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伊登 正文 第十三章
    在晴和的午後,嘈叨的社會主義者和工人階級的哲學家們常在市政廳公園進行滔滔不絕的辯論。這次偉大的發現就是由他們引起的。每月有一兩次,馬丁在穿過市政廳公園去圖書館的路L總要停下自行車來聽聽他們的辯論,每次離開時都有些戀戀不捨。他們的討論比莫爾斯先生餐桌上的討論格調要低得多,不像那麼一本正經,煞有介事。他們動不動就發脾氣,扣帽子,嘴裡不乾不淨地罵髒話。他還見他們打過一兩回架。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思想中似乎有某種非常重要的東西。他們的唇槍舌劍要比莫爾斯先生們沉著冷靜的教條更刺激起他的思考。這些把英語糟踏得一塌糊塗、瘋頭瘋腦地打著手勢、懷著原始的憤怒對彼此的思想交戰的人似乎要比莫爾斯先生和他的老朋友巴特勒先生更為生氣勃勃。

    在那公園裡馬丁好幾次聽見別人引用赫伯特·斯賓塞1的話。有天下午斯賓塞的一個信徒出現了。那是個潦倒的流浪漢,穿一件骯髒的外套,為了掩飾裡面沒穿襯衫,鈕扣一直扣到脖子。堂皇的戰爭開始了,抽了許多香煙,吐了許多斗煙唾沫,流浪漢堅守陣地,獲得了成功,儘管有個相信社會主義的工人譏笑說:「沒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2,赫伯特·斯賓塞就是他的先知。」馬丁對他們討論的東西感到茫然,在騎車去圖書館的路上對赫伯特·斯賓塞產生了興趣。因為那流浪漢多次提到《首要原理》,馬丁便借出了那本書——

    1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Speflcer,182O-19O3):英國哲學家,進化哲學的奠基人。他試圖以進化理論解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知識。他的十卷《綜合哲學》包括了《首要原理》、《生物學原理》、《心理學原理》等。他的《社會學研究》有嚴復摘譯本,譯名《群學肆言》。

    2不可知之物(theUnknowable):亦即斯賓塞所稱的「力」(Force)。按斯氏說法,它是在一切現象背後的一種無法認識的不變力量。一切原理,一切精神和物質的力都從它演繹而出。

    於是偉大的發現開始了。他過去也曾試讀過斯其塞,選擇了《心理學原理》入門。卻跟讀布拉伐茨基夫人時一樣慘遭敗北,根本讀不懂。沒讀完就還掉了。但是那天晚上學完代數和物理,寫了一首十四行詩之後,他躺到床上翻開了格要原理》,卻一口氣直讀到了天亮。他無法入睡,那天甚至停止了寫作,只躺在床上讀書,身子睡累了,便躺到硬地板上,書捧在頭頂,或是向左側,向右側,繼續讀。直讀到晚上,才又睡了一覺。策二天早上儘管恢復了寫作,那書卻仍在引誘著他,他受不了引誘又整整讀了一個下午。他忘掉了一切,連那天下午是露絲安排給他的時間都忘掉了。直到希金波坦先生突然探開門要求他回答他住的是否是大飯店,他才第一次意識到身邊的直接現實。

    馬丁·伊甸一輩子都受著好奇心驅使,尋求著知識。是求知慾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險的。可是現在他卻從斯賓塞懂得了他原來一無所知,而且他若是繼續航行與漫遊是永遠不會知道任何東西的。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過,觀察到的只是彼此無關的現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實,只能在小範圍內進行歸納——而在一個充滿偶然與機遇的變化無常、雜亂無章的世界裡,一切事物之間都是互不相關的。他曾觀察過、研究過鳥群飛行的機制,並試作過解釋,卻從沒想到去對鳥這種有機的飛行機制的演化過程尋求過解釋。他沒有想到鳥兒也是進化來的,只把它們當作一向就有的、自然存在的東西。

    鳥兒既如此,一切也都如此。他過去對哲學那種全無準備的健啃沒給他什麼東西。康德的中世紀式的形而上學沒有給予他開啟任何東西的鑰匙,它對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讓他對自己的智力產生了懷疑。同樣,他對進化論的鑽研也只局限於羅邁尼斯1的一本專業得讀不懂的書。他什麼都沒有學到,讀後的唯一印象就是:進化是一種枯燥乏味的玩藝兒,是一群運用著一大堆晦澀難解的詞語的小人物弄出來的。現在他才明白,原來進化並不光是理論,而是已為人們所接受的發展過程。科學家們對它已無爭議,只在有關進化的方式上還存在分歧——

