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3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一 (2)
    還有,我那新婚之夜!兩個無知的孩子的命運就這樣被牢牢地綁在一起,不知不覺地被投入人生大海之中。嫂子曾將初夜應做的事明確地告訴了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教過我的妻子。我從沒問過她,現在也不願意問了。讀者可以想象我們當時有多害羞,緊張得不敢面對面。我怎麼跟她說話呢?說什麼好呢?嫂子教給我的似乎沒有什麼用。其實,初夜前的教導是沒有必要的,對本能的領悟使一切教導顯得多余。我們開始逐漸地彼此了解,然後輕松地交談。盡管我們同歲,但沒過多久,我就行使了做丈夫的權威。

    四做丈夫

    我結婚那時,有一些價值1個派司或1個派[印度舊幣制,1盧比(Rupee)等於16安那(Anna),1安那等於4派司(Pice),1派司等於3派(Pie),現已改為十進制。 

    ](現在我記不清究竟是多少錢了)的小冊子常常出版發行,主要談論夫妻之愛、節儉、童婚和其他類似的話題。每當我碰到這種小冊子,總會從頭至尾研讀,於是養成一種忘我所憎、行我所愛的習慣。這些書裡宣揚丈夫的天職是矢忠於自己的妻子,這一點我銘記在心。更何況,我生來就有追求真理的熱誠,自然是不會欺騙她的。而且當時年紀還小,很少有不忠於她的機會出現。

    可是有關忠誠的訓誡也有其不良的影響。我告訴自己:“如果我發誓矢忠於她,她也必須發誓矢忠於我。”這種想法把我變成一個嫉妒心很強的丈夫。做妻子的義務輕易地成為我要求她忠實於丈夫的權利,為了確保這點,我時刻留心我的權利。我絲毫沒有理由懷疑妻子的忠貞,但嫉妒並不需要理由。我總是監視她的一舉一動,沒我的允許,她不能隨意出門。這成了我們吵架的導火線。說實話,這種人身限制形同囚禁。而嘉斯杜白又不是逆來順受的女子,她決意自己做主,去哪兒或是何時去都要由她自己決定。我限制得越緊,她越是自由行動,我為此備感苦惱。誰都不理誰成為我們這對小夫妻的家常便飯。現在看來,嘉斯杜白不顧我的限制而自由行動並沒有錯,一個坦率的女子怎可忍受丈夫限制她去參拜神廟或外出訪友?假使我有權限制她,難道她對我就沒有相同的權利?今日我都想通了,然而當時我滿心想的都是行使做丈夫的權威!

    不過,讀者們不要誤以為我們的生活是異常痛苦的。這種苛刻是基於我對妻子的愛。我想把妻子塑造成理想的類型。我的野心是要她過上純粹的生活,了解我所學的一切,並使她的生活和思想與我同步。

    我不了解嘉斯杜白是否也有這樣的志向。她不識字,生性單純、自立、堅忍,與我相處時沉默少言。她對自己的無知並沒有感到不安,印象中,我勤於學習也沒有激起她求知的熱情。因此我猜,我的雄心只是自己單方面的。我的熱情完全給了這個女子,同時期盼這種愛是雙向的。然而即使得不到回應,我也不至於痛苦難耐,因為至少我這一方有熱烈的愛。

    必須承認,我十分依戀我的妻子。哪怕在學校,我也總是對她牽腸掛肚,一心期盼著夜幕降臨好與她相見,這種想法一直折磨著我。分離是難以忍受的。我和她說一些無聊的話,夜深了還不睡。倘若不是因為我心中還有一份熾熱的責任感,像我這樣陷入貪婪的愛情裡的人,不是因為惡疾纏身而早逝,就是陷入不堪的生存之苦了。無論怎樣,每天早晨我總得完成學校留的作業,而我又不可能對任何人說謊。就是這點最後拯救了我,使我免於一錯再錯。

    我曾說過嘉斯杜白不識字,我很想教她識字,可是貪圖愛欲使我沒有足夠的時間。教她識字又不是她本人的意願,因而只能在夜間進行。在長輩面前,我都不敢看她,更不要說和她講話了。這是卡提亞華獨特的、一無是處的而又很野蠻的深閨制度,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如此。那時的環境是不利的,所以我必須承認年輕時我也曾努力去教導嘉斯杜白,但收效甚微。而當我從愛欲之海中抽出身時,又已投身於公共事務,再無余力。而後我曾想過請家庭教師,卻同樣失敗。直到現在,嘉斯杜白寫起一封簡單的信還是很吃力,只認識幾個簡單的古遮拉特字。我知道,如果不是因為我貪圖愛欲而耽誤了教育她的機會的話,她如今應該是個很有學問的女人了,因為我可以幫助她克服不喜學習的習氣。在純潔的愛面前,沒有不可能的事。

