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的十七歲 正文 模特兒第N+1次
    從time\-sarrow以後,模特兒約定弄亂了,朱侖的來去是飄逸的,我的筆下,也不再是年月日星期六第幾次的寫法了。但是,二まま七年十月十三日這一次,彷彿是最後一次,這天正是星期六,把它列為模特兒第N+1次吧。

    ***

    「我理解你和我的關係,一如你聲明在先的,我只是你的模特兒,不是別的。」

    「你好聰明,你理解得很準確。」

    「如果你有女朋友呢,會不會像你的模特兒一樣?」

    「如果有,造型像我的模特兒,我會感謝上帝。」

    「十七歲?」

    「十七歲。」

    「如果十七歲過了,十八歲怎麼辦?」

    「你知道中文詞彙裡有一個詞兒叫『棄婦』,就是被遺棄的妻子。如果十七歲過了,十八歲就會變成『棄女朋友』。」

    「你真強勢,你不要十八歲的女朋友。」

    「反正我十七歲的也沒有,當然可以說大話。」

    「你的模特兒十七歲過了,十八歲怎麼辦?」

    「十八歲她就失業了。」

    「照這樣看來,也許我不該活過十七歲。」

    「話好像不能這麼說,至少不能這麼悲觀的說。」

    「還悲觀嗎?十八歲就失了業,來日方長,還不悲觀嗎?」

    「悲觀的該是我吧?請你記得我的年紀。我死的機率超高,這個房間,很快就變成紀念館了。」

    「如果你死了,我還是失業了。」

    「所以哎,你要珍惜目前的以模特兒為業的機會,好好『演出』。」

    「我可以『演出』你十七歲的情人嗎?」

    「好像可以。」

    「我可以做你十七歲的情人嗎?」

    「好像不可以。你忘了我們約定過,你只是我的『模特兒』,或者說『演員』,一切都是『演出』的。」

    「不是真的?」

    「『演出』得入戲、逼真,也是真的。真有兩種,第一種是原來就真、第二種是弄假成真。其實呀,第二種比第一種有時更真得比真還真。」

    「什麼叫比真還真?」

    「假得比真還精彩,就是比真還真。」

    「我比真還真嗎?」

    「你比還真還真。」

    「那十八歲還要走嗎?」

    「我從沒說過你十八歲你走,我是說你十八歲我走。」

    「你是說你離開了。」

    「是。」

    「那這房子、這漂亮的房子怎麼辦?」

    「我可以空在那裡。」

    「你不回來了?」

    「我也許半夜偷著回來一次。」

    「那時我若在這房子裡怎麼辦?你會喊嗎?是喊『有鬼』呢?還是『有賊』?」

    「先喊『有鬼』,再喊『有賊』。」

    我們都笑起來。

    「但我不是鬼也不是賊。所以啊,你請來張天師,我不是鬼;你叫來警察,我不是賊。他們都不能抓我。」

    「誰要他們抓你?我自己包辦了。你若是鬼,我就是抓鬼的警察;你若是賊,我就是抓賊的張天帥。」

    「你的角色全錯亂了,不是嗎?」

    「是錯亂了,因為被一個十八歲的不速之客,不論是鬼是賊,給迷住了。」

    「十八歲你也接受嗎?」

    「應該接受你的十八歲。並且,那時候我無法先問你的年紀。」

    「你要先怎麼辦?」

    「我要先強姦你,除了強姦,別無他途。」

    「強姦了十八歲,十八歲已成年,法律上對你有利。」

    「可是,強姦鬼是不犯法的。」

    「強姦了賊呢?」

    「強姦罪是三年以上的罪,竊盜罪是五年以下。如果竊盜犯聰明,她不會告強姦犯。」

    「那賊怎麼辦?」

    「辦法很多,就是半夜三更不要亂跑,免得被白白強姦。」

    「那多划不來?」

    「的確有一點,唯一的辦法是你享受那一次被強姦。像愛爾蘭詩人葉慈(W.Yeast)那首『麗達與天鵝』(LedaandtheSwan)所描寫的天神宙斯(Zeus)強姦斯巴達王丁大留斯(Tyndareus)的妻子麗達那一幕,最後葉慈用的是herlooseningthighs的造句,loosening是主動的現在分詞,而不用被動的loosened,被強姦後來,被的大腿主動的放鬆了。」

