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尚志 第31章 白衣有型叟
    他對服裝無止境的描述令人受不了,每次有新角色出場,作者馬上鉅細靡遺又臭又長地描寫他們穿什麼衣服。好像瞭解穿著就能看透角色的靈魂似的。這裡又是作者的惡意。穿著1800美元的進口西裝和英國手工制的鞋子,雪曼根本就是個裝腔作勢的暴發戶。一個偵探穿著'粗花呢外套,和妻子替丈夫選來搭配的棕色長褲',顯然已經讓出了過多的權威。教授穿'陳舊的粗呢',黑人穿球鞋。每個人都有點荒謬。服裝永遠被他視為一種選擇、一種聲明,表達某種愚蠢、或性格缺陷、或謊言。作者對服裝和外表大書特書,很可能讓讀者認為本書不過如此而已。」

    以上是《紐約時報書評》對湯姆·伍爾夫小說《虛榮之火》的一段評語。他時常被當成大眾文化的標籤,可他又似乎很知識分子。比方說一本庸俗透頂、物慾橫流、揭秘美國的超級階層過著怎樣污穢生活的書裡,湯姆·伍爾夫是唯一被引用的作家,他被放在超級富豪的府邸這一章,只引用了兩句話,大意為凡是以格林威治命名的區域必定吸引上流階層。而在另一本挺有文化、高深莫測的書《美國心靈》裡,湯姆·伍爾夫是一位被採訪的作家,大談了一通美國的時代精神,他的總結是:60年代為結交激進派的時尚,70年代是唯我的十年,80年代則追求權力。

    這其實是個六十歲的老頭,年輕的時候當過《Esquire》和《滾石》雜誌的記者,是所謂新新聞的創始人。當湯姆·伍爾夫的深度報道獲得關注以後,他突然變得挺有名,總接受採訪,於是從1960年代起,他就只以一個造型示人:打著領帶,梳著背頭,永遠的白色西裝,有時候還戴一頂禮帽。他看上去就像個嚴苛、勢力的中產階級代言人。

    他的確過著平常而又富庶的中等生活,人生最大的愛好是去裁縫店做新衣服,即使在嬉皮士橫行的年代,他的記者同事們紛紛脫下了套裝,跑到酒吧去一邊喝得爛醉一邊享用LSD,他

    也堅持那身白西裝行頭,左口袋裡永遠放著一個採訪小本。可他的形象使他的思想被誤解了,他的確擅長展示階層錯落,可惜他根本不像看上去那樣站在中產階級一邊。《虛榮之火》的確有點太時尚寫作了,可這正是他要譏諷的充斥紐約城的虛榮。1996年在一次演講中,他把中產階級形容為自滿、庸俗和拜金,而他所認為最富有生機的生活方式是新型波西米亞人:「大都超過三十歲,是藝術家氣質+知識分子氣+惰性的組合,他們喜愛便裝、大聲的音樂、很多很多葡萄酒、群居、並將貧窮當成美德。可這不意味著他們沒錢,他們只不過以此來與乏味的中產階級劃清界限,就像以往他們要與庶民階層劃清界限一樣。」

    詩人和評論家馬修.阿諾德在19世紀曾批評說,中產階級背離美智,這個說法與湯姆·伍爾夫觀點差不多。我們的准中產階級至今還算新銳一族,多少留有那麼一絲新鮮躁動的衝勁兒,不過在趣味上,他們快趕上國外前輩們了。我有限地參與過幾次中產階級的飯局,那簡直是滑稽而叫人震驚的經歷,你很難相信,他們竟然在幾個小時之內只談錢,反覆開著完全同樣類型的玩笑。實利主義已經主導了他們的人生觀。

    而湯姆·伍爾夫這個白衣有型叟,他的打扮彷彿正是出自他所批判的王國:乏味,一成不變,但又是金錢堆砌起來的瞎講究;可當有人問他一個城市、一個國家富有難道不好嗎?他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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