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伊登 正文 第十一章
    馬丁又回頭來寫他的《潛水採珠》。若不是他多次中途轉而寫詩,寫完那篇文章會要早得多。他的詩都是愛情詩,靈感來自露絲,但都沒有寫成。用高雅的詩篇歌唱並非一朝一夕之功。韻腳、格律和結構已經夠難的了,何況還有一種他在一切偉大的詩歌裡都能感覺到卻總是捉摸不定的東西,這東西他把捉不住,寫不進詩裡。他感覺得到,孜孜以求卻無法抓住的是詩歌那閃爍不定的神韻。那東西於他宛若一道微明的亮光,一片溫馨的流雲,永遠可望而不可即,他偶然抓住了一絲半縷編織成幾個詩句,那維繞的音韻便在他腦子裡迴盪往復,而那以前從未見過的芙便如膝俄的霧雷在他的視野中湧現。這真叫人惶惑。他渴望表達,渴望得頭疼,可謅出來的卻總是些准都能謅出的東西,平淡無奇。他把自己寫成的片斷大聲朗讀,那格悻中規中矩,十至十美,韻腳敲出的節奏雖然舒緩,也同樣無懈可擊,但總沒有他認為應當有的光芒與激情。他不知道為什麼,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失敗、洩氣,又回來寫他的故事。散文畢竟是較為容易的文體。

    寫完《潛水採珠》,他又寫了一篇有關海上生涯的東西,一篇捉海龜的東西,一篇關於東北貿易風的東西。然後他試著寫短篇小說,原只想試試手,還沒撒開大步,已經寫成了六個,寄給了六家不同的雜誌。除了去閱覽室查資料、圖書館借書,或看露絲之外,他緊張地起早貪黑地寫著,成果纍纍。他感到由衷地痛快,他的生活格調高雅,創作的狂熱從不間斷。他感到了過去以為只有神靈才能享有的創造的歡樂。他周圍的一切全成了幻影——陳腐的蔬菜的氣味,肥皂沫的氣味,姐姐遍遇的樣子,希金波坦先生那冷嘲熱諷的臉。他心裡有的才是現實世界,他寫出的小說只是他心中的現實的許多片斷。

    日子太短,他要研究的太多。他把睡眠削減為五小時,覺得也過得去。他又試了試四小時半,卻只能遺憾地放棄。把醒著的時刻用於他所追求的任河項目他都高興。停止寫作去做研究他感到遺憾,停止研究會圖書館他感到遺憾,離開知識的海圖室或閱覽室的雜誌他也感到遺憾(雜誌裡充滿了賣文成功的作家們的竅門)。跟露絲在一起卻又得站起來離開,更像是扯斷了心裡的琴弦。可隨即又心急火燎地穿過黑暗的街道,要盡早回到地的書本中去。而最叫他難受的卻是關上代數或物理書、放開鉛筆和筆記本閉上疲勞的雙眼去睡覺。一想到要暫停生活(哪怕是短短的幾小時)他便遺憾,他唯一的安慰是鬧鐘定在五個小時之後。損失畢竟只有五個小時,然後那叮鈴鈴的鐘聲便會把他從酣睡中震醒,那時地面前又會有個光輝的日子——十九個小時。

    時間一周周過去,他的錢越來越少,卻沒有分文進項。他那篇為男孩子們寫的冒險連載故事一個月之後由《青年夥伴》退了回來。退稿信措辭委婉得體,使他對編者發生了好感。但對《舊金山檢驗者》的編輯他卻反感。等了兩個禮拜,給編輯去了信,一月以後又寫了一封信,滿了一個月,他又親自到舊金山去拜訪編輯,可總見不到那位高高在上的人物,因為有那麼一位年紀不大滿頭紅髮的辦公室小廝像只塞伯勒斯狗1一樣把著大門。第五周週末稿件郵寄了回來,沒有個交代:沒有退稿單,沒有解釋,什麼都沒有。他的別的文章在舊金山主要的報紙的遭遇也完全一樣。他收到之後又送到了東部去,退稿更快,總是附著印好的退稿條子——

    1塞伯勒斯狗:希臘、羅馬神話中守衛地獄大門的有三個腦袋的狗。

    幾個短篇小說也以類似的形式退了回來。他把它們讀來讀去,仍很喜歡。他真想不出為什麼會退稿。直到有一天地在報上讀到稿件總應當用打字機打好的,這才明白過來。當然啦,編輯們都很忙,沒有功夫,也不育費事去讀手稿。馬丁租來一部打字機,花了一天功夫學會了打字,把每天寫的東西用打字機打好。以前的稿件一退給他,他也立即打好送出,可他打好的稿件仍然給退了回來的時候他吃驚了,腮幫子似乎更有稜有角了,下巴似乎更咄咄逼人了。他又把手稿寄給了別的編輯。

