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毀了我 有絕世舞者 叼著煙斗的普裡斯特利
    普裡斯特利(J.B.Priestley)1949年首版的散文集《樂趣集》(Delight)的重印本總共不過170頁,而由醒目大字排印出來的「樂趣」種種竟達110之多。極短一篇僅有這樣四句:「清朗夜自窗內望去但見三座燈塔在閃爍。這又怎樣?我不知道也懶得饒舌。試寫另一頁。」惜墨如金的筆的背後隱藏著的,是知足者的樂還是不知足者的樂呢?

    常言道:知足者常樂。現實中卻也未必然。西諺有云:對你而言是肉汁,對我而言乃是毒藥。不免想到對這種「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的樂趣心理學參悟頗透的洪亮吉。洪氏在《卷施閣集》的「意言」部中有段生死之樂的妙論。論曰:「生者以生為樂,安知死者又不以死為樂?然未屆其時,不知也。生之時而言死,則若有重憂矣。則要知死之時而言生,不又若有重憂乎?……吾嘗飲極而醉焉。醉之樂百倍於醒也,以其無所知也。吾嘗疲極而臥焉。臥之樂百倍於起也,以其無所知也……吾於人之始生當吊之,以為日復一日去死之途不遠矣。於人之死也,當賀之,以為雖或久或暫,然去生之途不遠矣。」可見,不知足者難解知足者之樂,一如知足者亦難嘗不知足者之樂。

    對普氏來說,發發牢騷,對週遭現實冷嘲熱諷,竟也能成為體味人生趣味的一種姿態。若說,人生至樂的濃度指的是慾望與實現這一慾望的現實距離間的差數的話,那麼「不知足者常樂」倒更恰當地代表了普氏的思想。關於這一點,普氏在此集的序文「一個發牢騷者的申辯」中說得很透徹。

    普氏的童年和少年時代是在英國的約克郡西區度過的。此地的習俗和偏見滋生著牢騷的根苗。在這樣一個「每當早晨,批評的刀刃都被新磨一遍」(theedgeofcriticismupthereissharpenedeverymorning)的地方,廉價的褒揚乃是一種恥辱。而「找茬兒與抨擊」(fault-findingandblame)便成了家常便飯,也更得人心。不僅如此,在普氏看來,連他的長相都是「金錢難買的上好的牢騷相」(moneycouldnotbuyabettergrumblingoutfit)。

    何以見得?你瞧:耷拉的臉皮,厚厚的下唇,一對蜥蜴般閃亮的小眼,一副躁動卻渾厚的嗓音。真真是天生我材必有用(Iwasdesignedforthepart)!入劍橋,進艦船街,上高山,下沙漠,談文論劇,海內海外,開罪他人的牢騷發得不可謂不淋漓。淋漓出哲人。於是此公對於牢騷也就深得個中三昧。比如,女人憎恨牢騷不滿,以為這只會把事情搞得更糟。而他卻悟出「一個好牢騷」(afinegrumble)倒會使處境變好。他舉例證之:旅館的早飯難以下嚥。該抱怨還是不該抱怨?自然後者更可取。沒有早飯可口,畢竟有暢快的抱怨開心。不滿並非沖憤怒而去,反倒把樂趣之門一腳踹開了。

    此外,我們萬不可把他人的牢騷當真。牢騷不過是表象。而表象,人的無意識的誇大,往往總是會大於現實。然而身為作家,想要對得起作家的特權,自我沉湎性的牢騷則又是責無旁貸的。因為他「應當替那些無法輕易表達自己的人開口」。從社會性的後果考慮,作家的牢騷是風險最輕的。誰能開除他作家的職業?除非有誰能先開除他肉體的社會性存在。這是牢騷背後達觀的樂趣。「找茬兒」也好,「抱怨」也罷,在普氏看來,它們還是避免一個人「狂妄自大」、「心滿志得」的法寶。不知足者乃有常樂!

    從文集看,普裡斯特利還是一個十足的煙斗崇拜者。他雖沒明言,可吾竊思之,竟意識到他的吸煙斗之道同他天生愛發牢騷的本性相合得如水和鹽。「噗」的一聲噴送出的是嗆人的濃煙,而留在自家舌底的卻是沁人心脾的濃香。此乃真樂也!

    據我所知,在中美洲叢林的深處有座破敗的廟宇,廟宇裡有塊木雕,已有兩千多年了。木雕上刻的是一個瑪雅人的祭司在抽一管煙。看來瑪雅人——願主保佑——是把淡巴菰的煙用做祭品奉獻給我們的太陽神,而比其他諸神的品味都精的太陽神便津津有味地品嚐著這一馨香的祭品。於是瑪雅人的祭司一邊噴雲吐霧,一邊沉浸在崇拜中。35年之久,冥冥之中,我也竟成了往昔的瑪雅祭司,遵循著我的教派的古老禮儀。清淡的弗吉尼亞和深色的波雷、濃重的別離刻和迷人的拉塔卡亞——我全都一磅一磅不惜代價地將它們奉獻給了這太陽神。極有可能我也已經把消化、睡眠、視力、神經以及能做個首相的最後職業祭獻了出去。我不後悔。太陽神遂願了,而我也從中領略了快活,有時是至樂。有人把這斥之為不潔的癖好。這些人也該審視一下我們其他的嗜好。在我,雖說煙草稅已高到我不得不變成一個走私販,我卻仍將繼續坐在我自己的中美洲叢林裡,快活地一任想像之鳥飛翔,在靜默中敬拜太陽神,將我煙斗中噴出的漸漸淡去的藍影與馨香祭獻給他。(「吸煙是一種崇拜」。)

