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13章 乾脆把他丟下吧
    當我們最後到達島的尾端的時候,應該已經將近l點鐘了,木筏漂流的速度也緩慢了下來。如果有船靠過來的話,我們打算跳到獨木舟裡,溜到伊利諾岸上。還好沒有看到什麼船。我們並沒有在船上放槍、魚線或是食物,因為當時情況實在是太緊張了,根本來不及想別的事情。而且把所有東西都搬到船上也不是個好辦法。

    如果那些人到島上的話,我想他們應該會找到我剛剛生起的那堆營火,然後整晚守在那裡等吉姆回來,這樣的話他們就離我們很遠了。我生的火如果沒能讓他們上當那也不能怪我。我對他們施的花招,已經夠絕的了。

    當天邊露出第一道曙光時,我們把船繫在伊利諾岸邊的一處灘頭,用斧頭砍了些樹枝蓋在木筏上,如此一來船看上去就像是河堤邊的一個小洞。我所謂的灘頭就是一處沙洲,上面長滿了如耙齒般濃密的茂盛樹叢。

    我們來到密蘇里岸邊隆起的山丘上,由於伊利諾岸長滿了茂密的樹林,而且河道是在密蘇里岸這邊,因此我不怕會被人看到。我們整天都躺在那兒,看著浮木與汽船從密蘇里岸順流而下,以及逆水而上的汽船在河中央與洶湧的波濤抗衡。我把碰見那個女人的事情告訴吉姆,吉姆說她實在是很聰明,如果她要跟蹤我們的話,她才不會被那營火所騙呢——不,她會帶一隻狗。我說那她自己為什麼不叫她先生帶隻狗呢?吉姆說他打賭當她丈夫出發之前她一定會想到這一點。吉姆認為他們一定是到城裡去找狗了,所以才失去了大好時機,不然我們現在可不會躲在這個離鎮二十四五英里遠的灘頭上逍遙——我想我們一定會被抓回鎮上的。我說只要他們沒有抓到我們,我才不管是因為什麼理由呢。

    天快黑下來了,我們在白楊枝椏裡探出腦袋,朝四下裡張望了一番,什麼也沒有見到。吉姆便拿起木筏子上層的幾塊木板,搭起了一個挺舒適的小窩棚,好在太陽火辣或者下雨的時候,能有個保持東西乾燥的去處。吉姆還在窩棚底下安了個地板,比木筏子高出一英尺多,這樣,毯子之類的什物,就不會被過往的輪船激起的水浪沖打潮濕。在窩棚的正中央,我們鋪了20厘米的土,安了個框架子,四周圍得嚴嚴實實,好在颳風下雨的天氣生起火來,火光能被窩棚遮住,從外邊看不見。我們還做了一把備用的舵槳,以防萬一碰上暗礁什麼的把原有的槳碰壞了。我們豎起一根矮樹杈子,把那盞舊錫燈掛了上去,因為每當有輪船往下游開來,我們必須點亮這盞燈,防止它把我們撞翻。不過,有上游的輪船開來,我們不用點燈,除非我們發現自己漂到了人家所說的「橫水道」上,因為河水還漲得很高,低矮的河岸還有一小部分淹沒在水下,因此上水的船往往不闖這個水道,而會尋找流得慢一些的水道走。

    第二天晚上,我們乘著木筏漂了大約七八個鐘頭,水流每小時6英里。我們捉魚,聊天,或者為了打破瞌睡,下水游它一會兒。順著這靜靜的大河往下漂,仰臥在筏子上望著星星,倒是一件帶著莊嚴意味的事。我們這時候無心大聲說話,大笑的時候也挺少,只不過偶爾低低輕笑兩聲就是了。我們遇到的天氣,一般總是好天氣。那天夜裡一切太平,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

    每晚我們都會經過不同的城鎮,有些就在遠方的山麓上,看起來就像是一處閃爍著奪目光彩的燈床,一間房子也看不見。第五晚,我們經過聖路易,那幅景象就像是全世界的燈都亮起來了似的。以前在聖彼得時,他們常說聖路易有兩三萬人,我一直不怎麼相信,但是在那晚約2點鐘時,當我看到那炫目耀眼的光芒時,我終於相信了。那座城安安靜靜的,一點聲音也沒有,大家都入睡了。