    1羅邁尼斯(GeorgejohnRomnes,1848—1894):生於加拿大的金斯頓,是達爾文的朋友。曾在愛丁堡和英國科學知識普及會(RoyalInsitution)做過教授。作品有《達爾文與達爾文之後》(1892)和《羅邁尼斯講稿》。

    現在又出了這個斯賓塞,為他把一切知識組織了起來,統一了起來,闡明了終極的現實,把一個描繪得非常具體的宇宙送到了他眼前,令他驚詫莫名,有如水手們做好放到玻璃櫥裡的船舶模型。沒有想當然,沒有偶然,全是法則。鳥兒能飛是服從法則,萌動的粘液汁扭曲、蠕動、長出腿和翅膀、變成鳥兒也是服從同一法則。

    馬丁的智力生活不斷升級,現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的秘密事物裸露出了它們的奧秘。理解使他沉醉。夜裡睡著了他在光怪陸離的夢圃裡眼神明生活在一起;白天醒著時,他像個夢遊者一樣走來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視著他剛發現的世界。對餐桌上那些卑微瑣屑的談話他聽而不聞,心裡只急於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尋找和追蹤因果關係。他從盤子裡的肉看出了燦爛的陽光,又從陽光的種種轉化形式回溯到它億萬里外的源頭,或者又從它的能量追蹤到自己胳膊上運動著的肌肉,這肌肉使他能切肉。又從而追蹤到支配肌肉切肉的腦子,最後,通過內視看到了太陽在他的腦子裡放光。這種大徹大悟使他出了神,沒有聽見吉姆在悄悄說「神經病」,沒有看見他姐姐臉上的焦慮表情,也沒注意到帕納德·希金波坦用手指在畫著圓圈,暗示他小舅子的腦袋裡有些亂七八糟的輪子在轉動。

    在一定意義上給馬丁印象最深的是知識(一切知識)之間的相互聯繫。過去他急於瞭解事物,取得一點知識就把它們存檔,分別放進頭腦中互不相干的抽屜裡。這樣,在航行這個課題上他有龐大的積累,在女人這個課題上也有可觀的積累。但兩個課題的記憶屜子之間並無聯繫。若是說在知識的網絡中,一個歇斯底里的婦女跟在颶風中順風使航或逆風行駛的船有什麼聯繫的話,他準會覺得荒唐可笑,認為絕無可能。可是赫伯特·斯賓塞卻向他證實了這說法不但不荒唐,而且兩者之間不可能沒有聯繫。一切事物都跟一切其他事物有聯繫,從最遼遠廣闊的空間裡的星星到腳下沙粒中千千萬萬個原子,其間都有聯繫。這個新概念使馬丁永遠驚訝不已。於是他發現自己在不斷地追尋著從太陽之下到太陽以外的一切事物之間的聯繫。他把最不相關的事物列成名單,在它們之間探索聯繫,探索不出就不高興——他在愛情、詩歌、地震、火、響尾蛇、虹、寶石、妖魔、日落、獅吼、照明瓦斯、同類相食、美。殺害、情人、槓桿支點、和煙葉之間尋求聯繫,像這樣把宇宙看作一個整體,捧起來觀察,或是在它的僻徑、小巷或叢莽中漫遊。他不是個在種種神秘之間尋找未知目標的心驚膽戰的旅客,而是在觀察著、記載著、熟悉著想要知道的一切。知道得越多,就越是熱情地崇拜宇宙和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你這個傻瓜!」他望著鏡子裡的影像,說,「你想寫作,也寫作過,可你心裡沒有可寫的東西。你心裡能有什麼呢?——一些幼稚天真的念頭,一些半生不熟的情緒,許許多多沒有消化的美,一大堆漆黑的愚昧,一顆叫愛情脹得快要爆炸的心,還有跟你的愛情一樣巨大,跟你的愚昧一樣無用的雄心壯志。你也想寫作麼!唉,你才評始能學到了東西可供你寫作呢。你想創造美,可你連美的性質都不知道,怎麼創造?你想寫生活,可你對生活的根本特點都不知道。你想寫世界,總寫對生活的設想,可世界對你卻是個玄虛的疑團,你所能寫出的就只能是你並不瞭解的生活的設想而已。不過,別洩氣,馬丁,小伙子,你還是可以寫作的,你還有一點知識,很少的一點點,現在又已找到了路可以知道得更多了。你若是幸運的話,說不定哪一天你能差不多知道一切可以知道的東西。那時你就好寫了0」

