不奉行法制,不是忠臣。大王您赦免我的罪過,是大王您的恩惠,但是依法而死,則是臣的職責所在。」最後自殺身亡。

    李離是晉文公的大法官。有次他因為審查錯誤誤判人死罪,自己將自己拘禁起來,判處自己死刑。晉文公為此說:「官職有貴賤之別,刑罰有輕重之分,這是下屬的過錯,不是你的問題。」李離說:「我作為長官,不曾將職位讓給屬下,拿到的俸祿也不曾分給下屬,現在有了過錯,卻把罪責推諉給下屬,這種道理臣不曾聽說。」堅決推辭不接受晉文公的詔命。晉文公只好威脅他說:「你自己判定自己有罪,那我也不曾發現你的過錯,豈不是我也有罪嗎?」李離說:「法官斷獄有法規,判刑錯誤就要接受刑罰,錯殺人就要以死償命。您之所以任命我為法官,就是因為我能夠審查細微之處判決疑難案件。如今我確實是錯判人死刑,按律當斬。」最後自刎而死。

    石奢與李離皆是大權在握之人,一是一國之相,一是最高大法官,但是在自己的行為出現違法之舉時,他們都能直面自己的錯誤,不掩蓋,不推諉,即使是最高權力代表——一國之君為其開脫,都不為所動,慷慨陳詞表明心志;以死謝罪,捍衛法律尊嚴,故而太史公稱讚道:「石奢縱父而死,楚昭名立。李離過殺而伏劍,晉文以正國法。」

    握著權力的人易在自己權力的覆蓋域內恣意狂亂,沒有問題,富貴吉祥;出現問題,遮蓋隱瞞,即使是超出了自己的權力範圍也要掙扎一番,而且這種掙扎往往會回歸風平浪靜的往昔。礦難、食品質量等問題出現之後,地方官紛紛打出的「無事牌」,不禁讓人痛心這種群魔亂舞的現狀;官員遇難之後,網絡頻現的狂歡語調,折射出權力濫用的惡性影響。2010年位居網絡流行語首位的「我爸是李剛」,與春秋時代的石奢案件有類似之處,但是石老爹沒有李少爺的無知與無畏。在司法監督、網絡監督強大但仍權力濫用時有發生的今天,我們需要石奢、李離的歸來,為官者當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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