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有學問 第19章 陳涉的失諾
    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庸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呼,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陳勝王凡六月。已為王,王陳。其故人嘗與庸耕者聞之,之陳,扣宮門曰:『吾欲見涉。』宮門令欲縛之。自辯數,乃置,不肯為通。陳王出,遮道而呼涉。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入宮,見殿屋帷帳,客曰:『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由陳涉始。客出入愈益發舒,言陳王故情。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顓妄言,輕威。』陳王斬之。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陳王者。

    ——《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

    在大秦帝國沉浸在無比的榮耀之中,當秦國大地的春種秋收依舊井然有序地進行之時,當秦始皇屢次在廣袤的帝國土地上耀武揚威展示他登峰造極的功績時,陽城田間田埂上的一個雇農的內心深處已經蠢蠢欲動起來。

    他叫陳涉。正是他,點燃了反秦的第一把火,並迅速燃遍了關東的每一個角落。

    陳涉一句「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的悵恨,折射出他不安於現狀的心理與自命不凡的期許,「苟富貴,無相忘」的許諾則是處於相同地位與階層的惺惺相惜。

    陳涉前往漁陽途中發出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吶喊,遂成為中國古代十大豪言壯語之一。這位底層的雇農,用他自己的方式,向秦帝國的最高統治者、向一直以來傳統的等級秩序發起了挑戰。

    陳涉大軍一路凱歌,沿途城池望風而下。到陳地之時,士卒數萬,車騎千乘。文治煌煌,武功烈烈。他傭耕時的鴻鵠之志,大概也就是這樣的威風吧。所以剛取得一點點成果,他就迫不及待的稱王、建都、彈冠相慶。

    早年一塊種田的那個夥計聽說陳涉果真當了王,衣衫襤褸、風塵僕僕地前來投奔,高呼著陳涉的大名,滿以為這位當年許下「無相忘」的哥們會拉拔他一下,沒想到卻吃到了閉門羹。當他千方百計見到當今的王時,一句「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額的娘哎,好闊氣哦,陳涉的宮室好深哦)」的鄉音,就把自己的命也送掉了。

    西方有句諺語,僕人眼中無英雄(Nomanisaherotohisvalet)。這位與陳涉一起光著膀子在田間勞作的同事,壓根就沒有意識到今天的陳勝王不是昨天的陳勝了,他還不知趣地到處宣揚陳涉的陳年糗事,在消解陳涉權威的同時,也在急劇吞噬著自己的性命。

    陳涉做了六個月的王,最後死在了車伕手中。後人在欷歔中總結陳涉之興的原因中就有早有鴻鵠之志這一條,而總結其亡之因時也有一條,就是無信,無仁愛之情。

    也許,早年陳涉的那句「苟富貴,無相忘」的話僅僅是發發感歎而已,就如同富貴人家的小姐,面對良辰美景的時候免不了要來一聲歎息的。所以,曾經共事的那些夥計是絕對不該當真的。不幸的是,這些夥計當了真。

    明代的劉基有本寓言叫《郁離子》,其中記載了一個這樣的故事。

    濟陰(濟水的南面)有個商人,渡河時船壞落水,大聲求救。有個漁夫划船去救他,還沒有靠近的時候,商人高喊:「我是濟陰的富豪,快快救我,我給你一百兩金子。」救上岸後,商人卻只給了他十兩金子。漁夫問:「當初你答應給我一百兩金子,可現在卻只給十兩,這不是不講信用嗎?」商人怒道:「你一個打魚的,一天能掙多少錢?突然間得到十兩金子還不滿足嗎?」漁夫惘然而去。巧的是,這個商人後來再一次落水,更巧的是,原先救過他的那個漁夫也在那裡。不巧的是,漁夫撐船上岸,遠遠地看著那位商人在水中掙扎,直至沉沒。有人問漁夫:「為什麼見死不救呢?」漁夫說:「他就是那個答應給我一百兩金子而不兌現承諾的人。」

    《論語》中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既然答應別人的事,就要兌現承諾。濟陰的商人用自己的生命鮮活地證明了這樣一個道理:「承諾是金」。

    濟陰商人因為失諾最終送了命,陳涉的失諾帶走的何止是那個老夥計,故朋好友也嚇得惶惶而去,失去了支持他、擁立他登上王位的一個階層。他的失敗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不能兌現承諾,那就不要輕易許諾。老子說:「輕諾必寡信。」因此,有些諾言是不能輕易許的,但既然許下了,就必須兌現。

    童話故事中總是有勇敢的王子對美麗的公主許下承諾:「我會保護你」,而最終的結果是歷經磨難,「從此,他們過著幸福的生活」。當然,這只是童話,現實世界中可能並不如此單純。對於諾言,古人的一句話倒可以借鑒:「諾不輕許,故我不負人;諾不輕信,故人不負我。」不要輕易許諾,因此不會辜負別人;對於別人的許諾,不要刻意地時刻銘記,因此也不會覺得別人對不起你,不會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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