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14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二 (2)
    然而,孟買還有一個以前留下來的案子待我處理,那是一個尚待起草的「狀子」。一個貧苦的穆斯林在波爾班達的土地被沒收了,他懷著像兒子對父親一般的崇敬心情找到我。這案子看來沒有贏的指望,但我還是答應幫他寫一份狀子,印刷費由他負擔。我寫好後,念給朋友聽,大家都很讚許,這增強了我的信心,以為自己至少有足夠的能力寫狀子,而事實也是這樣。

    如果我能靠免費為人寫狀子使我的業務興盛起來也好,然而依舊無濟於事。因此我打算找個老師的兼職來做。我的英文還算好,也很願意到大學裡去教剛入學的新生。這樣我至少賺點錢彌補一部分花銷。那時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招聘英文老師,每日授課一小時,月薪75盧比」,是一所有名的中學刊登的。我遞交了申請,並應約去面試,我興高采烈地去面試,校長發現我不是大學畢業生,他便抱歉地回絕了我。

    「可是我是在倫敦大學通過考試的,還選修了拉丁文作為我的第二外語。」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只要大學畢業生。」

    我無計可施,絕望地搓著雙手。哥哥也很替我操心。我們盤算了一下:在孟買住下去也沒有意義了,應當回拉奇科特,我哥哥自己也是一個小訟師,他可以給我介紹一些起草呈文和代寫狀子一類的工作,何況家在拉奇科特,不在孟買單過就可以節省下來很多錢。在孟買待了六個月之後,我在那兒的小家就沒了。

    在孟買時,我天天都去高等法院,不過在那裡沒有學到什麼東西,我還沒有足夠的知識,常常會因為聽不懂案情而在那兒打瞌睡。裡面還有不少人跟我一樣,這大大減輕了我的負疚感。之後我連羞愧的心情都沒有了,我發現在高等法院裡打瞌睡已成為一種時髦。

    如果現在的這一代裡,還有人像我當年那樣,在孟買當個沒有收入的律師,我要給他們介紹一些有關當時生活的實際情況的概念。儘管當時我住在吉爾關,但幾乎從沒坐過馬車或電車。我習慣徒步四十五分鐘走到高等法院,當然我也是步行回家,我已習慣了被太陽曬。這樣來回步行,確實節省了好多錢,當時,我在孟買的朋友們常常會生病,而我卻不記得我生過病。即使到我開始賺錢時,還保持著徒步上下班的習慣,也一直受益於這種習慣。

    二十九頭一次打擊

    懷著失望之情,我離開孟買回到了拉奇科特,建立起我自己的事務所。我在這裡的收入倒還可以。給人寫寫呈文狀子,平均每月大約有300盧比的收入。得到這樣的工作機會與其說是靠我自己的本事,倒不如說是得利於朋友的幫助,哥哥的合夥人在這裡已經打下了一個頗為牢固的工作基礎。所有真正重要的,或他認為重要的訴狀,全都被送到大律師那裡去。而送到我這裡來代理的,都是那些貧苦的當事人的呈文。

    在這裡我必須得承認,我在孟買認真堅持的不給回扣的原則向現實妥協了。在孟買,回扣是給中間人的,而在這裡卻是付給合辦案子的訟師的;而且和孟買的情形相同,所有的律師都無一例外地以回扣的形式來支付一定的佣金。哥哥的理論令我無法辯駁。「你要知道,我是在和另一個訟師合夥做事。我們到手的案子,只要是你能受理的,我都設法分給你去辦,如果你拒絕給我的夥伴回扣,我一定會為難。假設是你和我合夥開事務所,你的收入就等於我們共同的收入,我自然也要從中分到一份。再說我的合夥人,如果他把同一個案件轉給別人去做,他一定也可以從別人那裡得到一筆回扣。」我同意了哥哥的說法,覺得如果自己要做律師,就不應當在給回扣的問題上固執己見。我就說服了自己,換句話說,是這樣來欺騙自己的。但我應當補充一句:在其他來源的案子上,我沒給人拿過回扣。

    那時我的收入已勉強可以維持生活,也是在這個時候,我遭受了平生第一次打擊。以前就聽說過英國官員如何如何,卻一直沒有機會面對面地遇見過。

    在納薩希布王公(現已故)即位之前,我哥哥曾經給他當過一陣子秘書和顧問。這時有人跑來控告我哥哥在職時提過錯誤的建議,而且還把這件事捅到一向對我哥哥心懷成見的英國政治監督官那裡去。我在英國時就認識這個官員了,他對我還是相當客氣的。哥哥想讓我藉著這一點交情去替他說幾句好話,以消除那位官員的成見。我很不贊同他的這個想法,我不願意利用在英國時那點很淺薄的交情來說事兒。假使我哥哥真的有過失,我去說情又能怎樣?如果他沒有犯錯,應當通過正當的程序遞交呈文,說明真相,靜候結果。我哥哥不贊同我的意見。他說:「你不瞭解卡提亞華,更不瞭解這個世界,這個世界什麼都靠人情。你是我的弟弟,去向你認識的官員替哥哥說情,是你的責任,你不應當逃避這個責任。」

