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的權謀遊戲 第13章 仁德政治陽謀陰謀·外儒與內法
    【引言】

    韓非是韓國人,韓王的同族。他學識淵博,思維敏捷,是戰國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他的學說發展了荀子思想中「法治」一面,把慎到的「勢」、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君主專制理論。他的思想在韓國沒有受到重視,誰知傳到秦國後,秦王竟是見而驚呼,大喊:「我若是能見到此人,和他交遊,死而無憾。」後來,秦國攻打韓國,形勢危急,韓王不得不起用韓非,讓他出使秦國。而韓非的同學李斯嫉妒他,想方設法讓秦王毒死了他。

    韓非主張「法治」,但看看《韓非子》,才發現韓非的法治原來是治人之術。豈止是治人之術,如果真的運用《韓非子》中的方法,就是野獸也會被馴得服服帖帖。原來,這正是中國的法家很發達而中國的法治卻很薄弱的緣故。

    法家對中國文化和政治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因為它堅決地主張封建集權制,甚至主張暴君政治,這在政治和文化上都是對自由的、富有新鮮活力的思想和行動的殘酷壓制。在數千年的封建社會中,許多帝王標榜自己願意做堯舜之君,但實際情況是,上焉者尚且王霸雜之,中焉者外儒內法,下焉者就不堪聞問了。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當年,這些法家的代表人物制定了這些刻毒的法律,出了這些陰毒的謀計,這些人大多都沒有好下場。商鞅車裂、韓非被鴆、李斯腰斬族滅,也許是報應!

    其實,李斯的思想也屬於法家,我們看看這個歷史上著名的學者對國際形勢和政治的看法,也許會幫助我們理解法家的精神。

    【事典】

    韓非向秦王獻上了一封書信,認為韓國是不可攻取的。秦王對這件事拿不準,就把書信交給了李斯。

    李斯上書秦王說:「我認為韓非的說法是不對的。秦國的東面有韓國,就像人得心腹疾病一樣,在平常無事的時候,就已經苦得很,好像居住在潮濕的地方,老病纏身,總是不能出去。一旦快步奔跑,這種老病就發作了。現在,韓國雖然對秦國稱臣,但不一定就不是秦國的病灶,如果有急事發生,韓國是不可信賴的。秦國和趙國成為了敵國,派使者去齊國勸說他們與趙國斷交,直到現在,還不知道情況怎樣。據我看來,齊國和趙國不一定會斷絕關係,如果他們不絕交,就要竭盡兵力去對付兩個萬乘之國,韓國並不是屈服於秦國的道義而是屈服於秦國的強大。現在,秦國如果集中兵力進攻齊國、趙國,那麼,韓國就一定會成為秦國的心腹部大患而發作,如果韓國與楚國合力攻打秦國,諸侯各國再起來響應他們,那麼,秦國就一定又要有兵敗崤山的禍患了。

    「韓非這次來秦國,恐怕是想以他能夠保存韓國而在韓國受到重視。他善辯巧說,花言巧語,文過飾非,欺詐算計,想在秦國撈到好處,為了韓國的利益來試探陛下。秦國和韓國的關係如果親密了,那麼韓非的地位也就重要了,這對於他謀取官職是很有好處的。

    「我認真看了韓非的上書,他文飾那些惑亂人心的說法,善於用華美的辭藻來修飾,顯得才華橫溢。我怕陛下被韓非的辯說所迷惑,以至於不能詳細地考察事情的真相。現在,以我愚蠢的想法,想建議大王:秦國應出兵而不言明去討伐哪一個國家,那麼,韓國的執政者就一定會把侍奉秦國作為他們的策略。我想去見韓王,讓韓王來覲見,大王見了他,便把他本人扣留下來,不讓他走,然後要韓國的執政大臣拿韓王來與韓國人做交換,那麼,就可以向縱深方向割取韓國的土地了。接著,再命令蒙武派出東郡的部隊,讓這些部隊在國境上窺視而不說明到什麼地方去,齊國人就會害怕而聽從荊蘇的計策與趙國絕交,這樣一來,秦國的軍隊還沒有出境而強勁的韓國就被我們用威勢懾服,強大的齊國就被我們用道義制服了。這件事被其他諸侯知道後,趙國人就會十分害怕,楚國人就會猶豫不決,這樣,他們就一定會忠於秦國。楚國如果按兵不動,魏國就不值得憂慮了,那麼諸侯各國就可以被我們逐步吃掉,對於趙國我們就可以和它較量一下了。希望陛下能夠審察一下我的計策,不要疏忽了!」