    他開始想到自己未必是對自己的作品的好評判員,便讓格特露聽聽。他向她朗誦了自己的小說。她的眼裡閃著光,驕傲地望著他說:

    「你還能寫這樣的東西,可真棒!」

    「好了,好了,」他不耐煩地追問,「可是那故事——你覺得怎麼樣?」

    「就是摔唄,」她回答,「就是棒,好聽極了,聽得我好激動。」

    他看出她的心裡其實並不清楚。她那善良的臉上露出了強烈的困惑,便等她說下去。

    「可是,馬,」過了好一會兒她才說,「這故事到末了是怎麼回事?那位說了那麼多好聽的話的年青人最後得到她了麼?」

    他向她解釋了故事的結局(他原以為已巧妙而明顯地作了交代的),她卻說:

    「我想弄清楚的就是這個。你為什麼不在故事裡那麼寫呢、

    在他朗讀了幾個故事之後他明白了一點:她喜歡大團圓的結局。

    「那故事捧得不得了,」她在洗衣盆邊直起身子疲勞地歎了一口氣,用一隻紅通通冒著水汽的手抹掉了額上的汗,宣佈,「可這故事叫我難受,想哭。世界上的傷心事就是太多了。想想快活的事能叫我快活。如果那小伙子娶了她,而且——你不會生氣吧,馬?」她膽怯地問,「我是隨便發表意見的。我看是因為我太累了。這畢竟是個了不起的故事,挑不出毛病的。你打算把它賣到哪兒去?」

    「那就是另一碼子事了。」他哈哈一笑。

    「若要真實了,你能得多少錢?」

    「啊,一百塊,還是最少的,按時價算。」

    「天吶!我真希望你能賣掉!」

    「這錢好賺,是吧?」他又驕傲地補充道,「是兩天就寫成的。五十塊錢一天呢。」

    他很想把自己的故事讀給露絲聽,卻不敢。他決定等到發表了幾篇之後再說,那時她就能明白他在忙些什麼了。目前他還繼續幹著。他的冒險精神過去從沒有這樣強有力地促使他在心靈的領域做過這種驚人的探索。除了代數,他還買了物理和化學課本,做演算和求證。他對實驗室實驗採取相信書本的態度。他那強大的想像力使他對於化學物質之間的反應比一般學生經過實驗所瞭解的更深刻。他在艱苦的學問裡繼續漫遊,因為獲得了對事物本質的瞭解而高興得不得了。以前他只把世界看作世界,現在他懂得了世界的構造,力與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對舊有事物的理解在他心裡自然湧出。槓桿與支點的道理令他著迷,他的心回到了海上,在撬棍、滑車和復滑車中倘佯。他現在懂得了能讓船隻在沒有道路的海上航行不致迷路的航海理論,揭開了風暴、雨和潮汐的奧秘。季候風成因的理論使他擔心自己那篇描寫東北季候風的文章寫得太早。至少他知道了自己現在能夠寫得更好。有一天下午他跟亞瑟去了一趟加州大學,在那裡帶著宗教的敬畏屏神靜氣地在許多實驗室走了一圈,看了演示,聽了一個物理學教授上課。

    但他並沒有忽視寫作。從他筆下流出了一連串短篇小說。他有時又拐彎寫起較為平易的詩來——他在雜誌紀見到的那種。他還一時頭腦發熱花了兩個禮拜用素體詩寫了個悲劇。那劇本校六七個雜誌退了稿,叫他大吃了一驚。然後他發現了亨雷1,便按照《病院速寫》的模式寫了一系列海上詩歌嘟是些樸實的,有光有色,浪漫和冒險的詩。他把它們命名為《海上抒情詩》,認為那是他的最佳作品。一共三十首,他一個月就寫成了,每天寫完了額定分最(相當於一般成功作家一周的工作量)之後再寫一首。他對這樣的刻苦用功並不在平。那不算刻苦。他不過是尋找著表達的語言而已。在他那結結巴巴的嘴唇後面關閉了多少年的美與奇跡現在化作了一道狂野道勁的急流滔滔不絕地流瀉著而且——

    1亨雷(WilliamErnestHenley,1849——1903):資國作家。生於格羅斯脫,從小殘廢。曾任多個雜誌的編輯。以劇本和詩歌善稅。他的詩集《病院速寫》(1903)寫於愛丁堡某醫院,最有名氣。

    他不把《海上抒情詩》給任何人看,連編輯也不給。他已經信不過編輯。但他不肯叫人看的原因並不在信不過,而是因為他覺得那些詩太美,只能保留下來,等到很久以後的某個光輝時到跟露絲共同欣賞,那時他已敢於向她即讀自己的作品了。他把這些詩珍藏起來就為的那個時刻。他反覆地朗讀它們,讀得滾瓜爛熟。

