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15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二 (3)
    航行十三天後,我們停泊在拉謨港口。我已經和船長成為好朋友了。他喜歡下棋,但完全是一個新手,特別需要一個棋藝更低的人做他的對手,因此他就邀請我一起玩。我倒是聽說過怎樣下棋,可是從來沒有下過。精於此道的人常說,棋盤裡有一片給人施展才智的廣闊天地。船長主動教我,因為我很耐心,他覺得我是一個好學生。我每一次都輸,於是他就更加熱心的想要教我。我很喜歡下棋,但絕不沉迷,只在船上玩一玩,我對棋藝的理解僅限於移動棋子。

    船在拉謨停泊了三四個鐘頭,我上岸去參觀港口,船長也上岸了,他提醒我這個海港風浪很大,要我快去快回。

    拉謨是個小地方。我去了郵局,很高興在那兒見到了幾個印度籍的職員,還和他們聊了一會兒。還見到了幾個非洲人,我對他們的生活方式很有興趣,就瞭解了一下,耽誤了一些時間。

    我在船上認識的幾個統艙的乘客也上岸了,他們想在岸上做飯,好好地吃一頓。我發現他們正打算回船上去,便一起搭上一隻小艇。港口的潮水在漲,而我們的小艇又超重了。浪潮如此猛烈,這隻小艇搭不住輪船的吊梯,一挨到吊梯,就被浪潮衝開了。此時,起錨開船的頭一遍哨子吹響了,我很著急。船長在船上看見我們,下令延遲五分鐘開船。大船旁邊還有另一隻小艇,是我朋友花了10盧比為我租的。這隻小艇把我從那只超載的小艇上接過去。這時吊梯已經拉上去了,我只好拉住一條長索上去,輪船馬上就起航了,其他乘客都被丟在後面。這時我才體會到船長的提醒是有道理的。

    拉謨之後的第二個港口是蒙巴薩,然後是贊稷巴。

    船在這裡停泊的時間很長,達八九天之久,於是我們換了一條船趕路。

    船長很喜歡我,可是這種喜歡的方式值得商榷。他邀請了我和一個英國朋友陪他上岸玩一玩,我們坐著他的小艇上了岸。我不知道「玩一玩」意味著什麼,而船長也不知道我原是不懂此道的人。有一個掮客把我們帶到某些黑人婦女的住處,每個人進一個房間。我站在房裡,又羞又呆。只有天知道那不幸的女人是怎麼看我的。她大概看出來我為人清白。起初我除了害怕外再也想不起其他事情,後來羞恥感終於消退了,謝謝神靈:我沒有對那個女人動心。我討厭自己的懦弱,並為自己沒有拒絕走進房間的那種勇氣而深感可悲。

    這是我一生中第三次經歷類似這樣的事情。有很多本來清白的青年,恐怕就是因為這種錯誤的羞恥感而滑向了罪惡的深淵。我想如果我當時拒絕走進那個房間,我會更信任自己。感謝神靈,多虧他拯救了我。這件事堅定了我對神明的信仰,也在一定程度上教會我拋棄錯誤的羞恥感。

    由於要停留在這個港口一個周,我乾脆住到城裡,成天四處蹓躂,增長了許多見聞。贊稷巴綠樹成蔭,印度只有馬拉巴才能與之媲美,那些高大的樹木和巨碩的果子使我感到驚奇。

    過了贊稷巴便到了莫桑比克。5月底我們到達了納塔耳。

    三十二若干經歷

    納塔耳的港口是杜爾班,又叫做納塔耳港。

    阿布杜拉賽(Sheth)[「賽」是阿拉伯語,原意為寶劍,現為一種對穆斯林的尊稱。

    ]來碼頭接我。當船靠碼頭時,我就觀察那些上船來接朋友的人,發覺這裡的印度人並不被人尊重。很容易就能看出來那些認識阿布杜拉賽的人都很藐視他,這使我很難受,阿布杜拉賽卻已習以為常了。盯著我看的人似乎都對我很好奇。我的服裝有別於其他印度人,穿著長過膝蓋的大禮服,頭上卻戴著頭巾,很像孟加拉人戴的「普格裡」(Pugree)[大頭巾。