    於是,秦王馬上派遣李斯出使韓國,可李斯去求見韓王,未能得到接見,於是李斯就上書給韓王,說:「從前,秦、韓兩國齊心合力,並不相互侵奪,所以天下沒有哪一個國家敢侵犯我們,像這樣已經有好幾代了。過去,五國諸侯曾經聯合起來一起攻打韓國,秦國就派出軍隊來援助韓國。韓國地處中原,土地方圓還不到千里,而能夠在天下與諸侯各國平起平坐,君臣都得到保全,都是因為韓國世世代代教導後代要侍奉秦國的緣故啊!過去五個諸侯國一起進攻秦國的時候,韓國不僅沒有幫助秦國,反而為諸侯率先組成隊伍在函谷關進攻秦國的軍隊。各諸侯國因為軍隊睏倦,力量耗盡,沒有辦法,才被迫退兵。

    後來杜倉做了秦國的宰相,調兵遣將來向各諸侯國報仇,先攻打楚國。楚國的令尹對此十分焦慮,說,『韓國認為秦國是不講信義的,卻又和秦國結為兄弟共同危害天下各國。後來又背叛秦國,率先組成了部隊攻打函谷關。韓國才是一個地處中原而又反覆無常、變幻莫測的國家。秦國應該先攻打韓國才對啊!』諸侯各國就一起割取了韓國上黨地區的十個城池來向秦國謝罪,以此解除了秦國對他們的威脅。由此可見,韓國才背叛了秦國一次,國家就受到威脅,國土便被分割,兵力衰弱,一直延續到現在。之所以造成這種局面,是因為韓國聽信了奸臣的話,不權衡一下事實,所以後來即使殺掉了奸臣,韓國終究不能重新強盛起來了。

    「現在,趙國想聚集士兵,突然向秦國發起進攻,派人來向韓國借路。我聽說過這樣的話,『如果嘴唇沒有了,門牙就會感到寒冷。』秦國和韓國是有著共同的憂思的,這種情形已經明顯地顯示出來了。魏國想攻打韓國,秦國派人把魏國的使者送交韓國。現在秦王派遣使者來到韓國,卻不能見到陛下,我怕您身邊的大臣卻要沿襲過去的計策,使韓國再次發生喪失領土的禍患。臣李斯如果不能見到您,請讓我回去匯報一下,那麼秦、韓兩國的邦交就必定要斷絕。臣李斯出使到韓國來,當然是為了您的利益,也願意向您獻上對韓國有利的計謀,難道陛下就用這種方式來接待我?臣李斯希望能夠與您見上一面,到您面前陳說一下愚蠢的計謀,然後再來接受碎屍萬段的刑罰,希望陛下把我的這個要求放在心上。

    「現在,即使把我殺死,大王也不能夠因此而強大,如果不聽我的計策,韓國就必定要大禍臨頭。秦國如果出兵而不停止前進,那麼,韓國就令人擔心了。等到臣李斯暴屍在韓國街頭的時候,即使想考慮我這賤臣的愚拙計謀,也不可能了。等到邊境殘破,戰鼓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時,再採用我李斯的計謀,就為時已晚了。而且韓國的兵力,天下諸侯早已看明白了,現在又背叛了強大的秦國。韓國如果拋棄了城邑,再讓軍隊打了敗仗,那麼國內叛軍一定會襲取城邑。城邑陷落,那麼民眾就會流散了,民眾流散,那就沒有軍隊了。