    現在每個晚上大約10點鐘左右,我都會溜上岸到一些小村落去,花10到15分錢買些玉米粉、醃肉或其他食物來吃,有時候我也偷些流落在外的雞帶回來果腹。老爸總是說,當你逮到機會時就要偷隻雞,因為你自己不偷的話,別人也會偷,這亙古不變的法則千萬別忘記啊。我倒是從來沒有見過老爸偷雞,不過他總這麼說就是了。

    一到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進玉米田,借一隻西瓜或是甜瓜、南瓜,或是幾個剛熟的玉米,諸如此類。爸爸常說,借借東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時候償還人家,那沒有什麼害處。不過,那位寡婦說,那不過是偷竊好聽一些的說法罷了,正派人沒有一個肯幹這樣的事。吉姆說,依他看,寡婦說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說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辦法是我們搞好一份清單,從中挑出兩三種東西,先借到手,然後說明,往後不再借了——依他看,這樣一來以後再借別的東西就不礙事了。我們就這樣商量了一整夜,一邊在大河上朝下游漂過去,一邊準備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商量到天大亮,問題全都得到了圓滿解決,決定不借山裡紅和柿子,把這兩項從單子上刪掉。在這樣決定以前,大家心裡總有點兒不大痛快,決定以後,大家都覺得心裡好受了。能這樣作出決定,我也很高興,因為山裡紅根本不好吃,柿子呢,還要兩三個月才熟透。

    偶爾我們會打只太早起床或是太晚睡覺的野鴨。大致說來,我們過得還算不錯。

    在第五個晚上,小船漂到了聖路易下游。午夜前我們碰到一陣狂風,夾帶著雷電,霎時下起了傾盆大雨。我們躲在帳篷裡,任木筏漂流。當天邊劃過一道閃電的時候,我們只看見前方一片汪洋,兩側巖壁矗立。不久之後我說:「喲,吉姆,你看那裡,那是一艘觸礁的汽艇耶!」我們正朝著它漂過去,雷電閃閃,把它照得很清楚。船身已經歪斜傾倒,船頭甲板的一部分浮出河面,在閃電的照耀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頭的每根電線。船上的大鐘旁靠著一把椅子,椅背上掛著一頂舊水手帽。

    暴風雨逐漸過去了,在這樣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看到如此的殘骸淒慘孤獨地漂在河中,我想任何一個男孩都會和我有相同的感覺。我想上船去逛逛,順便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於是我說:「吉姆,我們上去瞧瞧!」

    剛開始吉姆死命反對,他說:「我才不要去那鬼地方亂逛呢!我們現在過得很順利嘛,不要再去招惹是非啦,搞不好甲板上有守衛呢。」

    「守衛個鬼!」我說,「上面除了船長室外沒什麼好守衛的,你想有誰會願意在這樣的晚上冒著生命危險在上頭守著船長室呀?尤其這艘船隨時都有可能會沉沒或者被河水沖走呢。」吉姆頓時無話可說。「除此之外,」我說,「也許我們可以從船長室借些值錢的東西啊,比如雪茄——我跟你打賭,一根可值5分錢呢。汽艇的船長通常都很有錢,一個月的薪水有60塊,只要他們想要,他們才不管東西有多貴呢。拿根蠟燭吧,吉姆,我非得到船上搜一搜才心甘。你覺得湯姆會這麼膽小嗎?他才不會!他把這樣的舉動叫做冒險——他總是這麼說的。他拼了命也要上船去瞧一瞧。他難道不會逮住機會好好表現一番嗎?你就把它想成是哥倫布的大發現嘛,我真希望湯姆在這裡。」

    吉姆很不情願地嘟囔了一番,但最後還是妥協了。他說我們不應該說大話,隨後又低聲咕噥著。閃電來的正是時候,我們抓住船右舷的吊桿,把獨木舟靠了過去。

    這裡的甲板很高。我們順勢滑入,往船長室走去。因為裡面實在太暗了,我們只好一點點地摸索前進,不時伸手撥開面前的電線。沒過多久就看見了天窗,我們爬了上去,來到船長室前,門是開著的。天啊,這裡頭竟然有一盞燈!同時我們聽到裡頭傳來低沉的聲音!