    前面我寫過有一種情形或多或少地把我從貪圖愛欲中拯救出來了。此外,還有一事值得一提。無數的例子使我確信:神靈終將拯救那些動機純良的人。印度教的社會裡,在殘酷的童婚習俗制度外,還有另一種風俗,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童婚的罪惡。父母通常不讓年輕的夫婦長時間耳鬢廝磨,童婦大半的時間是在娘家度過的。我和妻子的狀況也是如此。就是說,婚後頭五年(從十三歲到十八歲),我們一起生活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三年。我們相處不到六個月,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娘家了。盡管我不喜歡她父母的這種做法,但這的確拯救了我們倆。十八歲那年我去英國留學,這無疑是一次長期而有益的別離。從英國回來後,我奔走往返在拉奇科特和孟買之間,與妻子在一起的時間也不會超過半年。接著便是去南非工作,那時我已能相當自如地從肉欲中掙脫出來了。

    五上中學

    我前面提到結婚那年我還在上中學。我們兄弟三人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大哥的年級最高,和我同時結婚的二哥高我一年級。我和二哥都因為結婚耽誤了一年。二哥的情況更糟,他竟因此而輟學了。天知道當時有多少印度青年遭受了同樣的厄運。只有在印度教的社會裡,才出現讀書和結婚並行的現象。

    婚後我依舊讀書。中學時沒有人覺得我笨,師長們都寵愛我。學校每年寄給我父母的成績單和操行評定都是好評。事實上二年級時我還得過獎,到了五年級和六年級時,還分別拿到了4盧比和10盧比的獎學金。能取得這樣的成績,與其歸功於勤奮,倒不如說是運氣好。因為獎學金並不是面向所有學生的,而是保留給從卡提亞華的索拉茲地區來的優等生。而當時四五十個人的班上,來自索拉茲的孩子沒有幾個。

    我對自己的能力評價沒有那麼高,每次拿到獎品和獎學金時都會驚異。然而我的確很嚴格地要求自己,即使犯了小錯也會哭。無論我是應受責備,還是老師覺得我應受到責備,我都無法忍受。記得在一年級還是二年級,我被體罰。我倒不在意受罰這件事,而別人認為我是罪有應得卻令我難過,還傷心地哭了。上七年級時,又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當時的校長是度羅博濟·葉杜吉·齊米。他因嚴於紀律和善於教學而深受學生的歡迎。體育課和棒球課都被他列為高年級男生的必修課,可這兩樣我都不喜歡。在這兩樣被設為必修課以前,我從不參加運動,無論是棒球還是足球。我回避運動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現在看來那是錯的。我當時還錯誤地以為體育和教育沒有什麼關系。現在我已經了解體能的訓練與智識的培養在學校教育中內應受到同樣的重視。

    話又說回來,雖然我不大參加體育運動,身體卻並不衰弱。我曾從書中讀到過露天長時間散步的好處,我很認同這個觀點,於是養成了散步的習慣,一直保持至今。由於經常散步,我練就了相當強健的體格。

    我不喜歡上體育課還有一個原因:那時我熱切地希望看護父親,一放學我就要趕回去,而體育課成了必修課這件事恰好直接妨礙了我。我懇求齊米校長免除我的體育課程,好使得我有時間侍候父親,然而他沒答應。有一個周六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上午的課已經上完了,但我們必須在下午4點時再來學校上體育課。我沒有表,恰好那天又是陰天,我弄錯了時間,當我趕到學校時,同學們全都走了。第二天齊米校長檢查點名冊,發現我缺課,問了原因,我據實相告,但他卻不相信我的話,還罰了我一個或是兩個安那(現在我記不起來到底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冤枉成撒謊!我極其難過,怎樣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呢?我想不出辦法,只有傷心大哭。此事讓我明白:即使是一個誠實的人也必須行事謹慎。我因疏忽而在學校犯的錯誤,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還隱約記得最後撤銷了罰款。父親親自給校長寫了一封長信,說明了我需要放學後回家照顧他的情況,於是不上體育課的事被批准了。

