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靈雨 第14章 下編:俗世微塵 (8)
    生活的象徵。所謂生活的象徵,意思是我們在生活上有種種方面,如果要在很短的時間把它們都表現出來,那是不可能的,不得已就得用身體的動作表示出來。如此,有人說,中國人的「作揖」,是種地時候,拿鋤頭刨土的象徵行為。古時兩個人相見,彼此的語言不一定相遇,但要表示友誼時,使做彼此生活上共同的行為,意思是說,「你要我幫忙種地,我很喜歡效勞」。朋友本有互助的情分,所以這刨土的姿勢,便成表現友誼的「作揖」了。又如歐洲人「拉手或頓手」與中國的「把臂」有點相同,不過歐洲的文化是從遊牧民族生活發展的,不像中國作揖是從農業文化發展的,拉手是象徵趕羊入圈的互助行為。又如,中國的叩頭禮,原是表示奴隸對於主人的服從;歐洲的脫帽禮原是武士入到人家,把頭盔脫下,表示解除武裝,不傷官人的意思。這些都是生活的象徵。

    行為的警告。依據生活的經驗,凡在某種情境上不能做某樣事,或得做某樣事,於是用一種儀式把它表示出來。好像官吏就職的宣誓典禮,是為警告他在職位時候應盡忠心,不得做辜負民意的事情。又如西洋輪船下水時,要行擲香檳酒瓶禮,據說是不要船上的水手因狂飲而誤事的意思。又如古代社會的冠禮,多半是用儀式來表示成年人在社會裡應盡的義務,同時警告他不要做那違抗社會或一個失敗的人。

    危機的克服。人在生活的歷程上,有種種危機。如生產的時候,母子的性命都很危險。這危險的境地,當在過得去與過不去之間,便是一個危機。從舊生活要改入新生活的時期,也是一個危機。如社會裡成年的男女,在沒有結婚的時候,依賴父母家長,一到結婚時候,便要從依賴的生活進入獨立的生活,在這個將入未入的境地,也是生活的一個危機。因所要娶要嫁的男女在結合以後,在生活上能否順利地過下去,是沒有把握的。又如家裡的主人就是擔負一家經濟生活的主角,一旦死了,在這主要的生產者過去,新的主要生產者將要接上的時候,也是一個危機。過年過節,是為時間的進行,於生產上有利不利的可能,所以也是一種危機。風俗禮儀由巫術漸次變成,乃至生活方式變遷了,仍然保留著,當做娛樂日,或休息日。

    禮俗與民生的關係從上說三點的演進可以知道。生活上最大的四個階段是生、冠、婚、喪。生產的禮俗現在已漸次消滅了。女人坐月,三朝洗兒、週歲等,因生活形式改變,社會組織更變,知識生活提高,人也不再找這些麻煩了。做生日並不是古禮,是近幾百年,官僚富家,借此誇耀及收受禮物的勾當,我想這是應當禁止的。冠禮也早就不行了。在禮儀上,與民生最有關係的是婚禮與喪禮。這兩禮原來會有很重的巫術色彩,人試要用巫術把所謂不祥的境遇克服過來。現在拿婚禮來說,照舊時的禮儀,新娘從上頭,上轎,乃至三朝回門,層層節節,都有許多禁忌,許多迷信的儀式,如像新娘拿鏡子,新郎蹋轎門,鬧新人等等,都含有巫術在內。說到喪禮,迷信行為更多,因為人怕死鬼,所以披麻,變形,神主所以點主,後來生活進步,便附上種種意義,人因風習也就不問而隨著做了。

    今天並不是要講禮俗之起源,只要講我們應當怎樣採用禮儀,使它在生活上有意思而不至於浪費時間、金錢與精神。禮儀與風俗習慣是人人有的,但行者須顧到國民的經濟生活。自入民國以來,沒工夫顧到制禮作樂、變服剪髮,乃成風俗,不知從此例的沒顧到國民的經濟與工業,以至簡單紐扣一項,每年不知向外買入多少,有的矯枉過正,變本加厲,只顧排場,不管自己財力如何,有的甚至全盤採取西禮。要知道民族生存是賴乎本地生活上傳統的習慣和理想,如果全盤採用別人的禮儀風俗,無異自己毀滅自己,古人說要滅人國,得先滅人的禮俗,所以婚喪應當保留固有的,如其不便,可從簡些。風俗禮儀凡與我生活上沒有經驗的,可以不必去學人家,像披頭紗、拿花把,也於我們沒有意義,為何要行呢?至於賀禮,古人對於婚喪在親友分上,本有助理之分,不過得有用,現在人最沒道理的是送人銀盾、喪禮的幛,甚至有子送終父母的、也是男用女語女用男語的,最可笑的,有個殯儀,幛上寫著「川流不息」!這又是亂用了。喪禮而張燈結綵,大請其客,也是不應該的,婚禮有以「文憑」為嫁妝扛著滿街遊行的,這也不對。

