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桶 第33章 證據確鑿 (2)
    手裡握著筆要給你寫信時,我的心已經被思念填滿了。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是不是生病了?如果真是這樣,我會不顧一切地飛奔過去照顧你。沒有你陪著,我覺得活著了無生趣。我想你會來找我的,所以昨天一整天我都殷切地盼著你來。從上週日開始,每天晚上我都望穿秋水,希望看到你的身影。但最終,你還是沒有來。現在我的狀況很糟糕,霍普金夫人已經下了最後通牒,下周是最後期限,如果我還沒有錢交房租,就把我趕出去。我反覆地想,你已經厭倦我了,所以才在我面前消失。可是我就是不相信你是一個薄情寡義的人。所以我告訴自己,你一定是生病了或者去旅行了。請你趕快給我回信,或者來見見我。你不在,我真的快要活不下去了。

    你悲傷的艾美

    看到這個幽怨的女子如泣如訴的告白,開始時,班利聯想到菲利克斯這個人始亂終棄,不負責任,根本不值得信任。但稍微思考一下,就發現它的意義遠不止於此,說不定這封信就是這樁兇殺案的導火索。假設波瓦拉夫人看到了這封信,她才發現菲利克斯原來是這種人,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班利想著想著,腦海裡便慢慢地出現了一幅場景:菲利克斯帶著波瓦拉夫人回到家中,卻讓波瓦拉夫人無意間發現了那封信。兩人因此爭吵起來。菲利克斯想要怎樣平息這件事呢?也許他想無論如何要先搶回那封信,不讓夫人有機會看信的內容,然後再安撫她。可是夫人不依不饒,於是爭吵變得越來越激烈。兩人爭執的過程中非常混亂,以致他失去理智,錯手將她掐死。這本不是菲利克斯的本意,所以他自己也慌了神,腦子裡一片空白,就忘記這封信的存在了。

    班利想來想去,覺得這個推理非常合乎邏輯。但目前還沒有證據,這也只是停留在猜測的層面上。但以這封信為方向進行偵查,調查時也不會那麼茫然了。不管怎樣必須先把這個女人找出來,才能查清她和菲利克斯到底什麼關係。他把這件證物夾在了筆記本裡,繼續搜查。不知不覺已經到了黃昏時分,他們地毯式的搜索,進行到了書房。班利記得上次和菲利克斯就是在這裡談到深夜的。

    「今天到此為止,我們明天再來。」

    第二天一早,班利就帶著助理來到了書房。兩人一刻都沒耽誤就趴在地毯上,開始了一絲不苟的搜查,不放過每一寸。但是什麼也沒找到。不過,班利很快就有又有了新發現。

    書房有一道門通向隔壁的餐廳。看得出來,這道門使用頻率不高。門上雖然有鎖,但上面也有鑰匙。書房裡暗綠色的長絨窗簾蓋住了門,將書房和餐廳隔開了。窗簾旁邊放著一把椅子,椅子背和扶手上都蓋著半圓的皮革。為了不遺漏些什麼,班利挪開椅子,把它放到了一邊,準備仔細檢查一下椅子腳處的壓痕。這時一陣明晃晃的光閃進了他的眼睛,窗簾上有個東西在發光。他走到近前,才發現原來是一枚小小的金別針,上面鑲著還一列鑽石。那枚別針似乎不是故意別在窗簾上的,所以插得不很深。輕輕一碰,它就掉下來了。

    端量著這枚別針,班利想:「就算菲利克斯在意穿著,也不至於佩戴這種東西吧!」他有些不解。但在他把別針遞給凱文的瞬間,他的腦海裡猛然閃現一個想法,以至於他定在那裡,動彈不得了。這個別針非常的精緻、漂亮,但它絕對不適合男人用,也就是說它不是菲利克斯的,那還會是誰的?是波瓦拉夫人的嗎?如果是的話,這將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物證。當然這還需要得到進一步的證實,一旦確定它是屬於波瓦拉夫人所有的,就真相大白了。