    韓國如果堅守城邑,秦國就一定會派遣軍隊來包圍大王的大城,使韓國的道路不能通達,韓國就必然會感到處境困難,即使出謀劃策,其形勢也是沒辦法挽救的。到了那時,大王身邊的大臣們的計策根本沒用,我希望陛下仔細考慮一下這種情況。如果我李斯說的話有不符合事實的,也希望大王能夠讓我在您的面前把話說完,然後再把我交給獄吏判罪處死也不遲啊!秦王食不香甜,遊覽不覺得快樂,一心一意地在考慮攻取趙國,派臣子李斯來進言,我希望能親自見到您,因為我急著要和大王商討計策啊!現在我這出使的大臣都不能見到您,那麼韓國對秦國的忠誠從何而知呢?那秦國恐怕會把進攻趙國的兵力轉向韓國了。希望陛下能再次仔細考慮一下這個問題。」

    對當時政治和國際形勢持如此的態度,看來,這兩位法家已經不是什麼學者了,而是極為務實的陰謀家。這,便是法家的特徵。那麼,儒家有沒有法家的東西呢?讓我們看看下面的例子。

    什麼是強盜,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但如果說到政治上的強盜,恐怕就不那麼容易分辨清楚了。

    西周初年,太公望呂尚受封於齊國營丘。齊國有個叫華土的人,德行高尚,但不願做天子的臣子,不願做諸侯的朋友,人們都稱讚他的賢能。太公望派人多次召見他,他都不到,於是,太公望就讓人將他殺掉了。周公說:「這個人是齊國的高潔之士,怎麼能殺他呢?」太公說:「不做天子的臣子,不做諸侯的朋友,我還能得到臣子和朋友嗎?我不能要他做臣子,不能與他交朋友,他就是被遺棄的人;我三次召見他,他都不來,他就是以下犯上的人。如果還表彰他,將他視為教化的榜樣,使全國人都傚法他,我還給誰當君主呢?」

    馮夢龍評論說:「這就是齊國之所以沒有懶惰的老百姓的原因啊!齊國之所以始終沒有成為弱國,其原因也在此。韓非的『五蠹』之說也是從這裡來的。」

    少正卯和孔子是同時代的人,都在辦學校。少正卯的學校人很多,而孔子的學校卻三盈三虛。後來孔子當了魯國的大司寇,就殺少正卯於外華表台下。子貢很不理解地說:「少正卯是魯國的知名人士,先生誅殺了他,恐怕得不償失吧?」孔子說:「人有五惡行,而盜竊還不包括在內,一是通達古今之變且鋌而走險;二是不走正道而堅持走邪路;三是把荒謬的道理說得頭頭是道;四是知道很多醜惡的事情;五是依附邪惡並得到好處。這五種惡行如果有一種,就不免被君子所誅殺,而少正卯是五種惡行都有,是小人中的雄傑,不能不殺他。」

    這,就是所謂的儒法互用。

    【評議】

    法家之法的根源在於封建集權制,因此,它就特別強調「勢」。在法家的代表人物中,首先倡導「勢」的是慎到。「勢」就是絕對的權威,是不必經過任何詢問和論證就必須承認和服從的絕對權威。關於這一點,首先要在理論和觀念上確立,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實際上君主確實掌握絕對的權威。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會出現主帥無謀,大權旁落的局面,最終就會導致政權被顛覆。所以,「勢」是「法」的保障。當然,二者還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有「法」無「勢」,「法」不得行,有「勢」無「法」,君主不安。「法」是可以制定的,但如何才能保證「勢」的絕對性,保證「勢」不受到削弱呢?這就需要「術」。在法家的代表人物中,申不害是最強調「術」的,在他看來,「術」這一手段,實際上是比「勢」這一目的還重要的。「術」就是統治、防備、監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隱秘的具體權術和方法。這些「術」有的已經公開化、制度化,那麼,在這個意義上,它也是「法」的一部分。「術」的意義是十分明顯的,沒有「術」就沒有「法」,但沒有「法」又無法保證「術」,所以,歸根到底,「術」還是十分重要的。中國的「法制」最發達的地方就在於「法」與「術」聯手創造的御臣、牧民的法術系統。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歷史上,法家很難使用儒家的東西,而儒家在策略上卻極易使用法家的東西,因此,有時人們認為中國的封建政治是外儒內法。從上面的情況上看,這句話並不是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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