    故生活簡單,用錢的機會少,所以一旦有事,要行繁重的儀式,但也得依其人之經濟與地位而行,不是隨意的。又生產方式變遷,禮俗也當變,如喪禮在街遊行,不過是要人知道某人已死,而且是個好人,因城市上人個個那麼忙,誰有心讀個人的歷史呢?禮儀與民生的關係至密切,有時因習俗所驅,有人弄到傾家蕩產,故當局者應當提倡合乎國民生活與經濟的禮俗,庶幾乎不教固有文化淪喪了。

    國粹與國學

    「國粹」這個名詞原是不見於經傳的。它是在戊戌政變後,當「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呼聲嚷到聲嘶力竭的時候所呼出來的一個怪口號。又因為《國粹學報》的刊行,這名詞便廣泛地流行起來。編《辭源》的先生們在「國粹」條下寫著:「一國物質上,精神上,所有之特質。此由國民之特性及土地之情形,歷史等,所養成者。」這解釋未免太籠統,太不明瞭。國民的特性、地理的情形、歷史的過程,乃至所謂物質上與精神上的特質,也許是產生國粹的條件,未必就是國粹。陸衣言先生在《中華國語大辭典》裡解釋說,「本國特有的優越的民族精神與文化」,就是國粹。這個比較好一點,不過還是不大明白。在重新解釋國粹是什麼之前,我們應當先問條件。

    (一)一個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國粹。特有的事物無論是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或地理上的,只能顯示那民族的特點,可是這特點,說不定連自己也不歡喜它。假如世間還有一個有尾巴的民族,從生理上的特質,使他們的尾巴顯出手或腳的功用,因而造成那民族的精神與文化。以後他們有了進化學的知識,知道自己身上的尾巴是連類人猿都沒有了的,在知識與運動上也沒有用尾巴的必要,他們必會厭惡自己的尾巴,因而試要改變從尾巴產出來的文化。用缺乏碘質的鹽,使人現出粗頸的形態,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頸腺腫的毛病、說話的聲音、衣服的樣式,甚至思想,都會受影響的。可是我們不能說這特別的事物是一種「粹」,認真說來,卻是一種「病」。假如有個民族,個個身上都長了無毒無害的癭瘤,忽然有個裝飾癭瘤的風氣,漸次成為習俗,育為特殊文化,我們也不能用「國粹」的美名來加在這「愛癭民族」的行為上。

    (二)一個民族在久遠時代所留下的遺風流俗不必是國粹。民族的遺物如石鏃、雷斧;其風俗,如種種特殊的禮儀與好尚,都可以用物質的生活、社會制度,或知識程度來解釋它們,並不是絕對神聖,也不必都是優越的。三代尚且不同禮,何況在三代以後的百代萬世?那麼,從久遠時代所留下的遺風流俗,中間也曾經過千變萬化,當我們說某種風俗是從遠古時代祖先已是如此做到如今的時候,我們只是在感情上覺得是如此,並非理智上真能證明其為必然。我們對於古代事物的愛護並不一定是為「保存國粹」,乃是為知識、為知道自己的過去,和激發我們對於民族的愛情。我們所知與所愛的不必是「粹」,有時甚且是「渣」。古墳裡的土俑,在葬時也許是一件不祥不美之物,可是千百年後會有人拿來當做寶貝,把它放在紫檀匣裡,在人面前被誇耀起來。這是賽寶行為,不是保存國粹。在舊社會制度底下,一個大人物的喪事必要舉行很長時間的儀禮,孝子如果是有官守的,必定要告「丁憂」,在家守三年之喪。現在的社會制度日日在變遷著,生活的壓迫越來越重,試問有幾個孝子能夠真正度他們的「丁憂」日子呢?婚禮的變遷也是很急劇的。這個用不著多說,如到十字街頭睜眼看看便知道了。

