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45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四 (11)
    再談一談職業訓練。我有意讓每一個年輕人都學到一種有用的手藝。克倫巴赤為此專程前往特拉比斯特修道院學習如何做鞋。後來他又教會我,我將其傳授給那些想要從事這一職業的人。克倫巴赤還懂得木工,還有一個人也懂,於是我們開設了木工的課程。此外差不多所有青年都學會了煮飯。

    對他們而言,這一切都是新鮮的。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竟會學這些東西。通常說來,南非的印度孩子能夠學到的不過是讀、寫、算三者而已。

    托爾斯泰農場裡有這麼一條規矩:凡是老師沒有要求的事,年輕人不能去做,凡是要求他們做的工作,總有個老師和他們一起做。正是這個緣故,孩子們總是興高采烈地去學習,無論是學什麼。

    關於文字訓練和性格培養,下面幾章再談。

    一百一十文字訓練

    我在上一章談到了怎樣進行體力訓練,還有一點職業教育。雖然這些並不能完全使我滿意,但或多或少可算是成功的。

    然而,文字訓練卻是更困難的一件事。我既沒有資源,也沒有必備的文字修養,也沒有時間投入這份工作。通常體力勞動就讓我到晚上時便疲憊不堪了,而在最需要休息的時候,我又要去上課了。為了好好上課,我要盡量讓自己保持清醒。我早上要處理農場的事情,還有家務,所以只能在午後上課,此外再沒有合適的時間了。

    文字訓練最多上三節,我要教他們印度文、泰米爾文、古遮拉特文和烏爾都文,教學都是用孩子們的方言進行,也教他們一點英文。印度教徒孩子們還得學一點梵文,基本的歷史、地理和算術是大家都要學的。

    我教泰米爾文和烏爾都文。我知道的那點泰米爾文都是在船上和獄中學的。我掌握知識的程度超不過波布那一本優秀的《泰米爾語手冊》。而我認識的烏爾都文也是在船上學會的,我知道的只限於常用的波斯語和阿拉伯語,都是穆斯林朋友教的。至於梵文,我懂的也就是在中學時學的那些,而古遮拉特文也沒有比人們在學校學到的好多少。

    這就是我教學的資本。我的文字修養不夠,同事們都要比我好得多。然而我愛祖國的語言,也熱愛我的學生們,最重要的是他們很寬容,這讓我有了信心。

    這些泰米爾孩子們都是在南非長大的,所以對泰米爾話所知甚少,至於文字,則一竅不通。所以我教他們文字和基本文法就好了,這倒很容易。我的學生們知道他們有一天都可以在泰米爾文上超過我,而一次當一個不懂英文的泰米爾人來找我時,學生們便成了我的翻譯。我感到愉快,我從不在學生面前遮掩我的無知。總之我盡可能在各方面向他們展示我本來的樣子。所以儘管我的泰米爾文知識極為匱乏,但從未因此而失去他們的敬愛。相對而言,教穆斯林孩子們學習烏爾都文比較容易。他們認識字母,只要讓他們對讀和寫感興趣就好了。

    這些青年多數不認得字,沒有受過正規的學校教育。但我發現在工作過程中除了監督他們學習,告誡他們不要偷懶以外,能教給他們的東西實在不多。但我很滿足,因為我和不同年齡的孩子們待在一起時,能學到不同的東西。

    至於書本知識,我們聽到過很多,但我覺得不需要這些。我甚至都不記得當時是怎麼利用手頭上能找得到的書籍的了,我認為根本沒必要讓孩子們知道多少書本知識。學生們的真正能學到的書本知識就是他們的老師,我現在記不得多少我的老師教給我的書本知識了,但還清楚地記得老師們教的書本知識以外的東西。

    孩子們用他們的耳朵聽到的比用他們的眼睛看到的要多得多,而且省力。我從未要求孩子們從頭到尾讀哪本書,但是我用自己的話把我讀過的並且理解了的東西都告訴他們,而且我敢說,直到現在他們也清清楚楚地記得那些東西。記住書本上的東西是很費力的,但是我用嘴教給他們的東西,他們很容易就可以複述。讀書是艱巨任務,但是當我設法使我的講授引人入勝時,他們就會把聽我講解當成一種樂趣。通過聽我講解引發諸多思考,我提高了他們的理解能力。