    他把他的偉大發現帶到了露絲那兒,想跟她共享他的歡樂與驚詫。但她只一聲不響地聽著,並不熱心,好像從她學過的課程供罕已有所瞭解似的。她並不像他那麼激動。他若不是立即明白了斯其塞才露絲並不像對他那麼新鮮,他是會大吃一驚的。他發現亞瑟與諾爾曼都相信進化論,也都讀過斯賓塞,儘管兩者對他倆沒曾產生過舉足輕重的影響。而那個頭髮濃密的戴眼鏡的青年威爾·奧爾尼卻還刻薄地挖苦了一番斯賓塞,並重複了那個警句,「沒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賓塞卻是他的先知。」

    但是馬丁原諒了他的嘲諷,因為他開始發現奧爾尼並沒有愛上露絲。後來他還從種種瑣事上發現奧爾尼不但不愛露絲,反而很討厭她。這簡直叫他目瞪口呆。他想不通,這可是他無法用以跟宇宙其他任何現象聯繫的現象。可他仍然為這個年青人感到遺憾,因為地天性中的巨大缺陷使他難以恰當地欣賞露絲的高貴與美麗。有幾個星明天他們曾一同騎車去山區遊玩。馬丁有多次機會看到露絲跟奧爾尼劍拔暨張的關係。奧爾尼常跟諾爾曼泡在一起,把露絲交給亞瑟和馬丁陪伴。對此馬丁當然很感激。

    那幾個星期天是馬丁的大喜日子,最可喜的是他能跟露絲在一起,其次是他越來越能跟她同階級的青年平起平坐了。他發現雖然他們受過多年教育培養,可自己在智力上卻並不亞於他們,同時,跟他們談話還給了他機會把他辛辛苦苦學會的語法付諸實踐。社交禮儀的書他現在不讀了,他轉向了觀察,從觀察學習禮儀進退。除了內心激動情不自禁的時候之外,他總報警覺,總敏銳地注意著他們的行為,學著他們細微的禮節與高雅的舉止。

    讀斯賓基的人很少,這一事實叫馬丁驚訝了好久。「赫伯特·斯賓塞,」圖書館借書處那人說,「啊,不錯,是個了不起的思想家。」但是那人對這位「了不起的思想家」的思想卻似乎一無所知。有天晚上晚餐時巴特勒先生也在座,馬丁把話頭轉向了斯賓塞。莫爾斯先生狠狠地責難了這位英國哲學家的不可知論一番,卻承認他並未讀過《首要原理》;巴特勒先生則說他沒有耐心讀斯賓塞。他的書他一個字也沒讀過,而且沒有地照樣過得不錯。這在馬丁心裡引起了疑問。他若不是那麼堅決地獨行其事說不定也會接受大家的意見放棄斯賓塞的。可事實是,他覺得斯賓塞對事物的解釋很有說服力,正如他的提法:「放棄斯賓塞無異於讓航海家把羅盤和經線儀扔到海裡。」於是他繼續研究進化論,要把它徹底弄懂。他對這個問題越來越精通,許許多多獨立的作者的旁證更使他堅信不疑。他越是學習,未曾探索過的知識領域便越是在他面前展現出遠景。對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的遺憾簡直成了他的慢性病。

    由於一天的時間太短,有一天他便決定了放棄代數和幾何。三角他甚至還沒想過要學。然後他又從課程表上砍掉了化學,只留下了物理。

    「我不是專家,」他在露絲面前辯解道,「也不想當專家。專門學問太多,無論什麼人一輩子也學不了十分之一。我學的必須是一般的知識。在需要專家著作的時候只須參考他們的書就行了。」

    「可那跟你自d掌握了畢竟不同,」她表示反對。

    「但那沒有必要,專家的工作給我們帶來好處,這就是他們的作用。我剛進屋時看到掃煙囪的在幹活兒。他們就是專家。他們幹完了活兒你就可以享受乾淨的煙囪,而對煙囪的結構你可以什麼都不知道。」

