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有沉香 第15章 黨政官員如何善待善用媒體
    黨政領導幹部怎樣與媒體打交道?如何「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提高政府的「新聞執政能力」?時下,這已成為官員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指出:現在信息網絡化程度越來越高,對黨的建設提出挑戰,也帶來機遇。各級幹部要學習和熟悉信息網絡,善於運用信息網絡,提高運用信息網絡進行進行引導和管理能力。我們的各級政府如何能做到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呢?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閣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作為政府總理,應該把真實情況向人民講清楚,這是我的義務。同時應該給人民帶來信心和希望。」質樸無華的語言,詮釋出一個深刻的道理,作為領導幹部,要把講真話、講實話放在工作的首位,面對媒體時如此,面對民眾時也要如此。唯其如此,才能制定出科學的決策,才能真正解決民眾關心的各項難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2010年1月4日舉行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講話中強調:要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努力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切實做到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充分發揮媒體凝聚力量、推動工作的積極作用。這無疑是新形勢下各級領導幹部做好媒體工作的指南。

    新形勢呼喚新思維。當前,國際國內形勢都發生了新的複雜變化,宣傳思想文化戰線統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務十分繁重,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任務十分繁重。在嚴峻的形勢面前,各級領導幹部在壓力之下,更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在媒體面前要講真話,講實話。

    中國共產黨是我們國家的執政黨,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雖然可以通過國家意志表現出來,使之對公民帶有法律的約束性,公民必須去遵照執行。然而,黨的性質決定黨的領導不能靠強制來實現,而要靠億萬人民群眾的自覺擁護,靠他們的自覺行動來實現。因此黨的宣傳工作就是傳播和普及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以及黨的綱領、路線、方針和政策,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思想覺悟和政治水平,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通過對黨的某項新決策的具體實施方案的闡釋,交待清楚它的意義、內容、方法、步驟及要求等,消除群眾的思想障礙,引導他們積極地為實現黨的各項政策而努力工作;通過對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的指導性說明,及時解答人們心中的問題,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形勢,防止出現思想波折,使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保證黨和人民的事業健康發展。

    毛澤東主席就十分重視宣傳工作。早在紅軍時期,毛澤東主席就認為,「紅軍宣傳工作的任務,就是擴大政治影響,爭取廣大群眾。由這個宣傳任務之實現,才可以實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建立自己的武裝和根據地」,自己曾親自為新華社寫稿。面對今天高度發達的信息時代,我們要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要使我們的人民迅速過上小康生活,要實施的各項方針政策都要通過宣傳工作去實現。

    一直以來,如何看待和對待媒體,對於某些黨政官員來說可謂心情複雜。這主要是因為媒體不僅有正面引導功能,同時還有批評監督作用。且不論中國歷來就有重視「面子」的傳統,隨著當下問責制度的建立和問責行為的常態化,一旦工作出現失誤,一些媒介素養不高的官員就會掖著捂著,生怕被媒體曝光。尤其是吃過媒體曝光之苦的官員,更是恨不得將媒體集體「封殺」掉。這些都是錯誤的媒體觀。

    日前,一家中央媒體的記者就金浩茶油致癌物質超標6倍一事,前往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採訪。沒想到,該局要求記者填寫《新聞媒體採訪申請表》,等待相關處室負責人、局分管領導等層層審批,再決定是否接受採訪。

    事情被曝光後,網民紛紛在論壇上發表看法:用所謂的審批來拖延時間,雖然口頭上並沒有說不公開相關信息,也沒有說不接受記者採訪,但明顯是對媒體新聞採訪設置障礙。

    其實,政府部門或者官員漠視記者採訪自由,阻撓記者採訪,甚至侵害記者合法權益的事並不是個例。

    2010年8月28日,在伊春市殯儀館附近,來自不同媒體的4名採訪「8·24」空難的記者,先後遭警察扣留。事件發生後,正在當地採訪的10多家媒體記者,集體要求警方釋放4名記者。兩個小時後,被扣記者重獲自由。

    在媒體記者強烈要求給個說法的壓力下,約5小時後,該市宣傳部門和警方就此事公開道歉。伊春市委宣傳部負責人稱,這是誤會。他解釋說,空難調查小組規定殯儀館不許採訪,此規定下達較快,他還沒來得及通知媒體,所以造成記者接連被扣留。

    現在,有些地方一發生突發事件,政府部門及其官員首先不是考慮如何採取善後處理或應急救助措施,而是想方設法封鎖消息。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大連海上原油洩漏,吉林化工原料桶衝入松花江……今年以來,人們在關注政府部門應對突發性事件處理情況的同時,也在關注著官員們應對輿論、信息公開的表現。