    一百一十一精神訓練

    比起體力訓練和智力訓練,對孩子們的精神訓練要困難得多。在這件事情上,我很少依靠宗教典籍。當然,我相信每個學生對自己的宗教都應當很熟悉,對自己所信仰宗教的經典也應該有一定的瞭解,於是我盡力向他們提供我知道的知識。在我看來這不過是智力訓練的一部分,在教育農場裡的這些孩子之前,我便知道精神訓練是要靠自己才能完成的。訓練精神就是形成性格、認識神靈和自我實現。對青年而言,這是最本質最重要的東西。其他所有訓練如果沒有精神訓練作為基礎,就沒有意義,甚至是有害的。

    我知道一種迷信的說法,即自我實現只有在人生的第四個階段——遁世期[印度教徒有四大種姓:婆羅門(僧侶階級)、剎帝利(帝王、武士階級)、吠捨(農商階級)和首陀羅(奴隸階級)。前三大種姓的人統稱為再生族,一生有四個修行期:「梵行期」(學生生活)、「住家期」(社會生活)、「林棲期」(修行生活)和「遁世期」(遊方生活)。

    ]才有可能完成。但到了那麼衰老的年紀才認識自己,猶如再次經歷兒童生活般可悲,這樣的人生毫無價值,也只能是人世間的負累。我清楚記得自己在教書時還將這種觀點告訴我的學生們,那是1911或1912年,雖然當時我並沒有以同樣的話表達出來。

    我究竟該如何對他們進行精神訓練呢?首先我讓孩子們熟讀聖詩並背誦,也將書中有關道德培養的故事念給他們聽。但這還遠遠不夠。當我和他們有了更為密切的接觸時,我發現精神訓練不能光靠書本知識,正如體力訓練是從體力運動中得來,智力訓練是從智力運動中得來,精神訓練也只能從精神運動中才能得到。而培養精神全靠老師的言傳身教和生活的磨煉。不管老師是否生活在孩子們中間,他要時時處處留心自己的言行。

    與學生保持距離的老師要用他的生活方式來影響學生的精神,還是有可能的。如果我本身是一個謊話連篇的人,想讓孩子們說實話那是不可能的。一個怯懦的教師絕教不出一個英勇的學生來,一個放縱的老師也不能使他的學生懂得何為自制。於是我明白,我必須以身作則,做他們的榜樣。這些青年便成了我的老師,他們提醒我必須做正直善良的人。在托爾斯泰農場,我越來越嚴格地要求自己的行為,這多半是那些委託我管教的孩子們促成的。

    他們中有一個頑劣、好撒謊、愛打架的孩子。有一次這孩子的表現非常過分,我被他激怒了,我從未體罰過孩子,可這回實在忍不住了。我試圖和他講道理,但他太頑固,甚至還想要欺騙我。後來我順手拿起身邊的戒尺重重地打在他的手臂上。我打他時,手在發抖,我敢說他也看見了這情形。他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情形。那個挨打的孩子哭著求我寬恕。並不是因為我打痛了他,若真如此,他完全可以回敬我一拳,因為他是一個體格結實的十七歲的青年。他是因為理解了我不得已而打他時的那種痛心才哭的。此後,他再也沒有頂撞過我。可是我一直後悔自己那一次使用了暴力,擔心他會覺得我是一個殘忍的人。

    我一向反對體罰。我記得僅有一次我體罰過自己的一個兒子。時至今日,我還不敢說那次使用戒尺的做法是不是妥當。也許那是錯誤的,因為它是由激怒引發的處罰人的慾望,如果它只是我表現悲痛的一種方式,倒可以心安理得。不過那次打人的動機是很複雜的。

    這件事情教會了我去思考體罰是不是教育學生的一種比較好的方法。不知道體罰在當時是否奏效,不過那個青年很快就忘了那件事,而且我並不覺得他後來有了明顯的進步。這件事讓我更瞭解老師對學生的責任了。

    此後,這些男孩子們還是常做犯規的事情,但我再也沒有體罰過他們。對這些孩子們進行精神訓練的體驗使我越發瞭解了精神的力量。

    一百一十二良莠之差

    在托爾斯泰農場時,克倫巴赤引導我注意到一個問題,以前我從未意識到。我說過,農場裡有些生性頑劣的孩子,還有幾個成天游手好閒。我的三個兒子,還有別的孩子,天天和他們一起玩。這讓克倫巴赤感到不安。他認為我的兒子不該和這些不守規矩的孩子混在一起。