    吉姆輕聲告訴我說他覺得很不舒服,叫我自己去。我說好吧。而當我正想要往木筏方向前進的時候,突然聽見船長室裡傳來一聲哭嚎的聲音:「噢,求求你們不要這樣,我發誓我不會告訴別人的!」

    又有一個人大聲地說:「吉姆·透納,你說謊。你每次都這麼說,你總是要求多分一點,而且每次都得逞,因為你老是威脅我們如果不給你的話就要告訴別人。可是這次這招已經不管用啦,你真是世界上最卑鄙狡猾的人。」

    這時候吉姆已經上了木筏,然而我卻感到非常好奇。於是我對自己說如果是湯姆,他絕對不會就這樣子回去的,所以我也不能逃跑,我要去看個究竟。於是我匍匐在地上,在過道上摸黑前進,直到和船長室只有一個房間之隔。我看到一個人躺在地板上,手腳都被綁住,旁邊還站了兩個人,其中一個手裡提著一盞昏暗的燈,而另一個手裡拿著一把槍,指著躺在地上的那個人,然後說:「噢,我就是喜歡這樣,這麼做真是爽快,你這個人渣!」

    躺在地上的那個人縮著身子說:「噢,拜託,比爾,我一定不會說的。」

    每次他說那句話時,提著燈的人就會冷笑說:「你不會說?你總是在撒謊!」然後他又說,「你聽聽他求饒!如果我們今天不是把他綁著,他肯定會把我們兩個都殺了。為什麼?沒有為什麼,我們只是要討回公道——這就是原因。吉姆·透納,我要你從今以後再也不敢威脅別人。比爾,把槍收起來吧。」

    比爾說:「不,傑克,我反對。我一定要殺了他——他還不是這樣殺了海菲德——他難道不該受報應嗎?」

    「但是我不要他死,我自有原因。」

    「傑克,你真是好心啊——只要我活著,我永遠不敢忘了你的大恩大德。」躺在地上的人嗚咽著說。

    傑克沒有理會他,自顧自地把燈掛在釘子上,向我趴的地方走來,同時示意比爾過來。我盡我所能爬了將近2米,可是因為船是斜的,所以實在是很難爬。為了避免被逮到,我爬進了上方的一間客艙。他們摸黑走來,當傑克走到我所在的客艙前面時,他說:「這裡——進來,這裡。」

    於是他便走了進來,比爾跟在後頭。但是他們走進來之前,我已經爬到角落頂端的臥鋪上了,心中覺得懊悔不已。因為他們站在那兒,手靠著床邊說話。我雖然看不到他們,但是我知道他們站在哪兒,離我實在是太近了,從他們渾身的威士忌酒味就可以知道。我很高興我沒有喝酒,但是這也沒什麼差別,因為我嚇得連大氣都不敢出。我怕極了,更何況聽到他們這樣的談話時,誰還敢大聲喘氣呢?他們用低沉的語氣嚴肅地討論著。比爾想要殺了透納,他說:

    「他嘴上說不會說出去,可是他一定會。即使我們現在把自己的那份都給了他,轉過臉來他還是會繼續威脅我們,你信不信?他一定會去作證的。你聽清楚了,我一定要把這個禍害解決掉。」

    「我也是這麼想。」傑克平靜地說。

    「他媽的,我還以為你不想殺他哩。好吧,那就動手吧。」

    「等一會兒,我話還沒有說完呢。你聽我說,開槍是不錯的方法,但如果要真正地把事情處理好,還有其他更安靜的方法呢。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應該用一種風險較小的方式來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你說是不是?」

    「說得不錯,那你現在要怎麼做呢?」

    「我的想法是,我們現在趕快把船艙中看到的任何東西都搬上岸,把它們埋起來,然後我們耐心等著,我想這艘船頂多再撐兩個小時就沉沒了,到時候他一定會被淹死。這只能怪他自己運氣不好。我覺得這比殺了他更好。我很不喜歡親手殺人,這有點不人道,不是嗎?」

    「好吧——就這麼做。可是如果這艘船不沉的話怎麼辦呢?」

    「反正我們等兩個小時再看看嘛。」

    「好吧,開始動手吧。」

    他們走後,我溜了出來,嚇得一身冷汗。船裡一片漆黑,我沙啞著嗓音輕聲喚著:「吉姆!」然後就聽見他在我附近哼哼唧唧地答應。於是我說:「快點,吉姆!不要再嗷嗷叫了,沒時間了。這邊有一堆殺人犯,如果我們不趕快找到他們的船,把它解開,讓這些人沒辦法逃離這兒的話,就有人要送命啦。可是如果我們搶先找到他們的船,就可以讓這幫傢伙都倒大霉——因為警長一定會找到他們——趕快啦!我從這兒找起,你去那裡看看,你先從木筏那裡找起,然後——」

    天啊,我的天啊,木筏,再也沒有木筏了。它被水沖走了!——我們被困在船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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