    「你是說那時有人喜歡被強姦?」

    「我是說,有時候,當被強姦也是一種享受的情況,強姦也不會是殘忍。這是強姦犯的自解。Everysexuallyactivemanknowstherearewomenwhocan\-tbringthemselvestosay「Yes,」butwhorespondtoalittlepushing.Isitrape?」

    「你是那種強姦犯嗎?」

    「對別人,我不是;對可愛的你,就很難說。」

    「如果,我不合葉慈詩中的文法呢?」

    「我想你漂亮的大腿不同意你的話。」

    「你是不是還喜歡十八歲以後的我?」

    「我會掐死那種喜歡。我只要十七歲。」

    「十八歲,就絕對不要?」

    「除非賊頭賊腦。」

    我們一直在笑。

    「你愛上一個賊頭賊腦的,你的審美眼光豈不有點怪異?」

    「為了避免怪異,所以要截止到十七歲最後一天。」

    「你聽來好無情。」她有點生氣的樣子。

    「無情是智慧的最高表現。」

    「那我只好自己十八歲了。」她坐下來。「可是,」她望著我,隱含著什麼,「我懷疑我十八歲會在這房裡做小偷,因為,因為,我會有十八歲嗎?」

    「我會有六十八歲嗎?」

    「我是說,如果,十七歲這麼重要,也許該凍結十七歲、永遠十七歲、死在十七歲。如果,只是假設,如果我死了,你會『傷逝』嗎?」

    「『傷逝』,是一個動人的詞彙,可是錯了,為什麼要因逝去而傷呢?中國哲人有一種反傷逝論,以為活的時候是『時也』,是自然來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順也』,是自然往生的時候,整個人生的來去是自然現象,當它來去運轉時候,要『安時而處順』,所以『哀樂不能入也』。其實,中國這種哲人也錯了,哀可以不能入,但樂又何必擋住呢?快樂涵蓋面不只是及時的、即時的、當時的,那是不完整的,快樂涵蓋後繼的、延伸的、召之即來的、回味的、isover以後的。一次又一次重建的、前後相連,才是完整的快樂。及時的、即時的、當時的快樂都未免匆匆、未免粗糙、未免素描,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後繼的快樂,才是完整的圖畫。那時候,創造快樂的肉身已經變了,或褪色、或漸調、或瀕老、或雲亡,總之,時過境遷,肉身已經fadeaway,不要追從了。但是,音容笑貌,包括叫床,都永恆存在,為什麼要『傷逝』呢,十七歲永不逝去,她還在叫床。為什麼不快樂一點去笑起人生呢?你死了,我不能無感,但是,聽到你叫床的可愛聲音,我就不會傷感了。所以呀,可愛的朱侖,十七歲,請多叫床。床是永不白叫的,如死的是我,六十七歲,我願在叫床聲中死去,那是我的安魂曲。為什麼要那樣老套處理死亡,我承認,老套,有它悲調的情調,問題是,一定要這樣悲調嗎?」

    「我想起狄更斯(Dickens)那篇DeathofLittleNell(悼小納爾之死),你不覺得悲調多麼動人嗎?Shewasdead.Nosleepsobeautifulandcalm,sofreefromtraceofpain,sofairtolookupon.SheseemedacreaturefreshfromthehandofGod,andwaitingforthebreathoflife;notonewhohadlived,andsuffereddeath.…」

    「朱侖呀,你背得好。當然我承認,但是,古今中外,『傷逝』是一個太老套的反應了,不能少一點或改一改嗎?就算鎖定老調而論,狄更斯描寫的LittleNell之死,寫得太淺了。其實,唯一比生的美麗更美麗的,乃是生死線上轉入方生方死的美麗,方死是血色漸褪、方死是蒼白漸浮;方死是餘溫漸冷、方死是生機漸消,那種美麗是那麼短暫、那麼淒迷、那麼僅存僅有、那麼欲生還休,狄更斯並沒寫出來。當然他寫的,不是十七歲的叫床派。他選錯了女主角。要是我,我會特別選出在生死線上有生死線外的死亡畫面,十七歲在叫床聲中死去,難道不動人嗎?一定要『傷逝』嗎?」