    (三)一個民族所認為美麗的事物不必是國粹。許多人以為民族文化的優越處在多量地創造各種美麗的事物,如雕刻、繪畫、詩歌、書法、裝飾等。但是美或者有共同的標準,卻不能說有絕對的標準的。美的標準寄在那民族對於某事物的形式,具體的或懸像的好尚。因好尚而發生感情,因感情的奮激更促成那民族公認他們所以為美的事物應該怎樣。現代的中國人大概都不承認纏足是美,但在幾十年前,「三寸金蓮」是高貴美人的必要條件,所謂「小腳為娘,大腳為婢」,現在還縈迴在年輩長些的人們的記憶裡。在國人多數承認纏足為美的時候,我們也不能說這事是國粹,因為這所謂「美」,並不是全民族和全人類所能瞭解或承認的。中國人如沒聽過歐洲的音樂家歌詠,對於和聲固然不瞭解,甚至對於高音部的女聲也會認為像哭喪的聲音,毫不覺得有什麼趣味。同樣地,歐洲人若不瞭解中國戲台上的歌曲,也會感覺到是看見穿怪樣衣服的瘋人在那裡做不自然的呼嚷。我們盡可以說所謂「國粹」不一定是人人能瞭解的,但在美的共同標準上最少也得教人可以承認,才夠得上說是有資格成為一種「粹」。

    從以上三點,我們就可以看出所謂「國粹」必得在特別、久遠,與美麗之上加上其他的要素。我想來想去,只能假定說:一個民族在物質上,精神上與思想上對於人類,最少是本民族,有過重要的貢獻,而這種貢獻是繼續有功用,繼續在發展的,才可以被稱為國粹。我們假定的標準是很高的。若是不高,又怎能叫做「粹」呢?一般人所謂國粹,充其量只能說是「俗道」的一個形式(俗道是術語Folk-Ways的翻譯,我從前譯做「民彝」)。譬如在北平,如要做一個地道的北平人,同時又要合乎北平人所理想的北平人的標準的時候。他必要想到保存北平的「地方粹」,所謂標準北平人少不了的六樣——天棚、魚缸、石榴樹、鳥籠、叭狗、大丫頭——他必要具備。從一般人心目中的國粹看來,恐怕所「粹」的也像這「北平六粹」,但我只承認它為俗道而已。我們的國粹是很有限的,除了古人的書畫與雕刻,絲織品、紙、筷子、豆腐,乃至精神上所寄托的神主等,恐怕不能再數出什麼來。但是在這些中間已有幾種是功用漸次喪失的了。像神主與絲織品是在趨向到沒落的時期,我們是沒法保存的。

    這樣「國粹淪亡」或「國粹有限」的感覺,不但是我個人有,我信得過凡放開眼界,能視察和比較別人的文化的人們都理會得出來。好些年前,我與張君勱先生好幾次談起這個國粹問題。有一次,我說過中國國粹是寄在高度發展的祖先崇拜上,從祖先崇拜可以找出國粹的種種。有一次,張先生很感歎地說:「看來中國人只會寫字作畫而已。」張先生是政論家,他是歎息政治人才的缺乏,士大夫都以清談雅集相尚,好像大人物必得是大藝術家,以為這就是發揚國光,保存國粹。《國粹學報》所揭露的是自經典的訓注或詩文字畫的評論,乃至墓誌銘一類的東西,好像所萃的只是這些。

    「粹」與「學」好像未曾弄清楚,以致現在還有許多人以為「國粹」便是「國學」。近幾年來,「保存國粹」的呼聲好像又集中在書畫詩古文辭一類的努力上,於是國學家、國畫家,乃至「科學書法家」,都像負著「神聖使命」,想到外國獻寶去。古時候是外國到中國來進寶,現在的情形正是相反,想起來,豈不可痛!更可惜的,是這班保存國粹與發揚國光的文學家及藝術家們不想在既有的成就上繼續努力,只會做做假古董,很簡單地描三兩幅宋元畫稿,寫四五條蘇黃字帖,作一二章毫無內容的詩古文辭,反自詡為一國的優越成就都薈萃在自己身上。但一研究他們的作品,只會令人覺得比起古人有所不及,甚至有所誣蔑,而未曾超越過前人所走的路。「文化人」的最大罪過,製造假古董來欺己欺人是其中之一。

    我們應當規定「國粹」該是怎樣才能夠辨認,哪樣應當保存,哪樣應當改進或放棄。凡無進步與失功用的帶「國」字頭的事物,我們都要下工夫做澄清的工作,把渣滓淘汰掉,才能見得到「粹」。從我國往時對於世界文化的最大貢獻看來,紙與絲不能不被承認為國粹。可是我們想想我們現在的造紙工業怎樣了?我們一年中要向外國購買多量的印刷材料。我們日常所用的文具,試問多少是「國」字頭的呢?可憐得很,連書畫紙,現在製造的都不如從前。技藝只有退化,還夠得上說什麼國粹呢!講到絲,也是過去的了。就使我們能把蠶蟲養到一條蟲可以吐出三條的絲量,化學的成就,已能使人造絲與乃倫絲奪取天然絲的地位。養蠶文化此後是絕對站不住的了。蠶蟲要回到自然界去,蠶箔要到博物院,這在我們生存的期間內一定可以見得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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