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桶 第27章 整合信息 (2)
    廳長說:「也許他想嫁禍的人是波瓦拉。」

    「波瓦拉!」利朋好像恍然大悟,大叫道,「沒錯,這就對了。我總算明白了,不管是信還是桶子,都是被菲利克斯利用來擺脫罪責的工具。你覺得呢,廳長?」

    「很有道理。」

    班利質疑道:「為什麼要把羅迪扯進來,直接署上波瓦拉的名字不就得了?」

    「那樣目的太明顯了!」因為推理得非常順暢,利朋有些手舞足蹈,「會使事情過於簡單!菲利克斯考慮到,波瓦拉不可能不在信上簽名,乾脆就假借羅迪的名義好了。這一點他還是挺高明的。」

    「如果真是菲利克斯寫的信,」班利說,「這個難題就迎刃而解了。信上體現出的信息和知識,只有菲利克斯才有。在多旺森德咖啡廳,是他跟羅迪談論彩票的事,所以他非常瞭解。羅迪和杜馬希爾的所謂打賭只是敷衍警方的說辭,根本就是虛構的。或許只是菲利克斯為了領取桶子而捏造的借口。」

    「沒錯!」利朋很興奮,「整件事看起來絲絲入扣。總算是有點眉目了!還有一點,我們不能忽略,蘇珊提到夫人曾給菲利克斯留下信。這說明,那天晚上,為了某件事,夫人和菲利克斯的確曾協商過。」

    「沒錯,這很重要。」廳長說,「但是目前還是有些疑點,比如,發卡的問題。利朋,你覺得應如何解釋呢?」

    「我想,她當時因自己的決定太激動了,興奮之餘,連自己要幹什麼都不知道了!」

    廳長搖搖頭道:「這太牽強了!她一件行李都沒有準備,看上去並不是要去私奔。我覺得,當天晚上夫人就被殺害了。兇手是用帽子和外套來迷惑我們,說不定那些東西都被他藏起來了。」

    班利接口道:「以前,我也曾這麼看,但後來我還是否定了這個想法:首先,如果夫人是在週六晚上被殺,屍體要安放在哪呢?運送雕刻品時,書房曾留下桶子的印痕,可是後來店家來取走了桶子,因此就排除了用桶子放屍體的可能。其次,那幢房子裡,沒有地方可以存放屍體。管家和女僕曾經反覆搜查,什麼也沒找到。如果她是在家中被害,菲利克斯、波瓦拉,或別的什麼人以及兩人聯合作案的可能性都有。根據調查兇手就不可能是菲利克斯,因為沒有同謀,要把屍體運送出去,菲利克斯是做不到的。而我們也沒有發現存在同謀的可能。波瓦拉呢,處理起屍體來,他要方便很多,但他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在場。說到管家,我敢確定他非常值得信任,不可能是這件事的同謀。在廳長推測的那些作案時間裡,有任何事情發生,管家都可以看到。」

    「這麼說也對。其實,聯繫你的推論,在想想利朋的分析,倒是可以推出一個結果。」

    「我也覺得夫人不是在當晚遇害的,」利朋說,「但是我不同意班利關於波瓦拉不在現場證明的看法。」

    「我覺得是有道理的。」廳長說,「你認為哪裡可疑?」

    「波瓦拉關於從工廠出來之後的說法並沒有確證。真的有那麼個美國人嗎?我覺得,那根本就是他捏造的。」

    「有道理!」廳長說,「但那不是重點。波瓦拉說他到家的時間是剛過一點,管家和僕人也都證實了他的說法,所以不用再討論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證據,你們記得嗎,他說在沿著河岸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雨?你們問過管家,主人是不是被雨淋濕了外套,他的回答和波瓦拉說的一樣。我調查了一下,那天晚上的雨並不是很大,晴得也很快。但在大約一點的時候,下過一陣很猛的。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當時波瓦拉還沒回到家?所以,在一點十五分之前,他不可能犯罪。一點十五分之後,也不可能犯罪,因為到那時,管家和女僕都在家,夫人和菲利克斯也已經走了。如果波瓦拉是兇手,也只能在那晚之後再行兇了。」