    「聽你這麼說,也許『傷逝』太重了,但總不要忘了那也是一種美,狄更斯筆下LittleNell另一段,我背給你聽,你來翻譯:Andnowthebell—thebellshehadsooftenheardbynightandday,andlistenedtowithsolemnpleasure,almostastoalivingvoice-rungitsremorselesstollforher,soyoung,sobeautiful,sogood.」

    「我來翻譯。」我說。「那個鐘——那個鐘聲,她生時常常聽到、日日夜夜聽到的、莊嚴而喜歡聽到的,餘音猶在。如今,卻無情的離開了她,那年華如斯的她、那出色如斯的她、那美好如斯的她。」

    「你可以做同步口譯。」

    「我跟不上專家,但專家也跟不上我。像我把soyoung,sobeautiful,sogood翻成年華如斯、出色如斯、美好如斯,專家們就跟不上。如斯有中文裡『逝者如斯』的暗嵌,專家們恐怕更翻譯不出來了。」

    「如果『傷逝』是這種規格的,為什麼要反對?」

    「也不是反對,只覺得應該不老套而已。人生要雨後斜陽,淚眼問花是不夠的,還應該跟著笑臉上床。更重要的是,笑臉上床是沒有過去式的,也不止於現在式,笑臉上床是一本tense(時態)錯亂的方法,它幫聰明人除去了時間因素的折磨。」

    「你把死亡陳述得好有彩色,看來死亡好像也值得珍惜。」

    「的確值得珍惜,我有一首叫『珍惜』的詩,你要看嗎,就在書桌中間的抽屜裡——

    珍惜是一簾綺夢,你不願它醒;

    珍惜是一出情戲,你不願它落幕。

    珍惜是一對小奶,你不願左右選擇,

    珍惜是一隻美麗的腳,你不願對另只說不。

    珍惜是把剎那位長,

    珍惜是把春風一度,

    珍惜是把死亡高潮,

    珍惜是把珍惜凝住。

    死亡是什麼?死亡是一種凝住。像deathmake、『死亡面具』那樣凝住。」

    「『死亡面具』,一個從林肯(Lincoln)死後,就很罕見的東西。它是死人的臉翻出來的模型,比模型還真實,因為它直接來自死人的臉。它先從死屍的臉上做出模子,再用石膏、或蠟、或金屬灌鑄打造而成。古羅馬明用蠟做好,並加上顏色,在入殮時罩在死者臉上,等於加了一層套子、面罩,防禦惡魔。然後,它留在死者家中中庭,逢年過節還戴上花冠。中世紀的英國法國也流行,英國西敏寺有好多國王的面具。現在世界存有的有名面具有但丁(Dante)的、克倫威爾(Cromwell)的、牛頓的、拿破侖(Napoleon)的、貝多芬(Beethoven)的、林肯的。deathmask,我對它有特別的感覺。它是一種另類的假面具,象徵的,卻是真的自己。」

    「『死亡面具』,它多麼有反科技的意義。科技在為生者留副,複製人身;但『死亡面具』卻為死者加持,複製死相。死者的本尊必將腐朽,但面具不會,復本保存了原版,有了復本,令人想像往生。」

    「如果我死了,你會做我的『死亡面具』嗎?」朱侖又出了奇想。

    「看到比面具更真實的,在死亡中,我要先享有它,而不是先面具它。如果真有那種境界,我一定在模糊中享有著你,你美麗的死相。」

    「我想,人有洩天機的本領,最後應該表現在洩漏自己的死期上。人的死期,也算天機的一種。人該有這種本領,像某些動物一樣,自知死期。報上說一家老人院裡養了一隻花貓,這貓有靈異現象,它守在那位老人身邊,遲遲不肯離去,這老人就死了。我想我夢到那隻貓。」