    盡管我沒有因為忽視運動而使體格變差,但卻因為另一種疏忽而吃虧了。我不知道從何時有這樣的一個觀念,覺得書法並不屬於教育的內容,直到我去英國那時還保持著這種觀念。後來,尤其是在南非時,當我看到當地的律師和那裡土生土長的印裔青年寫的一手秀麗的好字時,就會感到慚愧,追悔莫及。現在我認為糟糕的書法應該被視為教育不完善的一種表現。此後,我曾努力改善我的字體,無奈為時已晚,我已無法彌補年輕時候的疏忽。希望每一個青年以我為戒,應該認識到好的書法乃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現在我覺得孩子在學寫字以前要先學一點繪畫,應該讓他從觀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鳥中看圖識字,等他學會了描畫東西,再教他學習寫字,這樣他便能寫得一手好字。

    關於我在學校的事情,還有兩件值得記述。因為結婚,我輟學一年,老師為了幫我彌補這種損失,特許我跳了一級——通常只有學習勤奮的學生才能得到這種優待。於是,我在三年級只讀了六個月,期考以後便直接去讀四年級,隨後就放暑假了。四年級的絕大部分的課程都用英文授課,於是我發覺自己如墜雲中。這時開設的幾何是新功課,學起來很吃力,再加上用英文授課就更讓我覺得難學了。應當說老師講得不錯,可是我卻聽不懂。我常常沒有自信,想要再回到三年級上課,對我而言,把兩年的課程並到一年來學未免太難了。然而再回去讀三年級不但自己丟臉,老師也沒面子,因為正是他考慮到我勤奮好學,才推薦我跳級的。這種怕雙方都沒面子的想法使我堅持留了下來。後來,經過不懈的努力,在學到歐氏幾何第十三定理時,我突然開竅了,覺得一切都變容易了。其實,如果一種課程只是單純地需要運用一個人的推理能力的話,就不會很難。此後,我便覺得幾何既容易又有趣了。

    梵文是另一門有難度的課程。幾何是不靠記性的,但梵文卻需要死記硬背。這門功課同樣也是從四年級開始的,但當我一進入六年級時,便有些喪失信心了。老師非常嚴厲,我認為他是在強迫我們學習。而教梵文的老師和教波斯文的老師頗有一種互相較勁的意思。教波斯文的老師比較溫和,同學們普遍認為波斯文容易學,說波斯文老師很好,體諒學生。於是有一天,畏難的我就去學波斯文了。梵文老師知道後很難過,把我叫到他身邊,對我說:“難道你已經忘了自己是毗濕奴信徒的兒子嗎?難道連本宗教的文字都不想學了?學習中有什麼困難,為什麼不來找我呢?我是竭盡全力想要教好你們的梵文,繼續堅持學下去,你會發現其中無窮的趣味的,千萬不要灰心,還是重新回到梵文班吧。”

    梵文老師親切的態度使我慚愧。我無法漠視他的關懷。時至今日,一想到克立斯納商卡·潘迪亞老師,我依舊心懷感激。如若當初我沒有學那一點點梵文,後來便很難有研讀宗教經典的興趣。事實上,現在我還在深深懊悔當初沒有深入透徹地掌握梵文知識,此後,我堅信每一個信奉印度教的青年都應該好好學習梵文。

    我覺得現在印度的中學課程裡,除了開設當地的語言課之外,還應當有印度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要被這諸多的語文課程嚇倒,只要我們的教育更加完善,使孩子們不需借助外語這個媒介來學習課程,學習這些語言文字就不至於變成一種令人生厭的任務,反而會從中感到無窮的樂趣。學會了一門語言的科學知識,會使得對其他語言知識的學習事半功倍。

    實際上,印度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算作一種語言,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則可歸為另一種語言。雖然波斯文屬於雅利安語系,阿拉伯文屬於閃語系,但兩者之間還是大有關聯,因為它們都自以為起源於伊斯蘭教。而我覺得烏爾都文並不是一種獨立的語種,因為它的文法取自印度文,而絕大部分語匯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想要學好烏爾都文,首先要學會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要學好古遮拉特文、印度文、孟加拉文或馬拉提文,必須先學會梵文,道理如出一轍。

    六一個悲劇(上)

    中學時代,我沒幾個朋友。在不同的時間段裡,有兩個人算得上是我的密友。我和其中一人的友情並沒有維持多久;不是因為我拋棄他,而是在我結交了第二個朋友後,他就不和我交朋友了。我人生中的一個悲劇就是與這第二個朋友的交往。我是以一種革新的精神與他交朋友的,這段友誼維持的時間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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