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妃哪裡逃 三逃 第一七零章 王八瞪綠豆
    吳大人自然不敢怠慢,起身看了個清楚,不用旁人細說,他已經對著上座的肖奕揚解釋起來:「啟稟皇上,這位乃是西北聞名的榆州女捕頭——侯瑛。日前侯捕頭說是為了捉拿榆州逃竄此地的要犯,來到沉州府上與臣知會過,臣也極力配合,派了人手與侯捕頭一起搜查只是無果。」

    侯瑛將手裡牽著的鐐銬往前用力一扯,「這就是我要捉拿的要犯,我自然要押回榆州,這人卻不讓我帶走!」

    狄琨這才鬆開了一直牽制著犯人的手,上前對著肖奕揚一拱手,「臣按皇上的吩咐,捉拿的匪犯一律交由沉州知府羈押發落,其他人無權帶走。」

    「這人是我抓著的,又是我們榆州的要犯,憑什麼我無權帶走?」

    「其一,此犯此次是因為在沉州犯案被抓,自然在沉州羈押;其二,此犯為那幫盜匪的頭領,自然一齊受審;其三,此犯並非侯捕頭你一人抓獲——切勿以偏概全、顛倒黑白。」

    喲,這還是頭一次聽狄大人一口氣說了這麼多字,而且說的條理清晰,頭頭是道,說得那口如倒豆的侯瑛一時結了舌,只是氣鼓鼓地瞪著面不改色的狄琨,只差沒再次上去動起手來。

    看這情形,何依落竟覺得好玩得緊。恐怕這女中強人侯捕頭還沒吃過這樣的啞巴虧,而雷厲風行的狄大人肯定也沒受過這樣的窩囊氣。這是不是就叫做——王八瞪綠豆……啊不不不,是「針尖對麥芒」啊。

    那邊吳大人也左右為難了。顯然他心裡也在掂量,這地方女捕頭算是威震西北,以後少不了相互幫襯的時候,如果不是今日剛好撞見了這犯人被皇上的人馬逮了,那早晚還是要被這侯瑛抓了帶回榆州的。可另一邊,那是皇上啊,而且這狄大人的說法也是不無道理。這、這可怎麼是好?

    一時間,所有人都僵持在了那裡,直到一旁的額吉娜突然輕輕開了腔:「吳大人,我覺得……是否可以將這人犯在沉州先行審理這新犯的案子,完了押解到榆州再行審理,而後數罪並罰,再由榆州知府宣判……皇上,您認為呢?」

    額吉娜一番話,既解決了這兩地的矛盾,又將最後的決定權自然而然地轉移到了皇上那裡,消除了沉州知府的尷尬境地,更顯露了皇上的威嚴。最妙的是——每個人都心知肚明,卻不著痕跡。

    沉州知府只差沒上去給額吉娜磕個響頭了,連忙點頭附和。

    肖奕揚抿了一口茶,淡淡一笑:「愛妃說得極是。狄琨,就這麼著吧。」

    「是,皇上。」狄琨應了聲,餘光瞥了下侯瑛,退到了一邊。

    那侯瑛也找不到什麼理由再說不成,只得憋著氣問道:「不知吳大人要審多久?」

    吳大人正要應答,肖奕揚卻悠悠出聲了:「侯捕頭啊,令尊這幾年可好嗎?」

    侯瑛斂神這才算正眼看向了上座的皇上,也沒什麼拜見禮數,直接便答:「家父好著,日日理事無絲毫懈怠。」

    「侯睿呢?」

    「家弟一邊唸書一邊習武,已經可以幫著家父做些事了。」

    何依落聽著這對話很是茫然,一邊悄摸摸退到了喜公公跟前,低聲打聽起來:「皇上認識她?」

    小喜子原也瞪著眼睛愣著,被她一問,突然拍了下自己的腦袋瓜,「哦!這應該就是榆州知府侯齊的女兒吧。」

    「那侯睿是誰?」

    「侯大人的義子,皇上認的乾弟弟。」

    「還有這事?」

    那邊肖奕揚繼續對著侯瑛說:「朕正是想要去榆州,不如同行。這人犯呢,你也不用等著,吳大人審理完了,自然會派人押解去榆州。侯捕頭意下如何?」

    侯瑛聞言斜了一眼矗立一旁的狄琨,頓了三兩下,才悶悶地「嗯」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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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這陳年往事,娘娘您不聽也罷。」

    「哼,瞧你這小氣樣兒。我十年八年的能開口求你一回嗎?喜公公你還真要我『求』你不成?」何依落撇撇嘴,一臉的不忿,扭頭作勢要走,「不說拉倒,又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

    「娘娘,娘娘。」喜公公掂量著這小主子也得罪不起啊,忙不迭地就攔上去,「其實主要是這裡面還牽扯上宣毅王妃……」

    宣毅王妃?本來也就是好奇隨便問問的,一聽到還有宣毅王妃的事兒,何依落反而更想要知道了。過去就揪住了喜公公的袖子使勁兒搖:「喜公公你倒是說呀,怎麼宣毅王妃和那皇上認乾弟弟的事兒還有關係啊?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喜公公忙扯著自己的袖子往後退,一邊轉了轉眼珠說:「娘娘真想讓小喜子說的話……那等小喜子說完了,娘娘您也答應小喜子去跟皇上好好說說話陪陪皇上怎麼樣?」

    何依落一怔,撒開了手擺了擺,「小馬倌,送客。」

    這可還在沉州知府府上後院的馬廄裡,「送客」——送的哪門子的客?一邊還抱著一抱草料的小馬倌愣愣的,可還沒那膽子把喜公公往走了趕。喜公公一看這小主子「吃軟不吃硬」,只能舔著臉地再上去說:「娘娘,其實真也不是什麼大事。當年先帝被奸臣所害,皇上還是太子尚未登基時,為了剷除奸黨,微服出京城前往各地聯絡忠賢義士,正好就和當時孤身一人的閔小姐遇到一起了——哦,就是如今的宣毅王妃。」

    「這我知道。」

    「閔小姐的父親被奸臣所害,要為父伸冤報仇,皇上當時呢,也是要肅清朝野,還冤死的忠臣一個公道,兩人算是志同道合了。後來他們從陽關趕回京城路經榆州時,巧遇到一個討飯的小男孩兒,六七歲年紀,機靈可愛,還幫了閔小姐解了些圍。閔小姐單純善良,很想要帶著那小孩兒在身邊不要讓他再流落街頭。皇上也喜歡那小孩兒得緊,便認作了乾弟弟。」

    PS:暈,發現這兩章這名字咋都這麼不雅的,哈哈,將就吧,噓~謝謝7215820、bowe的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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