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21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二 (9)
    「但是,」我說,「對我而言,這裡的每一個人都很陌生,就連阿布杜拉賽也是來到這裡後才認識的。」

    「可你剛剛不是說你們是同鄉嗎?如果你的父親做過那裡的首相,阿布杜拉賽一定瞭解你的家族。如果你能讓他寫一份保證書,我絕對不會加以反對。到那時我自會向法律協會說明我無權反對你的申請。」

    這一番話激怒了我,但我還是克制了。我暗想:「即使我附上了阿布杜拉賽的證明,還是會被拒絕的,那時他們可能只要歐洲人的證明。而且我申請入會和我的出身家世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我出身貧賤或令人厭惡就不能加入律師協會嗎?」然而我保持了鎮靜,泰然答道:「儘管我不認為法律協會有什麼權利來瞭解這些細節,但我還是盡量準備,呈上一份你要求的保證書。」

    阿布杜拉賽為我準備好了保證書,而且也及時送交給法律協會。他表示滿意,但法律協會仍不以為然,並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反對我的申請,然而最高法院甚至沒有傳艾斯坎比先生出庭作答,便否決了法律協會的申請。首席法官宣佈:「因申請人未附上原件而拒絕其申請的理由不充分。倘若申請人偽造證件,他將被起訴;倘若他被證明有罪,他會被除名。法律對於白人和有色人種並無差別。所以本法庭無權阻止登記人甘地先生登記為律師。我們接受他的申請,甘地先生,現在你可以宣誓了。」

    我站了起來,在登記官面前宣誓。宣誓完畢後首席法官對我說:「現在你必須除下頭巾,甘地先生。你必須遵守法院對於律師穿著的規定。」

    我明白自己會受限制,為服從最高法院的命令,我除下了曾經在地方法庭上堅持不摘的頭巾。這樣做不是擔心會被判為行為不合理,而是想保存力量來應付更大的鬥爭。我沒必要為堅持戴頭巾而把力氣都消耗殆盡。為了更重要的事情,這樣做是值得的。

    阿布杜拉賽和其他朋友們對我的屈從(或者說是軟弱)頗有微詞。他們認為我應當爭取出庭時戴頭巾的權利。我設法說服他們,告訴他們有一句格言叫「入鄉隨俗」。「這句話很有道理,」我說,「如果是在印度,英國官員或法官下令叫你除去頭巾,拒絕是對的;但在納塔耳,作為這裡法院的官員,若是我不尊重當地法院的慣例,就不對了。」

    我用類似的說法平息了朋友們的情緒,但我知道,我並沒有完全說服他們從這個例子中接受根據不同的情況靈活應變的處世之道。然而在我的一生中,對真理的堅持這一點已經教會了我懂得欣賞妥協的美妙。以後的生活中,我更是明白這種妥協的精神就是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必要的一部分。儘管它往往使我陷入險境,惹來朋友們的不滿,然而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理解真理既堅如磐石,又美若鮮花。

    法律協會反對我登記註冊的舉動,又替我在南非做了一次宣傳。大部分報紙都在譴責他們的做法以及其中暗藏的嫉妒心理。這種宣傳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我的工作。

    四十五巴拉宋達朗

    人們心中熱誠而純潔的願望往往是可以實現的。以我自己的經驗,我常常看到這一點得到證實。為窮苦的人服務一直是我的心願,而這個心願常使我置身於窮人中間,和他們心意相通。

    儘管納塔耳印度人大會包括了僑生的印度人和職員階層,但是非技術工人和契約工人卻被排斥在外。這不是屬於他們的組織。他們沒錢交納會費,不能成為會員。而大會只有為他們服務,才能得到他們的擁護。當時我和大會都還沒做好準備去開展這項工作,有一個機會悄然而至了。我開始執行律師業務不過三四個月的時間,而大會也還在草創階段,一天,有一個穿著襤褸、手拿頭巾、被打掉兩顆門牙、滿口鮮血的泰米爾人顫抖地跑到我跟前哭泣,原來他的主人毒打了他。我的一個文書也是泰米爾人,通過他的轉述,我瞭解了這可憐人的全部情況。來訪者名叫巴拉宋達朗,是杜爾班的一個有名的歐洲人家裡的契約工人。主人對他發了火,不能自控,狠狠地打了他一頓,還打掉了他兩顆門牙。

    我把巴拉宋達朗送到一個白人醫生那兒,當時只能找到白人醫生。我要醫生開一張證明,說明巴拉宋達朗受傷的原因。拿到證明後,我直接帶著傷者去找地方官,向他遞交了起訴書。地方官讀完起訴書,極為憤慨,當即發出傳票傳訊僱主。