    我無法推諉,違心地去見了這位官員。我知道自己沒有權利去找他,也知道這樣做十分有損我的自尊心。但我還是求見了,預約了並獲得批准。當我提起往日的交情時,立刻發現了卡提亞華和在英國的情形不同;同一個官員,在職時和休假時簡直判若兩人。監督官承認我們相識,但提到那些交情只是使他態度更加強硬。「你絕不是到這裡套近乎,來濫用交情吧?」他語氣生硬,眉宇之間也透露出這種態度。儘管如此,我還是說明了來意。這位老爺不耐煩了,「你哥哥是一個陰險的人,我不願意再聽你說下去了。我沒有時間,如果你哥哥有什麼要解釋的,請他通過正當的途徑提出來。」這種回答已經令人不堪了,其實也是我應得的。但是自私令人盲目,我繼續往下說。這位老爺乾脆逐客:「你現在該走了。」

    「但是請您聽我把話說完。」我這樣說使他更生氣。他吩咐聽差把送我出去,就在我還在遲疑時,差役進來兩手一架,把我推出了房門。

    然後那位老爺和差役都走了,我也惱羞成怒地離開了。馬上寫了個條子讓人傳給他,大意是說:「你侮辱了我。還讓你的差役粗暴地對待我。如果你不道歉,我就要告你。」

    監督官馬上讓他的隨從送來答覆:「是你先對我不敬,我請你離開,你又不走。我別無他法,只好命令差役送你出去。他來之後叫你離開,但你還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把你弄出去。你要怎樣,悉聽尊便。」

    我揣這封回信垂頭喪氣地回到家裡,把事情從頭到尾地告訴了我的哥哥。他很難過,但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因為我不知道怎樣控告這位官員,他便把這情形告訴了他當訟師的朋友。碰巧費羅澤夏·梅赫達爵士為了處理一個案子,從孟買來到了拉奇科特。但是像我這樣一個小律師,怎麼敢去見他呢?於是便通過聘請他的那位訟師把關於此案的文件轉托給他,請他指教。他回話說:「告訴甘地,這是許多訟師和律師都會遇到的事。他才從英國回來,年輕氣盛,還不瞭解英國那些官員們。如果他打算在這裡平平安安過日子,就把那封信撕掉,忍下這個侮辱吧。控告那位老爺對他不會有什麼好處的,反而會毀了他。告訴他,他還不懂人情世故呢。」

    這個忠告對於我無異於苦澀的毒藥,但我不得不吞下去。我忍下了這個恥辱,也因此而獲益。我告訴自己:「絕不再陷入這樣錯誤的境地,絕不再這樣濫用友誼。」從此以後,我再沒有打破這個誓言。這次的打擊也使我的生活歷程發生了改變。

    三十準備赴南非

    去找那位官員無疑是個錯誤。但與我的錯誤相比,他盛氣凌人的態度未免也太過分了。他沒有必要驅逐我,我最多佔用他五分鐘的時間,只是他完全不想聽我說的話,其實他大可以客氣地請我走,可權力已把他迷醉到了一種不可理喻的地步。後來我聽說,這位英國官員完全不具備忍耐的美德,經常侮辱來訪者,只要他稍感不如意,就會暴跳如雷。

    當時我的大部分工作都在他主持的法庭裡開展,我不會同他和解,因為不願意拍他的馬屁。況且,既然我說過要控告他,就不甘這樣沉默。

    我開始在這個時候對小地方上的官場政治有了一定的瞭解。卡提亞華是由諸多小邦組成的,自然是免不了鉤心鬥角之爭了。各邦之間、官吏之間的爭權奪利是家常便飯。王公們都聽信身邊那些阿諛奉承的人。像上次那位官員的聽差,要被小心伺候著,而那位官員的文書作為他主子的耳目和翻譯,則比他的主子還厲害。這位文書的話就是法律,他的收入比他的主子多,也許有點誇張,不過他的確不是靠拿薪水過生活的。

