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自己幹掉 第5章 請給我成果! (1)
    職場自殺式2:無法提供成果

    章亮被公司調任為項目經理,負責一個新項目,他很珍惜這次機會,所以加倍努力地工作,經常週末加班,出差也是家常便飯。

    但是,這個項目的進展從一開始就不順利——產品反覆修改;市場推廣更是舉步維艱;團隊氣氛不和諧;人員流失頻繁。項目進行不到半年,組員已經更換好幾批了。

    章亮多次向公司管理層解釋原因,領導剛開始一直鼓勵他,讓他不要背負太大的壓力。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司對該項目的投入增大,管理層開始質疑他的能力,他只能選擇默默承受。

    一年過去了,章亮負責的項目依然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沒有為公司創造利潤。他在年度總結大會上詳細地分析了原因,指出了很多客觀條件的限制。管理層經過研討,最終還是決定撤消章亮的項目經理職務,理由是他沒有為公司提供成果。

    章亮身為項目經理,佔用公司資源,卻無法為公司提供成果。無論什麼理由,都無法開脫他的失職。他被撤職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職場中,與章亮一樣的人不在少數,他們可能很努力,但他們沒有為公司提供有價值的結果。無論什麼原因,他們最終被公司解雇。

    無法提供有價值的結果,也就是成果,是職場一大禁忌。

    結果≠成果

    領導讓你去一家指定的供應商那裡採購一批原材料,可是,經過詢問後,你發現這種原材料斷貨了,你該怎麼辦?

    很多人風風火火地從供應商那裡跑回來,然後衝進領導辦公室,告訴領導:「那批原材料斷貨了,沒辦法,買不到了!」——沒錯,這樣做你確實完成了工作任務,因為你辛辛苦苦地跑到供應商那裡瞭解到了情況。

    但是,問題解決了嗎?沒有!公司依然會因為缺乏原材料而延誤生產週期,定單可能會因此丟失。可以說,你的工作沒有為公司創造任何價值。

    如果你瞭解到這家供應商斷貨的情況之後,不僅僅只是回來報告糟糕的結果,而是自己尋找幾家供應商,瞭解一下他們的供貨情況;如果其它的供應商也斷貨,那麼再詢問一下技術人員,能不能用其它的材料代替;如果可以代替,再尋找合適的供應商詢價,說不定會找到更物美價廉的材料……然後再將你所瞭解的情況向領導匯報。

    顯然,後一種做法才會博得領導的器重,因為這種做法著眼於解決問題,是有價值的。有價值的結果對公司而言才是有意義的。

    成果至上

    有價值的結果才是成果,才是有意義的,才是企業需要的;而沒有價值的結果沒有任何意義。很多人將結果等同於成果,於是他們為自己無法取得成果的行為尋找客觀理由,殊不知,沒有成果,任何理由都是靠不住的借口。在成果面前,根本不需要辯解。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完成任務就可以了。上司要求寫一份策劃案,於是我們就「東搬西抄」地「拼出」一份策劃案交給上司。至於這份策劃案究竟寫得怎麼樣,那是上司的事,如果上司覺得不滿意,可以提出修改意見,然後自己再修改。然而,絕大多數時候,上司似乎也無法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雖然大家都認為這份策劃案不令人滿意,卻不知道應該如何將其變得令人滿意。

    這幾乎是每一個組織常遭遇的問題——部屬的工作,總在不經意間變成了上司的工作;工作結果不令人滿意,卻無法提升和改進;上司和部屬的責任變得模糊不清。

    我們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其實,正確的做法很簡單,上司將寫策劃案的任務交給你,最終的目的是這份策劃案能夠令客戶滿意。所以,你需要貢獻的成果就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一份令客戶滿意的策劃案。如果無法達成成果,就是失職。

    理由很簡單:這是你的責任,你必須百分之百地承擔。如果無法提供成果,企業為什麼需要支付你薪資?