    ]。

    我被送到那家商行,安頓在阿布杜拉賽隔壁的一個單間裡。我們彼此都不瞭解對方。他讀著他弟弟托我轉交給他的信,更不知如何是好。在他看來,他弟弟給他送來了一頭很難伺候的白象。我的穿著打扮和生活作風看起來很像歐洲人,這讓他頗為震驚。當時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工作可以給我做。他們的案子正在德蘭士瓦進行,立即把我送到那裡沒有意義。那麼他如何才能信任我的能力和人品呢?他不會到比勒托裡亞去觀察我辦事,而被告都在比勒托裡亞,他覺得被告很有可能對我施加不好的影響。如果不放心把有關這案子的工作交給我做,那還有什麼工作可以交給我呢,因為別的職員都能幹得好?職員們如果做錯了事,還可以責備幾句,要是我也做錯了,那該如何是好?如此看來,要是不把與這個案子有關的工作交給我,那麼,把我留下來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實際上,阿布杜拉賽沒有什麼文化,但有豐富的經驗。他很能幹,自己也意識到自己的這一點特長。因為經常在工作中用到,他掌握了足夠日常對話用的一點點英文,已足夠他與銀行經理或歐洲商人來往時自如地處理一切事務,以及向他的法律顧問陳述案情。當地的印度人都非常尊敬他。他的商行是當時那裡最大的印度商行,或者說是最大的其中之一。他有許多長處,但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天性多疑。

    他非常看重伊斯蘭教,而且熱衷於談論伊斯蘭的宗教哲學。儘管不懂阿拉伯文,但卻頗為精通《可蘭經》和一般的伊斯蘭教文學。他善於旁徵博引,能信手拈來各種例子。在和他來往的過程中,我獲得了不少關於伊斯蘭教的實際知識。當我們建立起密切的關係後,常常長時間地探討有關宗教的問題。

    我到了那兒後兩三天,他便領我去杜爾班的法院,介紹我認識了幾個人,還讓我坐在他的法律代理人身旁。庭長一直看著我,後來還吩咐我摘下頭巾。我拒絕了,離開了法庭。

    我意識到,未來這裡也有鬥爭在等候著我了。

    阿布杜拉賽向我解釋了在法庭上責令一部分印度人除下頭巾的原因:那些身穿伊斯蘭教服裝的印度人可以戴著頭巾,但是其他印度人便要照例除下頭巾。

    為使讀者瞭解為何有這麼一點多餘的區別,我必須詳細地作個說明。在這兩三天之內,我已看出來這裡的印度人分成了好幾派。一派是穆斯林商人,自稱為「阿拉伯人」。另一派是印度教徒。還有一派是波希人,都是當職員的。印度教徒職員,哪一派都不屬,除非他們投身於「阿拉伯人」的那一派。波希職員則自稱為波斯人。這三個階層彼此都有些社會關係。但是為數最多階層的還是由泰米爾、德魯古以及北印度契約工人和自由工人構成的。契約工人是指那些簽了契約到納塔耳來工作五年的工人,他們又叫做「吉爾米提亞人」,這個稱呼是英文「協議」一詞的變音。

    前面三個階層和這個階層之間只有生意上的往來。英國人把這些人叫「苦力」,而且由於大部分印度僑民屬於這個階層,於是所有印度人都被冠名為「苦力」或「沙彌」。「沙彌」是泰米爾文的後綴,放在很多泰米爾人的名字後面,其實與梵文的「史華密」是一個意思,即「主人」。如果有哪個印度人不願意自己被稱為「沙彌」,又有足夠的膽識,他就會反唇相譏:「你可以叫我『沙彌』,但你不要忘了『沙彌』的意思是主人。我可不是你的主人啊!」有的英國人聽了就算了,有些人卻會生氣,破口大罵印度人,甚至拳腳相加,對他而言,「沙彌」是污辱人的話,把它當做主人的意思,簡直就是一種誣蔑!

    由於上面提到的原因,我被稱為「苦力律師」,而做生意的人也就被稱為「苦力商人」了。「苦力」這個字的原意就這樣被淡忘了,成為所有印度人的普通稱呼。穆斯林商人很討厭這種稱呼,他們聲稱「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聲稱「我是商人」,如果遇上的是一個比較客氣的英國人,便會向他道歉。

    在這樣的形勢下,戴不戴頭巾的問題顯得非常重要。一個印度人如果被迫脫下頭巾,無異於忍受一場恥辱。我想乾脆改戴英式的帽子得了,免得遭受這種恥辱,還可能引起不愉快的爭論。

    然而阿布杜拉賽卻不贊成我的想法。他說:「如果你這樣做的話,影響一定很惡劣。你將置堅持要戴印度頭巾的人於何地?何況印度頭巾很適合你。戴上英式的帽子,倒顯得你像個餐廳的服務生了。」

