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3節 內部矛盾日益尖銳
    當「4·20」專案組入駐廈門,開始嚴查遠華集團走私、腐敗案以後,廈門就有人私下議論,要不是遠華集團的副總與賴昌星反目成仇,向中央舉報,走私內幕也許永遠是個秘密。這種說法只反映了事件偶然性的一面,專案組成員後來與廈門本地普通百姓閒聊時聽到他們抱怨:遠華走私,這可是公開的秘密。早點查就好了,不至於牽涉那麼多人哇!

    確實,當時廈門島海上船來船往,陸上車流滾滾;客商雲集,熙熙攘攘皆為利來。賴昌星集團以控制「通關」渠道,繼而控制駕馭廈門島上整個地區的走私活動,這在全國也是罕見的典型現象。原因是賴昌星以各種滿足人的慾望的手段,編織了一張龐大的權力配置網絡。廈門走私市場一片繁榮景象,其影響已輻射全國。

    遠華集團重點以金錢為腐蝕劑,不但腐蝕了公務員隊伍、國企公職幹部陣營,而且也同樣腐蝕了公司內部的人員。尤其是遠華集團高層負責操作走私的骨幹成員們,在腐蝕他人的同時,自己的腐化程度日甚。可謂是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玩弄女人陷進慾海、竟夜豪賭迷於刺激。而這一切全得金錢鋪底。久而久之,集團內部為利益爾虞我詐、互相傾軋的現象日趨嚴重。有的走私骨幹背著賴昌星輕車熟路自己搞幾票走私,也變得習以為常。1999年春節後,賴昌星就多次與他的密友談過自己的憂患:「侯小虎(集團副總)這些人心很大,都只會往自己口袋裡撈錢。在外面很張揚。卡拉OK廳裡給小姐小費一出手就是2000元。惹出了問題,還得公司出面去擺平。

    賴水強、賴昌圖曾憤憤不平地陳述:「遠華哪裡是姓賴啦?曾氏掌握財務大權。遠華的錢都攥在他們手中。還有侯小虎、王雙敏、王泰成等海關出來的人,哪個都撈有上億的錢啊!」賴氏兄弟二人的話,至少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遠華集團中的利益傾軋已到了白熾化的程度。他們之間的矛盾衝突遲早都要爆發。賴昌星的走私骨幹中,離心傾向日益增大的原因,是他們自己認為賣命走私,所得非所值。對賴二心、微詞甚多的副總×××也與自己的密友訴說賴的貪心:「做油這生意是我和開元公司的老總介紹給賴胖的,原先講定五五分成,但賴不講信用,實際是三七分成。我們也認了,可這三成賴還常拖著不付賬。」

    所以,隨著走私暴利的膨脹,賴的集團與為他控制的走私團伙之間的利益衝突日益尖銳。賴昌星能夠將他的走私「事業」推向頂峰,靠了一張金錢織成的關係網,他縱情享用著網內為他收買的政府官員手中的權力資源。

    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就是關係網內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收受賴昌星的巨額賄賂,並利用職權,多次為賴保駕護航,非法干預執法部門的查處。1996年,李通過關係責令深圳海關將扣押的賴昌星的一條裝載價值1.2億元的私貨船放掉。該船到廈門再通過楊前線的關係辦理了假轉口手續,空船轉口到菲律賓。而走私貨物汽車、化工原料、電腦等被留在國內銷售。

    姬勝德,部隊某情報部負責人,曾將遠華公司掛靠為部裡企業,為賴走私提供強力後盾,也曾多次出面為賴放私,並利用職務便利為賴提供重要情報。

    這是兩個已落入法網,公諸罪行於報端的重要人物。遙想賴昌星走私「事業」風光之時,曾借用了這兩個人物多少權力便利。如此高層權力執掌者竟會被賴昌星玩於掌上,普通老百姓想像力再豐富也會對此事實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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