    使僱主受罰並不是我當時的願望,我只是想要他還巴拉宋達朗自由罷了。我讀過有關契約工人的法律。普通用人不報告主人就擅離職守,他的主人可以把他告上民事法庭,而一個契約工人這樣做,情況完全兩樣,他的主人會把他告到刑事法庭上去,並被判監禁。所以威廉·漢特爾爵士認為契約工人制度幾乎和奴隸制度一樣壞。與奴隸相同,契約工人也是主人的私有財產。

    當時只有兩個解救巴拉宋達朗的辦法:或是請求契約工人的保護人取消契約然後將他轉給別人,或是請求他的僱主釋放他。我拜訪了巴拉宋達朗的僱主,並對他說:「我不想控告你而使你受罰。我想你也很清楚是你毒打了他。如果你同意將契約轉給別人,我就心滿意足了。」這位僱主立刻接受了我的要求。然後我又去見保護人,他也同意了,條件是只要我找到一個新的僱主。

    於是我便四處去找合適的僱主。新僱主必須是一個歐洲人,因為印度人不能僱傭契約工人。當時我認識的歐洲人不多,我還是找到了其中的一個,跟他說明了情況,他十分慷慨地答應了僱用巴拉宋達朗。我非常感謝他的好意。地方官審判了巴拉宋達朗的原僱主,責令他將契約轉給別人。

    巴拉宋達朗的案子傳到了每一個契約工人的耳裡,而我則被他們當做朋友。我非常高興能夠建立起這種關係。於是契約工人開始源源不斷地擁入我的事務所,我則由此獲得了絕好的機會去瞭解他們的喜樂哀愁。

    巴拉宋達朗的案子激起的波浪所及,遠至馬德拉斯。從這個省份各地去納塔耳的契約工人從他們的契約工人弟兄那裡聽說了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本身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然而在納塔耳有人維護契約工人的利益並且公開為他們工作的這個事實,使契約工人又驚又喜,感到鼓舞,充滿了希望。

    我已提到,巴拉宋達朗初次走進我的事務所時,手中拿著頭巾。那情形顯示了一種特殊的傷感,也表現出了印度人所受的屈辱。前面我已經敘述過自己被要求除下頭巾時的情形。事實上,每一個契約工人和印度生客在訪問歐洲人時,都被迫除下他的頭飾,無論頭飾是帽子、頭巾還是纏在頭上的披肩。甚至雙手合十行禮的做法還嫌不足。巴拉宋達朗想當然地認為對我也應該遵循這種規矩。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形,我頓時感到羞恥,馬上要他纏起頭巾。他照我的吩咐做了,雖然帶點遲疑,但從他的臉上我可以看出歡喜之情。

    我始終想不通的是,當自己的同胞遭受侮辱時,為什麼竟然還有人自以為光榮。

    四十六3英鎊人頭稅

    巴拉宋達朗的案子使我得以與印度契約工人有所接觸。然而,促使我去深入研究他們的惡劣的生存境況的,卻是與那種企圖向他們徵收苛重捐稅的行為作鬥爭。

    1894年,納塔耳政府準備對印度契約工人徵收25英鎊的年稅。這項提案使我震驚。我將這件事提交納塔耳印度大會討論,大會當即決定組織必要的反抗行為。

    首先,我得把這捐稅的起因簡要地介紹一下。大約在1860年,納塔耳的歐洲人發現在當地大有種植甘蔗的發展空間,只是缺少勞工。因為納塔耳當地的朱魯人不適合做這種工作,所以若沒有外來的勞工,是不可能種植甘蔗和發展制糖業的。於是,納塔耳政府便和印度政府聯繫,獲准招募印度工人,招募的方式是與工人簽訂工作五年的契約,期滿後,契約工人可以自由在那裡定居,並完全享有購買土地的權利。這些條件都是對工人們的誘餌,因為那些白人一心盼望著在契約期間印度工人充分地改進他們的農業。

    然而印度人卻帶來了預期之外的更多的結果。他們在納塔耳種植了大量的蔬菜,引進了大批的印度農作物品種,而使當地的品種變得便宜,還引進了芒果。他們開創的企業並不限於農業,他們還進入商界,買地建房,不少人從工人的位置一躍而成土地和房產的所有者。印度國內的商人也紛至沓來,在此定居經商。阿布巴卡·阿穆德賽(現已故)就是其中的第一號人物;他很快便擁有了規模宏大的生意。

    這種局面,令白種人心懷戒備。最初他們歡迎印度勞工前來,卻沒有料到這些人竟有經商的本領。他們只能容忍印度人作為獨立的農業者存在,而無法容忍他們成為商業上的競爭對手。