    有一天他對我說:「我不贊成你允許你的孩子和那些壞孩子一起玩,這樣下去只有一個結果:他們將來一定會學壞的。」

    不記得當時這個問題是否令我震驚,但是還記得我對他說的話:「我怎能區別對待我的孩子和那些游手好閒的孩子呢?對他們我負有同樣的責任。這些孩子是我請來的。如果我給一點兒錢把他們打發走了,他們就會跑回約翰內斯堡,又立刻回到過去那種狀態。老實說,讓他們到這兒來,他們和他們的監護人就給我了一份責任。在這裡,他們要忍受諸多不便之處,這一點你我都很清楚。我有責任,所以我必須把他們留下來,所以我的孩子也必須和他們在一起生活。如果我這麼做了,那從今天起,我的兒子會覺得他們比其他孩子優秀,我想這也是你不願意看到的,這種優越感會把他們毀了的。讓他們與別的孩子接觸對他們是有好處的。他們自己能分辨善惡。如果那群孩子真有什麼優點,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相信他們也會對別的孩子有好影響呢?無論怎樣,他們得留在這兒;如果這算是冒險的話,我們只好這樣做。」

    克倫巴赤聽後直搖頭。

    我想結果不算壞。我的兒子沒有因此而變壞。反而我倒是看出他們有所收穫。如果他們有過一點點優越感的話,現在也沒有了,他們學會了同各類人相處。他們經受住了考驗,很有紀律性。

    這一次以及其他類似的實驗使我明白一個道理:如果讓好孩子和壞孩子一起接受教育,好孩子是不會有損失的,只要他們的父母和監護人細心地監察他們,時刻保持警惕。

    將孩子用消過毒的棉花包裹起來,未必就能讓他們抵抗誘惑或污染。若讓孩子和形形色色的人來往,父母和老師就要接受一種極嚴峻的考驗。他們必須經常保持警惕才行。

    一百一十三把絕食當做苦修

    我越來越明白把這些孩子們撫育成人並用正確的方法教育他們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

    如果我是他們真正的老師和監護人,我就必須感染他們的心靈,分享他們的歡樂和悲傷,幫助他們解決困難,為他們奔放的熱情找到釋放的出口。

    一些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倡導者們從獄中被釋放後,托爾斯泰農場差不多沒人了。留下來的幾個人多數都是鳳凰村的,所以我叫孩子們都搬到鳳凰村去。在那裡我又經歷一次艱苦的考驗。

    那時我必須奔波於約翰內斯堡和鳳凰村之間。一次我在約翰內斯堡突然得到一個消息,有兩個孩子做了墮落的事情。我聽到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失敗或挫折時還能保持鎮靜,但是這個消息卻像晴天霹靂。我馬上乘火車趕回鳳凰村,克倫巴赤一定要與我同行。他看到我情緒反常,不忍心讓我一個人走,因為和我一樣他也感到很難堪。

    一路上,我開始反省自己的過錯。被監護人或學生的墮落,做監護人或教師的人要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責任,我的妻子早就給過我警告,但是我秉性輕信他人,並沒有重視她的話。我認為贖罪的唯一辦法就是苦修。於是我決定絕食七天,並立誓在四個半月內每天只吃一餐。克倫巴赤對我進行勸阻,但是沒有成功。最後他堅持要和我一起絕食,我對他的友情無以為報。

    我感到輕鬆多了,因為作出這個決定後,我心中的重擔沒有了。不再抱怨犯罪的人,而是對他們懷有純粹的憐憫。我的心情也變好了,就這樣回到了鳳凰村。我進一步地調查了這件事,瞭解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細節。

    我的苦修讓每一個人都感到難過,但是氣氛被淨化了。大家都意識到了犯罪是一件多麼嚴重的事,而我同那些孩子們的關係也更為堅固了。

    不久後,那件事引發的另一種情況,使我不得不再次絕食十四天,這次絕食獲得了意想不到的結果。

    敘述這些事情,並不是說當學生犯下大錯時,老師就應當絕食以懺悔。我覺得有時候真的需要斷然採取這樣的措施,但是要清楚地認識到做這件事是不是恰當。如果老師和學生之間並沒有真正的愛,如果學生的錯誤沒有觸動老師的心靈,如果學生對老師不尊敬,絕食就沒有好處,甚至是有害的。儘管在這種情形下,大家對絕食的做法有爭議;但是老師應對學生的錯誤負責卻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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