    「關於這一點似乎沒有什麼疑問了。」利朋說,「根據分析推理,桶子及信件和波瓦拉都沒有關係,我們已經確定夫人是在倫敦遇害的,剛才廳長也分析過他沒有犯案時間,我想可以排除他是兇手的可能性了。你認為呢,班利?」

    「我以為現在不管排除誰的嫌疑都還為時過早。依照我的看法,從行兇動機來說,波瓦拉最有可能是兇手。」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說波瓦拉當晚就將夫人殺了。」廳長說,「你認為,因為夫人準備私奔,波瓦拉才要將她殺害。可他回家時她還在,所以那晚就沒有所謂的私奔這回事。」

    這個結論使三人不由得大笑起來。

    然後廳長說:「總的來說,我們已經確定波瓦拉夫人遇害的時間,是在週六十一點三十分到第二周的週一晚上,也就是菲利克斯寫雕刻品訂購函的這段時間裡。顯然她是被別人殺害的,可能是菲利克斯或波瓦拉,也可能是其他人。就我們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波瓦拉與菲利克斯的嫌疑最大。先說波瓦拉,雖然他有明顯的犯罪動機,但是目前還不確定他的夫人是不是要私奔。如果能證明他的夫人沒有私奔,他就可以洗清嫌疑了。從我們目前的調查及推理來看,在有可能犯罪的時間裡,他完全可以證明自己是不在場的。

    「相反,菲利克斯卻疑點重重。首先,有人指出,他曾接到一封信函,是關於夫人與之約會的。晚宴後,波瓦拉還沒回來的時候,在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分這段時間裡,他留下來同夫人單獨相處。雖沒有確切證據,但他們在一起一直待到一點左右也是很有可能的。後來,也許是夫人與他同行,也許是兩人在同一時間單獨行動的,他們都去了倫敦。這樣推斷是基於下面三個原因:一,她給丈夫留信,說她決定要跟菲利克斯在一起。這封信還沒取得專家鑒定,對於它的價值還不能盲目相信。二,不管是生是死,當時她都已經離開家了。管家和女僕都曾搜尋過,什麼也沒找到。週一時,桶子才被打開,沒人動過裡面的雕刻品。三,通過對桶子的運送時間和路線的分析,桶子裡被裝入死屍發生在倫敦。可見,波瓦拉夫人已經到了倫敦。

    「其次,菲利克斯拿給警方的羅迪的來信,根本就是他自己寫的。因為信的內容主要是關於打賭及能力測試的,只是為了給桶子的出現找個理由,而那些都是不存在的事情。那封信不是羅迪寫的,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而信中所談及到的事情菲利克斯最為瞭解。

    「在桶子的運送過程中,那位留著黑鬍鬚,長得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曾多次出現。但同時,非常有利於菲利克斯的也有兩點:第一,我們無法確定他的作案動機;第二,在打開桶子的現場,當他發現死屍時的震驚以致昏厥也很能說明問題,我們不能忽略。

    「現在,我們手頭的證據還不足以得出結論,所以還需要我們努力調查。到底是誰寫了那封有關彩票及打賭的信,一定要查清楚,可否以打字機作為切入點,找到了打字機就知道是誰寫的那封信了。明天我就派人收集波瓦拉使用的打字機樣本,只要他有可能使用,就加入我們的收集,力求齊全。如果還是沒有線索,就擴大範圍,在羅迪、杜馬希爾及別的人之間進行同樣的調查。班利,請跟倫敦警察廳說一下,也調查一下菲利克斯使用過的打字機。」

    「我估計應該做過這項工作,但是慎重起見,我會再寫信確認。」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很重要,不能耽擱。那就是要詳細地調查菲利克斯從週六晚上一直到次周的週四晚上,也就是桶子往巴黎運的這段時間裡的行蹤。波瓦拉夫人到底有沒有跟他一起去倫敦,要有有力的證據和清楚的結論。

    「在那一段時間裡,波瓦拉都做了些什麼也要查清楚。如果還是沒有進展的話,就只能求助那些目擊證人,讓他們將指認,菲利克斯和波瓦拉到底誰更像那個黑鬍鬚男子。另外,也可以從將桶子轉送到各個車站的馬車伕著手,找到馬車伕,也就查出了他的僱主。還要仔細調查波瓦拉夫人以往的生活,找出所有的可疑之人。」

    各自有了明確的任務,他們馬上就開始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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