    就此當地白人心中撒下了仇視印度人的種子,還有一些其他因素促使這種情緒的滋長。我們印度人的生活方式與他們大不相同,我們生活簡樸,小富即滿,滿不在乎關於清潔衛生的規定,不善於保持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善於打造房屋的美觀——所有這些,再加上宗教信仰上的分歧,致使敵對的火焰愈燃愈烈。從剝奪印度人選舉權的法案,到對印度契約工人徵收捐稅,全都體現了這種敵對思想,除了立法外,還有一大批欺壓印度人的做法早就開始了。

    頭一個提議是強行遣返印度勞工,如此一來,他們的契約期滿時就在印度了。不過,印度政府大概不會接受這個提議。因此又有人提出其他提案:

    一、印度工人契約期滿時,必須返回印度;

    二、若工人不願回去,則每隔兩年就要簽一次新的契約;每簽一次契約,漲一次工資;

    三、如果工人不願意返回印度,也不願意簽新的契約,就必須每年繳納25英鎊的捐稅。

    由亨利·賓斯爵士和馬遜先生組成的納塔耳代表團去印度談判。當時的印度總督是葉爾金勳爵,他雖反對徵收25英鎊的稅款,卻同意了徵收3英鎊的人頭稅。當時乃至現在我還是覺得這是總督的一個嚴重的失誤。他在同意這種建議時,完全沒有考慮到印度人的利益。他根本沒有責任向納塔耳的歐洲人作出讓步。在三四年的時間內,一個印度契約工人和他的妻子,再加上一個十六歲以上的男孩和一個十三歲以上的女孩,都得納稅。一對夫婦和兩個孩子的四口之家每年要交納12英鎊的稅款,可是做父親的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14先令,這種重稅殘酷不堪,聞所未聞。

    為反對這種重稅,我們開展了激烈的鬥爭。若是納塔耳印度人大會還對這個問題保持緘默的話,說不定印度總督連25英鎊的稅也會同意。從25英鎊減少到3英鎊,可能完全是由於大會所表達的不滿所致。不過也許是我想錯了,也可能是無論大會是否反對,從一開始印度政府就不贊成徵收25英鎊,而將其降至3英鎊。總之,印度政府這一次失去了人心。作為印度福利的代表者,總督絕不該贊成徵收這種不人道的捐稅。

    這種捐稅已從25英鎊降為3英鎊,但大會並不認為這是什麼重大的勝利。反而為不能徹底捍衛印度契約工人的利益而抱憾,並一直決心要完全取消這種捐稅,然而這個願望卻一直到二十年後才得以實現。它的實現不光是納塔耳印度人的,更是旅居南非的所有印度人共同鬥爭的結果。由於戈克利先生(現已故)打破了原先的約定,導致了最後的一次大規模鬥爭,印度契約工人全部參與了這次鬥爭,而當局斷然開槍鎮壓,致使一部分同胞因此喪失了生命,一萬多人被監禁。

    然而真理最終取得了勝利。印度人所經歷的苦難與抗爭正是這種真理的表現。如果沒有無畏的信念,沒有偉大的耐性和不懈的努力,我們永遠不會取得勝利。假如僑團和大會都放棄鬥爭,順命屈從交納重稅,還認為那是不可避免的,那麼印度契約工人將會繼續承受這種可惡的捐稅,直到今天也不會停止,那將帶給旅居南非的印度人和整個印度永久的恥辱。

    四十七對各宗教的比較研究

    我感到自己已經完全投入到為印度僑團服務之中,背後的深層原因是我內心的自我實現的願望。我把服務當成自己的宗教,覺得只有通過服務,才能感受到神靈的存在。對我而言,所謂服務,便是為印度服務,這條道路是無須刻意尋求而自然出現的,我天性中就有作出這種選擇的傾向。本來我去南非是為了旅行和逃避卡提亞華的政治紛擾,也是為了謀生。然而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卻發現我自己走在尋找神靈和自我實現的路上。

    基督教的朋友們勾起了我的求知慾,這種追求幾乎是永無止境的,而且即便我想淡然處之,他們也絕不會讓我安然懈怠。在杜爾班,南非傳道總會的會長斯賓塞·華爾頓先生十分關注我,後來我幾乎成了他家的一員。之所以能認識他,得利於我在比勒托裡亞與基督教徒的交往。華爾頓先生和我有一種獨特的相處模式。印象中他從不曾主動叫我改信基督教,然而他的生活像一本攤開的書一樣呈現在我面前,我可以觀察到他的全部行動。華爾頓夫人則是一位非常溫柔能幹的女性。我很喜歡這對夫妻為人處世的態度。我們非常瞭解彼此之間的差異,而任何討論也無法消除這種差異。不過只要有著互相容忍、博愛和追求真理的心態,這種差異的存在也是有好處的。我喜歡華爾頓夫婦的謙遜、毅力和對工作的熱愛,實際上我們經常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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