    他的話裡夾雜著真知灼見,愛國思想和一點點褊狹的思想。其中的睿智顯而易見,同時,如果不是出於愛國,他便不會堅持戴印度頭巾;而那麼輕蔑地提起服務生,正好反映了他褊狹的思想。印度契約工人包括了三個階層的人:印度教徒、穆斯林和基督教徒。最後一個階層是皈依了基督教的印度契約工人的子女。在1893年,這個階層的人就相當多了。他們穿英式服裝,大多以在旅館裡當服務生為職業。阿布杜拉賽批評英式的帽子,實際上指的就是這些人的服裝。在旅館裡當服務生,被公認為是不體面的事。直到現在,還是有很多人有這種想法。

    我總體上是贊成阿布杜拉賽的話的。我向報館投稿談了這件事,堅決捍衛我在法庭裡戴印度頭巾的權利。戴頭巾的問題在報紙上引發了爭論,我則被媒體描寫成一個「不受歡迎的造訪者」。如此一來,我到南非不過幾天,這件事便出乎意料地為我做了一回廣告。有人支持我,也有人激烈地批評我的冒昧。

    我旅居南非期間,幾乎一直戴著印度頭巾。至於在南非我何時和為何不戴頭飾了,後面再談吧。

    三十三赴比勒托裡亞途中

    不久我便接觸到了住在杜爾班的信仰基督教的印度人。我認識了法院的翻譯保羅先生,他是一個羅馬天主教徒,還認識了當時新教會倡辦的學校的教員蘇班·戈夫萊先生,他是1924年出訪印度的南非代表團成員詹姆斯·戈夫萊先生的父親,現在已經過世了。大概也在這個時候,我還結識了巴希·羅斯敦濟(現已故)和阿丹吉·米耶汗(現已故),所有這些朋友,當時只是工作上的交往,與他們在其他方面並沒有往來,後來才成為關係密切的朋友。關於他們的情況,後面還要談到。

    正當我不斷擴大我的社交範圍時,商行接到了他們的律師寫來的一封信,信中說要充分準備好打一場官司,建議阿布杜拉賽親自去比勒托裡亞一趟,或是派一個代表去。

    阿布杜拉賽給我看了這封信,問我願不願意去比勒托裡亞。我說:「只有從你那裡瞭解清楚這個案子的情況以後,我才有應對的辦法。現在我都不知道到那裡去我要做什麼。」他叫來幾個職員向我說明了整個案情。

    我開始研究這個案子,感到我需要從頭學起這裡面涉及的問題。逗留在贊稷巴的那幾天,我曾去法庭見識過那裡的工作情況。見到一個波希律師盤問一個證人,問他不少關於賬本所涉及的借貸問題,我一點也聽不懂。無論在中學讀書還是在英國留學時,都沒有學過簿記。而我到南非來處理的這個案子,主要和賬目有關。只有懂賬目的人才能理解和解釋其中的問題。那個給我講案情的職員滔滔不絕地說著借方、貸方的內容,我卻越聽越糊塗。我不懂P.Note的意思,在字典裡也查不到,只好請教那個職員,才知道P.Note原來指的是期票。我買了一本有關簿記的書,認真加以研究。這倒使我增強了一些信心。我終於弄清楚了案情。阿布杜拉賽其實也不會記賬,可是他有很多實踐經驗,能夠很快地解決簿記中的複雜問題。我告訴他們,我已做好去比勒托裡亞的準備了。

    「你打算在哪裡住?」他問道。

    「隨便你安排。」我說道。

    「那麼我就寫信給我們那邊的律師,他會替你安排住處。我還可以給那邊的彌曼朋友寫幾封信,不過我希望你盡量不要和他們一起住。我們的對手在當地有很大的勢力,如果他們中有人設法看到了我們的來往信函,會對我們十分不利。你越是避免和他們來往,對我們就越有利。」

    「你的律師叫我在哪裡住,我就在哪裡住,不然我就自己找個單獨的住處,請放心吧。沒人會知道我們的秘密。但是我倒是很想認識我們的對手,和他們交朋友。如果可能的話,我還想試試達成庭外和解。畢竟鐵布賽是你的親戚。」

    鐵布·哈齊汗·穆罕默德賽是阿布杜拉賽的近親。

    我提到的有可能解決這個案子的方法,多少令阿布杜拉賽感到意外。然而我到杜爾班已經六七天了,我們對彼此已經有些瞭解,我不再是所謂的「白象」了。

    他說:「那好吧。能夠庭外和解再好不過。我們都是親戚,彼此都清楚對方的脾氣,鐵布賽不是一個輕易答應和解的人。只要我們稍一疏忽,他就會想盡辦法鑽我們的空子,一整到底。所以你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後行。」

    「關於這一點,請不必擔心。」我說,「我無須和鐵布賽說什麼,也不必和其他任何人談起這個案子。我只是建議他同我們達成庭外和解的共識,避免一場不必要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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