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有沉香 第9章 貪官為何腐敗到「爐火純青」
    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9日對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華元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新華社濟南9月9日電)

    中國自古以來的官吏,都不是凡夫俗子。他們飽讀聖賢書,做人做官做學問,表面都是正人君子。不只是清朝的官儒雅,任何一個朝代的官都不俗。表面上都不像貪官,但在背後貪起來卻不含糊,「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廣東中山市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被查。媒體稱,此次案件牽涉十多人,其中5人來自李啟紅家族,包括李啟紅夫婦,李的一個弟弟、弟媳和妹妹。李啟紅的家族,有多人從事房地產業並雄踞一方,這在中山市已是公開的「秘密」,知情人稱其家族資產保守估計有20個億。

    如果情況屬實,20億資產堪稱天文數字。正常的商業經營和財富積累也罷,然而,這樣龐大資產家族的產生,建立在這位女市長權力的庇佑下,是個別官員公權力介入的結果,這就極不正常。個別權力家族可以為所欲為地攫取資財,背後存在怎樣的「制度性漏洞」,值得思考。

    因此,一個腐敗市長背後的家族,有多人從事房地產業並雄踞一方,足以讓人震驚,同時也提醒有關方面盡快打好「制度性補丁」。

    其一,盡快打好「權力監督」的補丁。女市長落馬之前,早已涉嫌腐敗,據媒體報道,「李啟紅的家族,有多人從事房地產業並雄踞一方,這在中山市已是公開的『秘密』。」社會公眾基本人盡皆知的醜事,有關監督部門卻懵懵懂懂、裝聾作啞,足以說明監督機制的麻木與疲軟,這恐怕是最應該打上的補丁。

    其二,盡快打好「制度落實」的補丁。涉嫌腐敗的女市長家族之所以斂財如此輕鬆,短短幾年間從房地產市場攫取到20億資產,與制度和法紀不落實有關。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以及公職人員直接「下海」經商的問題,從中央到地方早已明令禁止,而再「鐵」的規定到了中山市個別官員身上竟然形同廢紙,足以說明制度不落實積弊之深。

    近兩年,因礦產資源而生的各種腐敗問題逐漸浮出水面。《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隨著資源價格的飆升,一些實際掌管資源的小官吏,權力被數倍、數十倍地放大,他們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監管缺位,耍權弄權,瘋狂聚斂財富,成為涉煤涉礦領域一個腐敗多發群體。

    一個縣煤炭局長能擁有多少套房子?38套!

    縣處級、鄉科級幹部,在許多人眼裡是個小官,但個別小官家財少則千萬,多達數億元「小官大貪」現象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官居科級,家財卻達數億元,原山西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被查獲擁有38處房產而名「震」全國。專案組在他家查獲的3.05億元違規違紀資金中,包括在北京、海南等地購買的房產38處,僅北京35套房合同房價款就高達1.7億元;郝鵬俊本人及其親屬的存款1.27億元。

    這些驚人的「財富」主要來自郝鵬俊的大煤礦。

    蒲縣紀委副書記孔憲民說,2000年任蒲縣地礦局局長期間,郝鵬俊以辦理採礦許可證為名,讓其他人出資2萬元非法購買一個叫後溝窪煤礦的採礦許可證,替換成蒲縣成南嶺煤礦。就是從這個時候,郝鵬俊開始違紀。

    為掩人耳目,時任蒲縣煤炭局長的郝鵬俊與其堂兄、妻弟簽訂了一份假退股協議,並依此向蒲縣紀委進行了退股申報登記。而在成南嶺煤礦,他和妻子於香婷仍是「說了算」的決策者和管理者,也擁有絕對的煤礦財產所有權。

    「我沒有投資,老闆是姐姐兩口子。我是他們僱傭在煤礦當法人代表的,每月給我5000元工資。」郝鵬俊的妻弟於小紅在法庭上說,煤礦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采煤工程隊、礦上的原煤銷售到哪裡、什麼時間拉煤、價格多少都由郝鵬俊夫妻決定。

    乘著煤炭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肆無忌憚地非法生產、越界開採,規模迅猛擴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餘元、淨資產1700萬元的大煤礦企業,職工達500多人。2003年至2008年,該公司在與蒲縣遠中洗煤廠等22家企業業務往來中,銷售原煤直接收取差價而不進行申報,逃稅1871余萬元,逃稅額最高佔到應納稅額的82%。

    這些貪官,算得上腐敗到「爐火純青」!

    20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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