    媒體作為一種監督力量,比起其他的監督手段來,具有公開性、及時性和權威性的特點。因此,在對行政權力和行政行為的各種監督形式中,來自媒體的監督和曝光很有必要,尤其對當下來說,更是如此。

    從近幾年的情況看,媒體的監督力量和監督力度都在加大。在媒體的監督下,一些不當的行政行為被糾正,許多公眾的利益訴求也得到了及時的回應。例如,不少久拖不決的腐敗大案,有些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嚴重損害行業企業和公民合法權利的問題,一些法外增加行政審批條件、地方或者部門保護主義、超過必要限度的准入條件等違反法律規定的「紅頭文件」,都是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和輿論監督而得到解決或糾正的。

    然而,媒體自身畢竟不是權力,媒體在監督公權力,曝光一些不法行政行為的同時,也會遭受來自公權力的干擾。一些政府部門常常會以「影響團結和工作」等理由設置種種障礙,來阻撓媒體進行輿論監督,致使媒體的監督遠非順暢,比如西豐事件、通緝記者事件等等。

    在輿論監督問題上,我們要防止一種錯誤導向,以為正義在手而逾越法律,充當所謂的社會「判官」,出現「媒體執政」、「媒體審判」、「媒體霸權」;但另一方面,更要加強對媒體監督的保護力度。相對於媒體自身的話語權膨脹,當下更突出的還是權力對媒體尤其是記者的限制甚至侵害。

    一些地方在出現突發性事件後,千方百計捂著、掖著、蓋著,不向新聞媒體通報有關情況,甚至打壓新聞媒體,導致一些謠言在網絡和群眾中肆意傳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有些領導幹部很不情願媒體參與,不僅「無可奉告」,甚至出言「我拉屎也要告訴你啊」?

    在傳播技術高度發達、大眾媒介日益滲透人們生活的今天,視新聞媒體為「洪水猛獸」、「利己工具」,或認為新聞媒體「無足輕重」的態度都是錯誤的。特別是突發事件處置,暴露出一些領導幹部與媒體打交道的本領危機。突發事件一發生,公眾急於知情,既出於自我防範,又出於監督政府;媒體報道,既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求,也是對社會問題的預警。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以信息公開會造成公眾恐慌,影響穩定為幌子,要求媒體不予報道。但是在當今媒體時代特別是網絡時代,網民隨時隨地都可以把自己得到的信息上網。因此無論在理論還是在技術上,封堵媒體是錯誤的。

    毋庸諱言,新聞監督過程中,有時會給工作造成一時的不利,甚至會和一些部門與地方政府的利益發生衝突,但是,如果沒有這一切,怎麼稱得上監督?在兩者間進行權衡時,我們必須非常珍視新聞監督來之不易的局面,不能因為一時的利弊,而損害新聞監督的基本原則。

    新聞媒體不僅是傳達聲音的喉舌,它還能代表民眾雪亮的眼睛,從而也是執政黨看清自己的最明亮的眼睛。作為執政者,應該清醒地看到新聞媒體給自己造成的壓力,同時是保證自己拚搏不懈,永葆青春的動力。明智的執政者不但不會拒絕它,而且會尊重它,甚至讓自己對之保持一定的敬畏,因為它傳達的是來自民眾的心聲。

    對此,就需要有對媒體及記者的監督和曝光的全方位保障:一是政府及其領導要轉變觀念和認識,視媒體為朋友而不是對手,媒體對不當行政行為等一切腐敗現象的監督和曝光,能夠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二是政府要減少暗箱操作的方式,政府的行政行為和公共政策都要公開化,如果政府的權力和行為變得透明,也就無須害怕媒體的監督和曝光。三是媒體和記者在遭受權力的刁難時,能夠得到司法的及時救助和保護。

    即使是封建時代,皇帝也非常珍惜敢於進諫的大臣,所以唐太宗會為魏征的去世而悲傷,甚至昏庸的嘉靖都懂得不能殺敢罵自己的海瑞,宋朝則乾脆立下不得殺文臣的祖訓。更何況在當代?

    用粗暴的武力強權堵住媒體及記者的監督,事實上是蒙住自己的眼睛。用不當的金錢玩物軟化他們的心志,其實是迷亂自己的眼神,所以明智者必然不取。明智的執政者必然像珍惜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樣珍惜自己的監督者。

    日前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更加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在最近發生多起媒體記者遭受一些部門網上通緝或扣押的情況下,溫總理的上述表態自然引起廣泛關注。

    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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