    對我而言,這種氣氛毒害身心,怎樣才能不被沾染倒成了困擾我的難題了。

    我深感苦惱,哥哥也察覺到了。我們都覺得,要是我能在別的地方找到工作,就有機會離開這個鉤心鬥角的地方。因為如果不耍一點手段,想當上部長或法官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而且我和那位官員發生了衝突,要在本地繼續執業是困難重重。

    當時,波爾班達已屬英國人管轄,我在那裡還有一點工作可以做,就是替當地的王公爭取更多的權利。為了解決佃農負擔的地租過重的問題,我還得去見當地的一個行政官。儘管這位官員是個印度人,氣焰比上次那個英國官員還囂張。他很能幹,可是當地的農民並沒有因此得益。我或多或少給王公爭得了一些權益,但佃農的負擔並沒有減輕,而佃農們的苦難這樣被漠視,這實在令我大為震驚。

    我的工作令我相當失望。法官對我的當事人並不公道,可我又無法主持公道,頂多只能向政治監督官或省督提出上訴,但他們會以一句「我們不便干涉」便把我的上訴駁回。如果有什麼規章條文可以管制他們的做法,我還有辦法,可是在這裡,官員的話就是法律。

    我無限憤慨。

    這時,波爾班達的一家彌曼(Moman)[伊斯蘭教中的一派。

    ]商行給我哥哥寫信,提出邀請:「我們是一家大商行,在南非有生意,正在那裡打官司,涉及到40000英鎊。這個案子已經拖了很久了。我們聘請了最好的訟師和律師來幫助我們。如果你能讓你弟弟過來協助我們,對我們彼此都有好處,他能夠恰當地指導我們的顧問,也可以借這個機會見見世面,結交新朋友。」

    哥哥跟我商量這件事。我沒搞清到那裡只是從旁協助顧問,還是親自出庭,但我願意試試。

    哥哥介紹給我去見賽·阿布杜爾·卡利姆·嘉維立,他是達達·阿布杜拉公司的股東,最近才去世的。這家公司就是信上所說的商行。他向我保證:「這不是一件難事。我們有很多歐洲朋友,你到了那裡就有機會認識他們。你的到來對我們鋪子上的生意很有幫助。我們的大部分往來信件是用英文的,在這方面也需要你幫忙。到那裡後當然你是客人,不會承擔任何費用。」

    「需要多長時間?報酬是多少?」我問道。

    「不超過一年。我們負擔你坐輪船頭等艙的來回船票,另外付給你105英鎊。」

    這待遇不像是給律師的,倒像是給商店僱員的。但當時我真的很想離開印度,這是一個不該錯過的好機會,可以去新的國家體驗新的經歷,而且那105英鎊的收入可以寄給哥哥補貼家用。於是我欣然接受了這個邀請,準備赴南非。

    三十一抵達納塔耳

    這回去南非,並沒有當年赴英國時所經歷的那種離別之苦。母親已經去世了,心中少了一份牽掛,現在我多少已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並且已經有了旅居海外的生活經驗,而且從拉奇科特到孟買的來回奔波更是家常便飯了。

    這一次我只是捨不得妻子,因為要離開她而難過。從英國回來後,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出世了。這時我們的愛雖然還沒有徹底擺脫肉慾,但已經越來越純潔了。回國後我很少和妻子住在一起,而且還當起了她的老師,儘管她不怎麼關心,我還是幫助她作了某些改革,我們都覺得,要繼續進行這些改革,需要有更多的時間相處,然而去南非的吸引力超過了別離的痛苦。我安慰她:「不到一年我們就能相聚了」,然後便離開了拉奇科特去孟買了。

    到孟買後,我需要通過達達·阿布杜拉公司的代理人來購買船票,但艙位已經賣光了,而且如果不坐這一趟的話,我就得滯留在孟買。代理人對我說:「我們已想方設法去買頭等艙船票了,可是怎麼也弄不到。若你坐統艙,仍然可以被安排在餐廳就餐。」那時,我出門都乘頭等車坐頭等船,而且身為一名律師,怎麼可以乘統艙?我拒絕了他的建議,還懷疑是他們故弄玄虛,我不相信他們買不到一張頭等艙船票。得到代理人同意後,我設法自己去買船票。我直接登上輪船,找到了船上的大副。他坦白地告訴我:「平常並不是這麼擠,因為這一趟的乘客中有莫桑比克的總督,所以所有的艙位都被訂走了。」

    「能不能給我騰個地方?」他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笑著說:「還有一個辦法:我的房間有一個床位,通常是不賣給乘客的,不過我打算給你。」我連忙道謝,通知代理人去買那張票。1893年4月,我滿懷著期待,動身赴南非去碰碰我的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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