    「這說法太牽強吧,我怕是。」

    她探詢地望著他,從她的目光和神態裡他感到了責備的意思。但是他深信自己的理論是正確的。

    「研究一般問題的思想家,實際上世界上最偉大的思想家,都得依靠專家。赫伯特·斯賓塞也依靠專家。他歸納了成千上萬的調查者的發現。若要靠自己去幹,他恐怕要活上一千年才行。達爾文也一樣。他利用了花卉專家和牲畜培育專家的知識。」

    「你沒錯,馬丁,」奧爾尼回答,「你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麼,露絲卻不知道,連要為自己追求點什麼她都沒想過。」

    「——啊,沒錯,」奧爾尼不顧她的反對,急忙說,「我知道你會把那叫做一般的文化素養。但是缺少一般的文化素養對你所要做的學問其實沒有影響。你可以學法語,學德語,或者兩者都不學,去學世界語,你的文化素養格調照樣高雅。為了同樣的目的,你也可以學希臘文或拉丁文,儘管它對你什麼用處都沒有。那也是文化素養。對了,派絲還學過撒克遜語,而且表現得聰明——那是兩年前的事——可現在她記得的也就只剩下了『正當馨香的四月帶來了芬芳的陣雨』1,——是這樣吧?——

    1「正當馨香的四月帶來了芬芳的陣雨」:英國文學之父喬斐的《坎脫伯來故事》的《序曲》的第一行。原文無「馨香」一詞。

    「可它照樣形成了你的文學格調,」他笑了,仍不讓她插嘴,「這我知道。找們倆那時間同班。」

    「你把文化素淨當作達到某種目的手段去了,」露絲叫了出來。她的兩眼放出光芒,兩頰上泛起兩朵紅暈。「文化素養本身就是目的。」

    「但馬丁需要的並不是那個。」

    「你怎麼知道?」

    「你需要的是什麼,馬丁?」奧爾尼轉身正對著他問。

    馬丁感到不安,求救似的望青露絲

    「不錯.你需要的是什麼?」露絲問,「你回答了.問題就解決了。」

    「我需要文化素養,沒錯,」馬丁猶豫了,「我愛美,文化素養能使我更好地更深刻地欣賞美。」

    她點點頭,露出勝利的表情,

    「廢話,這你是知道的,」奧爾尼說,「馬丁追求的是事業,不是文化素養。可就他的事業而言,文化素養恰好必不可少。若是他想做個化學家,文化素養就不必要了。馬丁想的是寫作,但害怕直說出來會證明你錯了。」

    「那麼,馬丁為什麼要寫作呢?」他說下去,「因為他並沒有腰纏萬貫。你為什麼拿撒克遜語和普通文化知識往腦子裡塞呢?因為你不必進社會去闖天下,你爸爸早給你安排好了,他給你買衣服和別的一切。我們的教育——你的、我的、亞瑟的——有什麼鬼用處!我們泡在普通文化營養裡。若是我們的爸爸今天出了問題,我們明天就得落難,就得去參加教師考試。你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工作,露絲,就是在鄉下的學校或是女子寄宿學校當個音樂教師。」

    「那麼請問,你又幹什麼呢?」她問。

    「我什麼像樣的活兒都幹不了。只能幹點普通勞動,一天賺一塊半,也可能到漢萊的填鴨館去當好外頭——我說的是可能、請注意,一周之後我說不定會被開除,因為我沒有本事。」

    馬丁專心地聽著這場討論,儘管他明向奧爾記述對的,卻討厭他對露絲那種不客氣的態度,聽著聽著他心以便對愛情產生了一種新的想法:理智與愛情無關。他所愛的女人思考得對還是不對都沒有關係。愛悄是超越理智的。即使她不能無分理解他追求事業的必要性.她的可愛也不會因而減少。她整個兒的就是可愛,她想什麼跟她的可愛與否無關。

    「什麼?」他問。奧爾尼問了個問題打斷了他的思路。

    「我剛才在說你是不會傻到去啃拉丁文的。」

    「但是拉丁文不屬於文化素養範圍。」露絲插嘴說,「那是學術配備。」

    「唔,你要啃拉丁文麼?」奧爾尼堅持問。

    馬丁被逼得很苦,他看得出露絲很為他的回答擔心。

    「我怕是沒有時間,」他終於說,「我倒是想學,只是沒有耐心。」

    「你看,馬丁追求的並不是文化素養,」奧爾尼高興了,「他要的是達到某個目的,是有所作為。」

    「啊,可那是對頭腦的訓練,是智力的培養。有訓練的頭腦就是這樣培養出來的。」露絲懷著期望看著馬丁,好像等著他改變看法。「你知道,橄欖球運動員大賽之前都是要訓練的。那就是拉丁文對思想家的作用。它訓練思維。」

