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內參 第67章 新式門當戶對
    在鋼琴聲裊裊升起的西餐廳,G切下一塊紐西冷牛扒往嘴裡送,一邊說起他的同居往事。

    「不要跟愛的女人住在一起,只會不歡而散。女人比寵物還麻煩,要你每時每刻陪著她,讓你什麼事都做不了。每天回到家,做飯吃飯看電視,沒事找事幹,只為待在一起。其實我有自己的愛好,也想享受片刻孤獨,但做不到心無旁騖。比如睡前上網放鬆一下,她總要生氣,說為什麼不過去抱她睡覺,說我冷落她,不愛她。我怎麼解釋都沒用,她的夜間狂躁症越演越烈,我們只好分手。」

    我的同居史也一塌糊塗——第一段,因為不滿男友拖地晾衣服睡覺起床事事都要同步,藉著寫小說的理由把他轟出去;第二段,雖然我賢良淑德事事同步,男友卻為不能放鬆地夜裡3點看球賽,還要擔心我問抽屜裡為何少掉兩隻避孕套,藉著要一個人過的理由把我轟出去;第三段,我們甜蜜蜜地天天膩在一起,直到我累了,連續兩天一句話也不說,他無法理解,把我轟了出去。

    「同居速死」的結論在越來越多故事中得到證明,我們孤獨又自私,現代節奏和單身時期養成的習慣,讓我們不再有耐心磨合下去,想要愛的感覺,不想要愛的麻煩,與其畫地為牢,不如各留餘地。父母那代的「同一屋簷下」不合用了,現在流行「愛人住在街對面」。

    比如G的房子就買在我對面的小區,這個因為厭惡同居而不敢結婚的傢伙,忽然覺得我是不錯的對象,他說:「住得近不錯啊,我可以上你家吃飯,你可以來我家喝酒,我們做完愛各自過夜也方便。」是啊,每次見面都像約會,我不用為你拖地、洗衣、跟你同睡同起,我熬夜寫稿開著音樂也不怕吵到你,就算分手,也不用搬來搬去。如此一想,很多問題迎刃而解。原來我們不是怕愛情,而是怕失去自己的領地。

    可是你見過最折騰的情形嗎?有回和新認識的熟女正聊天,她接了個電話,柔聲細語如戀愛中的寶貝,掛完電話才說:「是我老公,他每天睡前都會打電話給我,我們最近又要復婚了。」又?我疑惑。聽她娓娓道來,傳奇的婚姻故事。

    「旁人都無法理解,我怎麼會跟同一個男人離婚三次又結婚三次,每次的理由都不同,第一次是他破產了,怕連累我;第二次是我跟別人好了,他也有外遇;第三次是我的身體生病不能生育,怕連累他。但我們最愛的始終是對方,而且他有一點很感動我的是,不管結婚還是離婚,他都沒真正遠離過,我們不是天天住在一起,但我們十年門當戶對。我有個癖好,就是買房子裝修房子住幾年又轉手賣出去再買新的,而每次我買新房子,他肯定會跟著買與我相望的單元,比如我買A棟,他就買B棟,或者直接買在我對門。雖然我有過一個差點結婚的男朋友,可拍完婚紗照去看新居時,我變卦了,因為覺得不會有比我先生更懂我的人。」

    這是個違背圍城定理的故事,不管衝進去衝出來,城裡城外,仍有自己的城堡,你知道我的一切,我還有一切。或許是刻意製造了距離,這點距離卻讓彼此一生追逐。所以放開你一點點,又不遠離你,也算是新形式的門當戶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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