    上司既然將任務授權給你,那麼,你就應該拿成果覆命。當然,上司需要為部屬提供指導和資源支持,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將責任反授權給上司,讓他們來思考解決方法。

    具體而言,成果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成果必須使問題得到解決,沒有解決問題就沒有任何意義,只有解決問題才是有價值的。

    第二,成果必須與目標相一致,換而言之,成果必須與行動前人們對結果的期望相吻合。如果公司期望通過談判能夠以20萬的價格與客戶成交,但談判的結果卻是15萬成交——這就算不得結果,因為與目標不一致,或許15萬的價格根本無利可圖。

    第三,成果必須是百分之百完成的結果,即使距離一步之遙,也不會出現成果。

    第四,成果必須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的。很多行動一旦逾越了截止時間就毫無意義。

    第五,成果必須是沒有超越資源投入預算的。希望收穫成果,就必須投入相應的資源。如果資源的投入沒有限制,那麼任何成果最終都是可以獲得的,然而,資源是有限的,我們不得不設定資源投入的範圍,超越了這個範圍,很可能就變得無利可圖,也就失去了價值。

    無成果的行動是犯罪

    企業僱傭你,是希望你提供成果。你佔用公司的資源,享受公司發放的薪資,就理應以成果做為回報。可是,你真的時刻在思考和關注成果嗎?

    大多數時候,我們遵從上司的指令開展工作,上司的點頭認可意味著工作的完成。我們已經習慣於拖延和偷懶了,上網閒逛、玩遊戲、閒聊、做私事、網上購物、打盹……這些根本不指向成果的事情佔據了大量的時間。

    我們的行動常常是無效的——漫無目的的溝通、議而不決的會議、不了了之的活動、束之高閣的制度、半途而廢的項目……在有限的時間內,我們被形式主義包圍著;我們不僅毫不顧忌地肆意浪費自己的時間,而且恬不知恥地浪費別人的時間;我們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為自己辯解;我們將責任推得離自己遠遠的;我們從未停止過埋怨、憤怒、指責……然而,我們卻沒有思考過該如何對成果負責!

    還有一部分人重視勤奮。他們滿負荷地工作,甚至不惜加班加點;他們沒有時間陪伴家人,沒有時間享受閒暇的時光,沒有時間學習充電。總之,他們辛苦地忙碌著,卻忽略了成果。他們認為自己付出了很多,而組織給予的回饋卻有限,組織虧待了自己;他們抱怨自己沒有職權。然而,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組織是以成果來評價個人貢獻的。

    假設你現在是一位老闆,員工們在年終大會上告訴你:

    「我已經很努力了,可是市場太難做,我也沒辦法。」

    「競爭對手把價格壓得太低了,我們根本沒有利潤。」

    「政策簡直就是在跟我們做對,我想盡了辦法,但真的太難了,我辦不到。」

    你聽到這些言論,是何感想?也許,員工們指出的原因都是客觀、真實、合理的,但是,公司會因此而不虧損嗎?

    如果沒有成果,一切行動都是浪費資源;如果沒有成果,你就沒有任何價值;如果沒有成果,組織就會倒閉!

    你的行動有效嗎?

    我們可以大致將職場人士分為體力工作者和知識工作者。

    製造型企業的工人、餐飲行業的服務員、快遞員、建築工人、花椒採摘工、洗碗工、空調維修工、廚師、理貨員、銀行櫃面人員、校對人員、售票員、洗車工、司機……這些職位可以統稱為體力工作者。

    企劃人員、設計師、培訓師、人力資源管理者、經理人、研發人員、教師、企業顧問、咨詢師、銷售員、文案人員、策劃編輯……這些職位可以統稱為知識工作者。

    衡量體力工作者的工作是否有效,這是一件並不複雜的事情。因為他們的工作成果都是可以量化的有形產品,或者是能夠直觀感受到的服務品質。我們可以用數量和質量來進行評價。例如:在規定的時間內製成了多少件衣服以及質量如何?在規定的時間內服務了多少客戶以及客戶對其服務質量的評價如何?

    隨著社會的發展,知識工作者變得越來越多。由知識工作者構成的組織也處處湧現,如出版機構、創意公司、廣告公司、策劃公司、咨詢公司等,都是典型的由知識工作者構成的組織。而且,在今天的社會中,知識工作者在組織內承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尤其是身居高位的管理者,他們的成果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組織及其成員的命運。

    比爾?蓋茨與微軟公司、山姆?沃爾頓與沃爾瑪超市、傑克?韋爾奇與通用電器、福特與福特汽車公司、喬布斯與蘋果公司、松下幸之助與松下電器公司、盛田昭夫與索尼公司、柳傳志與聯想、任正非與華為、張瑞敏與海爾、馬雲與阿里巴巴、馬化騰與騰訊公司、俞敏洪與新東方、王石與萬科……這些偉大的組織,無不與這些卓越領導人的名字聯繫在一起。可以說,正是這些卓越的領導者,造就了這些卓越的組織。

    如何判斷知識工作者的工作是否有效?這個問題似乎並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思考。大多數人的做法是借鑒體力工作者的衡量體系,對知識工作者進行量化的考核。