    這一吸法,再深一層,說不定會造出什麼吸煙的神學來。而普氏則點到輒止。他還是在別人8點20分打開早上的郵件準備辦公的時候,一如既往地泡在熱氣蒸騰的浴盆裡,懶洋洋地躺在那兒,「像只粉紅色的海豚」,既不打肥皂也不忙於搓身,半閉起那雙蜥蜴小眼,叼著煙斗,送著煙霧,心裡竊笑著別人對他「工作勤奮」的贊語(「在熱浴盆中吸煙」)。好一個對拍馬者的嘲弄!(Iamtoadyinreverse.)

    1930年普氏散文集《露台集》(TheBalconinny)中的「一種新煙草」(ANewTobacco),則早已更細緻地剖析了普氏所謂的吸煙的至樂。

    文章是從收到郵寄來的兩錫罐磅裝煙草生發出來的。作為文評家,他時常收到出版商寄來的新書以求評點。「而為什麼沒人送來一筒新煙草讓我品頭論足呢。」為什麼?!「比起品評新的詩作或小說的樣本來,我更樂得去品評新牌子的混合煙草。」是呵,當一個久已厭惡了出版商充斥於書籍套封上閃爍其詞的謊言的紳士的書桌上,全部擺滿了各式各樣新奇、怪異的煙草錫罐的時候,這該是怎樣的一種變化!書有什麼了不起!他不僅要成為煙草的「品嚐者」(taster),更要成為煙草的「品評者」(reviewer)!

    普氏藉機噴出一口惡煙:「我向他們訂來這兩錫罐磅裝煙草的煙草商們擺脫了時下文學界、戲劇界、音樂界和其他圈子內如此風行的吹捧、誇張炒作和大言不慚的謊言。他們只是寫給我一張頗有節制的短箋,箋中寫道,『我們不想褒揚這一煙草,但我們覺得您會發現它味道出奇醇美,質地絕對純正。』而那些被描述為地球上人類成就巔峰的文學充其量擔得起如許的評價。」

    漸漸消逝的煙幕後,普氏的蜥蜴小眼閃爍著對人生名利場憤懣的怒火和輕蔑的挖苦。在所謂人類精神一座座高不可攀的山嶽面前,他寧願同一罐罐微不足道的無名煙草交談。沒有華飾的淳樸令他銷魂。這正像他讀過的一篇小說中主人公體驗的那樣:當他拿起一盒嶄新的火柴,眼之所視、手之所觸帶給他鑿實而又靈動的樂趣。「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打那兒以後,每當我拿起一盒嶄新的火柴來的瞬間,我也體味到了一種微微的悅樂的搖顫。」(《樂趣集·一盒新火柴》)

    普氏是個煙斗不離手的人(aheavypipe-smoker)。煙斗之於普氏乃是他逃離意識的乏味和思想的痛苦的「最不內疚」的方法。比起那些弄權逐利、損人利己、把自己的偏見強加於人的做法,狠噴幾口煙霧也許來得更「和藹可親」。而不斷尋找完美煙草的過程,就像混合的煙草混合著絕望和新希望的「浪漫的發現之旅」。誰會懷疑,那也許令人神魂顛倒,也許令人生厭以至作嘔的煙霧中時不時迸濺出哲人的思想火花呢!

    人稱普氏為「吸煙斗人中的卡薩諾瓦」(Casanovaofpipe-smokers)。這一稱謂是褒是貶已不重要。此一「卡薩諾瓦」對他不斷嘗試的「浪漫的發現之旅」自有他的一番見解:

    關於這種不堅定(數年換一種煙絲)和變數當做如是說。如果你不斷抽新品種,嘗試另一種品牌或者舊牌重拾以比較兩次的感覺,你是在挖空心思想把通常只是一種嗜好的東西提升到一種有意識的悅樂的層面。(「一種新煙草」。)

    一般人吸煙只是由於他們希望麻醉自己以掙脫「受傷的虛榮所帶來的劇痛」,「貧困帶來的羞恥」,「一個非國教徒的良心的不停刺痛」,「煩躁不安」與「不滿」。而普氏更從煙霧中獲得了對生存本身的領悟——「我總是品味、欣賞著煙草,完全清楚它的不足和美妙,這是因為我在不斷做著實驗。」(「一種新煙草」。)

    至少在一點上我敢說,此一卡薩諾瓦與彼一卡薩諾瓦是相通的:他們都對他們的所愛投注著一種宗教般沉湎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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