    醒著的時候他分秒必爭地生活著,睡著的時候他仍然生活著,他主觀的心靈在五小時的暫停裡騷亂著,把白天的思想和事件組合成為離奇荒謬的奇跡。實際上他從不曾休息過。身作稍差腦子稍不穩定的人早就崩潰了。他後半下午對露絲的拜訪次數也在減少,因為六月快到了,那時她要取得學位,從大學畢業。文學學士——一想到她的學位她便似乎從他身邊飛走了,其速度之快他根本趕不上。

    她只給他每週一個下午。他到得晚,常常留下來吃晚飯,聽音樂。那便是他的喜慶日子,那屋裡的氣氛跟他所住的屋子形成的鮮明對比,還有跟她的親近,使他每次離開時都更加下定了決心要往上爬。儘管他有滿腦子的美,也迫切地想加以表現,他鬥爭的鴿的還是她。他首先是一個情人,而且永遠是情人。他讓別的一切拜閱於愛情足下。他的愛情探險要比他在思想世界的探險來得偉大,且並不因構成它的原子分子由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動而化合從而顯得神奇;叫世界顯得神奇的是它上面活著個露絲,她是他所見過的。夢想過的或猜測過的最驚人的事物,但她的遼遠卻永遠壓迫著他。她離他太遠,他不知道怎麼靠近她。在他自己階級的姑娘、婦女面前他一向順利;可他從沒有愛過其中任何一個;而他卻愛上了她,更為難的是,她還不光屬於另一個階級。他對她的愛使她高於一切階級。她是個遼遠的人,報遼遠,他就無法像一個情人那樣靠近她。不錯,他越學知識和語法就離她越近,說著她那種語言;發現跟她相同的思想和愛好;但那並不能滿足他作為情人的渴望。他那情人的想像把她神聖化了,太神聖化了,精神化了,不可能跟他有任何肉體的往來。把她推開,使她跟他似乎好不起來的正是他自己的愛情。是愛惜自己向他否定了他所要求的唯一的東西。

    於是有一天,兩人之間的鴻溝突然暫時出現了橋樑。以後鴻溝雖仍存在,卻在一天天變窄。那天兩人在吃櫻桃——味美粒大的黑櫻桃,液汁黑得像深色的酒。後來,在她為他朗誦《公主》的時候他偶然注意到了她唇上有櫻桃汁。就在那一剎那她的神聖感粉碎了。她也不過是血肉之軀,跟他和別人一樣都要服從血肉之軀的法則。她的嘴唇也跟他的嘴唇一樣是肉做的,櫻桃既能污染他,也就能污染她。嘴唇如此,全身也如此。她是女人,全身都是女人,跟任何別的女人沒有兩樣。這種突然閃過他心裡的想法成了一種啟示,叫他大吃了一驚。彷彿看見太陽飛出天外,受到膜拜的純潔遭到站污。

    然後地明白了此事的意義,心房便怦怦地跳了起來,要求他跟這個女人談情說愛。她並非是天外世界的精靈,而是一個嘴唇也能為櫻桃汁染污的女人。他這想法的膽大狂妄使他戰慄,但他的整個靈魂都在歌唱,而理智則在勝利的讚歌中肯定了他的正確。他內心的變化一定多少落到了她的眼裡,因為她暫停了朗誦,抬頭看了看他,微笑了。他的目光從他藍色的眼睛落到她的唇上,唇上的污跡使他瘋狂了,使他幾乎像他逍遙自在的時期一樣伸出雙臂去擁抱她。她也似乎在向他歪過身子,等待著,他是用全部的意志力才遏制住了自己的。

    「你一個字也沒聽呢,」她極起了嘴。

    於是她為他那狼狽的樣子感到開心,笑了起來。他看看她那坦率的目光,發現她絲毫也沒覺察到他的想法,便感到慚愧了。他的思想實在是太出格。他認識的女人除了她之外誰都會猜到的,可她沒猜到。差異正在這裡。她就是與眾不同。他為自己的粗野感到駭然,對她的純淨無邪肅然起敬。又隔著鴻溝注視著她。矯斷了。

    可這件事讓他跟她靠得更近了。心裡老記著。在他最沮喪的時刻便使勁反覆地想著它。鴻溝變窄了。他跨過了一段比一個文學士學位,比一打文學士學位還大得多的距離。確實,她很純潔,純潔到他夢想不到的程度,但是櫻桃也能弄髒她的嘴唇。她也像他一樣,必須服從無法抗拒的宇宙法則。要吃飯才能活命,腳潮了也著涼。但〕和題還在於:她既然也會俄,會渴,知冷,知熱,也就能愛——能愛上個什麼人。而他,也是個人。他為什麼就不能做那個人呢?「那得靠我自己去奮鬥,」他常狂熱地低語,「我就要做那個人。我要讓自己成為那個人。我要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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