    「廢話,胡說!那是我們當娃娃時大人告訴我們的話。但有一件事他們沒有告訴我們,要我們長大後自己去體會出來。」奧爾尼為了增強效果停了停,「那就是:大人先生,人人學拉丁,學來學去,都不懂拉丁。」

    「你這話不公平,」露絲叫道.「你一把話題引開我就知道你要賣弄小聰明。」

    「小聰明歸小聰明,」對方反駁,「卻也沒冤枉誰。懂拉丁的人只有藥劑師、律師和拉丁文老師。若是馬丁想當個什麼師,就算我猜錯了,可那跟赫伯特·斯賓塞又怎麼能扯得上?馬丁剛發現了斯賓塞,正為他神魂顛倒呢。為什麼?因為斯賓塞讓他前進了一步。斯賓塞不能讓我進步,也不能讓你進步。我們都不想進步。你有一天會結婚,我只需盯緊我的律帥和業務代理人就行,他們會管好找爸爸給我留下的錢的。」

    奧爾尼起身要走,到了門口又殺了個回馬槍。

    「你別去干擾馬丁了,露絲。他知道什麼東西對他最好。你看看他的成就就知道了。他有時叫我煩,可煩歸煩,卻也叫我慚愧不如。他對於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諸如此類的問題現在所知道的要比亞瑟、諾爾曼或者我多,就這方面而言,也比你多,儘管我們有拉丁文、法文、撒克遜文、文化素養什麼的一大套。」

    「可是露絲是我的老師,」馬丁挺身而出,「我能學到點東西全都靠了她。」

    「廢話!」奧爾尼陰沉了臉望了望露絲,「我怕你還要告訴我是她推薦你讀斯賓塞的呢——好在你並沒這麼說。她對達爾文和進化論並不比我對所羅門王的寶藏1知道得更多。那天你扔給我們的斯賓塞對什麼東西下的那個信屈聱牙的定義——『不確定不連貫的同質』2什麼的,是怎麼說的?你也扔給她試試,看她能懂得一個字不。你看,這並不屬於文化素養範圍,啦啦啦啦啦,你若是去啃拉丁,馬丁,我就不尊重你了。」——

    1所羅門王的寶藏:見英國小說家哈邊德(H.H.Haggard,1856-1925)的流行小說《所羅門王的寶藏》(1885)。小說敘述了某探險隊在中東探尋《聖經》傳說中的所羅門王所留下的寶藏的故事。

    2這話是斯賓塞對進化規律所下的定義的一部分,原文約四十個字,用了一系列在一般人看來很生僻的術語,的確佶屈聱牙。

    馬丁對這場辯論雖一直有興趣,卻也覺得有不愉快的地方。是關於基礎知識的討論,談學習和功課的。那學生娃娃味兒跟令他壯懷激烈的巨大事業很矛盾——即使在此時他也把指頭攥得緊緊的,像鷹爪一樣抓緊了生活,心情也為浩瀚的激情衝擊得很難受,而且開始意識到自己可以完全控制學習了。他把自己比作一個詩人,因為海難,流落到了異國的海岸。他滿腔是美的強力,想使用新的土地上山同胞們那種粗糙野蠻的語言歌唱;卻結結巴巴難以如願、那討論也跟他矛盾。他對重大的問題普遍存在敏感,敏感得叫他痛苦,可他卻不得不去考慮和探討學生娃娃的話題,討論他該不該學拉丁文。

    「拉丁跟我的理想有什麼關係.那天晚上他在鏡子面前問道,「我希望死人乖乖躺著。為什麼要讓死人來統治我和我心中的美?美是生動活潑萬古長青的,語言卻有生有滅,不過是死人的灰燼而已。」

    他馬上感到他自己的想法措辭很精彩,躺上床時便想他為什麼不能以同樣的方式跟露絲交談呢?在她面前他簡直是個學生,說著學生的話。

    「給我時間,」他高聲說,「只要能給我時間就行。」

    時間!時間!時間!是他無休無止的悲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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