    然而,實踐的結果卻令他們感到失望。他們很快就發現這套衡量體系並不適用於知識工作者。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告訴我們:「知識工作者本人必須自己管理自己,自覺地完成任務,自覺地做出貢獻,自覺地追求工作效益。」

    如果你是一名知識工作者,任何人都無法對你進行嚴密和細緻的督導,因為你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思考,而別人不可能透視你的思想。你只有自己對自己的有效性負責,換言之,你必須對自己進行有效的自我管理。

    張騰勇是某服裝公司從香港聘請的設計師。設計需要靈感,為了尋找靈感,他常常不在辦公室坐班,而是經常在廠區內閒逛,或者去外面喝咖啡。即便是坐在辦公室,也常常是頭靠在椅子上,仰面朝天,一動不動。

    從他辦公室門口經過的兩個行政人員看到了他的工作狀態。

    一個人不解地問:「他在幹嘛?是在工作嗎?」

    另一個人說:「思考設計方案吧。」

    一個人說:「天知道他是在思考晚飯吃什麼,還是在思考服裝該怎樣設計?」

    行動的有效性就是對成果負責。你所貢獻的成果對組織產生實質性的影響,而且這個成果必須由你貢獻,這時,你就決定了組織行為的成敗,更影響著其他人的工作意義。如果你無法貢獻成果,就會導致組織行為的失敗,其他人的付出將因此變得沒有價值。

    ——這時,你就是在犯罪!

    真的「只能這樣」嗎?

    為數不少的人在匯報結果的時候,常常對上司說:「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只能這樣了!」

    真的「只能這樣」嗎?秘書是很多企業都有的職位,「通知會議」是秘書工作中最常見的一項內容。現在,讓我們看一看不同級別的秘書對於「通知會議」這項任務所貢獻的結果吧——

    第一級秘書,用電子郵件向所有與會人員發送會議通知,或者在看板上貼出會議通知,然後準備相關會議用品,安排會議室。

    第二級秘書,發出通知之後,再給每一位與會人員打電話確認,確保所有人都被通知到。

    第三級秘書,發了通知,電話確認後,在開會前半小時提醒所有與會人員,對臨時有急事無法參加會議的人,及時向會議組織者匯報。

    第四級秘書,發通知,電話確認,會前通知後,依照會議準備清單,核查會議用品是否準備齊全,並調試電腦、投影儀、麥克風、音響等設備。

    第五級秘書,做完上述工作之外,還研究議題,搜集與議題相關的資料並且發送給每一位與會者。

    第六級秘書,做完會前的所有準備工作之外,還在會議過程中做好詳細的會議記錄。

    第七級秘書,會議結束後,整理會議記錄,請示會議組織者是否發送給與會人員或者其他人。

    第八級秘書,將在會議上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人,經過當事人的確認後形成書面的備忘錄,交給會議組織者與當事人,然後定期跟蹤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並向總負責人匯報。

    第九級秘書,將會議的整個過程形成標準化的流程,讓任何一個秘書都可以按照此流程開展工作,形成一套不依賴於任何個人的會議服務體系。

    同樣的任務,不同級別的秘書所提供的成果卻不相同。很多時候,我們對上司說「只能這樣」,難道真的沒有改進的餘地嗎?你是否真的盡力了?你貢獻的成果是上司想要的嗎?

    沒有任何借口

    知識工作者即便是孤家寡人,但只要他們的成果對組織的經營活動產生重要影響,而且無法被他人所替代,他們就是至關重要的管理者。他們管理的是自己的行為和成果,他們是自己的上司,他們的下屬是自己,他們對自己負全部責任。

    如果你是一位自我管理者,那麼就該遵循管理的基本法則:拒絕任何借口。管理者是不找借口的,所有的責任都要無條件承擔,這是管理者必須履行的職責。

    在射擊之前提出問題

    「瞄準,瞄準,瞄準,瞄準,射擊!」這是射擊訓練時常用的口號。瞄準是準確地定位射擊對象,並做好射擊準備。在整個射擊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內容是瞄準。

    我們可以將實現目標、取得成果的行動比喻為射擊。目標是靶子,成果是取得好的射擊成績(命中靶心)。人們常將注意力集中於射擊行為,也就是具體的執行工作,容易忽略定目標、做準備的「瞄準」工作。於是,戲劇性的事情發生了——扣動扳機,命中靶子後,卻意外地發現自己打錯了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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