    班利坐在那裡開始了他的推理,這個精緻的別針背後又是怎樣的真相呢?波瓦拉夫人的胸針怎麼會在這裡被找到?他一步步地推理著,試圖還原兇殺現場的真實情景。這位貴婦人穿著晚禮服,她應該是把胸針別在了靠近脖子或是肩膀的地方。案發當天,她坐在那把椅子上,後面是暗綠色的窗簾。當兩人起了衝突,突然有人掐住她脖子的時候,頭向後偏過去,這是人的自然反應。她肯定會掙扎,導致兩個人互相撕扯,胸針會掉下來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反覆地思考推理之後,班利越發覺得事實確實如此。現在他掌握的物證也顯示,這種推測沒錯。只是要進一步確認一下,這件物品是不是夫人的。這個問題好解決,他想到兩個辦法:一個是拿給夫人的女僕看,如果真是夫人的,女僕應該認得。況且這枚胸針本身就很特別,上面的鑽石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排列的。關於參加晚宴時,夫人有沒有戴胸針,蘇珊應該知道;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查看晚禮服,如果胸針是在互相撕扯中掉落的,一定會在晚禮服上留下痕跡。他想一定要給巴黎警察廳寫一封信,把這邊的情況跟他們說一下。

    警察都是隨身攜帶著裝物證的盒子的,把胸針裝進去之後,班利繼續著他的搜索行動。

    繼續了很長的時間後,班利開始搜查菲利克斯的書桌了。他打開抽屜,耐心十足地翻查著,對那些舊信件的信紙特別留意,它們的紙質是怎樣的,上面有什麼花紋,以及那些被打印出來的文字是怎樣排列的。藝術家都有這個毛病,菲利克斯也不例外,他們從不把信件整理得有條不紊,各種文件總是胡亂地往抽屜裡一塞了事。在菲利克斯的書桌裡,商業上的往來信函、購物賬單、付款收據、合同等,一股腦兒全被塞在了手邊的抽屜。班利一邊整理一邊翻閱,也沒發現什麼東西值得產生懷疑。於是他準備結束搜查了,可就在這時,他有了第三個重要物證。

    那就是桌上放著的那幾張疊在一起的吸墨紙。為了看清上面的字,警官連自己的看家本事都使出來了。吸墨紙上的字是反著的,他就用一面鏡子就解決了這個問題。他一張一張地辨認著,當讀到第四張時,他非常激動,停了下來。

    吸墨紙上的字跡斷斷續續,經過辨認好像是這樣寫的:

    ……窗戶……那……的……側……請……列……盡快……送……價錢……不知……覺得……可能一千五百法郎……已放在信中……

    這些正是德比耶魯公司收到的訂購函中的內容,它可是再重要不過的物證了,將前後的調查串聯起來,使獲得的證據更加完整了。菲利克斯也太粗心了,竟然留下了這麼重要的物證。這個意外的發現使警官很有成就感,臉上佈滿了微笑。菲利克斯的確是訂購了雕刻品,這一點不用懷疑了。這樣一來他就有了取得桶子的途徑,為了轉移人們的視線,他一手策劃了第一次的托運,和第二次、第三次的轉運。將死屍裝進桶子裡也是出自他巧妙的安排,毫無疑問,他就是兇手了。

    還有一點,當初菲利克斯曾交給警方一封信,信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內容就是關於買彩票和打賭的,而那封信所用的信紙和訂購函的一樣。班利心想,菲利克斯,有這三項證據,你就難逃法律的制裁了。

    可是他們找不到任何的蛛絲馬跡,證明桶子在這裡打開過。雖然進行了一番徹底的搜查,仍無任何的收穫,最後班利得出的結論是桶子並沒有在這裡打開。或許,他沒有把桶子搬下馬車,就在馬車上做的手腳呢?那拴馬的地方也會留下痕跡。他又忙活了半天,就為找這痕跡。不過,他可不是總那麼幸運,這方面的痕跡一點兒都沒找到,也只好先把這個問題放到一邊。

    班利回到警察廳,向廳長報告了自己的發現。廳長很滿意,說:「立刻把胸針送到巴黎去,讓女僕識別。不管是什麼結果,我們手中的證據都足以將菲利克斯送上法庭了。有一件事忘記告訴你了,我們到菲利克斯任職的公司調查過,發現桶子往返的這段時間,正趕上他休假。雖然我們不能就此認定他在這段時間犯罪了,但是起碼不能證明我們的假設是錯誤的。」

    兩天後,休威打來電話說:「已經確認,那枚胸針就是死者波瓦拉夫人的。」

    「證據充足了!」廳長說。

    菲利克斯一出院,就會馬上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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