    「我的朱侖有點胡思亂想,你還沒資格見到那隻貓,因為你不夠老。你要先夢到老人才行。夢到老人還不夠,老人正在夢獅子。」

    「哦。我想我直接夢到了獅子。」

    「人有本領知道自己的死期。那不是見到貓,而是拿起槍。自殺者最知道自己的死期,比上帝還早知道。當然碰到獅子,也可以知道死期了,效果和槍一樣好。」

    「如果我先死了,你在『磺溪大廈』、我們的『磺溪大廈』想我嗎?」

    「我不想信那種如果。別忘了我大你多少歲。你可以在許多方面搶先,但死就輪不到你搶了。」

    「我只是說『如果』,如果我先死了,你會在這屋裡想我嗎?」

    「當然會。重要的是快樂的想、沒有感傷的想。正面的想、沒有負面情緒的想。」

    「你不難過嗎?」

    「我不認為難過是一種快樂的、正面的情緒,我不喜歡它。我會朝『莫忘歡樂時』那種傾向,傾聽你那不朽的叫床。並且,誰能預知死後怎樣呢?想想英國文學家哈代吧,他三十四歲和他前妻結婚,婚後三十八年,前妻死了,他又再婚,再婚後十四年他死了,死時八十八歲。他被英國女王下令國葬在西敏寺,他的身體,雖然照著女王的意思,但他的心臟,卻給挖了出來,埋在他家鄉的前妻的墳墓裡,這不是身首異處,而是身心兩分,多麼多情動人的故事呀。」

    「那你呢?如果我先死了,你後死,你埋在那兒呢?」

    「我……我?我有屍可埋嗎?」我笑著,有點無奈。「我死後完全捐給台大醫學院了,我可算是屍骨無存了。就算存了一副骨架子,與人骷髏相見,我還是無骨可埋了。」

    「你死後捐出屍體,你真前進。」

    「一般人死了,死後都是全屍,即使被砍頭了,照中國的習慣,也不希望『身首異處』,所以要找專家來,專家叫『綴元』師傅,『綴』是連結,『元』是腦袋,他把砍下來的頭,端正的接在脖子上,再用熟練的技巧,在脖子正面左右各縫一針,又在背面補上一針,就算完成歸位手繼,這樣三針縫下來,人又變成全屍了。將來屍骨朽了,好歹還是埋在一起。不過歷史上有個人的遭遇很怪,他就是中國人信的關公、關老爺。關老爺被俘後,被孫權砍下頭來,但他卻『身首異處』而葬,他的『身』埋在湖北當陽,『首』卻埋在河南洛陽。原因是曹操要看他的『首』,所以,『傳首』到洛陽,就地埋在洛陽了。一個人,死後頭和身體離得那麼遠,倒也真罕見。關老爺這傢伙一輩子死後走運,由凡人滾雪球一樣滾成大神,他的聲名死後不知翻了多少番,聲名以外,屍體也從湖北折騰到河南,死後真是熱鬧得很,英國的哈代都比不過他。」

    「你呢?你死了,處理你的屍體,還有『骷髏相見』等問題,是不是?」

    「我提供給學醫的學生們『大體解剖』後,並約好,解剖後剩下的skeleton、骨骼,要製成標本,永遠掛在醫學院的骨科,使恨我入骨的人,永遠可以看到。」

    「如果不恨你入骨的呢?」

    「那他可以來看我一身傲骨。」

    「英文有askeletonatthefeast的典故,叫作『宴席上的骷髏』,起源自古埃及人在重大宴席上,都要當眾擺上一具骷髏,提醒人們居安思危、存不忘亡。也許,你的骷髏不該只放在台大醫學院,該巡迴展示,在宴會中巡迴展示,學古埃及人。」

    「幹嘛?別忘了英文中askeletonatthefeast.的另一意思就是掃興,Hispresenceatthefeast(party)wasaskeletonatthefeast.死了還這樣鬧人,不恨我入骨了也要重新考慮了。」

    「聽起來,有點羨慕你死後還這麼有骨氣,可惜的是,我恐怕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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